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1 / 1)

扮演是一門學問,沒有爭議的事情本不該被拿出來討論。然而扮演與扮演之間也是迥然相異的,就好比布魯斯韋恩自己,花花公子和義警都是他人格的一部分,不完全等同於他,但也不能說與他毫不相乾。

先不管布魯斯自己願不願意承認,假設像一顆暫時釘在思想之牆的釘子,用來掛住一些猜測、懷疑、不著邊際的想法,直到脫落,又或者完全釘死在那兒。布萊雷利熟練地做完這件事,回過神開始思索之前的議題——扮演,是的,他需要扮演他相認還沒到一年的父親,扮演他、他的面具、他為人熟知的那部分和不為人知的那部分。

他站在路口,等待車流過去。秋末,哥譚的雨水中飽含了更為沉重的寒冷,那些出沒於夏日的流浪漢已經不再隨處可見,求生的本能讓他們開始自發地尋找溫暖的庇護。橋洞,背風的牆根,餐廳後門的垃圾桶;求死的理智使一部分人無知無畏地睡躺在冰冷的石磚與花園長椅上,死亡會在夢中將悲苦的魂靈牽離。布萊雷利在時隔兩個月後,再一次來到哥譚下城區,扮演父親的扮演。

穿著西服的男人,身上總有一股揮之不去的市井氣息,有時候是油嘴滑舌的詐騙犯,有時候擔當交易的中間人,是幫/派成員,以縱火和死亡為生,偶爾,做點好事。

火柴馬龍,存在過的名字,本該不存在的身份,蝙蝠俠的眾多偽裝之一。布萊雷利沒想通他是抽的哪門子瘋才會撿起這個身份出門,他完全可以自己重新捏一個,然後等蝙蝠俠回來後,他那十幾個馬甲裡又會喜提一員。

這一點都不有趣。

布萊雷利自有一套表演技法。當你在扮演什麼的時候,不妨抓住你和扮演對象的共同之處,刀尖抵在皮囊的薄弱之處,慢慢往上挑開,剖析也是需要有章法的;等你能把自己像塞棉絮一樣塞進那身皮囊後,那扮演就差不多生效了。

隻是,永遠不要將皮囊的拉鏈合上,除非你想將自己的人格憋死在那虛偽的皮面之中,徹底成為他人的脂肪。

興許是血緣作祟,布萊雷利在樣貌之外,總還是有其他什麼地方,堪堪能合得上他生父的性情。於是他隻要將這部分外放,再收斂起不合時宜的個性,完全就能蒙混過關;就連去演提姆,他也能遊刃有餘,誰曉得為啥——他和提姆之間能隱約猜到一點對方的想法,雖然分歧也不少就是了。

但當火柴馬龍就不一樣了,他需要發揮出一點……他本身不一定擁有的狀態。他對著街邊的櫥窗,露出一個流裡流氣的笑,然後整理了一下掛在領口的墨鏡,這自若地走進某家位於碼頭旁的酒吧。火柴馬龍這些年很少出現,不過還不到被徹底遺忘的時候。他剛坐下沒多久,就有人和他打招呼。

“嗨,馬徹斯,許久不見了。”

那人穿著一件灰色的西服,紅頭發,紅臉膛,上前來和他打招呼:“借點火,火柴杆兒。”

布萊雷利依言從兜裡掏出一個打火機,在對方卷雪茄的時候,點了一份三文魚簡餐和一杯威士忌。他輕佻地笑了

笑,“是很久不見了,近來沒人找麻煩?”

“這地方到處都是麻煩。??[]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紅頭發說,“你前陣子上哪快活去啦?”

“不算快活,給一樁事牽連到了,就出去躲躲難。”他說:“聽說最近還行,沒起什麼風浪,就回來轉轉。”

“溜得挺快的吧?啊?火柴杆兒。”

“沒法子啊,蝙蝠咬得緊。”

他向紅頭發——好吧,他蝙蝠俠給他的筆記裡也沒這號人——旁敲側擊地詢問著關於哥譚的近況。

一切都如常,和他知道的沒什麼出入。不過有一點比較令人意外:那就是當他打聽貓女的時候,居然沒有半點花邊消息傳出來——他還真以為事情會像傑森講的那樣,成為哥譚人民的新樂子呢。也許是因為這事本身有點詭異,賽琳娜回去後並未選擇聲張出去。

酒吧還沒到真正熱鬨的時候,這座名為“河畔”的酒吧紮根哥譚也有十餘年,據說是由於老板背靠某股勢力,才能在魚龍混雜的下城區占有一席之地。三教九流都愛上這兒來,中立地區,謝絕武鬥——雖然人人依舊槍不離手。

他和紅頭發信口胡扯了半小時,又和另外入座的兩個黑人談笑風生,這地方就沒一個善茬,不過在有人請酒的時候,大家都還是願意賣這位中間人一個面子。他身兼多職,又要給傑森打聽老對手的行動情況,還要見縫插針地找找關於盲鴉的線索,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找到有關艾瑪·柯利福的消息。

他搖晃了一下杯中的冰塊,尋思這老板是有點會開酒吧的,就像布魯斯所提醒的那樣,隻要錢到位,調酒師能給你往酒裡再摻酒,保證搞出一杯既能喝翻對方又不會讓人察覺的酒。

提姆的竊聽器隻派上了一部分用場,能夠收集到的信息隻有奧斯蒙德家中確實知道老頭子有那麼一號情婦,並慶幸這表子死得早,不算添麻煩。至於是誰殺的,還沒能明確。

艾瑪·柯利福的出身不算太好,她有一副不錯的容貌,卻偏偏生在哥譚下城區。在同齡人都選擇早早墮落的環境中,她勉強讀到了高中,卻最終沒能完成學業。讀了一年後就輟學進入了社會。另外,她的父母離異得很早,父親是個靠吃女人軟飯為生的軟蛋,母親早早就不知所蹤,她有一個兄弟,死於酗酒後的溺亡——掉進哥譚灣,不失為一種哥譚人特有的歸宿。

她的兄弟亞倫·柯利福曾經是企鵝人手下的一個中層,曾經和一位老鴇打得火熱,會幫對方介紹“員工”。在亞倫死後,這名老鴇仍然活躍在紅燈區。

露出的罪背後往往會牽扯出更大的罪,這就是為什麼這起案子棘手,亞倫死不足惜,可艾瑪也一同死去,這就耐人尋味了——如果她是除亞倫之外的,另一個掌握那些戕害他人罪證的人,那麼她的死亡也就意味著,往後不知道要到猴年馬月才能再抓住那老鴇的馬腳了。也許她死於奧斯蒙德們的同室操戈,也許她是死於情/色販子之手,也或許,還有更大的隱情等著他們去挖掘。

布萊雷利走出酒吧,等待路過的風帶走身上的酒氣,但海風在

他身邊繞了幾圈,於是他隻好拍拍衣服,帶著混合著海鹽的酒味踏上歸途。

布萊雷利一直記著蝙蝠俠的忠告,關於如何扮演對方嘔心瀝血才讓其活過來的火柴馬龍。但他自認為沒那麼嚴重的強迫症,所以不會什麼動作都完全模仿到位,實際上,火柴馬龍本身是什麼樣,那是個其次的問題,重點是——搞懂彆人眼裡的火柴馬龍,有人認為這是個幽默的人,那就幽默給他看,有人覺得他是騙子,那就竭儘所能地展現騙術。

布萊雷利本來打算往“住所”走去,半道上,他又改變了主意,折身而回,踏入了另一條街區。

這樣一來,一個小時後,臭名昭著的紅頭罩就能在某個巷子裡撿到一個披著老爹皮囊的倒黴兄弟。他倒是大可以冷下心腸,把人丟在那兒不管——

“先把你身上的味道給我洗洗!?[]?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傑森嫌棄地說。

“你態度不能好點?”布萊雷利說,然後被傑森瞪了一眼。

半個小時後,他老老實實地坐在傑森安全屋的沙發上,叼著一根棒棒糖。發梢還在滴著水,作為收留他的報酬,傑森反手就丟了幾份活過去。

“我好歹也有在幫你打探那幾個新組織的消息,”布萊雷利說:“你就是那麼對我的?”

“你打探到再說吧。”傑森把夜宵放進微波爐,定時,然後拿著一罐啤酒坐到了他身邊當監工。

布萊雷利沒分給他一個眼神,他在邊乾活邊和夔娥聊天,並告訴她自己不需要她特意過來接人。

超人太頻繁地出現在哥譚也不是好事,對哥譚人而言。

“你在查安吉莉亞?”傑森慢慢啜著手裡的冰鎮啤酒,布萊雷利“嗯”了一聲,卻說了個不相乾的話題:“你想乾什麼就隨便乾,彆在意我,就當我是盆栽,真的。”

盆栽可比你小子討喜,傑森想。不過當布萊雷利願意安靜的時候,確實能起到盆栽的作用,隨便往什麼地方一放,賞心悅目,也不惹人煩。他也不像提姆,在沒事可乾超過二十分鐘後就會原地睡著。

前提是他用自己的臉。

“她以前勾結過一些……高層。她一開始是在紐約做這種生意,後來才來的哥譚。”傑森不接他的茬,反而繼續補充道:“雖然不是本地人,但她在這兒可是大名鼎鼎,哈,在我還小的時候,她就已經在那兒了,我是個男孩,所以最差的結局也就是去當竊賊,那時候,女孩們對她更熟悉——”

布萊雷利好像有在聽,他在傑森停下話頭的一瞬間立馬接了上去,頂掉了原本的句號,讓談話在屋內延續:“所以你認識她手下的女孩嗎?最好是活著的。”

“算不上認識。”傑森吐出一口氣:“當年我被布魯斯領走——這點先略過,那時候我和那些人的聯係就斷了,他們都知道我被闊佬收養,在我從泥沼裡出去的那一刻,就注定我不會被他們看作一路人了。現在去套近乎基本行不通。”

“……怎麼,你想和安吉莉亞掰掰腕子?”

傑森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他那似藍似綠的眼眸保持著混沌之態,叫人吃不透他在想什麼。他盤著腿,像貓科動物把尾巴甩到身前,完全就是一副就沒打算起來的、看熱鬨的姿態。

“你去過她的地盤?”布萊雷利問:“無意冒犯,我不會告訴布魯斯的。”

“去過。去催過債,把一個賭鬼從娘們身上揪了下來,打掉了幾顆牙。”他哈哈大笑道:“——她算是有點來頭。乾的那剛有油水可撈,但沒販毒來得快。想吞的不好下嘴,家底厚的也看不上。”

“……哼。”他笑了笑,用布魯斯的臉——花花公子的姿態,冷不丁嚇了傑森一跳——這小子學什麼不好!

“那你有意向嗎?”布萊雷利輕聲問。“來幫幫忙唄?”

“就看你有沒有那個資格了。”傑森說:“以及你拿什麼理由來讓我幫忙?”

“機會正好。”布萊雷利露出一個明朗的笑容:“——夜色也正好。一根麻繩,要麼去了斷不幸,要麼去了斷脖頸,我可沒興趣去搞受害者回憶錄。”

傑森咧著嘴,無聲地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