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讓利於民(1 / 1)

至道年間(995-997年),朝廷鹽稅為235.8萬貫,當時有很多地區鹽稅未計入,包括四川等,茶稅為285.3萬貫。

到熙寧十年(1085),朝廷鹽稅收入1203萬貫,其中四川,河東、廣南等路不在統計中。朝廷茶稅收入202.9萬南,其中四川茶稅122.9萬未計入,東南(即兩廣和福建等地‘不清’),當時以‘不清’兩個字表述,證明朝廷在這幾個地方控製力真不行。

大夥一看這數字,就知道皇帝要對茶鹽稅開刀了。

因為從北宋到現在,到趙與芮登基前,四川、福建、兩廣地區的茶鹽稅,經常統計不清,甚至沒有收入朝廷冊目中。

而朝廷中\\央似乎還習慣了,經常會把這幾省的統計不計入。

那麼這幾省的茶鹽稅收入哪去了?

通常來說,就是當地自用了,所以不夠上繳,也不需要統計。

但熙寧十年,四川茶稅122.9萬貫沒有上繳,也統計在其中。

其他地方,則以‘不清’兩個字打發了。

正常情況下,當地官員絕對有中飽私囊和貪墨的事。

趙與芮登基之後,開始加強邊遠省份統治,但去年登記時,兩廣福建的茶鹽稅還是少的可憐。

這兩地方可是產鹽大戶,產茶大戶。

趙與芮前期還管不到他們,因為要辦的事太多,現在終於可以一起收拾。

“朕要借鹽茶稅的改製,疏理下我大宋的茶鹽稅。”趙與芮表示又要改製:“時間定在明年,今年現在已經是九月,主要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

他登基後,幾乎年年要拿點事情出來改製。

今年是改製地方機構,明年要拿茶鹽稅開刀,後年打算拿酒、商稅等開刀,總之是一步步來,一年年改,改到滿意為止。

兩宋的茶稅、鹽稅也是一塌糊塗,收的錢不少,但民間怨聲載道,沒有造反,可能是因為一直在和金遼等國打仗的原因吧。

兩宋的鹽價其實在曆朝中都算最高的,也不知百姓怎麼能忍的住。

趙與芮就打算先拿鹽價開刀,降低鹽價。

開寶年間,因為朝廷感受到鹽價太高,各地鹽價均被朝廷命令降價,每斤賣六十文的降到五十文,每斤四十文的,降到三十文,

就這樣宋朝的鹽價還是處於超高水平。

後面整個明朝平均鹽價在七八文之間,最低的時候二三文一斤。

但宋朝鹽價普遍處於三十文以上。

鹹平年間,因為產於西北少數民族地區的青鹽(也就是後來西夏的青鹽)進入,每斤不過十五文,極大的衝擊了宋朝市場。

史稱“未禁青鹽之時,每一斤不過十五文錢,百姓皆食”這時,附近的百姓,都能吃的起鹽的。

但後來朝廷為了鹽利,果斷的禁青鹽,不準西夏鹽進來。

這時如果有膽大的民間商人,不遠千裡繞過金國去西夏進青鹽,進來南宋之後,能血賺。

宋朝鹽價這麼高,收的稅自然不少。

嘉定年間全國鹽稅還能收一千多萬貫,遠超明朝,一直到清朝中後期鹽稅達到一千三百多萬兩白銀才超過兩宋。

南宋因為財政緊張,對鹽稅的倚仗比北宋更深,於是致力控製食鹽的生產甚至是銷售。

南宋的鹽有三種,顆鹽、末鹽、井鹽,賣法有兩種,一種是官賣,一種是引鹽。

官賣就是官方自己賣,第二種是賣給鹽商,由鹽商賣。

但無論第一還是第二種,價格都是官方來定,且民間的鹽場,不能私自往外賣,他必須由官方先收購,按官方價格賣給官方,然後官方加價來賣給百姓和鹽商。

但官方開始定價還算正常,後來就越來越離譜。

史記:“其入官,斤為八錢或六錢,出為錢三十六。”

這是記載永利監向鹽戶收買的鹽價是每斤六文到八文,然後賣出去是三十六文,含淚賺了五六倍。

北宋後期,越州蕭山縣錢清鹽場,官府購買鹽戶鹽價極低,每斤不過四五文,鹽戶們已經無利可圖,於是“多竄亡,至追捕拘係之,乃肯就役。”

這樣搞的後果是,官方收購價太低,鹽戶們不乾了,被抓到後,也不願意去弄鹽,寧可去服勞役。

南宋朝廷當然看到這情況,於是在蔡京為相時,提過一次價。

“又以算請鹽價輕重不等,載定六路鹽價,舊價二十錢以上皆遞增以十錢---”

當時是最低價鹽和最高價鹽不動,其餘的鹽價,每斤提價十錢。

但這樣鹽戶們利潤還是不高,積極性也一般,於是到政和元年,張察建議每斤再加二到九文錢。

朝廷屢次加價收購,本意是好的,給鹽戶們一條活路,但換來的結果是,賣價也相應提升,老百姓吃不起了。

於是鹽價到南宋後逐步上升,北宋時才三四十文一斤,到南宋就六七十文一斤,有的地方,甚至七八十文,上百文,最貴的達到過兩百文一斤。

也就在趙與芮登基的前一年,四川西和、成、鳳州等地的解鹽價格,仍然是每斤兩百文。“每斤憂為二百雲”。當然,考慮到四川用的是鐵錢,折銅錢約在八十文左右。

趙與芮奪權後,立刻和西夏通商,購入青鹽,直接把解鹽價格打到底。

現在西夏眼看要被蒙古滅了,以後當地的鹽價還要漲起來。

兩宋官鹽價格高,而私鹽價格低,這導致了後期有地方官鹽都賣不出去。

紹興末年,兩浙江陰軍,“有產私鹽,每斤五十文”,“而官鹽百餘錢一斤,終無一金之人。”

也就是說,當時在江陰附近,官鹽一百文一斤,有價無市,無人購買。

老百姓都去買五十文一斤的私鹽。

當時兩浙路,官方收購鹽戶價是十六到十九文每斤,你賣三十多文都能賺一倍多,偏要黑心賣一百文。

這等於把市場讓給了私鹽,使私鹽盛行,官鹽賣不出。

紹興十二年,廣東見情況不對,率先改變鹽法,取消官方直接賣鹽,交由客商賣鈔販鹽,價格也各不相同,但效果仍然不是很好。

廣西轉運司一度將廣西的鹽價統一由每斤一百文,漲到一百六十文,但不久就被朝廷製止。

時南宋,不但鹽價各地不同,鹽法也是各地不同,相當混亂。

同一個州府不同的縣,都能有不同的鹽價。

趙與芮要統一全國鹽價,至少官方鹽價要統一,同時讓利於鹽戶,讓百姓受惠。

他還記得在自己當沂王時,全保長剛買回來的官鹽,就質量極差,價格還高。

趙與芮說過之後,全保長開始買私鹽,質量好,價格也不貴。

於是趙與芮便問:“你們都或多或少乾過鹽茶的事,你們認為,現在要改製嗎?”

李皇和杜範紛紛表示,確實到了要改製的時候。

如今這情況再繼續下去,百姓怨聲載道,苦不甚言,早晚要出事。

事實上南宋兩浙還真有鹽民起事造反,隻是後來被鎮壓下去了。

朝廷低價強製收購,高價售賣,老百姓製鹽彆說賺錢,要虧本,這誰能乾下去?

如果私賣給走私私鹽的鹽商,被抓到還要殺頭,這不是逼人造反嗎?

於是趙與芮說:“那你們有什麼意見?”

李皇便道,可提高朝廷收購價,讓利於民,基本還是以前的老套路。

趙與芮沒說話,感覺李皇水平也不咋地,不過古代人大部份也就這點水平吧。

杜範是戶部尚書,認為這樣朝廷收入要少了,但他也不好說什麼,畢竟讓利於民,才是頭等大事,能保障鹽業的穩定。

但提高多少,讓利多少,這又是需要慎重決定的事。

這種決定一旦定了,輕易不能更改。

所以趙與芮現在九月就召開會議,要求明年才改製。

“僅僅提高收購價還是不行的。”趙與芮道:“我朝鹽稅全是官管,隻能官方售賣,價格奇高不說,外面私鹽照樣橫行。”

“朕打算放開售賣之權。”

趙與芮想改用清朝的方式,放開售賣之權。

其實元朝、明朝和清朝都是用引法,當然這製度也是傳承宋製。

引法裡,民間也有售賣權,但各朝又不相同,相比起來,清朝的先進一點,不然也不會到後期有數千萬的鹽稅收入。

清朝的鹽稅是因為兩淮而改製的。

當時淮南與淮北的差距已經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淮南鹽場有23個,而淮北隻有3個;淮南可以產鹽169萬引,淮北僅僅隻有30餘萬引。

道光年間,清廷改革,取消總商,讓所有民販可以自行販賣。

凡想乾這事的百姓,自己來報名,朝廷登記姓名,年齡、籍貫等,然後發給執照,其憑執照到鹽場拿鹽販賣,僅僅一年時間不到,淮北銷售鹽稅就超出指標,民間商販越來越多,食鹽供不應求。

在道光十八年二月,票鹽開局時,當天到場的民間資金達到兩百萬兩,可見非常成功。

元明時,也用鹽引,商人們拿到引鹽賣鹽,這鹽就是商人們自己的了,路上經常會被劫匪和地方惡霸,或其他鹽商劫走,朝廷也不管。

但清朝時,商人們就好像是朝廷分銷商,拿的鹽還是官鹽,隻是幫朝廷銷售,一旦被劫,朝廷還得負責追查,這樣到後期就無人敢劫商人們的鹽。

“取消所有官鹽售賣商鋪,朝廷官方鹽場隻負責製鹽,然後批發給鹽商。”

趙與芮改製第一步,南宋官方不賣鹽,讓利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