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連環殺手再現(四) 夜總會(1 / 1)

丁斌形容的, 自己的兒子,丁誠,是個十分懂事的孩子, 自幼喪母,少年老成, 平時幾乎不怎麼用他操心, 上了初中之後, 雖然成績有所下滑,但孩子很上進,也很努力。

然而, 丁誠的班主任對丁誠的形容卻不是如此。

在丁誠的班主任眼中, 丁誠這個孩子, 聰明有餘, 勤奮不足, 淘氣又叛逆,在班級裡屬於成績差的, 跟他一起玩的同學也都跟他的成績差不多。

如此,一幫差生混在一起,能學好什麼呀!

班主任還說,這學期才剛開學不久, 這孩子就已經開始不做作業了, 甚至上課搗亂,還偶爾逃課。

她已經準備要找丁誠的家長談談了, 隻因為她最近太忙了, 一直沒騰出時間,這才耽擱了。

果然如秦簡所說,丁誠的確處於叛逆期, 又常年沒人管,所以成績很差,不過他忽悠他父親的本事倒是不差,以至於丁斌一直覺得他懂事又努力。

不過,顯然,他在學校不斷地作妖,班主任都要找他家長了,自然他可能就忽悠不下去了。

按照丁誠的班主任的說法,這個孩子現在已經完全厭學了,跟著幾個關係好的同學稱兄道弟,天天不知道在胡混什麼。

丁誠的班主任還說,這學期,跟丁誠關係好的幾個同學,有一個已經退學不念了。

對於一個厭學的孩子來說,好朋友不念了,他不會替好朋友感到遺憾,隻會羨慕好朋友再也不用學習了。

但丁誠似乎也清楚,他的父親是不可能允許他不念的。

在這種情況下,叛逆的孩子如何跟父親抗爭呢?

答案隻有四個字:經濟獨立。

或許,凶手就是如此把丁誠誘上鉤的吧!

如此一來,那應該是一份工作,但具體是什麼類型的工作呢?

秦簡覺得,應該是比較有排面的。

畢竟,丁誠的家庭條件還算優渥,從小沒吃過苦也沒受過累,打零工,當學徒,這種比較苦比較累的工作,他應該不可能被陌生人的隻言片語便吸引了。

然而,比較體面又比較正式的工作,怎麼可能要一個初中都沒畢業的未成年呢?

所以,結合丁誠在學校就跟幾個關係好的同學稱兄道弟這一情況來看,他怕不是被江湖道義吸引了吧!混黑了?

秦簡承認,她的腦洞確實挺大的,不過,這個年代的初中生也確實挺野的,打架鬥毆什麼的,簡直就是家常便飯好麼,可比後世凶殘多了。

然而此時,秦簡想歸想,但在沒有任何其他線索的情況下,她的腦洞暫時還不能作為一條線索去排查。

當務之急,有兩點:

第一,他們要尋找有沒有人目睹了凶手跟丁誠接觸的這一幕。

為此,一時間,局裡能出外勤的人幾乎都被撒了出去,秦簡當然也包括在內。

第二,他們要知道,其他省市有沒有類似的命案發生。

關於這一點,昨天,王文光已經安排人跟各省市的公安部門通了電話。

目前,各省市都還沒有反饋,不知道是沒有類似的命案發生,還是依舊在查檔。

時間過得越久,其實希望就越不大,畢竟,如此殘忍的命案,隻要見過,哪裡會忘記呢,還需要查檔嗎?

並且,如今,這個連環殺手已經重出江湖了,就說明,如果他在過去的一年在其他省市作過案,當地的公安部門肯定是沒有抓到這個變態的。

如此殘忍的命案懸而未了,哪個乾刑警的能忘記呢?

所以,隻要他們這邊把電話打過去,對方的接線員便會第一時間把消息傳遞給刑偵部門,那麼,如果有類似的命案,其實,很快便會有反饋的。

然而,如今,距離他們昨天打電話的時間已經過去了24小時,所以,希望很渺茫了。

每個人心裡似乎都知道這一點。

所以,他們隻能從第一點上進行突破了。

如果真的能找到目擊者,得到凶手的一些相關特征,即便一時間,還不能鎖定具體的嫌疑人,但至少,在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時間周期,他們可以有針對性的布控,是不是就能增加他們抓到凶手的概率了呢?

......

排查的工作量是相當巨大的。

然而,身體上的疲憊還不是最主要的,查而無果帶來的心理上的疲憊才是最消磨精氣神的。

幾天過去了,整個刑偵支隊的人,都頹喪著一張臉。

突然,這天,一個人竟然主動來了市局,對方是個乞丐,他拿著懸賞告示問:“這上面的男生,我見過,如果我說的有用,你們真能給我錢?”

接待的民警馬上把乞丐送到了刑偵支隊。

羅昊正好在,他看著乞丐,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平時都在哪一帶乞討?”

乞丐說:“我叫全福,平時都在團結路那一帶,就人流比較大的那幾個地方。”

團結路?

並不是丁誠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啊!

似乎還離得挺遠呢!

羅昊恍然意識到,似乎他們排查時,隻關注丁誠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其實範圍還是小了。

一來,丁誠放學後,沒有第一時間回家呢,雖然他早晚會回家,但他被誘騙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經之路上了。

二來,就算丁誠第一時間就回家了,但他被誘騙走的這一瞬間,如果恰好沒有人看見呢,因為,不管是擺攤做生意的小商小販,還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誰會特彆注意一個其貌不揚的學生呢?

同理,他們面向全市,通過電視和報刊尋找目擊者,也是這個道理,沒有人會特彆注意一個其貌不揚的路人。

能夠惹人注意的,要麼此人極為惹眼,要麼此人有過激的行為。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街搶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會有目擊者,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隻是不露痕跡地搭訕,然後丁誠便跟著凶手一起走了,兩人順利地融入茫茫人海,顯然便不會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雖然不會注意,但全福是個乞丐啊,他倒是有條件能注意到呢!

羅昊想通此節,便繼續問道:“我們並沒有在團結路上張貼告示,這張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實我兩天前就看見告示了,當時我就覺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羅昊皺眉,打斷道:“那兩天前你為什麼不說?”

全福訕訕地笑,撓頭道:“我......我不是不識字嘛,哪知道這是個懸賞告示呀,沒錢我跑來一趟乾什麼,不是耽誤我要錢嘛!”

全福的表情雖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說出來的話,卻著實不要臉,“要不是今天,我路過時,剛好碰見了一個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隨口問了一句,我豈不是就要錯過這筆錢了,嘿嘿!”

羅昊看著全福笑出來的大黃牙,一陣無語,這個人年紀不大,又全須全尾的,竟然跑去當乞丐,看來也不是沒有原因啊!

沒錢他連做一個熱心市民都不願意,還真是懶到隻能當乞丐呀!

不過,羅昊無語歸無語,但他也知道,這個世上,什麼人都有,熱心市民有之,這種無利不起早又一身懶蟲的人當然也有之。

“說說吧,具體時間、地點、你看到的人和事,說得越細越好。”

全福回憶了一下,才道:“我看見這個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體時間,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沒有表,估摸大約兩三點吧!”

“地點就在團結路的新明百貨後身,那裡不是有座橋嘛,我當時就坐在橋頭,這個男生是跟一個女人一起走過來的,我當時剛好午睡醒了,正精神著呢,見到人,我就想趕緊要兩個錢,所以,我對這個男生的長相還是挺有印象的。”

羅昊問道:“隻對男生的長相有印象,那,那個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個女人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季節怕過敏,竟然用紗巾裹住了頭臉,也看不見長相啊,不過我從紗巾的縫裡,看見了她的一縷頭發。”

“我覺得,這女人應該是挺時髦的,因為她燙了大卷,看起來就像電視上咱們省台的那個主持人,叫什麼麗來著,好像就是那種卷,還染成了棕色,我還看見她的眼睛也化了妝,眼睛挺大的,柳葉眉,雖然她穿的就是普通製服,不過我能感覺出來,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為她路過我身邊的時候,我都能聞到她身上的香味,這麼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說著,臉上的表情竟然變得色眯眯的。

羅昊沉聲打斷了對方的遐想,“能看出來對方的大概年齡嗎?還有對方的身高大約多少,體重大約多少?”

“年齡?這可不好說呀,還真是不好說。”

“至於身高?我當時是坐著的,這我也感覺不出來啊,她大概到那個男生的眉毛吧!”

“體重嘛?呃,我也有點說不好,她的衣服有點肥,我感覺,她整體還是偏瘦吧!”

羅昊見他也說不出來什麼了,便繼續問道:“他們路過你身邊的時候,有沒有在說話,說了什麼?”

全福道:“他們在說話啊,不過說什麼我就有點記不清了,就隱約聽見他們說什麼夜總會,其他的嘛,哎,我是真記不清了。”

夜總會嗎?

羅昊瞳孔微縮,把丁誠誘騙走的人竟是個跟夜總會有關的女人嗎?

那這個女人是不是連環殺手呢?

還是說,這個女人隻是連環殺手的幫凶。

畢竟,在羅昊看來,一個身高隻到丁誠的眉毛,身材又偏瘦的女人,她能夠順利地殺人又拋屍嗎?

會不會她隻是負責引誘的人呢,真正的連環殺手另有其人?還是這個女人便能夠獨立完成這一切?

沒有答案。

然而,不管情況如果,這個女人,目前都成為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想要破獲本案,就要找到這個女人。

跟夜總會有關的女人?是常客,還是女服務員,或是在夜總會坐台的三陪?

不管是哪種可能,羅昊決定,還是要先鎖定有可能的夜總會,於是他問道:“他們過橋之後,往東走了還是往西走了?”

全福抬手比了比,“嗯,橋,這邊,應該是西邊。”

“西邊?”羅昊喃喃了一句,在腦子裡想了想那附近的地形,又問道:“西邊應該走差不多兩百多米便是岔路吧,他們往哪條路走了,你看見了嗎?”

全福搖了搖頭,“太遠了,我就沒再繼續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