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女比例差距越來越大,貴族又占據了最多的女性資源,底層男性活著娶不到媳婦,那麼怎麼辦呢?那就死後娶。】
【明清時期,也是冥婚最為盛行的時期。】
【冥婚,指的是沒有完婚的男女因為各種原因死去,其家人為其舉辦婚禮,然後合葬。】
唐朝百姓還沒覺得有什麼問題。
“不就是互通婚書,然後遷墳合葬,再記名一個子嗣嗎?”
按照唐朝的冥婚習俗,就是兩家父母為兩個未婚男女訂婚遷葬。
因為華夏婚俗為的是傳宗接代,冥婚沒法傳承子嗣,所以長輩一般會在最後告祭先祖的時候,領養一個孩子記名在死者名下。
在先秦時期,“冥婚”叫“嫁殤”,顧名思義就是死者的嫁娶。
到了唐朝才改名叫“冥婚”,從字義來看,就是去除悲劇色彩,增加喜慶氛圍,將凶禮轉變為嘉禮。
在唐朝不僅民間還比較流行冥婚,宗室也有。
比如懿德太子李重潤死後,被唐中宗聘國子監丞裴粹亡女為冥婚,與之合葬。
史料中,關於唐朝冥婚的記載也比前朝要多。從現代發掘的墓誌銘統計,十一位冥婚新娘的家庭背景與新郎家庭背景大致相符,二位平民,八位貴族,一人是皇室親屬,可以看到皇室舉辦的冥婚也多餘其他朝代。
此外也可看出這時婚姻以“門當戶對”為主,哪怕是死後的冥婚也是如此,彼此相當。
【早在先秦時期受到殉葬製度的影響,已經有冥婚。那時隻是單純將兩位死者合葬。但是因為儒家,比如孔子和荀子,是明確的批判過厚葬和人殉,合葬之風也並不流行。】
【唐朝時期因為胡俗開始流行,宋朝因為佛教火葬的影響衰落,元朝同樣更崇尚天葬火葬之類,冥婚接近於無。】
孔子認為,除了紙紮的草人之外,以“木偶”來陪葬,都是“不仁”的,因為這太接近於以人陪葬。
荀子雖然堅持厚葬,但也是極力反對以活人殉葬。
哪怕是唐朝,也有儒生很明確的反對冥婚。隻是大唐並不是獨尊儒術,是儒釋道三家並立,唐朝的宗室親近佛教親近道教的各有不少,儒家並不占優勢,所以影響力不大。
宋朝比較神奇的一點,是在造紙術和印刷術發展成熟後,民間盛行寫筆記野史之類。許多筆記裡會記載冥婚,但是一般寫得要麼是前朝大唐的故事,要麼寫荒郊野嶺偏僻山區的故事。真要查看宋朝古墓,反而很少很少。
——所以要去宋朝找冥婚,去文人的筆下書中找,冥婚故事相當的精彩,已經有了現代靈異的雛形。也或許,元朝時期的人鬼戀戲曲,就是宋朝民間誌怪發展影響之下形成的。
到了明清時期,老朱一邊重儒家一邊搞人殉,朝廷的文臣一邊學儒一邊學著人殉,也不怕讀聖賢書時被聖賢們穿到明朝親自演繹掄語。
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清都變成了土葬。宋朝從皇室到民間已經很流行火葬, 皇帝們雖然沒有火葬, 但是皇室宗親有明確記載有火葬。
但到了明朝,朱元璋在《大明律·禮律·喪葬》裡明確規定,凡是有喪事必須依禮安葬,不能火化,不能拋擲水中,也不能經年暴露不葬。
《大明律》對毀棄屍體也有更嚴格的規定,動輒杖刑流放,在高壓政策下,曾一度盛行的火葬最終恢複為傳統的土葬。
朱元璋可能是為了消除元朝的影響,經年暴露不葬是草原人會用的“天葬”,火化很明顯是“火葬”,拋擲水中有些是少數民族的“水葬”,也有些是百姓無力安葬選擇棄屍。恢複土葬從政治角度來講,是恢複漢人的傳統。
清朝入關以前同樣是火葬,入關後漢化也開始土葬,也是出於統治的政治需求。
在上層也普遍土葬的情況下,也就影響的民間土葬,給了盜墓者盜屍者更大的機會。
【而到了明清,因為朱元璋開始重提人殉,民間冥婚開始複燃。】
【當冥婚遇上人殉,再加上女子要求守節,殉夫,你們猜合在一起會發生什麼?】
明朝時期,冥婚在以山西為主的北方頗為流行,後來北風南漸,南方也開始有冥婚發生——時至今日,依然可以從新聞中看到冥婚的惡俗消息,偷盜屍骨、骨灰的惡劣新聞,這也是屬於明清時候流下來的封建殘餘。
哪怕到現在,還可以搜到挖屍骨配陰魂的新聞,荊咕直接使用了現代資料,來反映古代的犯罪。
“山西11人團夥偷盜女屍配陰婚”
“河北父親挖出女兒屍骨賣錢,惡魔殺害智障女性牟利”
“河南陰婚暗網:年輕貌美女屍10萬起,多人挖墳藏屍冰櫃”
根據網絡上的新聞報道可以看到,在河南省依然有土葬習俗的地方鄉村裡,多個鄉鎮盜屍案頻發,被盜屍骨皆為女性。在一份村民自行統計的失竊名單上,就有14戶登記在冊。根據長線調查,發現這些被盜的女性屍體,大多數流入了河北、山西、陝西等地,被用於配陰婚售出。
在現代法治社會,依然有盜墓盜女屍用作冥婚,有故意殺害智障女性人為製造冥婚新娘。
在明朝,還有更可怕的。
那就是故意在男子病重時訂婚,美其名曰“衝喜”。
當男子去世,以明朝的人殉製度,女子要麼選擇一輩子守活寡,要麼選擇直接從死殉夫。
而荊咕之所以特意提出這點,就是因為明朝有許多真切的案例,從“衝喜”變“殉夫”,從“喜事”變“冥婚”,從“洞房”直接進“棺材”。
【當女子從小被困在家裡,不允許受教育,不允許參與任何職業,女人仿佛成了一個行走的生殖器,除了生孩子什麼能力都沒有,就連儘孝也隻能選擇用自己——用自己的肉,這就不得不說說一下,宋明清的“割肉侍親”。】
割肉侍親,相傳起源於介子推割股奉君,到重孝道的魏晉南北朝時,變成了割股療親。不過那時數量較少,唐朝時期也有極少量,但是那時記載的都是男性孝順長輩。
到了宋朝,女性割股療親激增,並且對後世的明清產生了重要影響,一直到明清時期女性孝行也有割肉療親的行為。
起初的割肉療親,與介子推一樣,是割大腿上的肉,用作藥引入藥。
到了宋朝,開始變得花樣百出。
從墓誌記載的所見至少27例,婦人割股療舅姑——也就是宋朝時期的公婆,類型最多,有12例;其實是女割股療父母,有11例,一般是未出嫁的在室女;還有妻子割股療丈夫和其他情況各有2例。
可見,宋朝女性割股療親是受到傳統孝道和出嫁從夫婚姻製度的雙重製約。
比如目前有記載的,趙仲軾妻劉氏十六歲嫁入趙家,公公久病未愈,劉氏割股肉,做成粥伺候公公服用;
孟忠厚妻王氏,婆婆生病了,屢次請名醫都未能好轉,王氏用針刺破自己手臂,放血入湯中,伺候婆婆喝下。史料記載說,“婆婆一飲而愈”;
趙仲伋久病不愈,婦人求醫祈禱都無用厚,自毀膚發,最終也沒有將丈夫救下來。
……
傳到明清之後,同樣不落下風。
明朝崇禎年間,張氏女婆婆病重,聽說人的肝能治愈疾病,張氏剖開自己的腹部挖出肝臟數寸為婆婆做成肉糜粥;
明朝湖廣漢陽某婦,為了給婆婆治病,三次剖腹取肝做湯藥,最後痛到昏聵過去,鮮血淋漓滿床;
清朝榮河縣某女,為了給父親治病,割左臂上的肉入藥;
清朝某女仇氏,母親得了重病,悄悄割肉療傷,家人都不知道。她生孩子被人看到傷疤才知道割肉療親的事。
大量的割肉療親,是因為朝廷的大力讚賞,稱呼她們為“孝女”,給與了不同等級的命婦封賞和實質性獎勵,而且會讓她們嫁得更好,整個家族也會受到榮譽和嘉獎。
朝廷的支持,也讓割肉療親在宋明清三朝愈演愈烈。
根據史料《道光阜陽縣誌·烈女·孝婦》記載,有孝行的34人中,割肉療親的有23人;
《光緒宿州誌·烈女誌·孝淑》記載,有孝行的36人中,割肉療親的有31人。
這些還隻是地方上,放眼全國和整個朝代,數據恐怕不敢想象。
【在男人書寫的史書和墓誌裡,隻記載了被割肉養病的人,幾乎沒有記載過割肉的人怎麼樣。】
【可是我們想想,在那一個沒有青黴素也沒有破傷風疫苗的古代,一個醫學技術落後的古代,活生生割掉自己的肉或者挖出自己的肝,真得還能好好活下去嗎?】
“割肉療親”從來不僅僅是割股肉,還有放血、毀膚發、刺骨肉、灼頂,甚至還有挖肝臟。
假如刀子上有鏽,比淬毒了還可怕,喜提破傷風病毒,喪命隻有早晚之差。
就算沒有鏽跡,傷口如何包紮,如何預防感染,如何養傷,沒有任何記載。也可能是,已經不需要記載。
到明清後期,朝廷都不再獎勵“割肉療親” 的行為,除了官府普遍的經濟危機拿不出物資,還有更重要的原因,是那時“割肉療親” 部分再次回到了男人身上。
比如鐘子度妻吳氏,未嫁時母親久病不愈,吳氏晨起剔股,她的兄弟被姐姐的孝行感召,剖胸挖肝;
呂仲洙患病瀕臨死亡,女兒割股做粥,年幼的弟弟細良效仿姐姐,也要割股,被反對後還很生氣,說姐姐可以為什麼弟弟不行。
男人割肉後的結局明明白白寫了下來:
剖開肚子的,腸子留在外面,終身大小便淋漓不止。
挖出肝臟的,死的比病患還快。
【最重要的是,這些根本沒有用!】
【首先說“肝臟”,肝臟是人體的解毒器官,可以說就是“最毒”的地方,你剖肝做藥引真的不是下毒嗎?】
【其次說“人肉”,哪怕是有點高智商的野獸也不會同類相食,你吃人肉連禽獸都不如!儒家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也”,割肉竟然也算孝道?這麼孝順你怎麼不自己割去?】
【最後,來說一說人相食。】
吃過肉的婆婆父親們開始臉色難看起來:不過是小輩儘孝,怎麼突然變成“人相食”了?
而被點名的宋明清官員們更是為難:要求獎勵“孝婦”和“割肉侍親”是上面傳下來的,也不關他們的事。
隻有那些可憐的女人,心裡惴惴不安,就怕又割了肉受了傷,又要名利喪失,反過來被人埋怨。
【上世紀50年代,人們在新幾內亞一個名叫“弗雷人”的原始部落中發現,當地原始人患有一種奇怪的“笑死病”。
得了“笑死病”的患者會笑個不停,興奮地搖晃著身體。幾個月後,身體開始莫名抽搐,雙腿無力,無法行走,最後連說話的能力都開始喪失,至死才能解脫疼痛。】
【直到後來美國醫生卡勒頓·雅杜塞克聽說後,到這個原始部落尋找原因,他這才發現,這個原始部落就是傳說中的食人族。而他們得“笑死病”,都與他們“同類相食”的習俗有關係,被傳染了一種名叫“朊”的病毒。】
天幕下的普通百姓終於被嚇壞了。
所謂的萬能藥引,原來竟然是會致命的毒物!
這誰還敢吃!
大夫連夜修改醫書,朝廷忙忙碌碌修改政策。
被罵的幾個朝代的皇帝們扶著額頭聽大臣們各種上諫,連夜商量對策。
隻有被忽視的婦女們,茫然地捂住自己的傷疤:以後,不需要她再次割肉了嗎?可是她的榮耀,不就沒了嗎?
【後來醫生讓弗雷人部落停止吃人,“笑死病”再也沒有在這個原始部落出現過。】
【但是根據研究,人類自相殘殺,即使沒有朊病毒也會有其他問題。因為當人體的免疫係統出現故障時,其中富含的蛋白質就變成了病毒的溫床。】
【你吃人肉養病,真得還不如多吃隻雞補補身子。】
“大秦以法治國, 不崇尚孝, 不需要如此。”嬴政的臉色比自己身上的衣服還黑,他本就不喜儒家,看著天幕上這亂七八糟的孝道,還記得天幕說過自漢朝以後獨尊儒術,冷冷地看向淳於越:
“這孝道如此野蠻血腥,真得是儒家的嗎?”
淳於越嚴詞厲色:“不是!絕對不是!”
他儒家不背這黑鍋,絕對沒有這麼奇葩的東西!
儒家明明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也”,怎麼會把割肉侍親當孝道?女子割肉侍婆母,難道對自己的生身父母就是孝順?
淳於越深刻覺得,後世儒生敗壞儒家名聲,氣得他完全不想承認那些是儒家子弟.
大漢未央宮裡,劉徹冷冷地看向董仲舒這位大儒:“董仲舒,要儘孝需要割肉侍親嗎?”
“不需要。”董仲舒在劉徹危險的目光下心裡瘋狂怒罵後世的儒生,嘴上也不能歇著,連忙解釋:
“毀壞自己身體是為不孝,讓兒媳割肉侍奉是為不慈,倡導割肉侍親是為不仁,官府有錢去獎勵孝子孝女沒錢資助貧苦百姓醫療是為不義。這是後世官府不仁不義,倡導的愚孝導致婆母不慈,兒孫不孝!”
“哼!”劉徹十分擔心,這後世對女性的壓迫讓大漢的女子也跟著亂起來。
一想到大漢“以孝治國”,劉徹就覺得後世的奇怪“孝道”敗壞大漢名聲。
“什麼割肉侍親,亂七八糟,大漢是以孝治國,但不是這種愚孝,都割肉去了誰種地,誰打仗,誰生孩子?後世的人腦子有毛病。”
“讓民間嚴查此事,無論男女都不提倡!”.
“大唐嚴禁此風俗。”李世民心很累。
其實唐朝也曾經嘉獎過割肉療親,但是單獨的嘉獎。
宋朝不一樣,孝成為了取士的一個重要標準。當男性普通的儘孝已經不足以稱頌,自己又狠不下心來割肉,就開始洗腦女性割肉療親,被記錄下名字的,依然是男性。
有些女性還能被記錄“某某之妻某某氏”,到後面直接是“某孝婦”,放眼天下,這樣的名字,誰在意你是誰?.
武瞾身為女性,看得十分不適。
後世都是什麼妖魔鬼怪,公婆生病不是應該去找藥找大夫嗎?哪怕你親自去上山采藥也比割肉孝順吧?實在不行,你抄佛經也比挖肉虔誠吧?
還有這些官府,還大力讚賞,這些讀書人怎麼當官的?
不會都是那些當豬養的藩王走後門塞進去的吧?
【明朝還有一個讓後世避之不及的陋習,纏足。】
【纏足甚至成為了我國在海外的標簽,至今還有外國人誤以為華夏女子都需要纏足。】
【纏足起源於何時有各種說法,有的說起源於商朝,是商紂王的妲己剛變成人形時,腳還沒有變成人腳,所以用絲帛相裹以避人耳目;
有的說是起源於春秋戰國,說是臨淄女子跳舞會纏足;還有說起源於漢朝,說是漢恒帝的皇後梁商女以細絹裹足,足長八寸;還有說起源於唐朝,理由是楊貴妃被李隆基縊死後在馬嵬坡留下了繡花鞋和香襪,據說是繡花鞋,後世無數文人寫詩臆想。】
李隆基:“…………”
說宋明清纏足怎麼又有他的事?
還有楊貴妃,是他哪位貴妃?還是那個被他強娶的兒媳?
李隆基一想到這裡,就眼神飄忽。
最近兒子們進宮探望母妃,要麼趁他不在時讓王妃覲見,要麼一聽到他要過來的通傳立刻回避,生怕他見到了“色心大發”。
李隆基無比痛苦。
這天幕仿佛是來克他的,自從揭了他後面的老底,現在被前朝後宮集體盯著,太慘了!
【還有說起源於六朝,東昏侯為潘貴妃鑄造金蓮貼地,命令潘貴妃行走於蓮花之上,謂之為“步步生蓮”。古人很多將此看做源頭,所以把小腳叫做金蓮,用小腳一扭一扭走出來的步履叫做蓮步。】
【當然,還有經典的李煜與舞女的金蓮舞台故事。】
說法太多,都但都不具有史料認證。
目前能考據到有實在文獻記錄纏足的,是從宋朝開始。
【北宋初期纏足者很少,秦少遊寫詩雲“腳上鞋兒四寸羅”,可見當時的纏足還是四寸。
到了宋徽宗時期,纏足份上進一步發展,有了專門用來纏足的鞋子,叫“錯到底”,這時鞋子已經隻有三寸長短,而且普遍是富貴人家纏足。】
【南宋時期,首都臨安,即現在的杭州成為纏足盛行的地方,當時稱為“杭州腳”,盛行於杭州□□之間。】
在現如今出土的文物中,普遍看到的纏足鞋尺寸是四寸到五寸之間,大於明清纏足狂熱時期的三寸。
宋朝隻是纏足起步階段,而且這時候已經有文人發現了纏足對女性的傷害,寫文抗議纏足,隻是在大時代的影響下,沒有任何人在意。
越到宋朝末期,整個社會都以小腳為美,連與南宋對抗的女真人所建立的金朝也受到影響,讓女子開始纏足。
【元朝時期,統治者很欣賞漢女的纏足,大力支持,這也讓元朝的雜劇和戲曲中很多主角都是小腳。
但是,欣賞歸欣賞,他們不纏。
嗯,真欣賞還是假欣賞,你們傻嗎?真是好東西彆人為什麼不學?】
【到了明朝,纏足進入全盛時期。明朝進入了纏足者必言三寸的時代,而且纏足不僅要小,還要弓,要纏成角黍形狀。
這時有兩個纏足名地,山西大同和河北宣德府。】
明初時期,纏足還被認為是貴族才有資格纏足的。
朱元璋對待張士誠的舊部,就是把他們全部打成丐部,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
到纏足鼎盛時期,山西連年舉行“賽腳會”,吸引了來自全國各地的“蓮足愛好者”到來。
在“賽腳會”上,女子不露臉,隻露腳,一群“蓮迷(ggd;#8226;()” 圍著女人的小腳瘋狂地看著,欣賞著,點評著,恨不得立刻上手揉捏把玩一番。
雖然男女有彆不能上手,但是女子需要當場脫鞋驗腳,看看是否纏足,是否纏得周正有形。
許多權貴富戶會在“賽腳會⊡([格格黨文?學])⊡來[格格黨文?學]?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ggd;#8226;()” 上將看上的小腳的女人直接下聘娶走,這也讓民間父母對女兒纏足更是下的狠心——畢竟學詩書不一定能嫁得好人家跨越階級,但是纏足可以,哪怕家裡再窮,狠狠心纏足,跨越階級就有機會。
【清朝時期,纏足之風到達鼎盛時期,這時不僅僅是民間嫁娶風氣,更多了政治意義。】
【清初時候,皇帝就不支持纏足,但是漢人女子偷偷纏,漢人男子自己斷發易服後,打著“男降女不降”的幌子讓女性纏足。這麼大義,你怎麼不自己纏?
後來纏足成為風氣,漢人貴女不需要下地乾活纏足後無法行走,被稱為“抱小姐”。民間漢女羨慕,便也開始纏足。】
【當時的漢女幾乎不纏足就嫁不出去,定親時不看你長相品行,看腳的大小。山西的“賽腳會”開始流向全國,遍地開花,比賽誰纏的腳更小更漂亮,纏足風氣越來越盛,幾乎沒有漢女不纏足,甚至滿女也因為風氣自己偷偷纏足,發明了“刀條兒”自己纏。】
天幕先是放出“刀條兒”的模樣,“刀條兒”是滿女受到影響,覺得天足不美,自己發明的纏足方式。長度在五寸左右,會經曆腫脹疼痛,但是不需要折斷腳趾骨。如果放足了還能慢慢恢複。
再放出漢女纏足的三寸金蓮,在華麗精美的繡花鞋下,是長長長長的裹腳布。
放出一層一層又一層的裹腳布,下面是折斷腳趾、扭曲變形、甚至還有腫脹變形血肉模糊的腳。
女子從幼時開始纏足,在長大的過程中定型,終其一生都需要持續纏裹。
在進行纏足時,先將大腳趾意外的四個腳趾彎下去,緊貼腳掌;其次是使腳趾骨折向腳心;最後是使腳掌信裹出一道深縫,整個腳裹成弓形.
“天啦,這樣的腳還能走路嗎?”高陽公主快被纏足嚇到了,看到後面的三寸金蓮,嚇得看了一眼就不敢看了。
“這不是被人抱著嗎?”太平公主一聲冷笑,對後世的男人深惡痛絕。
她心裡浮現濃濃的不甘。
天幕說,大唐後面也對女人限製越來越深,大唐後面的宋明清更是一代不如一代。
如何才能改變這種風氣?
太平公主看向母親,正好看到母親看向自己的視線。
四目相對,太平公主前所未有的眼神堅定了起來。
“太平。”武瞾笑了,看到了太平終於有了自己的想法,笑道:“天幕說大唐也有割肉侍親和纏足,這件事就交給你去辦。”
太平公主深深拜下,心裡湧上一陣前所未有的激動:“是,陛下。”
她要真正的去接觸民間,去看到彆的女子經曆的苦難,去尋找她真正想要尋找的意義。也許,真正感受到了女子的苦難,這位從小在寵愛中長大的女人,才會真正的明白母親.
清朝,山西,不少女子坐在深宅大院裡抬頭看著天空,聽著天幕上對於纏足的痛恨,有些茫然地低頭看看自己的腳。
纏足不好嗎?不是說貴族女子才有資格纏足嗎?這不是榮耀的象征嗎?
“阿娘,我可以不纏足嗎?” 有年幼的女孩子剛剛開始纏足,聽到天幕似乎不讚同纏足,連忙問母親。
母親頭也不抬就凶狠地罵回去:“不纏足誰娶你?嫁不出去在家當老姑娘丟人現眼!”
女孩子隻能默默低下頭,把想說的話憋回去。
可是纏足,真得很痛啊……
但是不纏足,可能真得嫁不出去。
山西作為晉商發源地,最喜歡小腳。
因為當女人被纏住腳,住進高高牆壁的深宅大院中,就再也無法出門,無法做出讓在外經商的晉商們最擔心的事情。
【讓女性纏足,也不僅僅是因為所謂的漢人骨氣,還因為男人的特殊癖好。】
清朝文人方絢寫書《香蓮品藻》,在裡面把小腳分為三貴,分彆為肥、秀、軟,還把小腳分成了十八種,每種形狀都有具體的名稱。還提到了小腳的九品、四忌等等對小腳的評價標準,一時間風靡一時,方殉因此聲名鵲起。
玄燁:“………………”
這竟然是他大清的文人?
前朝是出大文豪大詩人大書法家,他大清的著名文人竟然出名的是寫小腳的書???
這還不如寫美食的書呢!
而天幕放出了更過分的畫面,隻見一群文人捧著女子的繡花鞋,表情十分癡迷,捧在手心聞著,嗅著,甚至脫下繡花鞋裝酒喝,寫詩作對,美其名曰“鞋杯令”。
玄燁捂住眼睛:這都是什麼鬼!
漢人男子所謂的骨氣,就是這種玩意嗎!
【到清朝末年,八國聯軍侵華後,當時許多男性受到外來思想衝擊,開始出國留學,解放思想後思想走到另一個極端,以纏足為醜,如果家中父母與纏足女訂婚了寧願退婚跑路也不願意娶回家。】
“什麼!寧願退婚也不願意娶,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清朝光緒年間,許多家中有女兒的父母比女孩還要著急。
他們給女兒纏足,為的就是能讓女兒嫁個好門第,改變家族的命運——畢竟,學貴族女孩子琴棋書畫、看書識字都需要成本,但是纏足不需要,隻需要從小開始狠狠心,長大後不斷地勒緊,忍住疼痛,就能憑借一雙三寸金蓮翻身逆襲。
這時期的“賽足會”之所以流行,從起源地山西一直發展到全國,很大的原因也在於此。
明明古代常說,女子的足不能輕易給彆人看,可是賽足會上,遮住臉隻漏腳,一群男人逐個點評,看著腳開始狂歡,興奮,恨不得立刻上手。
可是聽到纏足女原來到清末不流行甚至嫁不出去,許多父母就著急了。光緒年間這個時候,清朝國內已經有很多洋人,聽天幕的意思,遲早要完,那自家女兒怎麼辦?.
山西,一戶農戶家中,一位母親正拿著長長的裹腳布準備給七歲的女兒纏足,女兒痛苦地嚎哭著,被母親和奶奶死死按住強行纏。
這時父親走了進來,站在門口沒進來罵道:“彆纏了,誰知道大清什麼時候完蛋,女兒嫁不出去怎麼辦?”
奶□□也不太,繼續要上手:“完蛋了再說,真嫁不出去多丟人。”
“纏足了,那什麼八國聯軍打來了怎麼跑?”父親不耐煩道,“我們兩老家夥跑不動,你讓孩子也跑不動嗎?”
母親和奶奶齊齊猶豫了。
她們自己都是纏足女,怎麼會不知道纏足後根本沒法走太遠,更彆提跑步,走一步都會痛。
村裡附近就有山林,每次遇到劫匪強盜下山搶村子,往山林裡一躲,等劫匪搶走了滿意的雞鴨米糧再回來。
至於山裡,地形複雜,不是熟人都會迷路。
女孩子小聲帶著哭腔:“真不纏了嗎?”
“不纏了不纏了,以後遇到那些洋人跑快點躲起來,千萬彆被他們抓到。”
父親嚴厲叮囑道。
他怕女兒跑不動不是怕她會死,是怕她被洋人汙辱失去名節丟整個家族的臉面——雖然他所謂的整個家族,不過就是村中幾戶人家,但這時候貞節觀念深入人心,他們村也有貞節牌坊,□□耀了,可不能讓女兒丟人。
【你看,女性到底美不美真得是女性說了算嗎?從頭到尾,都是男性決定你的腳自不自由,該不該纏。】
【清朝時期發現的墓中,大量的女性纏足,腳骨畸形。而腳作為人身體的支撐點,決定了你全身骨骼是否穩定,也決定了你的盆骨是否穩定。
這也就意味著,當你腳部無力時,你的生育能力會受到更大的影響,負面影響那種。】
現代的陵墓發掘中是有發現纏足的女性骨架,不止是腳部畸形,對下肢都有影響。
天幕放出纏足女的骨架,與正常的骨架對比。
古人並不是沒見過人骨頭,尤其是戰亂年間,墳墓被掘,人骨頭被野狗叼地到處都是。
隻是沒有見過那麼完整的人形骨架,尤其是纏足之後的骨架。
再對比一番正常的骨架,就能明顯看到纏足後的骨架不止是腳趾骨頭異常,連下肢也變得畸形扭曲。
“好嚇人,這樣怎麼會有人覺得好看?”明朝女名醫談允賢一邊快速畫下骨架,一邊皺眉嫌棄男人的審美。
她一筆一劃,認真地將兩個不同的骨架畫出來,打算日後,憑借這兩幅圖勸說女病人不要再給家裡的女孩子纏足。
尤其是天幕說纏足影響生育,相信在生育和嫁高門的選擇下,一定會選擇生育。
不能生育,哪怕嫁入高門也還是吃苦,哪怕是娘家人也不會為女兒做主。
【目前所發現的清朝滿族人墓中,纏足女基本沒有,說明滿清政府一直沒有放開允許滿女纏足。一直到道光年間,朝廷還頒布了禁止旗人女子纏足的敕令。
不管他們是出於民族觀念,還是出於對馬背上的執念,這一點起碼還是好的。滿女的花盆底好歹也不至於讓腳骨畸形。】
原本還跟風自己纏足的滿女們連忙把自己特製的繡花鞋扔了。
“原來纏足這麼恐怖,纏過的腳這麼醜!”
“還好皇帝陛下沒允許纏足,你再纏腳就廢了。”她母親急吼吼上來檢查她的腳,捏了又捏,發現腳骨沒斷折才放心。
【纏足不僅會導致女性足部畸形,壞死感染,最重要的是會導致難產。】
【一邊逼迫女性纏足,一邊在輿論環境上各種打壓女性,活生生折騰掉了一半的勞動力,你不落後誰落後?】
荊咕想到清朝,是最覺得可惜的。
因為清朝既有高產量的糧食進入中原,保暖禦寒的棉花種植紡織也成熟,而且人口大增,達到了封建王朝時期的巔峰,四億多人口。
在清朝全盛時期,疆域面積也達到了1300萬平方公裡,是除了唐、元之外第三個面積達到千萬平方公裡的大國疆域。
但是,清朝對思想的控製、對漢人的壓製、對女性的打壓,也達到了極致。
單純從勞動力、從生產力來看,也屬於自廢一臂。
【女子生在明清,是最可憐的。】
【從小的時候,會因為是女嬰被掐死、溺死、活活用針紮死,就連拋棄已經算好的;】
【長大後,要纏足;嫁人後,要割肉侍親;丈夫死了,要毀容守節;自己死了,要被挖走屍骨去配冥婚。】
【當女子被逼到絕地,最後不得不反抗,也是最慘烈的反抗。】
一係列的介紹,本來就讓古代的女子心生絕望。
到了這個時候,女子們在不同時代哀哀地哭了起來。
誰在剛纏足時不痛?誰不是掙紮著不想纏被強行按住纏得?
割肉的時候不疼嗎?毀容的時候不疼嗎?
不,一直很痛,一直很痛。
她們本以為,所有女人都是這樣,因為母親和其他長輩總告訴她:“女人都是這樣過來的”,“這就是命,女人的命,你要認命”,說“我都是為你好”“等你以後就知道了”。
可是現在天幕告訴她們,不是的,不是所有女人都這樣。
不說幾千年的後人,就是她們的前朝,也不是這樣。
可是她們,又能怎麼辦?
【在清朝時期,因為法律對女子越來越嚴苛,女人被逼的根本不想嫁人。這時,比起嫁人之後活活受罪,她們寧願把妻子的名分給一個已經去世的男人,這樣她就可以對外宣稱自己是寡婦,需要守節。】
【清朝時期,還誕生了自梳女,一輩子不嫁。如果有人逼迫嫁人,甚至會采用自殺的方式抗爭。】
清時女子還會把頭發盤起來,梳成已婚婦人的發髻,表示自己終身不嫁,這種行為稱為:“自梳” 。
當然這些行為都要爭得家人的同意,她們才能完成“不嫁” 的心願。而一些被迫出嫁的女子,往往一輩子“不落家”,即不回娘家,表達自己的抵抗情緒。
一些性格剛烈的女子甚至采取自殺等極端的方式,向家人抗爭。
【清朝廣東地區還誕生了一個由婦女們成立的民間組織:金蘭會。】
【婦女們義結金蘭,共同約定好不嫁或依次而嫁或共嫁一人。當其中一人出嫁後,她也不會立刻去男方家中,而是會返回娘家待著,直到所有姐妹都嫁出去,才返回男方家裡。】
【當金蘭會中某個姐妹被欺負後,所有女子就會約定一起自儘。】
一個身穿藍色衣裙的女子捂著臉走進一間小樓,裡面等待著的一群同樣發髻的女子們發現了她捂著臉的樣子不對勁,連忙上前:“你這是怎麼了?”
女子放下手,露出臉上的青紫,哭哭啼啼道:“他打我。”
“打你就是打我們所有姐妹!”女子們義憤填膺,一番討論後,先是去找女子的夫家說道,然而被打了出來。
又去找官府打官司,想讓二人離婚,誰知被罵“沒骨折算什麼打人,這不還好好的嗎”,又給趕了出來。
這期間,女子夫家的人甚至強勢的來要人,帶著一群人把金蘭會居住的小樓一通打砸後,粗暴地把女子又給拖了回去。
“沒辦法了,隻能走最後一條路了。”領頭的女子露出決然之色,“要死,我們一起死!”
夜晚的時候,被打的女子得到密信,再次從夫家逃出。
夫家一群人舉著火把,氣勢洶洶來金蘭會找人。
推開門一看,門框內隻剩下高高掛起的一雙雙小腳。
為首者一聲慘叫,在門檻處跌倒,門被推開,露出室內房梁上飄蕩著一大片的屍體。
剛剛憤怒離開家的妻子、還有妻子生前的所有姐妹,已經全部在金蘭會宅子裡自縊了。
陰森森的怨氣撲面而來,無論是天幕裡的夫家人,還是天幕外的古人,集體被煞住了,嚇得好半天不敢說話。
——這不是一個人、幾個人的事,這是整整一個群體,飽含怨恨艱難生存了幾千年後,發出的無聲的抗議。
她們用自己的生命對這個吃人的世道發出抗爭:
既然不讓我好好活著,那我就好好去死!
【當女子從出生起就被溺死,女嬰的出生率遠遠低於男嬰,男女比例差距越來越大,男人隻能選擇與男人結為夫妻;】
【當然,不是所有男人都能接受男色,於是民間產生了□□。】
清末時期,華北地區是一個溺殺女嬰的高發地區。
根據後世的粗略統計,華北地區每1000名女嬰中就有300名女嬰被溺死,達到了三分之一的驚人高度。
這樣一代代的溺殺女嬰帶來的後果,哪怕是經曆了戰爭和饑荒,男性與女性的性彆比例依然高達129:100。男多女少,加上大量女性被權貴占有,以致於民間有四分之一的男性難以結婚,大量的男性終身未婚。(ggd;#8226;()
當大量適婚年齡的男性娶不到妻子,就會對社會產生怨恨,不滿,變得焦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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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華北出現了大量的遊民、流氓,他們酗酒、打架、賭博,甚至成群結隊去打鬥、偷竊、落草為寇。
再然後,怨恨的男青年們成群結隊,開始搶女人。因為對權貴十分怨恨,最喜歡搶權貴家的千金,現在影視劇裡經常出現的山賊搶千金當壓寨夫人,其實源頭就來自於清末時期的光棍起義。
影視劇裡,山賊可能有情有義,能給千金女主一個好結局,可是現實裡要殘酷許多。
華北的光棍造反,彙聚的人口越來越多,最後與太平軍餘部彙聚,規模達到了10萬之多,正式形成了“撚軍起義”。
撚軍作亂16年,起初因為是街頭混混、大齡男光棍組成,不被清政府看在眼裡。到後面彙聚的流民越來越多,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並且搶到了火器,清軍想要剿滅也變得艱難。
16年時間的清剿運動中,清政府花費了無數銀子和精力人力,才勉強將撚軍起義平息。
可以說,10萬光棍,差點讓大清亡國。
然而滅了一個撚軍起義,等待清政府的,還有越來越多的其他起義。
【這樣的□□,是明清當權者一手造成的,是無數男人不斷地打壓女性、導致女性越來越少造成的。
你們自己造就的惡果,終將由自己品嘗。】
朱元璋已經被太醫喚醒,全程鐵青著臉聽完。
天幕對明清時期對女性的打壓明顯十分不滿,朱元璋開始還隻覺得是後世女子過於囂張、毫無禮儀、不敬先祖,但是在聽到打壓女性帶來的後果後,朱元璋終於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會帶來怎樣惡劣的影響。
他閉上眼睛,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父皇……”此時還健在的朱標小心翼翼上前呼喊。
“都記下了嗎?”朱元璋閉著眼睛,隻覺得全身的力氣都隨著天幕的指責消失殆儘了。
他不敢想象,現在民間有什麼反應,對他是如何的怨恨。也不敢想象,大明朝後面的皇帝會如何荒唐才讓千年後的後人如此不滿。
朱標恭敬道:“記下了。”
“挨個處理吧。”朱元璋疲憊地睜開眼,“既然天幕已經提醒了,那就一件一件改善吧。”
朱標:“是。”
“讓你那些兄弟們,都彆閒著,給朕乾活去!”朱元璋猛地眼睛一瞪,一想起後面的皇帝就想起那些蛀蟲一樣的宗親。
“既然享用著百姓的供奉,就不能真當豬!一群蠢貨,真是給老朱家丟人!”
伴隨著朱元璋的怒火,朱標知道,藩王們的好日子結束了,看來,大家要集體忙活起來了。
【而這,還隻是一個小小的開始。】
太平天國運動得到民間百姓大力支持,其中很大一個原因, 是在天平天國裡喊得口號是“男人都是兄弟, 女人都是姐妹”,入城後不燒殺搶掠,設置女營讓女性參與勞動,開始允許女性參加科舉,並且有了女官、女將軍。
在清朝那麼個打壓女性的大環境下,依然有許多優秀的女性脫穎而出,足以說明女性哪怕沒有社會支持,憑借自己的能力,依然可以十分優秀。
女狀元洪宣嬌,她也是華夏第一個女狀元,也是洪秀全和蕭朝貴的得力助手。據野史記載,她還參與了天京事變。
女將軍蘇三娘,卞三娘,二人原本是天地會首領,戰力卓群,加入太平天國時是帶著大部隊士兵一起加入,屬於本來就很有實力和資產;
還有大量的女兵,既參與生產也參與戰鬥。
女兵最多時候編40軍,軍的編製是每軍25個卒,下面是兩,再下是伍。全軍2500人,40個軍10萬人以上,也就是說最多時期有10萬女兵。
還有在太平天國朝廷的女官,參與政治和文職各種事宜。
清政府不把女人當回事,但是太平天國將領出身底層,看到了女性多麼優秀,選擇男女平等,也是順應大勢,得到了更多支持。
——當太平天國遺忘了初心,變得越來越腐敗,與他們唾棄的清政府也沒兩樣後,也就徹底走向滅亡。但不可否認,起初他們的眼光,已經站在了時代的浪峰之上。
【你不把女人當回事,你的敵人重視,他們就會得到大力發展。】
太平天國就是清政府時期出現的,這讓清朝的皇帝們更有危機感了。
“清朝後面怎麼這麼多危機?”弘曆前所未有的頭疼了。
原本還自鳴得意,現在也高興不起來了。
內部有撚軍起義,太平天國,外部有八國聯軍,天幕說都說了,怎麼不說說該如何解決?
【當明清在各種打壓女子時,西方的女人開啟了世界的新篇章!】
【一位位優秀的女皇讓大家知道,女人從來不是生來缺陷,也不是生來柔弱。】
【一位位勤勞的女工也讓大家知道,想要建立富強國家,從來離不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