第 103 章(1 / 1)

連年增長的賦稅徭役,與漸入寒冬的商景就像是土壤,而一間間妓館就像是一株生在在其中,愈發嫵媚豔麗的罌粟花。

元瑾不記得自己的身世,不知曉自己原本的姓名,她隻知曉,自己在尚未足月之時就被父母拋棄,之後又被輾轉著買賣了好幾輪,在六歲那年,才被賣進了玉堂春。

而當年的玉堂春,並不是鄰仙城之中最最紅火的妓館。

待到玉堂春入駐鄰仙城之中之時,這處鄰仙之城隻剩下了南邊的一處地界。

這處地界雖大,卻隔著水榭,需得乘船前往。

而人總是怕麻煩。

所以即便玉堂春竭力壓價,將其中女子一次次賤賣出去,也依舊難挽頹勢,終年不溫不火。

而這,也是為什麼,玉堂春的實際掌控者,會差掌班買來一批白紙一般的女孩,再從其中挑出漂亮的,教她們詩詞歌賦,琴棋書畫。

我心下了然。

這就是玉堂春的差異化競爭,隻是其中的商品是人。

當年的元瑾並不是風光無兩的花魁,隻是一名生長在青樓之中,身份低賤,隻有琴藝傍身的少女。

當年的玉堂春還沒有如今這般潑天的富貴,自然也買不了什麼高門貴女,其中的女子大多都是家境貧苦,走投無路。

年紀尚小的元瑾,受到過很多同樣深陷泥潭之中的人的照顧。

隻可惜,在她起勢之時,這些在大雪中為她送來炭火的人大多已經不在了。

應歡就是其中之一。

破舊的小隔間裡,病榻之前,元瑾的眼中噙著淚。

她穿著極素的衣裳,一張不施粉黛的面龐之上,尚且帶著幾分稚嫩。

而她的十指之上,大多指尖之上都貼著布帶,細細看去,這些布帶之上大多浸出了一點鮮紅。

竟是指尖之上滲出的鮮血。

我不由得想,原來元瑾驚動鄰仙城,乃至整個凡間的琴藝,竟是這樣來的。

這是一雙學琴的手,而此時此刻,這隻手正緊緊地握著另一隻手,那一隻手上布滿了暗紅的紅疹。

而在我先前看到的,擔架之上的那句不著寸縷的身體之上,也有這樣的紅疹。

花柳病。

元瑾緊緊握著那隻手,強撐著露出了一個笑,眼淚卻滑落而下。

“應歡姐姐,你再堅持一下,待到我掛了燈籠,咱們就有錢了,到時候就能找來醫師,替你治病——”

應歡已然被病痛折磨得面目全非,她閉了閉眼,兩道淚痕滑落而下,弄花了厚厚的脂粉。

她含著眼淚看向了元瑾,嘴唇動了半晌,卻像是痛極了,半個字也講不出來。

過了好一會,應歡才抓著元瑾的手,問道:“你琴練得如何了?”

面對著元瑾有些微愣的眼神,應歡露出了一點恨鐵不成鋼的神色。

“如若你在此地,卻又沒有分毫才藝,隻會落得和我一個境地

。”

應歡倒了一口氣,死死地抓著元瑾的,纏著布帶的手。

“元瑾,你是不一樣的,你要好好練琴,變得和我們不一樣,這樣手中才有屬於自己的籌碼,隻有這樣,才不會...才不至於...”

我這才注意到,她的脖頸與手臂,都落滿了青青紫紫的痕跡。

早期的玉堂春,竟是這樣將其中的女子賤賣出去的。

元瑾緊緊地握著她的手,眼含熱淚:“應歡姐姐,你放心,我每日都練琴。”

“我不信,彈給我聽。”

破舊的隔間之中,一道琴音響起。

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元瑾彈完一曲。她的琴藝的確精湛,如涓涓流水,甚至比得過曾經的月城之中,諸多閃閃發光的藝人都要出彩。

待到琴音停歇,元瑾再回到床前,卻再度被應歡抓住了手。

應歡的手已然瘦得皮包骨頭,其上瘡疤遍布,血管根根凸顯,看上去竟有幾分可怖。

元瑾卻毫不猶豫地再次緊緊握住了這隻手。

應歡倒了幾口氣,在自己的舌尖嘗到了一點甜腥的味道。

“元瑾啊,世道艱難是常有的事…但我們要活下去,也得活下去。”

“更何況,你知書達理,且有琴藝傍身,一定能夠比我們...活得好上百倍、千倍...”

元瑾的眼中淚光閃動,她猶豫了再猶豫,最後開口道。

“應歡姐姐,我想了很多遍,如若我到了掛起燈籠的那個時候,應當如何破局,如何逃離這樣的命運。”

“就在前段日子,我好像想清楚了。”

“隻是,這是一步險棋。”

世人皆知元瑾極擅古琴,卻不知道,她更愛讀書。

隨著元瑾的話語,應歡睜大了眼睛。

最後的最後,應歡滿是淚痕的面龐上露出了一個笑。

“元瑾,你已經有能夠與玉堂春博弈的籌碼了。”

這是應歡此生說過的最後一句話。

...

在數年之前,玉堂春的實際掌控人大約就已然意識到,即便是將成本與價格壓到最低,雖說可以憑借妓子的血淚賺一點小錢,卻終究無法真正地使玉堂春在鄰仙城中立足。

所以他們選中了天生就長著一張漂亮的臉的元瑾,差掌班找來琴藝精湛的老師,令她修習古琴,養出一副千金大小姐一般的秉性與模樣。

元瑾誕生於他們的野心,是一次投入成本極高的嘗試。

在元瑾的初夜被拍賣的那一日,整個玉堂春攢足了勁,張燈結彩,隨著元瑾亮相,琴音響起,一盞盞豔紅的燈籠被掛上了高樓。

這是玉堂春最最成功的一次嘗試。

在一曲結束之時,屋簷之下,燈籠堆得滿滿當當,而元瑾在這一片赤紅之中,在掌班滿意的笑容之前,緩緩拔下了自己的發簪。

一縷青絲散落而下。

元瑾:“掌班,做個決定吧。”

在一片嘩然裡,在掌班錯愕的神色中,她將發簪抵上了自己的脖頸。

“要麼互惠互利,要麼玉石俱焚。”

掌班的面色青白:你先說說,你想要什麼?究竟要做什麼?”

元瑾:“我隻賣藝不賣身。”

台下靜默了半晌,隨著一聲喝彩,眾人就看到,高樓之上,元瑾面前的紅色燈籠,又加了一盞。

此等情境,台下不喝倒彩就已是萬幸,又怎麼會有人舍得花真金白銀,將燈籠再加一盞?

但這一切都發生得太快了,這一盞燈籠就像是落進汽油裡的一點火星。

琴藝高超,容貌美麗,卻有自己的風骨,在煙花之地,卻像是貞潔烈婦、高門貴女一般,以死相逼不賣身。

如此說來,為了這樣的女子一擲千金,隻為聽一曲,似乎也是合理應當。

甚至,“千金隻為聽一曲”比起“與花魁春風一度”更奢侈,是更體面的談資。

於是這一點火星點燃了整個會場。

燈籠越來越多地被掛上了高台,燈罩之中的燭火彼此相連,映出了一片血紅——

但沒有人知道,在一刻鐘前,燈籠尚未掛上之時,元瑾找到了掌班。

此時的元瑾已然滿頭珠翠,畫上濃妝:“掌班,要不要同我做一個交易?”

元瑾:“我可以助你,助玉堂春,成為鄰仙城,乃至整個凡間,名頭最盛,銀錢最多的青樓。”

掌班正準備嗤笑,卻見寒光一閃,元瑾將一把匕首抵上了自己的脖頸。

一點刀鋒沒入了白玉一般的皮肉中,溢出了一點鮮豔的紅色。

元瑾的態度極其強硬,語氣卻依舊是柔軟的:“隻需給我半個月,如若還無成效,就請掌班把我賣出去吧。”

掌班面色難看地沉默了下來,權衡利弊之後,她語氣沉沉地問:“你要我做什麼?”

元瑾輕輕一笑:“需要委屈掌班,同我演一出戲。”

掌班不知道的是,此時此刻,元瑾的手中已然布滿了粘膩的冷汗。

看到這裡,我不由得在心中感慨。

元瑾最最核心的籌碼,從來不是她的美貌或是琴藝,而是她的聰慧與眼界。

即便是在玉堂春待過數載,給予了元瑾無數扶持與幫助的應歡,想到的也隻不過是令元瑾好生磨煉琴藝,好將自己賣一個好價錢,令她獲得更好的待遇。

但元瑾所想的,卻是破局之法。

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先通過“賣藝不賣身”將自己的價格炒高,形成錨定效應,再在進行包裝之後,將玉堂春之中其他女子的價格與待遇一並拉高,從而使玉堂春賺取更多的銀錢。

我不由得在心中想,如若元瑾生在現代,必定能在商場之上叱吒風雲。

她一手促成的,是三贏的局面。

元瑾能夠賣藝不賣身,其他女子能夠過上更好的生活,玉堂春能夠賺取更多的銀錢。

而嫖客,通過更多銀錢,也獲得了更高的情緒價值。

畢竟,來青樓消費的客人想要的不止是魚水之歡。

他們想操的不止是一具具生長於青樓的,便宜下賤的身體,還有自己求而不得的“東西”。

不論何時,人們總是向往好的,更好的,最好的。

與一個走投無路,來自鄉野的女子翻雲覆雨,和與一名知書達理,溫柔小意的粉紅佳人春風一度,乃至令一名個性驕傲,潔如冰雪的高門貴女放蕩沉淪,是完完全全不同的體驗。

然而,不論元瑾如何聰慧,卻無法從根源之上改變玉堂春。這處地界終究還是將她們敲骨吸髓,食肉啖血的妓館。

元瑾之舉,能讓玉堂春的姑娘們好過一點,但也隻是好過一點。

在高樓之上,她將簪子抵上自己脖頸的那一刻,“賣藝不賣身”的這一扇大門,就已經朝著玉堂春,乃至鄰仙城的其他所有的姑娘們重重關上。

畢竟不論是玉堂春,還是鄰仙城,隻會,也隻能有一個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