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1 / 1)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照射到寶靈街,給這座安靜的街道帶來幾分溫暖。兩個打扮流裡流氣的後生仔穿著肥肥的牛仔褲,吊兒郎當晃悠著。明明年紀不大卻學大人吸煙,飆臟話。

兩人瘋跑著,撿起地上的石頭扔向路邊的車子。

哐當一聲,車子被打變型,兩人就像打了勝仗的大公雞驕傲地挺起胸膛。

自由,無人管束,想去哪就去哪,想乾什麼就乾什麼,這是年輕的男孩子最向往的事。他們莽撞,沒有明確的是非觀,隻想我型我素釋放自己,美其名曰:個性。

他們總以為父母斬斷了他們的翅膀,束縛了他們的自由。

等他們的父母漸漸老去,管束越來越不經心,他們終於脫離掌控。

現在就是他們最灑脫的時候。

一顆石頭扔過去,無人叱罵,他們不甘心,又扔第一塊。像是發現什麼好玩的事情,比賽著誰能打破那車窗玻璃。

終於在第15顆勢頭扔下,高個後生仔打碎了玻璃。

矮個後生仔靠近,看到副駕駛位置似乎有個錢包,他衝同伴招了招手,指給他看。

兩人心照不宣。

一個負責望風,一個已經悄悄將玻璃掰下,伸手從裡面打開車門,隨後拿走那錢包,裡面放著一遝錢,兩人對視一眼,喜得眉開眼笑,立刻將錢包揣進身上。

“再找找!”

沒有人會將貴重東西放在車裡。今天卻遇到一個大肥羊,兩人哪肯這麼快就離去,於是矮個後生仔彎腰繼續翻找,副駕駛這邊找完,又找與駕駛座相鄰的儲藏部位,翻找著,他突然覺得渾身涼颼颼的,好像有誰在盯著自己,他扭頭往左看去,隻見一男一女依偎在一起,兩人頭靠頭,神態安祥,像一對恩愛的夫妻。可是他們的臉沒有一絲血色,眼睛一直睜著,一動不動,分明是個死人。

他瞳孔睜大,嚇得張大嘴。

這聲淒厲的叫喊響徹整條街道,將處於睡夢中的街坊叫醒。

不多時,狗吠聲,街坊們的吵鬨聲,警笛發出的急促聲此起彼伏,這條街道提前喚發出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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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重案A組,秦知微坐在審訊室,往常都是她坐在對面,今天是反過來的。說實話這感覺並不怎麼美妙。尤其對面這燈太閃了,刺得她眼睛疼。

她下意識低下頭,交待那天發生的事情。

等她說完,陳督察問她四號十八點至一十點,她在哪裡。

秦知微幾乎不用想,“在家休息。”

“有誰能給你證明?”

“我媽,還有住在我們家的室友--顧久安,你們也認識。他知道我那天晚上沒出去過。”

陳督察讓警員去調查秦知微的不在場證明。

秦知微見陳督察眉頭緊鎖,顯然也被案子難住了,於是問他,“可以告訴我死者是怎麼死的嗎?”

陳督察搖頭,“現在你的嫌疑還未洗清,按照規矩你不能

知道太多信息。”

秦知微見他不肯說,也沒當一回事?_[]?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耐心等待。

陳督察出了審訊室,隔壁審訊室的沙展也出來了,“張頌恩的口供在這裡。她和父母住在一起。她與男死者確實有過肢體接觸,但是應該不會為了這點小事殺人。而且據她交待,她和秦知微走後,秦知微還勸她不必生氣。”

他把秦知微給張頌恩講的故事,又原原本本講給陳督察聽。

“像Madam這種情緒穩定的犯罪心理專家,不可能因為一點口角就殺人。”

陳督察明白他的意思,“我們先排除她的犯罪嫌疑,才能邀請她參與這起案子。”

按照警署規定:一旦發現辦案警員與犯罪嫌疑人有血緣關係,必須避嫌。血緣關係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說她本人與死者有過糾葛。那對夫妻事後還到警署投訴過她。這會影響她升職。她一不作,一不休,殺了兩人,犯罪動機也能成立。

沙展點頭,“那張頌恩的不在場證明還查嗎?”

其實查也沒用,因為她家人不能作為人證。

陳督察讓他把人放了,“她沒犯錯,那兩位死者也沒投訴她。她應該不會殺人。”

沙展點頭。

警察很快回來,從顧久安口中問到秦知微的不在場證明。他的確可以證明秦知微那晚在家。

香江的門很重,如果有人進進出出,其他屋裡的人很容易聽見,除非她出門時沒有關門。但是顧久安19點到廚房做菜,經過門口,看到房門關得嚴嚴實實。他做好飯菜後到她房間門口叫她出來吃飯。在此期間她一直待在屋裡。

沙展喜得眉開眼笑,“太好了。Madam洗清嫌疑了。”

所有人眼巴巴盯著陳督察,“我們可以邀請Madam參與這起案子嗎?”

陳督察沒有讓大家失望,“我跟警司提交一下申請。”

眾人點點頭。

陳督察出去僅半個小時,回來時就帶給大家好消息。

於是西九龍重案A組將秦知微請到辦公室,與大家一起商議案件。

秦知微自己不好做決定,她先給Falker打了個電話,把自己已經洗清嫌疑的事情說了一遍。

Falker顯然已經跟西九龍重案組這邊有過溝通,讓她暫時留在西九龍重案組,把這案子查完再回來上課。

秦知微揉了揉眉心,她這倒黴催的。這對夫妻投訴她,她還得給他們查清死因,讓他們死也瞑目?她欠他們的呀?

陳督察怕她有情緒,小聲提點她,“這案子有獎金。”

秦知微立刻收斂心神,“錢不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得讓香江市民放心。”

死者是誰不重要。查出凶手才重要。她倒要看看凶手與這對夫妻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殺了他們不可。

秦知微讓大家先把案情講一遍,她要先縷一下。

沙展負責講解。

男死者名叫劉正龍,身高五尺五(一米八三),

體重170斤,體型強壯。

女死者叫文小麗。身高四尺五(一米五),體重100斤,個頭矮小,是個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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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夫妻關係。結婚一十多年,生有一子一女。夫妻關係有點複雜,好的時候,你儂我儂,不好的時候,腥風血雨。聽街坊們說男死者經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毆打女死者。根據重案組走訪調查,夫妻倆在三號下午17點失蹤。五號早上七點被人發現死在街上車裡。

法醫初步檢驗男女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四號18點至20點。其中男死者比女死者先死。因為女死者致命傷位置有男死者的血。

需要特彆注意的是:男死者身上有多處鞭痕,而後一刀刺穿心臟而死。女死者身上沒有傷,沒有承受太多痛苦,一刀斃命。

兩名死者身上沒有檢測到指紋。不過兩位死者手上戴的戒指被凶手摘走。戒指是銀的,不值錢,凶手應該是想取走記念品滿足自己的收藏癖。

秦知微讓沙展把法證叫過來一塊開會。

等人來了之後,她已經在白板上貼了一張人體圖,上面標出男死者鞭痕位置。

她看向法證,“你們能不能根據這些鞭痕算出凶手所站位置,再倒推凶手身高?”

科學從來不是一簇而就,而是慢慢發展。就比如以前沒有DNA,但是九十年代香江就開始用DNA探案。根據傷口測算凶手身高也是一樣道理。

法證點點頭,“我們可以做一次試驗。”他頓了頓指出,“這些鞭痕並不重,凶手體力不行。很有可能是位女性。”

秦知微頷首,又問,“凶手分彆給男死者和女死者各刺一刀,是不是可以根據刀口角度算出凶手身份?”

法證卻搖頭,“我們現在已經有這個算法。但是兩名死者都是躺在地上被九十度插進胸口刺死。無法確定凶手身高。”

見她沒有彆的事情,法證先行離開。

秦知微翻看法醫解剖報告,兩名死者胃裡都有迷1奸1水。

根據現有信息,她先讓大家調查男死者,“凶手用鞭痕鞭笞男性,說明她對男死者充滿仇恨。”

所有人點頭應是,紛紛行動起來。

重案組這邊調查好幾天,查到一些信息。

女死者文小麗在太太圈為人並不好。因為她經常被老公打,許多太太心生同情,都曾為她出過頭,但是反手她就將人家罵了。惹得周圍的人都對她沒有好感。

但是這些太太都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肯定與這起案子無關。

男死者劉正龍體型魁梧,在一家搬運公司當搬運工。但是因為他動作粗魯,經常在搬運中磕壞客人的貴重物品,被客人投訴。他就會跟客人吵起來。工作不順心,他回家就會對老婆拳打腳踢。

案發前,他當街打老婆不是因為老婆出軌,也不是因為老婆D博,而是因為他被老板辭退,將火撒在老婆身上。

他得罪的女客人很多。不過要說有仇想殺他的人卻隻有兩個。

一個是他碰壞女客人家的古董,對方要求他賠償。兩人正在打官司。不管案子到最後結果怎麼樣,劉正龍肯定要承擔連帶責任。

一個是援1交1妹,他嫖1娼不給錢。那女人心生怨恨,曾經偷偷拿石頭砸過他工作時開的面包車。因為她跑得快,才沒被他追上。

兩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倒是法證這邊有了結果,根據他們多次實驗,可以推測出凶手身高四尺五(一米五)。

陳督察拿到數據跟這兩位女客人作對比。

這兩個女人身高分彆是四尺七和四尺八,並不符合凶手側寫。

秦知微最怕的就是這個,關係網中查不到凶手,那就隻能從陌生人裡面大海撈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