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1 / 1)

英華中學的校門修建十分高大,門口擺滿了一眼望不到頭的早餐攤子,江雪律一路走過去,順手選了一家買了早餐,“阿姨,我要十個肉包子。”

“好嘞,小同學你等一下。”大蒸籠的包子散發出香氣,阿姨麻溜地用塑料袋裝了十個肉包子。江雪律接過,拎在手裡,這時候他發現,自己身邊駐足了一個衣衫襤褸、形容落魄的中年男人。

這個中年男人也買了包子,不知道是早餐太餓了,還是多少年沒吃東西,他大口咀嚼,幾乎是狼吞虎咽,唾沫星子橫飛,嘴裡還嘟囔著一句話:“還是學校旁邊的東西便宜,物價一直沒變。特麼的,另一條街五塊錢兩個包子,怎麼不去搶啊。”天天來跟高中學生搶吃的非他所願,隻是這幾年經濟發展太快,物價也跟著水漲船高,他兜裡實在沒錢了。

男人一直低垂腦袋,蝦米般佝僂身體,頭上還戴著厚帽子。江雪律看不清他的面貌,心裡蔓延起一絲古怪。

校門口人頭攢動,這個男人拎著未吃完的早餐,很快消失在學生大潮裡。江雪律駐足目送對方遠去。

像他這麼磨蹭的人還有挺多。

保安大叔見慣不怪,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大喊:“七點四十五了,注意時間啊,彆遲到了!到點了咱可是要鎖門的!”

好似如夢初醒,大家開始加快了節奏,江雪律也是,他抬手按了一下耳廓,不緊不慢地走進校門,找到高二教學樓進去。

在眾人眼裡,學霸可算來了。

學霸今天穿了黑色毛衣,更顯皮膚白,再仔細一看,那耳朵上若隱若現幾根細細的藍色耳機線,藏在烏黑發絲裡。少年眉目低垂,不知道在聽什麼,表情格外認真。

沈明謙作為班長,忍不住感歎:“江同學一定在聽BBC。”

話音剛落,忽然噔噔兩聲,嘈雜的音樂傳遞出來,與眾人所想的快語連珠新聞不同,是此起彼伏的搖滾電音。

該怎麼形容這首歌呢,電音尖銳雜亂,搖滾的旋律如同雨點般密集,主打一個尖銳刺耳。他們聽出了這是林修傑的歌,眾同學的表情都有點炸裂,沒想到啊沒想到,江雪律居然喜歡林修傑!

“阿律,你的耳機!”周眠洋也愣了兩下,趕緊三兩下咽了包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道:“阿律你趕緊把音樂關了!”

江雪律這才發現藍牙耳機沒電了,歌聲一不小心變成了外放,難怪他方才奇怪,怎麼歌聲忽然變大了。

早讀課還沒開始,是爭分奪秒補眠的好時機。封陽正趴在後排,枕著胳膊睡覺,被音樂吵醒了,他忍不住大吼了一句:“什麼垃圾歌吵死了!噪音擾民了哈!”

他煩躁地抬起頭,驀地發現,江雪律在向周圍道歉,把音樂關了。這一刻封陽呼吸一窒,心裡一咯噔,情不自禁地搗鼓:難道剛剛那首歌是學霸放的?

完了,他誤傷了。

他當下睡意全無,立刻改口:“這搖滾真新潮啊,我也喜歡搖滾電音。”沒人理他,封陽自

己找了人。他拿起筆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剛剛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沒,我沒聽清楚。”

“叫《致幻》。林修傑的新歌,挺難聽的。”前桌扭過頭。

“什麼難聽,你懂不懂潮流?”封陽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傑是誰他不知道,現在他知道了,他決定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傑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機開始百度。他拿起耳機架在耳朵上,去聽那首《致幻》。

耳機一戴上,搖滾樂放了出來,封陽臉色古怪,確實很難聽。不過他認為也許是自己太庸俗了,學霸喜歡的歌不可能那麼差勁。

他無法欣賞的歌曲,他決定求助一下互聯網,決定像做理解一般去解讀這首充滿靈魂的歌。

他手指輕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這首歌好聽在哪裡。”

路人:“林修傑是磕嗨了吧,寫出這種垃圾。”

粉絲:“這首歌有聽眾門檻,無法欣賞的話是自己有問題,這是一種新潮的音樂方式,歌詞雖然簡單,但朗朗上口……”洋洋灑灑八百字小作文。

自動屏蔽了路人發言,封陽越看粉絲發言,越發覺得道理,這首歌確實不一般啊,歌詞簡單說明什麼,說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亂七八糟,各種樂器混雜淩亂,說明什麼?這不是淩亂,切合歌曲本身,表達了一個人不安惶恐的內心,猶如暴雨晴雪紛亂複雜——嘶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陽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就說,學霸不可能毫無緣由喜歡這種歌!果然啊,這首歌是有門檻的,聽得懂的人覺得這歌是天籟,此曲隻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聽不懂的隻覺得吵吵鬨鬨、流於庸俗。

封陽認真聽了好幾遍歌,發現在嘈雜嘶吼的旋律之中,多聽幾遍還真的有可取之處,吵歸吵,聽習慣了能讓人心平氣和,他一貫的心浮氣躁都消了許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單。“我喜歡”。

他還不知道,他與學霸的視角不同。

封陽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來,下了早讀課,他興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裝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學,你也喜歡林修傑啊?好巧哦,我也喜歡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這句話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緩慢地搖頭:“沒有,我不喜歡他。”他不喜歡法製咖和殺人犯。

什麼?學霸不喜歡?得嘞,聊天就這樣聊死了。

封陽臉色很臭地準備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機,移除“我喜歡”。

以為封陽喜歡林修傑,“五年老粉”三個字代表了什麼分量,其間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猶豫了一下,忍不住勸慰道:“我勸你不要喜歡林修傑,他已經變了,不值得你喜歡。”對粉絲來說,如果刻骨銘心的喜歡這個明星,對方塌房的消息傳過來,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現實就是那般殘酷。

封陽:“?”

雖然他不喜歡林修傑,學霸為什麼這麼說,

難道林修傑會塌房?他塌在什麼地方?他隱婚生子?

半個月後,林修傑上了報紙,引起了所有人嘩然。眾人這才知道,這哪裡是塌房,這完全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命。

另一邊,林修傑也在回憶自己進了娛樂圈之後種種行徑,一開始他作為歌手出道,才華橫溢寫了幾首歌,沒曾想一炮而紅。又因為囊中羞澀,作曲填詞都是他一個人,所有人都誇他是創作型歌手。

經紀公司也抓住了這一點,不斷炒作他的天才光環,稱他無所不能。

一開始林修傑還感覺受之有愧,什麼天才,他隻是有幾分天賦而已,被人吹捧次數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天才。

被眾星捧月的頭銜光環什麼時候破滅呢,直到他寫了一首歌,發出去後反響平平,林修傑才發現,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隻是僥幸寫出了幾首還不錯的歌。

如果說人的創作生涯是一條波浪線,那巔峰時的他鋒芒畢露,久享盛名,沒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穀時期絞儘腦汁寫不出幾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麼天才,隻是一個才華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這時候“江郎才儘”這四個字如同夢魘一般襲來,死死地糾纏著他,讓他喘不過氣來。

他發現自己完了。

出道時炒作的人設已經擺在那裡,把他架得太高了,他無法面臨人設崩塌的失敗。“天才”和“庸才”誰都知道該如何選擇。更彆提這些年在圈裡摸爬滾打,他已領略了世間的浮華,享受無數人的讚美,不願意再回歸平淡。

奈何寫不出歌就是寫不出歌,他能怎麼辦。他嘗試過轉型去當演員,可他演技更加一般,隻能無奈地退了回來。

這種進退維穀的情況下,接觸那些東西也是機緣巧合。

這是藍極俱樂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銷金窟、名利場,往來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經紀公司引入了門。

他初來乍到,不了解什麼情況。

一個富少組織了這場聚會,發給大家一個盤子和好幾杯飲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麼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隻有拇指大小,卻用精致的小銀勺品嘗,過了幾分鐘,大家精神亢奮搖頭晃腦。

這是什麼東西?

林修傑心裡隱隱有所預感,他想拒絕。這玩意兒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傑,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靈感,你最近不是憂愁沒有靈感嗎,嘗一下保證你離不開他,比香煙還帶勁。”富少語氣誇張地慫恿他。

能增加靈感,他怎麼不信呢?

“試試吧,我們都嘗了,你不嘗試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慫恿,同時也為了合群,林修傑的抵抗心日漸薄弱,他決定死馬當活馬醫,他嘗了一小口,立刻上癮。那種感覺怎麼說,飄飄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顛倒,本來枯竭的靈感果然瞬間爆發,如泉湧般源源不斷,這迷魂香好似溝通了生死,讓他跟魔鬼暗中

達成了交易。

他從此徹底在紙醉金迷的浮華中沉淪,他性情也變了,變得渾渾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樣的事情一點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個服務生。

這不能怪他,誰讓那個服務生有優越的面容,笑起來有一個好看的弧度。怎麼會有人敢拒絕他喝酒的請求,一直在搖頭,服務生似乎頭暈目眩,聲音抖得不行,四肢發軟,站也站不穩,一直反複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溫,我發高燒了,身體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藥,我不能飲酒……”、“我燒到38.9度了,我得去輸液。”、“我今天也請假了,沒有值班。”、“我是你的粉絲,我聽著你的歌長大的,你這幾天的行為,太讓人失望了。”

粉絲?

你既然是我的粉絲,為什麼拒絕我的請求,喝一點點會怎麼樣?失望?你算什麼東西,敢用失望這個詞形容我,是發覺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滅了是嗎?

一個暴怒,他一腳踹了過去,火冒三丈。

正中對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錯,怎麼會有人輕如白紙,一踹就倒地了,似乎還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後,清醒時頭疼欲裂,他發現倒在地上的屍體,打了個寒顫,嚇得魂飛魄散——

有人死了。

他乾的!!!

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這個服務生看上去人高馬大,誰知道一推就倒,明明當時他醉醺醺的,那一腳並不重。

怎麼辦?怎麼辦?他是殺人犯!林修傑既驚又慌,他來回踱步,瘋狂發泄自己內心的焦躁。

一旦屍體被發現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無量的大明星,怎麼可以坐牢,這個可能性一旦進入大腦,一切選擇似乎有了論斷。這具屍體不能出自他手,必須轉移!他不能成為殺人凶手!

隔壁包廂躺了幾個少爺。

他們磕嗨了,橫豎不一地躺在沙發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沒有人知道,他戴著手套打開了房門,將沉重的屍體擺好造型,放入脾氣最差的兩個人之間。

一旦成功轉移,他就像瀕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機會。他快速地逃離了現場。

後續如他所料,那四個少爺果然瘋了。

誰能形容一覺醒來,對上一具已經僵硬的男性屍體是什麼感受?簡直要嚇尿了好嗎!

他們也不想承擔殺人的責任,開始毀屍滅跡,後續的發展就徹底跟他沒關係了。這四個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這真是一出完美的瞞天過海和嫁禍,死人也無法開口指認他,林修傑鬆了口氣。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