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賀明雋(02)(1 / 1)

一個葬禮, 讓賀明雋把到場的親戚以及村裡的大多數人都認全了,也讓他瘦了兩三斤,看起來愈發惹人憐愛。

七歲的賀明雋有點瘦小, 和五歲孩子差不多高。

一些年長的人偶爾會調侃, 說賀明雋這是太聰明了才壓得長不高,但他們心底都覺得, 他是吃不好、心思重才影響發育。

實際上,賀明雋雖然爸不疼媽不愛的,但還真沒有過得很淒慘, 更不至於餓肚子。

無他, 幼年的賀明雋長得實在太精致可愛了。

十裡八鄉就沒有這麼漂亮的孩子。

現在這具七歲的軀殼中裝的是一個閱曆豐富的成年人的靈魂,少了幾分稚氣,可以前,賀明雋是一個真正的小孩子。

孩童時期的賀明雋,臉沒到肉嘟嘟的程度, 可也是孩童特有的圓潤,氣質更沒有成年後那麼冷冽生人勿近, 看著就像個沉靜的洋娃娃似的。

除了長相, 賀明雋還有一個優勢,那就是他的輩分。

很多當了奶奶的人,賀明雋見了,卻要喊“伯母”、“姑姑”, 甚至“嫂子”、“姐姐”。

小孩兒想長大,可中年人怕老、老年人怕死。

一聲稱呼改變不了什麼, 卻能讓人產生幾分自欺欺人的愉悅。

因此,哪怕賀明雋不是一個嘴甜會撒嬌的孩子,也格外討人喜歡。

他若背著一個布包從村頭走到村尾, 估計裡面會塞得滿滿當當。

如今賀明雋會在辦葬禮期間更加消瘦,當然與死了爹傷心、對未來擔憂無關,他隻是有點不適應現在的飲食。

賀明雋並沒有很重口腹之欲。

可他經過這麼多任務世界,平常吃的,就算不是山珍海味,也是私廚按照他的口味烹飪的佳肴,他的一張嘴早就養刁了。

其實,比起家家戶戶平時的粗茶淡飯,這種白事的吃席已經算得上豪華大餐,就是停靈時大廚燉的大雜燴,村裡的孩子都覺得很美味。

豬肉、冬瓜、豆腐、花生米、面筋……加了各種調料,那股大鍋飯特有的濃烈香味能飄出去很遠。

他們這裡沒有守孝不吃肉的習俗,盛飯的人還會特意多給賀明雋撈幾塊肉。

賀明雋:“……”

他是真吃不下。

口味不合是其一,另外,這碗筷都是共用的,彆人用完隨便一洗,也沒有消毒,讓賀明雋多少有點膈應。

原本賀明雋隻是有點愛乾淨,算不上潔癖,但在潛移默化之中,他變得越來越“講究”,已經有點不適應現在的農村生活。

這幾天,賀明雋吃得最多就是大白饅頭。

村裡自己種的麥子磨的面粉,蒸出來的饅頭沒有超市賣的饅頭那麼白,不過有一種純粹的麥香。

尤其是剛出鍋的饅頭,暄軟又勁道,就算沒有配菜都能吃得下去。

可彆人不這麼想,一個白白瘦瘦的小團子,拿著一個比他臉小稍小了一圈、還沒他臉白的饅頭啃著,這一幕簡直讓見者心酸,分分鐘腦補出一曲“小白菜”。

不同之處,是賀明雋沒了爹。

太可憐了這孩子……

於是,賀明雋的食物每天又多了一碗雞蛋羹。

賀明雋“眼巴巴”地盯著,那小模樣看起來更加可憐——當然是在彆人的腦補中。

實際上,賀明雋隻是想學一學怎麼做。

雞蛋攪開,加一點涼開水和鹽,蒸七八分鐘,出鍋後滴一點香油……

看著挺簡單的。

賀明雋像每一個眼高手低的初學者,撐著下巴如是想道。

不過,他們家好像沒有養雞。

是時候把掙錢提上日程了。

*

葬禮期間,賀明雋就沒和自己的母親說過幾句話。

賀明雋原本就不是一個溫情的人,現在又因為多了幾個任務世界的經曆,更無法裝成一個濡慕、渴望親情的小孩子。

而他的母親是個……有些一言難儘的人。

賀母名叫錢雪梅,她比賀從毅小六歲,今年三十一歲,娘家是外地,自從嫁來之後就和那邊斷了聯係。

誠如村裡人八卦時說的那樣,她精神有些“不正常”,沒到瘋瘋癲癲的地步,就是會做一些奇怪的事。

比如,她會在大晚上哭哭啼啼、非要賀明雋去看看賀從毅回來了沒有,而在那之前,她其實才從外面回來。

賀明雋一直懷疑她是看到了什麼。

再比如,她饞肉了,就拿起扁擔把家裡的羊打死。

這是上一世發生的事。

賀明雋都說不清,他討厭吃羊肉,是因為受不了那股子腥膻味,還是八歲時親眼看到那一幕多少留下了點心理陰影。

還有,上一世在賀從毅後,第二年開春,賀明雋的一個堂爺爺就提出要他去上學的建議。

可錢雪梅死活不同意,哭喊著賀家人要欺負他們孤兒寡母,他們是想把賀明雋騙走,然後好好把她一個寡婦趕出去。

常人根本無法理解她是怎麼想的,更和她說不通。

大家都傳她這是瘋了,對他們母子更加照顧。

倒是賀明雋能看透一二。

錢雪梅的行為,有點類似於小動物的趨利避害。

或許她看到了賀從毅喝醉酒迷糊著找不到回家的路,但她怕挨罵,就讓賀明雋去。

她阻止賀明雋去上學,就不必操心學雜費,家裡還多一個人承擔家務。

太久遠的將來,她根本不會考慮,隻顧著眼前的“好處”。

錢雪梅會養成這樣的性格,其實也算情有可原。

她的丈夫賀從毅喝醉酒和賭輸後並不打人,但會摔酒瓶子發泄,有時候罵得很難聽,家裡有點錢都會被他搶走,這和暴力無異。

近九年的相處,對她來說是一種精神折磨。

她不是一個強勢、堅韌的人,因此變得崩潰、反常,不足為奇。

或許要旁觀者評價,會用“可憐又可悲”這樣的詞。

而賀明雋作為她的兒子,其實是她沒有儘到撫養義務的受害者。

賀明雋不至於恨她,也沒什麼和解不和解,但對她實在沒辦法親近。

曾經如此,現在依舊。

*

葬禮過後,賀明雋家就安靜下來。

家中隻有錢雪梅和賀明雋兩人,再沒有彆的生物。

錢雪梅似乎還沉浸在死了丈夫的迷茫中,渾身縈繞著一股淒苦、哀怨的氣氛,簡直像是沉默版的祥林嫂。

賀明雋也沒多勸,默默地做自己的事。

他先把自己攢的錢以及賀從毅藏的錢都找出來,清點一下,隻有一百八十四元三角。

太窮了。

這時候,錢還算值錢,最廉價的墨水隻要五角錢一瓶,豬肉三元左右一斤。

但即便這樣,不到兩百塊錢也有點太寒酸了。

連學費都交不起。

賀明雋腦子裡盤算著低成本、高回報、還適合小孩子做的賺錢方式,同時把自己的房間收拾了一遍。

他小時候是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的。

兩位老人相繼去世後,三歲的賀明雋就開始一個人住了,他不需要、也沒人照顧。

真正的七歲小孩都可以做簡單的家務,現在的賀明雋更是不在話下。

隻是受限於孩童小小的的身體,體質還一般,他隻能慢吞吞地、一點一點地收拾。

至於做飯,賀明雋本就不擅長,現在年紀小,家裡還是土灶,他更沒興趣嘗試,因此都是錢雪梅負責的。

辦席的剩菜還有一些,現在天冷,能放兩三天。

錢雪梅很喜歡。

以前偶爾賀從毅帶了肉回來,也隻顧自己吃,她真沒過過什麼好日子。

賀明雋是不樂意吃那些剩菜的。

除了饅頭、米粥這樣的主食,為了營養均衡,他也隻能再偶爾再添點簡單的菜,比如:涼拌豆腐、涼拌菠菜等。

熱水一煮,加點鹽、香油等就能吃了。

但也僅僅是能吃而已。

錢雪梅會問賀明雋怎麼不吃肉。

他說不喜歡。

錢雪梅就沒再多勸,臉上露出一個宛如孩童偷到零食的笑,一個人吃得很香。

家裡還有些雞蛋,是幾個堂伯母堂嬸以為賀明雋喜歡吃蒸蛋羹送來的。

錢雪梅卻喜歡整個煮或是做荷包蛋,通常一次就要煮三四個雞蛋,她隻給賀明雋剩一個,還欲蓋彌彰地說:“都給你吃,媽不吃。”

賀明雋:“……”

一共就三十個雞蛋,他不到三歲都能數得清了。

而且,雞蛋殼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鈣,木柴燃燒達不到高溫的程度,將雞蛋殼扔到火灶裡也就達不到毀屍滅跡的效果。

賀明雋想勸,但最終還是當做沒有發現、什麼都沒多說。

他們兩人的相處完全不像母子,生分極了。

錢雪梅廚藝一般,做的飯菜也不合賀明雋的口味,但他根本沒提任何建議的提示,隻打算儘快請個保姆。

賀明雋對錢女士隻有責任和義務,隻會給予物質方面的照料,再多的就沒有了。

而上一世的發展表明,錢女士光有物質能享福就覺得足夠了。

對此,賀明雋沒什麼特彆的感受。

他生性淡漠,比起血緣,他更在意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否舒心。

相較於一些令人嘔血的極品父母,比如賀從毅,錢女士這種吃好穿暖再攢點小錢就很滿足的家長,其實很省事了。

也就是賀明雋現在沒錢,否則他就每天兩個雞蛋給錢女士安排上了。

*

賀明雋製作了一副麥秸畫,拜托堂伯帶自己去市裡,買了一千塊錢。

不管什麼年代,都有喜歡藝術品的有錢人。

麥秸畫,顧名思義,就是用麥子的秸稈剪裁、粘貼製作而成的。

它所需要的工具、材料比起售價根本不值一提,主要是靠手藝掙錢。

陪同的堂伯見到賀明雋的收獲,差點驚掉了下巴。

麥稈他們都直接燒了,或是喂牛羊,誰知道還能做畫,而且做出的畫簡直像金子一樣,不僅漂亮,還這麼值錢!

堂伯有心請教,想問問賀明雋能不能學,又覺得這麼做有點欺負他一個小孩子,就不好意思開口。

誰家有了掙錢的法子不藏著掖著啊?

再說,物以稀為貴,一旦大家都會了,那不就不值錢了?

賀明雋卻不覺得有什麼,主動說:“把麥稈變成畫,有點難度,如果有人想學,我下次做的時候可以來看。”

他不貪財。

賀明雋挺喜歡禮尚往來的,村裡的大多數人家都比較厚道,對他頗為照顧,他就不介意帶帶他們。

而且,他掙錢的手段又不隻這一個。

趁這次進城,賀明雋又買了些工具,再準備嘗試一下蛋雕,也就是在蛋殼上雕出圖案,材料同樣省錢。

有了錢之後,賀明雋就請了個廚藝不錯的阿姨。

在農村,這還是個稀罕事,引起了全村熱議。

有人隻是好奇羨慕,有人好心地勸賀明雋不要大手大腳,也有人嫉妒地陰陽怪氣,還有人埋怨他怎麼請外人……

賀明雋解釋:“做飯太危險了。”

他這麼一說,大家都想起一件事:前不久,秦雪梅差點把廚房燒了。看來她腦子確實不太靈光了。

賀明雋請來的阿姨也說自己有照顧這種病人的經驗。

其實,秦雪梅的精神狀態沒那麼差勁。

賀明雋隻是覺得請熟人麻煩,他的一些基本要求,對於隻能吃飽的農村人來說有點太過挑剔了。

無論是從外面請人,還是主動解釋,賀明雋都是為了省事。

熟人社會就是有一些不方便之處。

賀明雋的回應勉強堵住了一些人的陰陽怪氣,但還有更多人在心裡嘀咕——

他一個小孩子怎麼這麼有本事?他爸死了,他們家日子反而更好了……

不過,他們轉念一想:也是,就賀從毅那個賭鬼兼酒鬼,即便賀明雋再能掙錢,也要敗光了。

果然是全村最聰明的小孩子,知道藏著掖著。

現在他隻不過是把更厲害的一面展現出來了而已。

賀明雋打小就智商碾壓同齡人,在彆人勉強會寫“一二三”的時候,他已經能寫出自己的名字了。

再加上,在很多人看來,麥稈畫和用草編蚱蜢都是差不多的,小孩子就喜歡玩這些。

因此,倒沒有人太起疑,往一些迷信方面想。

等聽說賀明雋沒打算把這門技術藏私時,村裡一句關於他的不好的言論都沒了,全是誇的。

*

重回幼時的農村,賀明雋在有了錢又適應一段時間之後,日子過得還是很輕鬆自在的。

第二年開春,賀明雋決定把門口的一小片地收拾出來,像彆人家那樣弄個小菜園。

總不能一直薅鄰居的菜。

賀明雋家有田地,不過都租給彆人種了,對方等收成時給他們一些糧食當報酬。

現在他們家也就這麼一小塊能自己支配。

賀明雋覺得種菜應該挺容易的。

畢竟,他有著豐富的理論知識,四舍五入,也有過多次種地經驗。

誰知結果卻狠狠打了賀明雋的臉。

賀明雋看著地裡稀疏的菜苗,陷入了沉思。

他反複回想自己的操作,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大概,是因為這不是真實世界吧……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