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的東西,人無法相信它的存在。
即使是宗教騙慰世人,也必須要降下神跡。
向斐然沒見過一輩子到頭的相愛,也沒親眼見過所謂完滿的婚姻。
他隻是見過半途而廢的。
記得小時候,談說月和向微山感情很好,“月下微山,斐然矣。”這是談說月為他取的名字,因為他是他們愛情的結晶。
向微山是向聯喬撿回的棄嬰,除此之外,向聯喬隻有一個女兒。他和夫人對兩個小孩不分厚薄親疏,視如己出。向微山天姿聰慧,考入頂級學府,成為那個年代冉冉升起的學術新星。
談說月的出身與向微山相當,父親是向聯喬的戰友,但兩人在父母牽線之前,就已先在學校裡認識、傾心了。因此,這樁婚姻可以說是自由戀愛與門當戶對的典範。
碩士畢業後,兩人即結婚,同時赴美國讀博,各自為自己的理想打拚。向微山創辦生物醫療公司,走在時代前沿,談說月則深入於高山與平原間,完成她的植物科學畫專輯及蕨類的係統分類工作。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們兩個被同行及師友稱為神仙眷侶。直到後來,向微山的親身父母找到了他。
命運證明,有的人就是可以魚與熊掌兼得——向微山的原本出身也並不微薄,是富商大賈,當年的遺棄自然另有隱情。他回歸本家之時,正是家族集團內部動蕩之時,他作為名義上的“繼承人”,有一樁雙贏的聯姻在等待他做出抉擇,對方攜誠意價以婚姻入股,他則可以穩住本家一脈在高層的位置,並獲得巨額投資入局生物醫療新市場。
向微山十分自然地選擇了離婚、聯姻。
談說月的父親已去世,談家已沒什麼能量,而向聯喬雖然為此動怒,卻太尊重人,行事太體面。
所有的體面人都贏不了寡廉鮮恥的人。
向微山騙了談說月很久,講儘自己的苦處難處,如何身不由己,對她又是如何此情不渝。談說月輸就輸在,她的父母將她教得太好了,太有教養、太有真心。她不能理解對於向微山這樣從小在“撿來的孤兒”聲音中長大的男人來說,野心是吞月的狗。
有那麼幾年,向斐然無法看清自己父母和家庭的定義,不明白為什麼作為發妻的談說月活得像個插足者。談說月和向微山每個月見面次數不超過四次,大部分時間向斐然也在場。大約是有一次,他為了某篇文獻單獨去找向微山時,聽到他的妻子向他抱怨:你那個煩人的前妻有完沒完?
向斐然跟在談說月身邊,看著她越來越頻繁地走進曠野。隻有跟植物相處時,她才會發自內心地微笑。她不怎麼跟他聊向微山,即使談到,也是非常溫和地就事論事,會陪他一起看向微山實驗室發表的最新文獻,帶他去學校,跟他一起驗證他父親團隊的那些實驗。
向斐然天賦絕卓,高一時拿下生物金牌是應有之義。那時的他不可一世,對於母親多年的理想與學術成果,他雖然沒有明言,但逐漸采用了向微山的同一套
說辭:沒有實際意義。絕高的天賦,應該往科研的苦寒絕高處攀登??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去攻克而不是溫吞地研究著這些花草。
“可是花花草草很美呀,你看,這是一朵一億年以前的琥珀花,在生命的維度上,它真的比蛋白質結構更沒有意義嗎?”
說這句話時的談說月,面容在月光下模糊,也已然在向斐然的記憶裡模糊了。他後來記得的母親,是雪化後的灰色岩石。
如果有人問向斐然,你的十六歲是什麼樣的?他會對這個問題沉默,沉默一如他的十六歲。
那一年談說月的生命永遠留在了流石灘的大霧和雪天,一起留下的,還有一冊記錄了一半的工作手冊、一幅畫了底稿的華麗龍膽的科學畫,一些尚來不及整理的龍膽科的標本與鮮樣。
“我跟你說這個花超級可愛的,曬到太陽時開花,天陰時自閉。”她更改課題方向前,是這麼讚歎著,開玩笑似的和他說,“研究蕨類像研究恐龍,研究龍膽科像研究小姑娘。”
對於談說月的離世,向微山的表現很冷淡。葬禮結束後,向斐然看到他父親望天長長地出了一口氣。他不知道在那短暫的一口濁氣中,有沒有他們誌同道合的年輕歲月。
向微山對談說月展露出惡意,是向斐然透露出他對植物學的興趣之後。斯人已逝,向微山惡語相向,說談說月把他“教廢了”。
他帶向斐然參觀他那跟頂級學府合作的實驗室,給他介紹團隊裡的博後、博士,介紹他讚助的長長的一流課題組名單,並告訴他,隻要他按照他為他安排的路徑按部就班,這些將來都是他的。他會送他直上雲霄,名留青史。
但向斐然對此的答複是,拒絕清北的通知書。
向微山暴跳如雷,說他瘋了。向斐然隻是冷淡地說:“待在你待過的地方,我覺得惡心。”
向微山考慮過拿一筆錢——甚至都不需要多少——去讚助他本科所在的課題組——用以惡心他。但他最終沒有。一輩子還長,隻要向斐然好好地行走在生命科學的研究路上,他有的是機會幫他“修正”。
後來,他帶著他的公司赴港IPO,何等風光;他在深山中安營紮寨,耐住寂寞。
向微山已經迎娶第三位妻子了。他的第二位前妻套現十億安然離場,他的第三位妻子攜數百專利入股。風流韻事成佳話,人們說早在向微山在哈佛當博後時他們便已情愫暗生,她是他的小師妹、半個學生。很可笑,因為那時的向微山還在談說月身邊。
真假已經不重要,向斐然從沒有求證過。
他隻知道向微山恨談說月,恨到厭惡、憎惡的地步。
他越往植物學深入一步,他的父親就越憎惡他的母親一分。
十月底的一場學術會議上,他遇到了當年與他參加同一屆奧賽的學生。
他不太記得對方了,因為那些年走過來,對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但對方顯然一直記得他,以至於在茶歇上準確無誤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隻是回以禮貌
的頷首。會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國內的故人。
對方一直盯著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經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來美國了。哥倫比亞的夥食怎麼樣?”
聰明人不可能不察覺這前後兩句中的自相矛盾之處,他聳聳肩,補充道:“之前就聽說了你也在美國,但你太低調,不像我認識的那個,我還以為是假的。”
隻要是跟他同一屆的,沒有人不對他的那種狂妄記憶深刻。他當年跟人比賽做題,是一邊背架子鼓曲譜一邊解的。“向斐然”這三個字,對於同屆來說既是陰影也是向往。
他拒絕清北的消息確定後,一個說法漸漸流傳開來: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壓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潰,廢了。這是一個傷仲永式的結尾,也是他們對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釋。
向斐然從他的參會證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從容地與他寒暄。
隻用了兩句話,對方就有意無意地讓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讀博,師從諾貝爾獎導師。
離去前,這位哈佛博士兩手插兜,獲得了某種姍姍來遲了數年的鬆弛感。他對向斐然說:“波士頓冬天冷得要命,紐約現在還能見到秋色,也不錯了,適合你。Bytheway,歡迎你來找我喝一杯。”
那天紐約剛下了十月的最後一場中雨,銀杏的金黃鋪滿路面,向斐然走出承辦會議的酒店旋轉門,沿著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鐵站,逆著人流,像逆行在一條黃金大道。
-
商明寶覺得有點冷,兩條纖長的腿簡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無其事的微笑,問:“為什麼是不婚主義?是趕時髦嗎?”
商明寶的問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還沒走到婚姻的年紀鄭重其事地說自己是某某主義者,確實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淺薄得經不起現實的任何浪頭。
“將來遇到很愛很愛的女孩子,也還是不婚主義嗎?”商明寶要站不住了,微微傾斜,手掌扶住牆角。
洗手間的光背著她,將她的身體發膚照得純白雪亮。
向斐然看著她,想告訴她,雖然談愛為時過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歡很喜歡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還是不婚主義。
他選擇了最簡略的答複:“是的。”
“為什麼?”商明寶還是重複著這個問題,變得有些茫然:“喜歡一個人,難道不想和她成立一個家,一起養育孩子,一起變老嗎?”
“一些不婚主義也可以這樣,住在一起,有孩子,幸運的話,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結婚、有過婚禮,有契約證書,還是不一樣的,不是嗎?”商明寶緊皺的眉心下是一雙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麼、那麼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規則。
“是的,不一樣,”向斐然指尖夾著的煙很久沒動,“所以在開始前,這一點就應該告知對方。”
“你沒告訴我。”
向斐然終於意識到了些她的不對勁。這個問
題他剛剛已經回答過了,這次拆開成詳細的長句:
“商明寶,你知道你的人生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所以你不想跟我開始,因為你很善良,不想傷害我,不想到頭來連朋友哥哥都不能做。那天在地鐵口你說的話,我說我明白,你現在懂了嗎?”
煙霧繚繞間,他安靜地看著她的雙眼:“我知道你的身份,比你更知道我們的不可能。我不是故意瞞著你,而是我們之間,根本走不到談論婚戀觀的這一步。”
說完後,他輕微地笑了一聲:“本來就沒有討論這件事的可能,鄭重地拿出來告訴你,反而顯得有些自作多情了。”
就好像生日時,提前跟對方說不要太破費,但其實對方根本不記得哪一天是他生日。
商明寶偏過臉去,腳步往前動了一動:“我不懂,我不明白。”
她想回去睡覺了,冷得皮膚和肉都覺得疼呢,膝蓋覺得刺骨。
向斐然撚煙起身,隔著一步,將她手腕攥進掌心:“明寶。”
商明寶抬起臉來,眼睛很大,臉上空白而迷茫。
“這對你來說是好事,不是嗎?”向斐然克製住了自己摩挲她手心的欲求,冷靜地說:“不用考慮我。如果你覺得我還不錯,值得你玩一場,就可以。”
商明寶無從揣摩他是以什麼心情說出這句話的,因為暗淡影中的他面無表情,看上去有一種殘忍的冷酷。
察覺到她在他手底下發抖,向斐然撿起剛剛扔在椅背上的T恤套上,將她打橫抱起:“你穿太少了,回去暖一暖。”
商明寶依偎在他寬闊的胸膛前,縮成小小的一隻。呼吸到他洗完冷水澡後的氣息,她抖得更厲害了。
路很短,不過幾步,都不夠她汲取他體溫的熱量。
到了床前,向斐然將她放落地,手臂收緊,再度擁了一下。
他自嘲哂笑的熱度落在她耳邊:“這會不會是最後一次抱你?”
深更半夜不適合做決策,因為這是人最愚蠢的時候。他不應該在熱血昏頭的時候逼她,就算她要跟他date到地老天荒,又怎麼樣?他心裡,已經把她當女朋友。
說到底,他根本沒自信她一定會答應他。
商明寶踮起冰涼的腳尖,兩隻手都抬了起來,環繞著勾住他的脖子。
她抱得前所未有的緊,向斐然僵了一下,心底像被什麼劃過,還沒反應過來,就失控地死死擁緊了她。
直到躺回沙發上,察覺到那陣鈍痛從心臟隨著脈搏緩緩地泛起時,已經遲了。他的四肢百骸痛得麻痹。
他們不是一路人,她不能理解他所選擇的道路的話,也是情有可原、在所難免、緣分到此。
向斐然閉上眼,將這句話在心裡沉默地重複了三遍。
第二天一早,他在西蒙做的三明治旁留下字條,告訴她這裡面沒有小番茄,可以放心吃。出門前,他想推開門,再度看一眼她,可以的話,他想在她臉頰親一親。但她畢竟還沒有答應他,萬一她睡相不好,或者
喜歡裸睡,那他的不請自入就會顯得很失禮。
向斐然最終沒有進去,而是十分安靜地穿戴整齊,掛上雙肩包,跟西蒙一同出門。
西蒙買了一台二手車代步,但向斐然從沒要他捎過。他喜歡騎車穿行在街頭,為此,他專門收藏了一份紐約自行車地圖,在過去兩年間將這數百條自行車道爛熟於心。
到了哥大,徑直去見Tryon教授,之後才回課題組辦公室。為了歡迎他回來,以及慶祝即將到來的聖誕假期,他們中午聚了個餐。下午則是在小組的彙報和會議中度過。
這一係列事務緊鑼密鼓,等他卸下這口氣時,已經是下午三點。
他的手機保持了一整天的安靜。商明寶一條信息都沒有發給他。
林犀抱著電腦來找他,希望能跟他聊一聊碩士畢業論文的思路,末了,有些猶豫地說:“向博,那天那個妹妹來這邊,我剛好碰到了。”
“哪個?”
“不是方隨寧,很漂亮的,聚餐那天……”
“商明寶。”
“嗯。”林犀點點頭,小心觀察著他的神色:“我跟她說了你不婚主義的事,當時沒覺得什麼,後來越想,越覺得她的表情好像有點震驚。……我是不是給你添麻煩了?”
因為是向斐然身邊人儘皆知的事,順著那天的話題,她一時嘴快了,事後方覺不妥。
向斐然怔了一下。原來是她說的。雖然沒想到,但也不重要了。
他問:“哪一天?”
林犀回想了一下,告訴了他日期。確實是在那一通下撤到補給小鎮的電話前。
怪不得。
那天那通電話曖昧得近乎帶上甜,短短五分鐘,占據了他後面五天所有空閒下來的心神和睡夢。
向斐然安撫實習生:“沒事,總會知道的。”
林犀便想轉身走了,身後又響起她小導的聲音:“她那天怎麼會來這裡?找我?”
問出這個問題時,向斐然端起了銀色金屬馬克杯,像是隨口一問的樣子。
“不是啊,”林犀笑道:“人都不是你女朋友,找你乾嘛?她身邊跟了一個男孩子,高高大大的,中國人面孔,有點凶。”
向斐然猜到了是伍柏延,捏著杯耳,沒作什麼反應。
一直到晚飯時間,也依然沒有商明寶的信息。向斐然發了留言過去:【今天很忙?】
一天的心不在焉都克製在了這四個若無其事的字裡。
隔了十分鐘,他收到商明寶回複。
她隻回了個“嗯”,便不再有任何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