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 調解糾紛(1 / 1)

提到這裡個, 沈斌更加興奮,總算是能聊到重點了!他迫不及待的抖了出來,“販賣貓崽!他將市面上常見的貓崽翻了幾十倍的價格, 賣給了他人, 從中獲利幾十倍啊!”

他努力煽動情緒,並沒有收到預想中的震動。梁長史偏開了臉, 宗親長輩端起茶杯遮掩嘴角, 最後隻是說一句, 知道了。

沈斌並不甘心,再次強調利潤巨大, 恐有賄賂之嫌。

沈齊看著嘶聲竭力的沈斌, 不以為意的宗親們.....叔伯當然看不上這麼點錢,他們一頓酒席都不止這些。

真不知道該可憐沈斌,還是可憐自己啊。

等沈斌強調完畢,梁長史才轉過來對著沈潭說,“你呢?有何說辭?”

沈潭終於得到申辯的機會, 腦中跟沈知瀾一起聊過的奇聞軼事統統閃現, 他慢慢組織語言,一字一頓的說, “我並沒有販賣貓崽,從中牟利, 隻是將家養的貓仔聘給了其他人,讓他們去養而已。”

“我家中本有一隻臨清獅子貓, 藍眼白毛皮毛豐厚, 生的格外可愛,我養了四年,鄰居們都知道。去年她產下了四隻小貓, 跟母親生的一模一樣,我就常常帶著貓崽出門炫耀,給左鄰右舍看。這途中湊巧有人看中了它們,聘請它們回家避鼠。最終我們挑了黃道吉日,準備了納貓契,聘書,還有糖和茶葉等等,正式把小貓請回家。手續一式兩份一應俱全,都放在我屋內,一個雕花匣子裡。”

“梁大人和伯爺們,都可以找到對應的證據,我沒有說謊。”

梁長史偏頭,示意宗親發話,宗親視線交彙,同意去找沈潭說的證據。便有侍衛即刻出發,去沈潭家中尋找證據,作為佐證。

如果真要按照他所說,這就不算什麼大事。

沈斌哪兒肯輕輕放下,那他豁出去鬨騰這一場,不就白瞎了麼?沈潭能順利脫身,以後還不翻了天?!

他立刻說,“什麼樣的貓能賣到二十兩!竟然比一匹快馬還貴!這其中肯定有貓膩!我就是擔心這孩子乾了壞事,最後把宗親的名聲抹黑了啊!還有沈知瀾,這小子打小就壞,光會躲在背後出餿主意......”

說自己也就算了,說自己兒子堅決不能忍!沈齊立刻動了動,舉手示意自己有話說,獲得許可後道:

“斌兄弟,這話你就外行了。金子才這麼一小塊,憑什麼要比銀子貴重十倍?還不是因為它的稀少性?還有蛐蛐,在罐子裡

縮著這麼小小的一隻,但凡冠上了常勝將軍的名頭,也會身價百倍,可見一樣東西的價值,並不是以外觀和大小來確認的。在喜歡它的人眼裡,它就是千金不換的寶物,是吧?”

沈齊說的意味深長,在蛐蛐上加了重音。自己屁股都沒擦乾淨,還想潑人一身水?笑死,他可沒那麼好欺負!

沈斌抖了抖,身子縮了縮。

兩邊正靜默無聲時,去取東西的侍衛回來了,帶來沈潭說的納貓契和文書,按照格式寫的明白清晰,一樣不少,還有東華帝君和西王母作為見證。

順便還把當事貓也帶了來。

咪咪無緣無故被捉,本來惶恐不安,看到沈潭一個健步就竄了過去,縮在他腳下。沈潭伸手抱住她安撫,咪咪很快安靜下來。

看見當事貓,哪怕是對貓沒有研究的人,也能瞧出她有多機靈可愛,一身毛絨絨,特彆愛乾淨。

沈斌察覺到氣氛轉變,不甘心的叫嚷反駁,“憑什麼彆人願意買你的貓!你敢說這中間沒有應承人家什麼!你賣貓的都是什麼人家,你自己一清二楚!千戶家的夫人,主薄家的小姐,還有通判的親戚,一個個的,我可沒記錯!”

他說的千戶夫人,剛巧是杜二舅幫忙牽線引來的,是大舅的上司。可是,也隻有這樣的人家才樂意養,也有錢養寵物貓。

這種問題也虧他能問出來,光沈知瀾都能逮到無數漏洞反駁回去。

沈知瀾往前邁了一步,先看了看年紀最大的那位宗親,見他微笑點頭後才細聲細氣,裝做不解的說,“斌伯父這樣說的就不對了。”

“哪兒不對?!”沈斌瞪著眼,“你彆在這裡胡攪蠻纏,試圖脫罪。”

“當年皇先祖親筆定下《宗室律例》,命他的後人領朝廷供奉,享世代安樂,又不許我們去經商,怕的是後人利用手裡的資源,去搶奪黎民百姓的生機,以致民不聊生百姓哀嚎。但是沒有說我們不能把自家種的,自家養的物產,拿出去換成彆的啊!”

“就比如說,咱們家家戶戶都種了蔬菜瓜果,等到了春夏吃都吃不完,送給鄰居吧,他們自家還有一堆吃不完的,為了避免浪費就會拿給菜販子,讓他們去集市售賣。這是暗合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的意思,也是皇先祖的遺訓,他老人家還留有典故,沒吃完的午膳,便留到晚膳再用。”

沈知瀾說的是焱太,祖昔年還在行軍打仗時的典故,軍營裡物資不足,當然要省著點。

“這要是按照斌伯父的看法,他們到底是在遵循遺訓呢,還是在高價售賣,經商奪利呢?這些瓜果經過市面流通,說不定還會賣到參政大人,知府大人的富商去,又該怎麼說呢?”

沈斌一時語塞,他總不能反駁說,皇先祖是在裝腔作勢,支持浪費吧?!

沈知瀾一番話引經據典,合情合理,還兼有法不責眾的實例,說的沈斌無從辯駁。

宗親長輩頻頻點頭,隻覺得這孩子真是口齒伶俐,思維靈活,不愧是他們家的血緣,便帶著五分欣賞說,“看你說的通暢,還會引經據典,可進學了?”

“還沒有,小子還沒到年紀。但是平日裡有我姐姐帶著識字看書,也可以去宗學裡借閱各種典籍,各位先生和藹可親,歡迎求知者前去。”沈知瀾看話題已經引到這來,便把最後的證據拋了出來。

“宗學裡書庫還有《宗室律例》的初版,上面寫著是“不許科舉,不需經商”啊!”

石破天驚!

童稚的聲音捅破了一片沉寂。

這就是沈知瀾最有底氣的證據,在聽到沈斌狀告違律經商時,他就思考著該怎麼把這個炸,彈拋出來,現在總算找到機會了。

法無禁止,即為允許,況且沈潭這也算不上什麼正經經商。

梁長史第一反應就是觀察在場所有人員,還好還好,因為是調解宗室矛盾,他早早的讓侍衛退了出去,除了他,剩下的人全都姓沈。

而宗親長輩豁然站起,步跨到沈知瀾面前,兩手鐵鉗一樣抓住沈知瀾的胳膊,“當真?”

沈知瀾忍住疼,“是我借書時看到的,現在書還在宗學的書庫裡....”

撒手,趕緊撒手,胳膊要斷啦!

看對方的小孩眼圈紅紅眼淚汪汪,那位長輩才訕訕鬆開手,掩飾性的說,“實在過於驚訝,一時驚訝。”

沈知瀾抽泣一聲,順著話頭說,“也有可能是我看錯了,或者看了彆字。”

“小孩子還沒進學,沒準是他學錯了。”沈齊趕緊打上補丁。

眾人都在說可能是沈知瀾看岔了字,沒有繼續聊這個,但事後是否去驗證,又是另外一樁秘聞了。

梁長史強行把話題轉了回來,“好了,沈斌狀告一事,我們已經聽清了前因後果,也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提倡,但也不能算作是違例經商,沈潭日後不得再做此事,沈斌行事也該思而後行。”

“你們二人,既為父子,也是前世積攢的緣分,遇到問題應該互相溝通,解釋清楚,而不是貿貿然的跑到審理所來,讓長輩替你們調節矛盾。”

“就罰你們半年的祿米,以作警示。”其中一位宗親說道,“認罰麼?”

沈潭乾脆利落的說,“認!”

沈斌吞吞吐吐的道,“認。”

不認不行,這祿米還要從梁長史手裡過,縣官不如現管的道理,沈斌很清楚。隻是可惜這回偷雞不成蝕把米,本來想壓服兒子,結果反而丟了祿米,虧啊。

沈斌恨恨的瞪了沈齊一眼,這才邁步出了正屋。

沈潭獲得勝利,卻沒敢去看沈齊父子,抱著貓咪,悄無聲息的走了出去。

沈齊從被瞪的那一眼裡悟到什麼,看來這些日子他過的滋潤,也招來小人妒恨,想要把他拉下馬。

說來奇怪,人不會去妒忌那些離他很遠的大人物,哪怕那些大人物比他過的好千萬倍。但是他們肯定是會嫉妒身邊的鄰居比他們多吃半隻雞,多扯兩匹布,會去暗中使絆子。

財不可露白,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沈齊沒有立刻離開,而是等到位宗親都走後,這才帶著沈知瀾靠近了梁長史,帶著歉意說,“大人,這次真是麻煩你了。”

沈斌雖然是誣告,但要是碰上主官心情不順,也少不了跟著吃掛落挨訓斥。

梁長史隻是搖頭,“小事一樁,我總不能讓無辜者跟著受難,讓誣告得逞,讓旁人膽戰心驚。”他摸了摸沈知瀾的肩膀,換了話題,“你適才說的《宗室律例》初版,是真的麼?”

沈知瀾看了他一眼,梁長史如果想看,隨時可以去書庫裡找,這才點點頭,“是真的,一字不差。”

他原先一直以為這條禁令就是不許科舉不許經商,直到跟梁長史混熟,獲得了進出宗學書庫借閱的機會,偶然從角落裡翻到了初版,這才發現了不同之處。

這麼明顯,他能不記下麼,又沒瞎。但是他誰也沒提,隻是今天涉及到自身,這才說出來。

梁長史注視著他,“知瀾,我明白你是個聰明孩子,記性也好,但今日這事茲事體大,涉及到許多人許多事,如果鬨了出來,不光是我,王爺也可能保不住你,所以,你能保守好這個秘密麼?”

“我發誓!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不會告訴任何人,包括我娘跟我姐!”看梁長史這麼鄭重,沈知瀾舉起手指,信誓旦旦。

梁長史這才放心,讓沈齊帶著人先回去,後續問題他會處理。

沈齊再次道謝,領著沈知瀾走了。

沈知瀾非常清楚梁長史在擔心什麼,律例是律例,實操是實操。就算能找到初版,又能證明什麼呢?現在縣官判案,全看心情。

大焱律還明文規定,除去爵位官蔭承襲給嫡長子,剩下的財產諸子均分呢!可是茂王府的產業,起碼有九成都留給嫡長,剩下的那點殘渣,才被施舍著分給了其餘諸子,也沒見誰敢去鬨騰。

形勢比人強時,低頭也是一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