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1)

第3章

與昔日同學的相遇是一個美好的夢,雖然江薑總是臭著張臉,但還是感謝奇妙的緣分,讓他在糟糕的現狀中汲取到了一些快樂。

他淩晨兩點才能下班,同學們卻不可能淩晨兩點才回去,事實上十一點半的時候,大家就紛紛準備回家了。

五顏六色的客人們可不願意這麼早回去,他們這些人,平常打扮得人模人樣的當社畜,生活方式一潭死水。能夠在夜裡打扮成類人模樣去high,就算是他們對生活的全部的反抗了。

恰巧明天是周末,他們可以在酒吧打烊後,換個地方繼續high,比如去唱k,或者去吃宵夜,直到天亮,再拖著醉醺醺的身體回去,在柔軟的床上一覺睡到下午,恢複一下自己被工作吸乾了的精氣神。

江薑發現,當時間走過了十二點之後,好像就突然按下了快進鍵。他在酒吧裡轉了幾圈,這邊收拾收拾殘局,那邊幫忙點個單,一轉眼就到了下班的時間。

他脫下酒吧的統一製服,換上了自己的白T,少了精致衣物的襯托,倒讓他的眉眼顯得沒那麼淩厲了,此時的他看起來,跟剛才那些高中生也沒什麼兩樣。

江薑找領班拿了今天的工資,他也不數,塞進口袋裡就轉身離開。

他工作的酒吧位於百達廣場,從直達電梯下來,迎面撲來的冷空氣讓江薑胳膊上驟然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夜裡,街上的行人並不多,隻有路燈冷冷的照亮著寂靜的路,江薑抬頭看了一眼,下弦月掛在天上,是一彎極細極細的月亮,還沒有路燈亮。

他雙手插兜,準備回去洗個澡,然後休息一下。

然後,他就看到前方那個高大的背影,那人穿著黑色的衣服,也不知道在風裡站了多久,幾乎與夜融為了一體,如果沒注意到他就會很容易忽略過去,但是一旦注意到了,就很難再去無視他了。

他就這麼站在那裡,高大的身影缺少參照物而顯得蕭索,冷白的皮膚在路燈下甚至有些透明的色彩,像是剛從冰櫃裡拿出來的罐裝汽水,隱約能看到寒氣漸漸彌散。

好白,他白天都不出門的嗎?江薑腦海裡迅速劃過一個念頭,明明高一的時候他看起來還挺不起眼的,到底是吃了什麼,才能在短短兩年時間長成現在這個模樣啊。

江薑覺得葉冗八成是在等他,但他並不想跟葉冗碰面,於是下意識屏住呼吸,準備偷偷溜走,卻不想那人像是有心靈感應一樣,恰巧回過頭,與他四目相對。

葉冗的眼睛立刻亮了:“薑薑!”

江薑沒吭聲,轉頭就走,他是真的想不通,他是知道自己複活了,但是葉冗不知道啊,兩年前他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除了極個彆的同學外,其他同學都來參加了他的追悼會,嗷嗷哭著跟他的遺體告彆。

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會有人這麼固執的認定他就是江薑呢?

雖然他的確是。

其實這不是他複活之後被第一次認出來,那時候他剛剛從墓地裡爬出來,嚇暈

了一個保安之後奪路狂奔,硬是跑了十公裡回了家,小區裡住的人都是十幾年的老街坊了,自然也有人認出他來,但是很快就反應過來,江薑已經死了,怎麼可能出現在這裡呢?

所以,他隻是單純和江薑長得有點像而已。

這還是第一次被這麼堅定的認出來,說心裡沒感覺那是騙人的,更何況葉冗還在冷風裡等了他兩個小時。

但是,出於一些自身的原因,江薑還是不想承認。

葉冗沒生氣,也沒沮喪,江薑覺得他好像根本就沒往心裡去。

他小跑到江薑身邊,認認真真地詢問:“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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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難不倒葉冗,他認真反駁:“我又沒消費,所以我不是客人。”

江薑被這邏輯繞暈,左手從褲兜裡抽出來,焦躁地抓了抓頭發。

但手從褲兜裡抽出來的一瞬間,江薑的餘光突然捕捉到了一抹奇怪的微光,他愣了一下,將左手平舉在面前。

然後,他的左手,從指尖到手指根部,開始一根一根的發光,起初隻是黯淡的微光,他差點以為那是路燈借的光,或者是月亮。但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手指上的光越來越亮,到了最後,幾乎跟手電筒一樣亮了。

江薑:!!!

臥槽,這啥玩意啊?金手指???

江薑下意識用右手把發光的左手捂住,然後驚悚的發現發光手指好像有傳染的趨勢,他的右手竟然也開始散發出淡淡的光芒。

嚇得江薑連忙鬆開了右手,於是右手還未徹底亮起的光芒熄滅了,但是少了右手的遮掩,他的左手亮得像哥譚市的蝙蝠燈一樣。

此時正是酒吧打烊的時間,陸陸續續有人從直達電梯裡走出來,已經有人注意到了這邊的奇怪光芒,或許以為是開了手電筒,所以也沒人大驚小怪,但是視線頻頻投過來。

江薑心裡一慌,下意識拉起葉冗就跑。

城市裡小巷眾多,江薑拖著葉冗一路狂奔幾百米,衝進了一條黢黑的小巷子裡,在這樣的黑暗環境裡,他的手顯得更亮了。

他將手塞回褲兜裡,試圖讓褲子擋住光芒,然後絕望的發現他在地攤上買的50塊兩條的牛仔褲根本不遮光,甚至光芒透過牛仔褲暈開成一大片,看起來像襠部發光一樣,更顯眼了。

江薑麻了,他側頭看向葉冗,發現對方也在專注的看著他的手指,因為他的手指太亮了,擋在他跟葉冗中間,晃得他看不清葉冗的表情。

江薑嘴唇動了兩下,本想解釋一二,但是張開嘴才發現他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他的腦子裡一瞬間閃過了之前在酒吧裡跟葉冗的對話,他問葉冗為什麼一直看著他,難道他會發光嗎?那一刻葉冗的表情很認真,他認真點頭,回答說——

“嗯,薑薑會發光。”

這下子一語成讖了啊,江薑發愁地看著自己的手指,既然不知道怎麼解釋乾脆就不解釋了,破

罐破摔直接問道:“你身上有沒有帶可以遮光的東西?手套什麼的……”

江薑的眼睛也逐漸適應了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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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冗一直在看著他,聽到他的話後,葉冗二話不說,拉開隨身攜帶的書包。

江薑隨意瞥了一眼,發現書包裡東西還真不少,什麼充電寶耳機筆記本紙巾濕巾一應俱全,江薑甚至在裡面發現了一個PS5遊戲手柄。

唔,江薑也眨了眨眼睛,眨掉了眼睛裡驟然湧上的澀意,這個遊戲手柄他認識,是他高一的時候提前送給葉冗的生日禮物,因為他去葉冗家玩的時候,發現他的主機隻有一個手柄,這很影響他去蹭玩的樂趣。

葉冗稍微翻了一下,很快找到了自己要找的東西,遞給江薑:“薑薑,我這裡有手套。”

如果他背後長了尾巴,現在肯定在瘋狂搖晃吧。

江薑拋掉那些發散的思緒,接過手套,手套是皮的,摸起來很柔軟,他將左手套進去,那些光芒被黑色的手套完全吞噬,一點也沒有泄露出來。

他狠狠地鬆了口氣,幾乎喜極而泣,太好了,他終於不像個傻帽一樣發光了。

皮手套的遮光性很好,他戴在手上,終於不再是夜裡最亮的那個崽了。

“謝了。”江薑柔和了表情,隻是他的五官很濃,組合成了一張極具攻擊性的臉,就算稍稍柔和了表情,一般人也看不出來。

但葉冗顯然看出來了,他開心得像一條180斤的狗子:“不用謝。”

話語間絲毫沒有對他的手會發光這件事表示疑問,江薑捫心自問,如果今天是葉冗的手在發光,他絕對做不到像葉冗這麼平靜,平靜得好像他不是手在發光,而是他的手有點冷,所以葉冗才將自己的手套借出來的一樣。

“你沒有什麼想問的嗎?”江薑忍不住問道。

對自己手發光這件事情,江薑其實隻有一開始恐慌了一會,主要更離譜的事情他都見過了,他現在活生生站在這裡已經是個奇跡了,區區手發光而已,小場面啦。

他覺得手發光這事可能跟他的複活有關,不然呢?難道是有人把核廢水倒在他的骨灰上,他直接變異了嗎?

聽了江薑的問題,葉冗的表情看起來有些茫然:“問什麼?”

江薑將手套掀開一條縫,往裡瞅了一眼,然後被狠狠的閃了一下,趕緊又將手套捂緊:“問我的手為什麼會發光?”

葉冗從善如流,立刻乖乖提問:“你的手為什麼會發光?”

江薑:……

雖然他是問了,但怎麼就這麼不得勁呢?

“因為我有金手指。”江薑隨口說出冷笑話。

葉冗的眼睛瞪大了些:“好厲害。”

江薑:……?

不是,這也太好忽悠了吧。

江薑和葉冗大眼瞪小眼對視了好一會,他終於歎了口氣,有些無奈地說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要去我家睡嗎?我給你準備了房間。”葉冗有些期待地

問道。

江薑想都沒想直接拒絕:“不去。”

葉冗也不失望,甚至他表現得更加期待了:“那我可以去你家睡嗎?我可以跟你擠一張床。”

江薑回想了一下自己現在住的地方,還有自己唯一那張寬一米五,長兩米的床,再看看葉冗一米九幾的大個子,他像一個無情的拒絕機器:“不行。”

葉冗又露出了,被雨淋濕的小狗一樣可憐兮兮的表情。

可惜江薑鐵石心腸,說不行就是不行。

最後,葉冗隻能全盤答應江薑的條件,讓江薑送他回家。

兩人並排走出小巷子的一瞬間,葉冗仿佛不經意間回首,朝著巷子深處看了一眼,神色冰冷,帶著一種非人般的質感,但很快就將視線收了回去,又變成了柔軟的模樣,笑吟吟地看著身邊的少年,開心的聊著什麼。

巷子深處,一個大半夜戴著墨鏡的男人滿頭冷汗的縮回了牆角,撥通了上司的電話。

“我好像被發現了。”

上司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有些失真:“被發現了?那你回來吧,我會派人去接手你的工作,今天有什麼收獲嗎?”

墨鏡男壓低了聲音:“他今天在酒吧認識了一個人,我不敢靠太近,但那人應該是個超能力者,兩人交談甚歡。”

上司重複了一遍:“應該?”

墨鏡男嗯了一聲:“我看得很清楚,那人從酒吧走出來,手指突然開始發光,應該是剛覺醒的手電筒超能力者。”

手電筒超能力是一種統稱,用來稱呼身體各個部位能夠發光的超能力者,這是一種E級超能力,是危險等級最低的超能力,也是擁有人數最多的超能力之一,迄今為止,在相關部門備案過的手電筒超能力者已經突破了一萬人,是名副其實的大眾超能力。

上司隨意應了一聲,也沒放在心上,勉勵了墨鏡男幾句,就掛斷了電話。

墨鏡男磨磨蹭蹭地走到巷子口,探頭探腦看了半天,確認目標沒有偷偷摸摸躲在附近反跟蹤他之後,終於鬆了口氣,他從身上取出了一支看似普通的馬克筆,隨便找了面牆,刷刷刷就在牆上畫了個抽象的大門,然後他打開了這扇門,抬腳走了進去。

一陣風吹來,這個剛剛熱鬨起來的小巷子又變回了冷冷清清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