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章 莊公二十六年、二十七年(1 / 1)

【接下來的莊公二十六年同樣沒什麼大事。士蔿因在殺群公子的過程中立下大功,擔任了晉國的大司空。他原本是大夫的爵位,從這時起就是卿了。大司空這個職位的主業是搞建設的,但這個時候的高位者怎麼說,基本都比較全能。】

【對了這裡要區分一下爵位和官職的區彆,具體說起來比較複雜,類比一下爵位就類似於我們今天的處級乾部、廳級乾部這種,是你享受的待遇等級,而官職則是具體的業務部門。】

【至少在這個時期,爵位的存在感和重要性是遠大於官職的,剛才說高位者比較全能其實也是類似的道理,他們管轄的權能並不局限於官職的範圍內。當然,這會兒本質也還沒有形成正經官僚製度,想分清楚本身也是非常困難的。】

【而且國君先不提,那些卿大夫們個個都有自己的封地,人家在自己封地上也是主人。要怎麼才能限製他們的權力?封地可是血緣繼承的,家族世代紮根於此,強龍還不壓地頭蛇呢。】

【所以集權啊,集權是一個大問題。哪怕看中學曆史教材,我們的國家也是一步一步將集權製發展至巔峰的,沒有一口氣吃成個胖子的道理——就算你想,人家地方不造反嗎?】

“集權?”小白若有所思,“晉侯詭諸之所為,當也算是集權?”

“她所強調的,並非是公室內部的集權。”對此有所回應的是熊貲,“與地方相對,又及她先前對楚設縣的讚許,言下之意恐怕是國主對整個國家的控製。”

寤生一錘定音:“即她此前所提及的,中央集權。”他感慨道,“用詞倒是精準。”

在看清當下的狀況後,詭諸終於也跟上了他們的思路:“職責理清之後,越權當遭非議,怕也是集權的手段。”

三人俱是人傑,名義上皆是周王所封,卻篡奪周王之權柄,自然對“集權”的含義若有所悟。主政者無人不想集權,隻不過無能為力罷了。

【不過士蔿這個大司空還是沒忘記本職,他上位後把晉國的都城絳又營建了一番,主要是加高城牆。《史記》的說法是這時候才建了絳城,這個問題不好說,也許是在原本宮城和內城的基礎上又圍了一層外城也說不一定?】

【在這一年的年末,虢國兩次攻打晉國。《晉世家》說是因為之前圍殺群公子沒能趕儘殺絕,有漏網之魚逃到了虢國,虢國於是以他們作借口來攻打晉國。總而言之不管是因為什麼,都這跳臉了,不打回去面子往哪兒擱。】

【於是二十七年晉獻公毅然決定出兵伐虢,嗯,但結果沒去,因為士蔿把他勸住了。士蔿這個人,真的很懂人心。Saber要是有他這麼懂也不至於……我在玩什麼爛梗,跳過跳過。】

【士蔿說虢公這個人性情驕縱,如果在與我國的戰爭中意外獲得勝利就會忽視他的子民,等到他失去人心我們再去攻打,就算他想抵禦,又有誰會跟隨他呢?想要作戰,必須要積蓄禮、樂、慈、愛,虢國不培養這些美德卻屢次掀起戰爭,遲早民心匱乏。】

【不過這一等就等到了魯僖公二年,後話暫且不提。還是說莊公二十七年,這一年的事件其實很散。】

【前面說到魯莊公的大女兒伯姬嫁去了杞國,兩年過去,魯莊公和伯姬在洮地見了一面,這其實不太合適。因為天子除了巡守、諸侯除了民事,卿大夫除了奉君命之外,都不應該沒事亂跑。】

【所以季友這一年為了替友人奔喪特意去了陳國,也同樣不禮——死掉的這位又不是陳國國君,也不是陳國獨攬大權的強人,輪得到魯國派人去吊唁?季友自己身為公子,在沒有他哥命令的前提下跑去陳國,顯然也不合適。】

【伯姬春天和親爹見了一面還不夠,冬天又歸寧了。這個頻率明顯不太對勁,不過也沒啥相關記載。也許就是單純的夫妻感情出了問題,娘家又有底氣,夫家又離得近,所以想回就回了。不過杞國國君效率也很快,沒過多久就來魯國了。】

【所謂歸寧就是比較正式的回娘家,之前說過要求父母俱在才可以。這裡其實又開始解經了,諸侯之女,歸寧叫“來”,離婚叫“來歸”;如果是夫人歸寧叫“如”也就是入,離婚或者是丈夫死了回家叫“歸於某”。】

【這一年,魯莊公還和齊桓公以及鄭國、陳國的國君在幽地會盟。陳國之前有公子完出逃事件,恐怕陳國多少對齊國有點意見;而鄭國畢竟離楚國還是近,在楚國強勢的時候有點倒向楚國也很正常。】

【所以其實兩國都是和齊國有點矛盾的。這次幽之盟名義上是四國的盟會,其實沒魯國啥事兒,主要強調的是陳國和鄭國對齊國的偏向與和解。】

“偏向與和解?分明是丟棄顏面和榮耀。身為姬姓子……”突“哈”了一聲,不屑至極,“竟是吾子,真該在他出生時便將他掐死。”

寤生不認同地看了他一眼:“照你這麼說,若我早知日後野心……不,你欲取而代之都罷了,竟借助殷人之力,我當年也不該留你性命。”

突垂首沉默片刻,最終抬頭注視自己的父親,寸步不讓:“我自始至終覺得,您太過看重聲名。無論如何,忽輸了,而我贏了。”

話音剛落,他身形便消散了。

寤生輕輕歎息。

【最後一件事同樣可以放進周王室丟人大全裡,周惠王給齊桓公賜命,同時請求他伐衛,理由是衛國之前幫助叛黨擁立王子頹。】

【理論上來說,賜命賜命,當然是賞賜,是上對下的,一般來說是賜命賜的是爵位,也有封邑。但這裡實際上把這句連在一起看,很明顯是某種交易。通過周王的大義賜予齊國想要的某種名分上的東西,從而換得齊國出力報複。】

【最後借這個賜命說一下五等爵製。《周本紀》裡寫“賜齊桓公為伯”,而《春秋》裡提到齊國國君一直都寫的齊侯。假設《史記》沒出錯,意味著要麼伯高於侯,要麼二者可以兼得。】

【我們前面就說過,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製雖然是明確記載的,但在史書實際參考中,感覺並不是極為清晰的上下尊卑之分。然而好像又存在上下,比如子和男明顯是食物鏈底層。】

【剛才說的兼得也隻是列個情況,沒聽說過爵位可以兼得。不過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和“公”一樣,有可能還能作為尊稱、虛銜?畢竟周公、召公、虢公的公肯定和宋國國君的公爵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