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危機 按這個標準,蘇長河都夠槍斃好幾……(1 / 1)

論“投機倒把”, 紅旗公社這一片,蘇長河要是算第二,沒人當得上第一。要是抓典型, 槍打出頭鳥, 怎麼看都是他更危險。

蘇長河:本以為是助人為樂,結果走近一看,他喵的,塌的是我家房子。

蘇長河糾結了好幾天,吃飯都不香了。

他特地查了查以前的事, 發現這個時空曆史大事發生的時間點和他們那個時空沒差, 如果按這個規律推測, 接下來的改革開放八成也會如期而至。

他記得,改革開放是在七八年年底正式提出來的,到七九年, 國家才在粵省、閩省實行對外開放的特殊政策。而在七八年及以前,大環境還是相對封閉的,倒買倒賣更是很敏感的詞彙, 稍有不慎, 就會被戴上資本主義的帽子。

淮寧縣是個小縣城, 上面有地區,然後才是安省、中央。改革開放這樣的政策實行到基層不知道要經過多少會議研討, 如果其中某些領導不敢冒險, 追求穩定,到淮寧真正放開需要更長的時間。

如今還是七八年上半年, 政策還沒有出台,一切私人買賣賺取利益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就蘇長河所知,七十年代初, 紅旗公社有人因私自販賣水果,獲利巨大,犯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死刑。

這個“獲利巨大”大到什麼程度?賺了三十五塊七毛二,三十多塊錢就是獲利巨大!

按這個標準,蘇長河都夠槍斃好幾回了!

蘇長河越想冷汗越多,這幾個月,為了快點賺錢、早點賺錢,從倒賣雞蛋家禽,到倒賣山貨野味野果,他的動作頻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乾什麼,就拿前進大隊的人來說,他們心裡沒有猜測?人家又不是傻子,就公社紡織廠那一月兩回的采購用得著蘇長河天天往外跑,還拉上小舅子?

隊裡人不說,是因為一方面蘇長河吃肉,讓他們喝湯,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大家大多都姓馬,一個祖宗,蘇長河是老馬家女婿,也算是他們老馬家自己人,大家沾親帶故,不好做舉報那樣的缺德事。

不過以前不做,不代表以後不做。要是讓隊裡人知道蘇長河這幾個月具體賺了多少,絕對有人眼紅。財帛動人心,當利益足夠大,誰管你是哪門子親戚?

到時候,彆說什麼為公家采購,公社紡織廠、縣城供銷社等等和他有牽扯的公家隻會第一個把他推坑裡,不仁義的說不定還會添把土。

死道友不死貧道嘛。

蘇長河還沒法辯駁,他確實不清白,他從中牟利是事實。

為了安全著想,先收手,等改革開放的春風吹過來再繼續?

這就意味著要放棄這幾個月打下的“江山”,尤其是和後溝村說好的第三批野果以及答應朱主任的雞蛋家禽,這兩批貨,基本不用操什麼心,倒個手就能賺幾十塊,而且事關信譽。

說實話,就這樣放棄,蘇長河心有不甘。

他真沒有種田的本事,這年頭,田地出產低,靠種地吃飽飯基本不可能。如果放棄所有生意,安安分分種田,日常生活就得花存款貼補。

蘇長河盤了盤自個兒的賬,他手頭一共有七百八十五塊三毛,其中一百九十四塊二毛八是還未分賬的幾批野果子的費用,以及預留出來墊付這次紡織廠所需雞蛋家禽的貨款,餘下的才是他們家現在的存款,攏共不到六百塊錢。

前進大隊在紅旗公社屬於生活條件中等的大隊,隊裡普通的一戶人家,辛辛苦苦賺一年工分,年底不一定能分到十塊錢。以這樣的水平來看,六百塊錢絕對是一筆大錢。可要是放在城裡,這錢就不夠花了。

首先租房是一大筆,要是他媳婦考到京城去,不是有那麼句話“京城居,大不易”,他們要想找個離學校近且居住環境好點的房子,一個月租金起碼得好幾十,一年就是好幾百。

然後還有閨女的學費生活費,上學了得買點漂亮衣裳、書本玩具吧?首都人民生活條件肯定比縣城好,到時候彆人家小孩學這學那,他閨女能沒有?

最後還有日常開支,吃喝就是大頭。他們仨畢竟不像原身過慣了苦日子,逢年過節切半斤肉,也能吃得心滿意足。他們仨要是天天白菜蘿卜,一個月沾點葷腥,彆說他閨女,蘇長河自己就得一臉菜色。

這麼簡單算算,六百塊能撐過兩年,都有賴於他持家有道。

如果撐過了兩年,到了八零年,華國第一張個體戶營業執照發放,市場環境寬鬆,再做點小生意倒是合法合規。

可關鍵是就算蘇長河現在收手,兩年裡老老實實窩著不瞎折騰,但風過留聲,雁過留痕,凡事做過就會留下痕跡,就好比蘇長河這幾個月做的事。

閨女說的那小說裡隻說衛陽犯投機倒把罪被抓,沒說具體怎麼被抓的,到底是他得罪了人,還是倒黴撞槍口上了?又或者就是公社抓典型?

信息太少,蘇長河覺得自己腦門上就頂著槍,隨時都可能“砰!”

“不行!不能坐以待斃!”

*

馬老爺子發現女婿最近在隊裡待了好幾天,每天老老實實上工,也不折騰雞蛋,也不折騰家禽了,連山裡野果子都不提了。他尋思:女婿是不是被上次的事嚇怕了?

直到這天衛陽替向村長捎來話,“村長說第三批的桃子杏子都成熟了,比前一批長得還好,問你還收不收?”

向村長的原話要委婉許多,他也怕因為王大王二的事蘇同誌不進山,還讓衛陽告訴蘇長河,他可以讓他家老大老二出來接他,或者他們把桃子杏子都裝好,給他送過來。

這年代大部分人還是很淳樸的,向村長生怕人覺得他們為了多賣錢把小果也放進去,特地強調,“果子送出去,讓蘇同誌再挑一遍,有不行的,我們不算裡面。”

你說承載了一村子人的期盼,蘇長河能說就此收手不收了嗎?

“明天吧,要是不下雨,我們就過去,還按之前的來。”

衛陽放下心,他對後溝村沒什麼感情。

小時候他好奇過,瞞著他媽偷偷下山,被村裡的小孩叫過野種。在他媽死的時候,他求他血緣上的舅舅給他媽辦一副棺材,他發誓以後一定還錢,然而他舅怕他賴上他們,不認他,他舅媽還罵他媽“不知羞恥,還埋什麼埋,乾脆一把火燒了乾淨……”

平時衛陽從山裡出去,都不從後溝村走,由此可見,他對後溝村的態度。但是,衛陽記仇也記恩,老村長幫過他,野果子的事是老村長發動全村人一起乾的,如果剩下的果子不收了,村裡人肯定有意見。衛陽不想老村長為難。

馬老爺子也放下心,女婿能再進山,那就說明沒什麼事了,不過他換下小兒子,讓大兒子跟著跑一趟。老四年紀小,不禁事,不像他大哥,性子穩重,人長得還壯,萬一再碰上劫道的,老大一個頂倆兒。

對此,馬向東委屈巴巴:“等二哥回來,讓二哥教我幾招,我也不是不能一個打兩個。”

白紅梅就高興了,上回向華跟著進一趟山,就分了三十多塊錢!那可是三十多塊錢啊!婆婆讓向華和小叔子一人上交一半,剩下的算他們兩房私房錢。白紅梅晚上躺床上都興奮得睡不著,一會兒興奮一會兒又抓耳撓腮地琢磨小叔子得有多少錢。妹夫這人實在,肯定不少分錢,沒見小叔子跟著跑前跑後,一身勁頭。

她還把她男人推醒,舊話重提,攛掇他也跟妹夫乾得了,最後被她男人說了一頓,隻得歇了心思。

這次不關她的事,這可是公公親口吩咐的,她男人跟著跑這一趟,妹夫絕對不會虧待他。白紅梅樂顛顛地推馬向華:“趕緊的,彆讓妹夫等你!”

對老丈人的安排,蘇長河沒意見。以前拉著小舅子一起乾,是因為他一個人忙不過來,也有帶著老馬家一起賺點兒的意思。大舅子能乾,經常拿十工分,這種歪門邪道的事當然不好耽誤大舅子,這回隻有一次倒無所謂。

蘇長河打算這次進山,把後溝村的後續事情都處理完,第三批果子收了,兩次的錢一把結清,在他解決好自己的隱患前,不會再收東西了,他得先蟄伏一段時間。

到了後溝村,正事還沒開始辦,向村長先帶來一個壞消息,王大王二跑了!

“都怪我,左右鄰居都看著,也和村裡人打過招呼,不讓他們倆出村。前幾天他們都老老實實,沒想到早上他家隔壁沒看到他家有動靜,進去一看,人不見了……”

幾乎一瞬間,蘇長河腦子裡閃過許多念頭,最後定格在一個想法:這兩人會不會就是扣響他腦門上那支槍的原因?

王大王二是賭徒,在某些時候,賭徒要錢不要命。

在原故事中,沒有他們一家三口,此時,原身已經拋棄妻女返回滬市,他媳婦閨女的原身不可能像他這樣進山倒騰山貨野果,自然也不會被王大王二盯上。也就沒有衛陽見義勇為的事,沒有見義勇為,就沒有他帶著大小舅子來請衛陽。

如果當天野豬仍然出現,按照他閨女所說,衛陽作為全書最大的反派,一直活躍到大結局,那麼野豬很可能死在衛陽手裡。

他有渠道賣野豬,衛陽早前就去過黑市賣山貨,說不定也能賣出去。

一頭野豬兩百多斤,便宜點賣也能賣出一百多塊錢。王大王二如果知道衛陽有這筆錢,會不會盯上衛陽?

答案是肯定的。

蘇長河越分析,思維越清晰,所以,書裡衛陽被抓很有可能和王大王二有關。

必須解決掉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