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宋王朝第一家國企(1 / 1)

寶慶三年九月,大宋全國爆發錢莊大雷的同時,馬光祖來到鬆江鹽場。

馬光祖是趙與芮為皇帝的第一屆進士,考的也是經義科。

原曆史他可沒進前三,這次因為‘策’寫的好,被皇帝趙與芮親點為榜眼。

並有機會單獨和皇帝共進晚餐和交流。

馬光祖這人在曆史上的表現也是相當出色的,先後三次知建康府。

第一次到建康,即以常例公用器皿錢20萬緡支犒軍民;削減租稅,養鰥寡孤疾之人;招兵置寨,給錢助諸軍婚嫁;屬縣稅折收絲綿絹帛,倚閣除免以數萬計;興學校,禮賢才,僚屬皆極一時之選,在寶佑五年,建康大雪,他自己捐錢30萬緡賑濟軍民。(但他為什麼這麼有錢,不知是不是官紳地主出身。)

之後擔任一會沿海製置使,然後第二次又知建康,他寬養民力,興廢起壞,免除前政虧欠錢百餘萬緡,罷減漁利稅課,賜益於民。撙節費用,建平糴倉,貯米15萬石,又為庫貯糴本200餘萬緡,發糶常減於市價,以利於民。修飭武備,防拓要害,為政寬猛適宜,事存大體,邊賴以安。

連元蒙的名臣脫脫都說:馬光祖治建康,逮今遺愛猶在民心,可謂能臣已。

但這次馬光祖的仕途已經完全變了。

他以殿試受到皇帝認同,點了榜眼,先為秘書郎(正八品),然後到鬆江鹽場。

自從去年決定改製後,朝廷在路(省)一級的製置使司設了商稅司,取消了原來的提舉常平茶鹽司。

茶鹽收上來的稅款,除了自用,都統一交到各省商稅司。

而在下面府州,原先的鹽場,改為公司廠家性質,等於是改為國企。

南宋在鬆江有五個鹽場,分彆是青村、袁浦、浦東,浦南、下砂,經過改製後,統一設成浦東鹽業公司,設五個廠。

袁密海在時,為場監,到馬光祖下來時,改為鹽使(從七品),設副鹽使兩人(正八品),設廠長五人(從八品)副廠長十人(正九品),另有司丞、管勾或乾,後兩者以前是役吏,現在都是從九品。

這樣浦東鹽業公司正式成為大宋國企,他們每年的利潤,除了自用開支留下,其餘上交製置使商稅司。

基本是商稅司算他們的上級部門。

馬光祖能到這裡來,也是在殿試中的策論中打動了皇帝。

當時殿試,朝廷出了兩道策論,一是論丈量清田的事,一是論鹽場改製的事,問利弊和自己的想法。

馬光祖引經據曲,還列舉數據,是所有進士中,唯一用數據來證明的,最後證明朝廷如果按照改製新政,朝廷的鹽稅低了,但收入肯定會增加。

這馬光祖在參與殿試前,肯定做了大量的準備,也猜到了朝廷會考什麼。

對鹽場改製中,朝廷說要主經營批發,收稅十文,最低價從五文起,會有什麼影響,利弊,有人說朝廷鹽稅會降低,會這樣嗎?

馬光祖說不會,朝廷隻會增收。

他說現在大宋各地鹽價不一,高的有兩百文,低的也五六十文,百姓們吃不起鹽,消費不夠。

如果降了鹽價,百姓們吃的起鹽,鹽的產量能跟上去,就會大賺。

接著他引用數據說明。

先秦時: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大女食鹽三升少關,吾子食鹽二升少鬥,他推算先秦時,人均吃鹽量每人25克,一年要吃十五斤。

當然,從那時到兩宋趙與芮改製前,鹽的雜質都很多,每人每年吃十五斤也是正常(畢竟買來的時候很多雜質在其中)。

而兩漢的標準,人均食鹽為22克/日,約十三斤一年。

唐朝:丁男一人,日給二升米,鹽二勺五撮,小男,女年六歲以下,鹽五撮。

馬光祖以此推算,唐朝人均食鹽是15克/日,約九斤一年。

到本朝:“價既高,人不樂買,是以至於科敷。”

馬光祖推算本朝人均和唐朝相似,約九斤一年。

而元朝時有記載:“兩浙,江東凡一千九百零六萬餘口,每日食鹽四錢一分八厘。”這個數據推算,也在16克/日左右,約十斤一年,基本和宋相當。

馬光祖在策論中說,我大宋八千萬人口。

按現在人均九斤一年,如果鹽價降低,可能達到十五斤一年,就算十斤一年,每年消耗鹽八億斤。

朝廷每賣一斤,最低價為五文,收稅十文,即十五文,就是一千兩百萬貫。

這都是算的最低量和最低價,事實上估計能收到一千五百萬貫,就已經遠超兩宋曆朝。

但食鹽在古代可不是隻是吃。

食鹽在古代還有三種作用,醃製食品,農牧業用鹽,還有人刷牙要用精鹽。

僅醃製肉類,馬光祖推算每年消耗,也得八億斤。

加上其他就算十億斤,又是一千五百萬貫。

接著馬光祖說,鹽價降到十五文,必然打擊原來的青鹽(西夏鹽),意思就是可以擴大出口,賣到金、蒙,甚至高麗和日本,占城等地都可以。

綜上所述,朝廷要是改製鹽稅,降下鹽價,百姓們吃的起鹽,產量能跟上,還能擴大出口,朝廷以後鹽稅收入,可望達到三千萬貫。

這數據有些水份,但也不能說太誇張,理論上有可能達到,畢竟後世清朝巔峰期就收到四千萬兩白銀。

清朝鹽稅巔峰在末期,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鹽課入(算)約4500萬兩有奇,當然,那時人口比現在多多了。

馬光祖這篇文章引用了各種數據,雖然略有水份,也有些誇張,但趙與芮很讚歎,畢竟很少看到引用數據來寫策的南宋官員,決定任命他為鹽業公司大使。

馬光祖成為大宋國企鬆江地區(此時為嘉興府所在)第一任總經理。

馬光祖中榜眼後,先和皇帝單獨見面,聊天,吃晚飯,立刻就驚為天人,皇帝年紀比他還小幾歲,但似乎見多識廣,天文地理無所不精,把馬光祖說的一愣一愣,最後是五體投地,佩服的不行。

在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授課之後,殿試前三名還留在宮多呆了幾個月,每次皇帝召開小型官員會議,除了召集各重要部門主官外,他們三人也可以旁聽。

這樣一直到九月份,馬光祖來鬆江鹽業公司。

來之前他算是經過相關培訓,也知道兩宋現在鹽稅關係重大,除了和朝廷收入掛勾,還和地方官紳勢力有關聯。

朝廷想整頓好鹽稅,和治理地方官紳勢力是需要一起的。

好在皇帝已經在全國開始丈量糧田,借量田的事,重點打擊的就是地方官紳,他到任後,就是需要借個契機,再打擊下當地重要的鹽霸鹽商。

九月初三,馬光祖來到下砂鹽場,這裡是鹽業公司辦公衙門所在。

副使、當地官員唐彬笑眯眯的接待了他。

當地接風宴好多當地官吏,唐彬好酒好菜招待馬光祖,馬光祖也不動聲色也吃喝著,隨便打聽著本衙門的事。

鹽公公司有兩名副使,分彆是唐彬和瞿來,這兩人以前就是鹽局副使。

兩宋在鹽場設鹽局大使,副使,除了大使外,副使和其他鹽場官員,全部選用當地富戶充任,並且可以世襲。

所以鬆江附近有兩家富商,即唐氏和瞿氏,從南宋一直到元朝,都是當地鹽局官員,兩家上百年不衰。

但南宋是鹽業相當腐敗,這兩家表面幫官府做事,實際還販賣私鹽,基本是虧朝廷,肥自己。

到了元朝後,元人改製,不再慣著他們。

到元朝時,朝廷同樣用瞿氏和唐氏為當地官員,但加了一條,一旦鹽局虧本,就要兩家富戶賠償。

元朝時還:“並海立官舍,兵衛森軍營。私鬻官有禁,私鬻官有刑。團廳嚴且肅,立法無弊生”。由此有效地防止了私鹽的販賣,使國家能獨專其利。

元朝乾這套比南宋有經驗多了,所以鬆江五個鹽場在元朝時,年產鹽為四千萬斤,約是南宋時兩三倍。

但元朝壞也壞在鹽稅上。

元初鹽場出鹽價也就在五十文左右,和南宋末期相似,但元朝的鹽稅占其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完全就靠鹽來賺錢。

於是元朝時,鹽的出場價越來越高,到中後期時,從鹽場出價為兩百五十文一斤,鹽商拿到後,再販到各商鋪是五百文一斤,各商鋪再賣給百姓是八百文一斤,鹽價遠超宋朝,也是曆代皇朝中最貴的鹽價。

元朝時,鹽出場價為兩百五十文每斤時,朝廷鹽場支付給鹽工的工錢是十二文,你看,朝廷白賺二十倍,資本家都看的流淚。

那兩宋給多少呢?

馬光祖當天就問唐彬和瞿來。

朝廷改製之後,兩個副使,一個負責製鹽,一個負責銷售。

唐彬負責製鹽,他說按朝廷新規,原來是十灶一甲,現在又加十甲為一團,原十灶一甲,設甲長和副甲長各一,十甲為一團,設團長和副團長各一。

朝廷不按產量給錢,直接給工資。

因為灶戶都是全家世襲,朝廷新製,每戶按成年丁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