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真千金和養女(1 / 1)

經過方才那一遭,男警不敢再小瞧林瑄禾。

可他有拉不下臉來,隻能極其彆扭地嘀咕道:“太武斷了吧,她是不是凶手,得調查過後才知道。”

晏昀倒是彎起了唇,饒有興致地看著林瑄禾,“你倒是說說,為什麼她不是凶手。”

“我剛剛已經說過了,有人想掩蓋真正的凶器,產生這一行為,也是有原因的。”林瑄禾大致列出了幾點,“鑒於這是殺人現場,我們大致可以推斷,隱藏凶器,是為了擺脫殺人嫌疑。至於類似凶手格外喜歡這把匕首的理由,就暫且不考慮了。”

“是啊,”男警說,“真正的凶器比較特殊,換成了廚房裡常見的切菜刀,而且廚房離門口比較近,小臥室更遠,那把匕首也不方便找,換成菜刀更容易偽裝成入室搶劫。”

林瑄禾小臉嚴肅,“你說的有道理,但我的意思是,凶手這麼做,是為了隱瞞身份。”

男警一時怔住,思緒沒轉過來。

他方才說的,不也是凶手為了隱瞞自己的身份嗎?

女警卻面露緊張,“難道你的意思是……不會吧,孩子年紀不大。”

杜麗娟神色一震,瞳孔瞬間放大,她瘋了似的衝到晏昀面前,扒著他的衣服喊叫道:“是我乾的,就是我!你們把我帶走吧,我都承認。”

林瑄禾卻是搖了搖頭,“做母親的,怎麼會專門跑去孩子的臥室,找到匕首去殺人?杜麗娟,真調查起張山的去向不難,他年紀不大,又長期遭受家暴,這些因素都會被考慮。你們再抵抗,才是真的在斷自己的後路。”

杜麗娟呆滯地看著晏昀,手上漸漸失了力氣。

她滑坐在地上,晏昀俯身扶住她,蹙眉道:“小心。”

男警和杜麗娟的反應差不多。

按照林瑄禾的意思,殺人的其實是張山?

張山才多大,十歲冒頭而已!

但看杜麗娟的反應,所有人都能看得出來,林瑄禾說的是對的。調換凶器的人是杜麗娟,真正的凶器造型奇特,實在太過顯眼,她想包庇張山。

晏昀迅速下了命令,找到張山、排查他的行動路線。

杜麗娟也被帶回局裡做進一步的調查。

至於那把留有血跡的匕首,自然也要帶回局裡,放進物證保存箱裡。

晏昀將它放入證物袋時,林瑄禾隱約聽到一聲歎息。

她偏頭看過去,卻隻看到匕首靜靜地待在證物袋裡。

它應該……挺喜歡它的小主人的吧?

布置好任務,晏昀再度看向林瑄禾。

這起案子簡單,但林瑄禾隻是學生,且剛到現場就看出這麼多線索,足以說明她頭腦靈光了。

他輕描淡寫地表揚道:“看來你們書讀得不錯,再接再厲。”

林瑄禾不為所動,生硬地道謝,像個嚴肅的小朋友。

晏昀忍俊不禁。

嚴姿卻是始終保持望天的狀態。

說起這個成績吧……還真是有些難以啟齒呢。

在其他警員的讚美聲中,林瑄禾拉著嚴姿離開。嚴姿還有些回味無窮,她從不知破獲一起案子竟這般有成就感。

她的父親、爺爺都是警員,兩人因公殉職許久了。

家裡人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她能重啟警號,可她一直很排斥做警員。

被逼著念了警院後,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從來都沒認真學習過。

這個案子雖然是瑄禾在幫忙,但她心裡也莫名生出些成就感,好像漸漸理解,為何父親明知做警員危險,還毅然決然地重啟了爺爺的警號。

嚴姿由衷道:“瑄禾,幸好你進去了,你真厲害。”

林瑄禾卻沒有半分高興的樣子,“這個案子,沒什麼預謀,屬於臨時起意。杜麗娟更是偶然撞到殺人現場,未經思考做出來的事情漏洞很多,警員稍微細查就能查出真相。”

她隻不過是讓破案的速度稍微加快了一些而已。

在案子上耽擱這麼久,林瑄禾自然不能再去嚴姿家,她與嚴姿道彆後,沒立刻回家,而是先找到沒人的小胡同,進了係統。

“叮咚,恭喜宿主,五積分已到賬,宿主可自由兌換獎勵。”

林瑄禾操作著係統,看了看自己能換什麼。

在商城裡,錢是最不值錢的,五積分能換五百塊錢,卻換不來一件像樣的武器。

林瑄禾仔細看了看,發現商城裡還有DNA鑒定係統。

九十年代DNA鑒定技術還未普及,隻有極少數的地方才能做檢測,這個係統還是很重要的。隻不過做一次就要十積分,簡直是在搶錢。

林瑄禾先兌換了一百塊錢,去百貨大樓給自己置辦一身行頭。

原主是在村裡長大的,目光多多少少有些受限製,家裡的幾件衣服都離不開大花。

除了衣裳,林瑄禾還給自己買了平時會用到的雪花膏、頭繩以及鋼筆。

原主總是用鉛筆寫字,林瑄禾已經不習慣用鉛筆了。

一百塊在九十年代仍然不算很少,林瑄禾很快就提著大包小包回家了。

林家在新市地段最好的弄堂裡。

在幾十年後,這裡的房價將達到六七萬一平方。

踩在青石板小路上,聞著潮濕的氣息,林瑄禾終於有了來到九十年代的真實感。

她憑借原主的記憶七拐八拐,終於來到林家門前——是一幢三層高的小樓。

林家大門都比鄰居們要奢華。

林瑄禾掏出鑰匙,開門走進去。

一進門,她就撞見了穿著真絲睡衣的趙淑佳。

四目相對,林瑄禾神色淡然,趙淑佳卻有些尷尬。

她不自在地扯了下衣服,僵硬地笑道:“回來了。”

林瑄禾掃了趙淑佳一眼,不動聲色地斂起目光。

趙淑佳拿原主當外人,所以在她面前隻穿睡衣,自然會不自在。

但原主卻是她的親女兒。

原主本名溪瑄禾,她剛出生便在醫院被人偷了,後來被溪家撫養長大。林家丟了女兒,找了許久也沒找到,為了緩解思念之情,又領養了一個女孩。

命運卻很可笑,在原主二十一歲這年,意外與林家相遇。

林家家底豐厚,便把原主接回來撫養,可他們發現,這個親生女兒的行為卻是粗鄙不看的。

他們不由自主地拿原主和養女對比,越看越覺得養女好,似乎都不太待見原主。

慢慢的,原主就成了林家的邊緣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