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鹽稅四千萬?(1 / 1)

成年男女及50歲以下的,有一個算一個,每人每月一貫,假設家裡六口人,爺爺奶奶,都是五十歲以下,兩個二十歲的夫妻,兩十四歲以下小孩子,這家基本工錢就是四貫。

另外副甲長多一貫,甲長多兩貫,副團長多三貫,團長多四貫。

以前甲長都是世襲,永遠不換,現在是一年一輪換,各灶戶輪流派人任甲長和副甲長,這樣基本五年就能輪到一回。

另按人口數,無論老幼,每戶每人每月一鬥米。

比如前面那六口之家,每月可以有六鬥米。

六鬥米普通人家都夠吃了,鹽戶這種體力活可能不夠吃,但你還有工錢,可以自己買,所以基本生活保障是沒問題的。

馬光祖聽完,提出疑問,這樣不再按產量出工錢,灶戶們會不會擺爛躺平?

當然不會,朝廷是有產量要求的。

達到產量要求,或超標,每月另有賞錢,達不到產量要求,要扣錢。

其實這兩種政策,各朝各代都輪流用過,聽起來各有利弊,實際上最關鍵就是看執行力度。

前面說過宋朝永利鹽向鹽戶收購價是每斤六到八文,賣三十多文,元朝給鹽戶十二文,賣兩百五十文,原本這種按量收購,鹽戶們多曬鹽,收入也高,以每斤六文計,如果一戶六口人,每月製鹽一千斤,就有六貫,收入也算不菲。

但你收購價和賣價差太多,鹽戶們心裡會不平衡,而且相關官員經常找借口克扣。

另外製鹽也不是天天能乾的,時東南沿海主要是曬鹽,北方沿海是煮鹽。

兩種都要天氣好,天氣配合才行。

所以僅以產量來計收入,全年收入不穩定,加上收賣價差太多,灶戶們肯定不爽,如果再有克扣,更是容易引起動亂和造反。

而朝廷現在的新政,每戶給固定工資,還給糧,這就保障了灶戶們基本的生活保障。

所以這條新政出來後,首先是穩定了大部份灶戶。

但有些灶戶會想,那我很能弄鹽的,我以前產量高,收入高,現在怎麼辦?沒事,現在產量高有獎勵,除了規定的產量外,你在規定之外的產量,拿提成,這極大的鼓勵了灶戶們的積極性。

這新政也有弊端,一是有人會躺平,每月完成任務就不乾了,二是有官員克扣,朝廷下發的工錢和糧。

所以無論什麼改製,趙與芮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官吏的整頓。

當馬光祖聽完後,詢問瞿來和唐彬兩人鹽場執行新政問題時,兩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馬光祖。

“馬大使明天來鹽場看看就知道。”瞿來直接來了這一句:“很多事情,到鹽場親眼看看,就清楚了。”

唐彬則直接道:“當今陛下聖明,咱們也得小心行事呐。”說罷苦笑。

第二天馬光祖到鹽場觀看製鹽。

下砂鹽場采用了煮鹽和曬鹽結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鹽的產量。

馬光祖來的時候,正好夏季,所以看到的是曬鹽法。

灶戶們沿著海灘先築造一道水壩,並在上下兩邊各開一個閘門,當海面漲潮時開下閘門,由海水自行灌入鹽田,接著關上閘門開始暴曬,等海水蒸發濃縮到一定的程度(通常是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含鹽量),再開鹽田上閘門,從另外一條溝渠引入鹵水池,接著在池中沉澱泥沙,最後把澄清的鹵水用抽水車抽入結晶池,繼續曬或蒸(沒太陽的時候,或秋冬季),很快就能變成結晶海鹽。

但這樣出來的是粗鹽,也是以前官方大批量生產的鹽,並且不怎麼好吃。

朝廷現在規定,還要再碾碎後與水溶解,繼續沉澱、過慮,再暴曬(或煮)一輪,最終得到純淨的食鹽,泛著青黑色。

此時出來的鹽,沒有苦澀味,比西夏的青鹽品質更堪,放在南宋,已經算是上乘的好鹽。

這種鹽以前是達官貴人們用來刷牙的。

馬光祖現場看到鹽成品,也大為震驚,沒想到我大宋的鹽品質,現在這麼好了。

這種鹽以前價格挺高的,現在價格不但便宜了,而且品質依然這麼好,那肯定能打擊其他鹽的生存空間。

“馬大使昨天問產量如何來定,請看鹽田。”唐彬這時指著他們眼前這片鹽田。

這鹽田在下砂算是大型鹽田,由一甲(十灶戶)同時負責。

面積是兩百畝,按照他們夏季的蒸發海水量,每天可以蒸發的海水量大概在五百到七百噸左右,以百分之一含鹽量算,可得到粗製海鹽五到七噸。

再經過二次加工,大概可以得到略少的精鹽,總體也在四到六噸左右,他們通常算五噸。

整個過程大概要兩到三天,也就是三天得到五噸左右的精鹽。

馬光祖立刻在心裡盤算起來,但他不是數學出身,算了半天沒算清,還是瞿來給他遞了個紙條過來,上面早寫好了。

因為他們采用曬煮結合,所以隻要不下雨,天氣不是很冷,還可以繼續煮。

通常鬆江這邊全年下雨加極寒天氣,約一半左右。

即每年有六個月是可以曬鹽和煮鹽的,考慮到有陰天太陽不足,時間會比較慢。

他們就按五個月計,全年要求產量為一甲(十灶)為兩百噸,約四十萬斤。

一團為四百萬斤

鹽業公司五個鹽場六團人,約六百戶,三千人左右,年產精鹽兩千四百萬斤。

這產量已經超過兩宋,但還不如元朝。

不過這是朝廷規定的產量,在全年雨天等影響下,有時小雨,甚至下雪天也能煮的情況下,所以基本是超出這產量的,但雪天即使有太陽曬鹽時間也會比較長。

瞿來這時道:“上個月天氣較熱,有時下雨都是大太陽,可以接著煮。”

“上月產量是三十二萬斤,比朝廷規定產量,多了十二萬斤。”

“朝廷獎勵政策是,五分之一。”

“即這十二萬斤的賣價,有五分之一是給灶戶們的提成。”

“另五分之一,是鹽業公司,所有官員,包括馬大使等的獎勵。”

“。。我也有?”馬光祖真是聽的不敢相信。

馬光祖在鹽場轉了轉,就知道朝廷政策相當好,下面執行也給力,因為你不能像以前那種中飽私囊,克扣貪汙了。

朝廷給每戶灶戶都下發了灶戶經營和分配手冊,詳細說明,他們要怎麼做,能分多少錢,多少糧,如果分不到,隨時可以到當地錦衣衛或府衙舉報。

每月嘉興府吏役和嘉興府錦衣衛都會到鹽場來隨機查問灶戶們,那些鹽場官員有沒有按時給錢,給的對不對,有沒有按時給糧,糧有沒有少?

每年不定時,臨安和其他地方的錦衣衛,也會過來查問。

說真的,開始瞿來和唐彬還以為可以和以前一樣,找借口克扣工錢,現在發現朝廷查的很嚴,鹽稅剛開改的頭兩月,兩浙鹽場被殺了好多官吏。

之後兩人也隻能老老實實,按朝廷規矩來。

而且發錢是鹽場自己,發糧是當地衙門來人,他們想克扣也不敢,也不能。

那朝廷養著灶戶全家會虧本嗎?

當然不會。

以一甲(十灶)來計,年產量最低四十萬斤,朝廷售出價最低為六千貫。

而一甲是十戶,每戶算五人計,就算全是成年人,朝廷支出每月為五貫錢,五鬥糧。

一甲全年支出工錢,大概在六百貫錢,七十石糧。

然後朝廷會給完成產量的一部份獎金,每年年底,約每戶十貫錢,五石糧。

這樣全年支出也就七百貫錢,一百多石糧。

相比朝廷得到的六千貫,隻有十分左右。

而超出的產量,朝廷可以得到五分之三,灶戶和官員都有獎勵。

所以現在鹽業公司有規定。

每月銷售後,留十分之一為支付工錢,留一千貫為公司開支,其餘的錢,都上繳製置使商稅司,每三個月上繳一次。

馬光祖這才知道,自己手上還有一千貫開支可以利用。

而昨天瞿來他們請他吃的接風飯,就在這一千貫裡。

“一個月一千貫?”馬光祖瞪著眼睛。

“非也,是全年一千貫。”瞿來和唐彬苦笑。

“那得省著點用。”馬光祖立刻道。

瞿來兩人哈哈一笑。

此時他腦海裡也基本浮現出自己鹽業公司的創收。

除了工錢和獎勵,其餘要上繳八成左右。

一甲為六千貫,鬆江鹽業公司五個鹽場共六團,六十甲,全年上繳朝廷約三十萬貫(這是算的最低數了),實際可能上繳更多。

因為他賣價不是全部十五文每斤,也有二十文,甚至二十五文。

鬆江產量約兩千到三千萬斤。

他上次殿試策論,朝廷改製後產量有望達到二十億到三十億斤,這是極可能實現的,因為降了鹽價,提升了鹽的質量,有利於提升銷售。

明初人口還沒有南宋多,全國產量約七億斤。

清朝乾隆早期時,人口一億七千萬,相當於兩個南宋人口,全年鹽產量就達到23億斤,乾隆十九年時朝廷鹽稅為七百多萬兩白銀,折算每斤鹽平均抽稅三文左右,和現在比起來,算是低稅收。

趙與芮的鹽稅算是比較高,但和前面比起來,又是非常低。

馬光祖此時想到,如果南宋鹽產量能達到三十億斤,並且全部能賣出去,朝廷稅收三千萬到四千萬貫是沒問題的。

即便產量隻有一半,十五億斤,朝廷稅收也能保持一千多萬貫,足以創下曆史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