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秘密基地(1 / 1)

全服首殺 年終 11024 字 6個月前

711年7月24日。

他們真的回到了十二年前。

透過鋥亮的櫥窗玻璃,諾爾看清了日曆鐘上的時間。櫥窗同時倒映出了諾爾此時的狀態——忒斯特一隻手抱住他的腰,一隻手扯緊金線,吊在附近的樹枝上。諾爾死死抓緊忒斯特的腰帶,生怕對方來個手滑。

兩人離地面大概兩米左右。之前隨便跳跳就達到的高度,眼下讓諾爾有些暈眩。

“真不錯,時間回溯?兩位可算是做了點正經事。”

黑蠟燭坎多轉動獨眼,好奇地看來看去,“現在我隻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選這麼個時間段啊?”

這回諾爾沒再和蠟燭鬥嘴,他也很好奇問題的答案。

根據那位佩因特的說法,葡萄領不朽教堂燒毀於711年的7月末。他們需要混進還沒燒毀的教堂,找到記載“日蝕盾”位置的文件。

忒斯特自告奮勇負責穿越時段。結果他偏偏挑中了教堂焚毀前一周,時間點選得著實有點微妙。

忒斯特收起金線,帶著諾爾回到枝頭:“反正我們隻能在這裡待上七八天。教堂起火了,我們也該回去了,就這麼簡單——大家就把它的毀滅當成鬨鐘吧。”

是嗎?諾爾隨便唔了聲,他敢拿自己的晚飯發誓,瘋修士絕對有彆的目的。

“那麼咱們最好儘快開始。”諾爾胳膊勾住魔杖,樹懶一樣抱住細弱的樹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兒。”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認。

是了,這小子是追補妖來著,永恒教會不太可能散養他。

諾爾:“所以你去過那個教堂。”

“沒錯,說不定你還能看到過去的我呢。”

忒斯特這會兒恢複了他白發金眼的模樣,他坐在樹枝上晃晃悠悠,像隻格外嘚瑟的麻雀,“這個時間點,我應該十六歲吧。”

忒斯特的語氣特彆平穩,仿佛要給諾爾展示他年少時的相冊。

諾爾看了會兒忒斯特,他發現自己不太能想象瘋修士的青少年時期,“帶路的事情就交給你了,現在就動身吧。”

“沒必要,我更建議咱們在這裡守著,然後搭永恒教徒的順風車。比如鑽進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這兒的永恒教徒可多了。”忒斯特難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議。

“親愛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但葡萄領的不朽教堂曾是教會最好的教堂之一。”

他又輕聲細語地補了句。

好的,諾爾想。最好的教堂之一,這意味著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嚴密的防護。

真要打起來,他們得用這倒黴的體型打贏,保證自己活下來;還不能贏得太過火,省得改變曆史大事件。這無異於戴著鐐銬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諾爾就有點心累。

兩人最終決定留在軟木塞街。

忒斯特保證自己能認出永恒教徒,而且在這條街,永恒教徒們就像老鼠一樣

常見——

軟木塞街是葡萄領下城區最繁華的街道。這裡有在正規街區難以找到的風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幾百倍的竊賊、下級傭兵和流浪漢。

兩人拐進街角一家倒閉的舊貨店,決定在這裡做個據點。

這家店叫“老喬恩”。店門緊緊鎖著,木門邊角早有了破損,諾爾側側身就能擠進去。更妙的是,這家店的櫥窗裡展示著木質櫃子,其中一個抽屜半開,為他們提供了天然的瞭望點和暫居處。

諾爾踩過積雪般厚實的積灰,艱難地爬上櫥窗。太陽漸漸朝西邊歪斜,暖橙色的陽光灑上陳舊的木板,木面摸起來光滑溫暖。

“這個交給你。”忒斯特抱起一個麻線軸,“弄點骨頭,做個梯子。我在店裡轉轉,看看有沒有其他能用的。”

這種感覺很奇妙,諾爾想。他一邊用麻繩纏著老鼠骨頭,一邊看著在屋子裡蹦來跳去的忒斯特。

他的背後,隔著玻璃,人群仍然不緊不慢地流動。小販的叫賣聲和食物香氣一同鑽進店裡,時間仿佛未曾改變。

而他的面前,瘋修士卷起窗簾拉繩,把懷表的指針當短劍揮舞,對著成堆的古董紐扣嘖嘖稱奇。光線昏暗,空氣溫暖,一切猶如夢境。

……

櫥窗裡的陽光積雪般融化、變薄,最終消失。四輪月亮升起,街道燃起燈光,兩人的據點大功告成。

忒斯特發現了一棟朽爛的玩具屋。他打包了能用的杯盤雜物、幾條乾淨茶巾,又讓本恩叼回桌椅。

半開的抽屜內部,多了鋪有乾淨茶巾的雙人床和玩具餐桌。敞開的部分則擺了幾個蠟燭頭,點燃後,它簡直像篝火那樣明亮。

兩個人氣喘籲籲地坐在蠟燭邊,忒斯特從腰包裡費勁地拽出一顆葡萄,他將它一切兩半,一半推給諾爾。水果的清香炸.彈般爆開,火光在水淋淋的切面上閃爍不止。

諾爾決定不去細想這把劍切過什麼。

“燭光用過隱蔽魔法嗎?”忒斯特又遞給他一把錫箔做的小勺子。

“當然。”

夜色漸深,諾爾和忒斯特坐在抽屜邊緣。

兩人膝蓋上都放著半顆紫葡萄,吃西瓜似的挖著吃。有個年輕的賣花姑娘倚在櫥窗外,鮮豔的花朵幾乎要壓上櫥窗玻璃。

面前花團錦簇,燭火在背後蹦跳,嘈雜微弱的人聲混入夜色,諾爾從未經曆過這麼……怪異卻美妙的夜晚。

就在諾爾觀察一朵格外碩大的藍玫瑰時,忒斯特餘光看向諾爾。

這是瘋修士特地練就的本事。要是直接觀察他人,有些格外敏感的人能夠察覺。如果用這種法子看,看多久都沒問題。

他的法師先生眉眼舒展,無比認真地瞧著那朵玫瑰。諾爾面部輪廓柔和,身形偏瘦,配上這個畫面,那人如同真正的黑夜妖精——小孩子會在童話插圖裡看到的那種。

自己大概更像玩具騎兵吧,還得是壞蛋那邊的。妖精們總是更喜歡小孩子,他們不會與邪惡騎兵出現在同

一個故事裡。

唔,忒斯特不喜歡這條思緒。他將它瞬間斬斷,轉移了注意力——

諾爾的精神比之前好了許多。

法師先生最近一直按時休息,笑得次數比之前多了不知道幾倍。他不再有那種煙霧般的脆弱感,變得越來越……真實。

偶爾,忒斯特幾乎要忘了諾爾是隻巫妖。

他的丈夫狀態逐漸平穩,不知道會不會失去那種迷人的瘋狂。

忒斯特的目光從諾爾眼睛移向嘴唇,又移向諾爾彎起的嘴角。在那短短的幾秒,他發現自己不再那麼想知道答案。

“那朵花應該是藥水染色的,不太像魔法效果。”

諾爾觀察完畢,滿足地挖了口葡萄,“你呢,發現永恒教徒沒有?”

“不會那麼快。就像這裡有幾千幾萬隻老鼠,你也很難一下子瞧見老鼠尾巴。”忒斯特說,“永恒教徒要是真光明正大滿地跑,葡萄領早完蛋啦。”

“需要通宵看著嗎?”

諾爾又瞧向窗外,那位賣花姑娘撥了撥花籃裡剩下的花,看起來準備回家休息。

忒斯特沒有直接答話,諾爾扭過頭,這才發現瘋修士的身影消失了。

櫥窗外,小小的白色身影靈巧地攀上花籃。忒斯特先是朝花籃裡丟了兩枚銅子,繼而寒光一閃,最小的那朵藍玫瑰落下枝頭。

瘋修士舉著一朵乒乓球大小的藍玫瑰,有些艱難地擠回店內。他把玫瑰搬到床邊,身上的衣服被露水沾濕了一大塊。

做完這一切,忒斯特才坐回原來的位置,身上還帶著濃鬱的玫瑰味道。

諾爾手指點上潮濕的位置,溫暖的青火燃起,水痕蒸發得一乾一淨。

“送我的?”

“送你的。”

“我承認,我已經被你吸引了。”諾爾笑著搖搖頭,“如今情況特殊,你沒必要分心做這些,我說真的。”

“我覺得這種藍色更像魔法效果。”

忒斯特答非所問道,“睡前咱們仔細看看。”

“原來如此。”諾爾說,“原來騎士先生同樣在為求知心付賬……等那位小姐發現籃子裡的銅子,她肯定以為自己遇到了黑夜妖精。”

諾爾的聲音裡滿是笑意,“剛才從我這個角度看,你就差一雙妖精翅膀。”

“……是嗎?”

忒斯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諾爾,回以微笑。

……

夜晚,諾爾人生第一次躺上玩具雙人床。

蠟燭熄滅了,抽屜裡唯一的光源隻有星空。陰影之中,藍玫瑰在他的床邊靜靜綻放,美麗的藍色與香氣將他淹沒。

忒斯特背對著他,呼吸淺而均勻。銀白長發散在茶巾刺繡上,散發出朦朧的光。諾爾翻了個身,手指繞上發梢。

屋內的影子靜謐如水。影狼本恩正在外面撒歡,尋找垃圾桶裡的殘骨剩肉。諾爾時不時能聽到影狼爪子踩過街道的嗒嗒聲響。

把這一切當成冒險,他

甚至開始喜歡現在的生活了……

諾爾的胡思亂想還沒結束,忒斯特的呼吸突然止住。同一瞬間,諾爾身周一個激靈。他一把抓住床邊魔杖,迅速施下隱形法術。

有股氣息在靠近!

“仲夏夜之夢”連動物都能迷惑,仗著它的庇護,兩人放鬆了不少。可是抽屜外面的那道氣息,毫無疑問是衝他們來的。

忒斯特抬起“背叛者”,諾爾拿起魔杖——

半張巨大的人臉出現在抽屜外,擋住了璀璨的星空。

那是屬於孩子的臉。

一個臟兮兮的小男孩,最多七八歲。他臉頰偏瘦,深色發絲亂糟糟地貼著頭皮。

那些頭發具體是什麼顏色,諾爾不太敢確定——夜色籠罩下,深一點的顏色都像漆黑。就算有黑暗視覺,判斷起來也沒那麼容易。

但他不會錯認那雙眼睛的顏色。

那是雙異於常人、極為少見的深紫色瞳孔。它們在夜色中散發出若有若無的光彩,直直瞧向兩個人。

無論是“仲夏夜之夢”,還是隱形咒,顯然對這孩子都沒有效果。

【真理之眼】,罕見被動技能。

玩家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這個技能,它在NPC中有極低概率以“先天才能”的形式出現——這雙眼睛的主人能夠看破世間所有幻術與假象,他們的雙眼隻會映照真實。

諾爾放低魔杖,迅速把情報傳給忒斯特。

“哇!”男孩雙手扒住抽屜,小聲感歎,“是黑夜妖精!”

忒斯特仍舉著他的“背叛者”,劍尖沒有低下半分:“現在是好孩子睡覺的時間,小先生。”

眼下大概是淩晨三四點,街邊的商販早已散去。這孩子不像有人家看管。

“我又不是好孩子,無所謂啦。”那孩子還在興致勃勃地觀察他們,“你們的翅膀呢,是被人撕掉了嗎?好可憐。”

“是的,很痛,所以我們現在特彆討厭被人看著。”

忒斯特往前半步,將諾爾半擋在身後,“您能讓開嗎?您擋住我們的星光了。”

小男孩嚇了一跳,連忙往後撤了半步,離開兩人的視野。

諾爾聽到了玻璃紙摩擦的哢啦輕響,十幾秒後,一顆被剝開的糖果被小心放入抽屜。

一顆非常廉價的糖,散發出有點兒發苦的香氣,諾爾嗅不出是什麼口味。

“吃糖會讓你們好點嗎?”小男孩快速縮回手,怯生生地問道,“我吃糖的時候,傷口就不會太痛,它肯定有某種藥效……不要害怕,人類不全是壞蛋。”

諾爾衝忒斯特搖了搖頭,後者終於把劍收了起來。

“謝謝你,我們不喜歡糖果。”諾爾柔聲說,“將它拿回去吧,孩子。”

“我不叫‘小先生’,也不叫‘孩子’,大家都喊我皮爾——可能是因為我總喜歡撿葡萄皮吃。”

那孩子果斷摸回了糖果,玻璃紙再次哢哢作響,他將它小心地裹回原樣。

顯然不足以打動鐵石心腸的瘋修士:“好吧,皮爾。現在你可以離開了。”

“可是我一直住在這……”

皮爾小聲解釋,“後頭的牆洞隻有我能鑽進來,如果在外面過夜,我會被怪物吃掉的。”

看來暫時是沒法睡了,諾爾點燃那支蠟燭,爬上抽屜邊沿。

坐在抽屜邊,他能看到皮爾全身——

小皮爾的臉瘦脫了形,仍能看出清秀可愛的五官。這孩子穿著過於寬大的臟衣服,看得出他很努力地把自己清洗乾淨,可是身上還有股垃圾的酸臭味。

【真理之眼】,多麼貴重的能力。

要是這孩子能被大傭兵團的人發現,不知道多少人願意供他吃喝不愁……可惜在普通人眼裡,他大概隻是個眼睛顏色有點特殊的乞兒。

“被怪物吃掉?……什麼怪物?”諾爾問。

一聽到怪物,忒斯特感興趣地湊了過來,悄悄倚在抽屜口。

“我也不知道。落單的小孩會被怪物吃掉,大家都這麼說。”

皮爾拍拍肋骨凸出的胸口,聲音越來越小,“我、我的眼睛病了,大家怕傳染,都不願意跟我住在一起,所以我隻能住在這裡。彆趕走我,好嗎?”

“他們都在胡說八道,你的眼睛才沒病呢!”

坎多少見地主動開口,語氣還是平時罵罵咧咧的勁兒,“聽好,小子,你這雙眼睛很厲害,那些人根本什麼都不懂。”

諾爾有些驚訝地看著坎多,他閉上嘴,決定讓出這場談話。

“哇!”發現蠟燭會說話,皮爾的眼睛更亮了,“真的嗎,蠟燭先生?我、我總是看到些不該存在的東西,大家都說,隻有瘋子才會看到那些……”

坎多的火焰猛地抖了抖,“大家都說,大家都說,你又不是為了那群蠢豬活著。”

“再說了,瘋子看到的東西,怎麼就不可能是真的?你覺得我們像是假的嗎?”

小皮爾盯著諾爾看了好一會兒,又探出腦袋,飛快地掃了眼忒斯特。

“不像。”男孩老老實實地搖頭,“我想象不出這麼好看的臉。”

“好吧,就是這麼個道理。”坎多翻了個白眼,“雖然我不太喜歡你這個理由。”

“如果這不是病……我能在這裡住下嗎?”小皮爾顯然對這個問題耿耿於懷。

“有點骨氣啊,孩子,你就該往那邊一躺,然後說‘這是我的地盤’。”坎多恨鐵不成鋼道,腦袋上的燭焰扭來扭去,“你又不跟他倆擠一個抽屜睡覺,怕什麼呢!”

小皮爾不認得自己的眼睛,自然也看不出這截黑蠟燭的詭異之處。他被這言語誇張的蠟燭逗樂了,咯咯笑了起來,他的肚子同時也嘰裡咕嚕響起,幾乎把笑聲蓋過去。

緊接著,抽屜裡飛出一整隻烤雞,差點砸到小皮爾臉上。

“拿著。”忒斯特終於也爬上抽屜邊沿,“就當我們租住在這裡的費用,記得幫我們保密。”

“謝謝妖精大人!”小皮爾緊緊抱著烤雞,絲毫不在意弄臟衣服,“我肯定不會說的,我誰也不會說!”

【你還挺溫柔。】

【讓他帶著我們走動,總比騎著本恩好。】忒斯特聳聳肩。

【這樣至少是雙贏。】諾爾想。

讓皮爾帶他們出去轉轉,這想法不錯。或許他可以做點兒引導,讓這孩子早點被高手發現……

這個念頭剛剛升起,諾爾背後突然一片冰寒。

……不能這麼做,絕對不能這麼做,你會死。

諾爾的本能尖叫不停,仿佛他腳下的不是櫥窗地板,而是萬丈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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