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記錄美好生活 ——————……(1 / 1)

這是一本日記。

——一本屬於原主的日記。

……

【2010年3月28日,晴。】

【我忽然發現寫日記是一種很好的習慣,所以我決定,從今天開始,記錄生活的美好。】

【2010年3月29日,晴】

【今天的天氣不錯,在論壇裡認識了一個名為1的新朋友,奇怪的名字,據說是個老師,但我認為他是個醫生,因為他說我有病,明明隻是探討了一些關於心理方面的看法。】

【我決定去一趟學校,瞧瞧其他老師的模樣……完全不一樣,但我遇到了一個有趣的孩子。】

【2010年3月30日,晴】

【和新朋友辯論道德問題,他惱羞成怒把我屏蔽了。】

【……那個孩子正在被人欺負。他可真可憐,面對其他孩子的毆打,隻能抱著腦袋蜷縮在地上。】

【他好像看見了我,那雙眼睛讓我想起了一個人……我認為他值得我投以目光,所以我幫了他點小忙。】

【2010年4月5日,小雨】

【這幾天忙著處理隔壁汪太太的事沒有記日記,她實在是太沉了,真不理解王先生是怎麼承受得住。】

【……我好像有幾天沒去學校了,那孩子也不知道怎麼樣,不過最近似乎從新聞上看到了關於紅星學校的事。】

【這孩子鬨出的動靜可真大。】

【2010年4月6日,晴】

【汪先生報警了,他發現自己的妻子不見了。】

【好吧,是我失算了,我還以為王先生能夠多瞞一會兒呢,沒想到他這麼笨,今天就被汪先生撞見盆栽裡的手指了,真是無趣,希望他動作能快點。】

【學校那孩子倒是有點出乎意外,心理承受能力還挺強的,我決定再教他些其他的。】

【2010年4月7日,晴】

【被屏蔽的第9天,新朋友依舊沒有把我從黑名單裡放出來。】

【2010年4月8日,晴】

【……那孩子學的很快,動作也很謹慎……】

【2010年4月9日,晴】

【今天逛了逛論壇,花溪市出了件大事,引起了獵犬的注意,大家一下子就沉寂了許多。】

【2010年4月10日,晴】

【瀏覽其他人帖子,真血腥,隻能說技巧一般,太粗暴了……被1放出來了,但沒說幾句又被拉黑了,我隻是在他的帖子下評論了一句而已。】

【2010年4月12日,晴】

【王先生好蠢,居然這麼快就被警察發現了,還想拖我下水,好吧,那就隻能讓他一起下去陪著汪太太了。】

【相比之下,那孩子很聰明,就是容易被一些小小的情緒迷住心……對了,聽說他班上明天有郊遊,好幾天看不到那孩子,正好處理王先生的事。】

【2010年4月14日,大雨】

【王先生被抓了,警方的通報是因愛生恨殘忍殺害自己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嗯,這很難評,連西市的警察還是這麼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剛剛接到了那孩子的電話,他回來了,還帶來了他的好消息。】

【2010年4月15日,晴】

【今天去聽聽那孩子口中的好消息……隻能說,這確實是個“好消息”。

【那孩子把剩下的那幾個也弄死了,說是引到獵人的陷阱裡,全都失足摔死了……】

【好在這幾天雨挺大的。】

【2010年4月16日,晴】

【……那孩子上癮了。】

【2010年4月31日,晴】

【他死了,被人反殺,意料之中。】

【有點小難過,畢竟那孩子挺優秀的,我認為若是給他一點時間,他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城市守護者”。】

【可惜他太莽撞了,讓人看見了行凶過程。】

【2010年5月3日,晴】

【我看到那個乾掉他的人了,是個小姑娘。】

【秋蓮月,很好聽的名字。】

【瞧我發現了什麼,這小姑娘可真不一般……1、2、3,父母加姐姐,一家四口……哦不,是三口人,她直接給一把火全燒了。】

【現在的年輕人可真猛,我是不是應該退休了?】

……

客廳裡,周明明呆滯地看著手中的筆記本,雙手有些顫抖。

“……”

“我這是在做夢嗎?”他喃喃著,臉上的表情有些恍惚。

王先生,汪太太,盆栽裡的手指,一群孩子失足摔死……

日記描寫得並不是很清楚,有些事情隻是一筆帶過,但從這些日記的字裡行間中,任何一個人都能無比清楚地看出其中的罪惡。

周明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此之前,他的心情無比輕鬆,並認為自己的命運終於拐上了正軌,絲毫沒有感受到什麼命運□□的轉動,隻是很簡單愜意地打開這個普普通通的公文包。

然而,他看到了這本日記。

這是本怎樣的日記?

殺人者的自述,教唆犯的證據,變態的自我欣賞……

僅僅隻是簡單地翻看了眼前面幾頁,這本日記便展示出原主的變態與殘忍。

周明明無法想象後面的內容該是怎樣的罪惡。

周明明捧著日記本,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順著下巴滴落在手背上。

他呼吸一頓,連忙微仰起腦袋,擦去臉上的汗水。

周明明看著手中的筆記本,睫毛輕顫。

他選擇繼續往下看。

【2010年5月6日,晴】

【運氣真不好……我很想和那個小姑娘交朋友,但今天在論壇上看到大家計劃線下面基,位置就定在花溪市,新朋友很感興趣,對了,他前段時間就把我拉回來了。】

【2010年5月7日,多雲】

【坐飛機。】

【2010年5月8日,晴】

【被拉黑了。】

【2010年5月13日,晴】

【面基中……】

……

【2016年6月5日,晴】

【大家好粗暴,論壇裡好多人都沒了,一下子空蕩蕩的還有些不習慣,不過好在1還在,不然我會無聊很多……】

【2016年6月6日,晴】

【回不了連西市了,家被人炸了,從1那得到消息,是論壇裡那個非常活躍的家夥乾的。】

【2016年6月7日,晴】

【他躲起來了,有點遺憾。】

【……聽說1住在芒菓市,似乎還在當老師,那我去找他玩玩吧。】

【2016年6月10日,暴雨】

【我討厭搬家。】

【2016年6月12日,雨】

【新家的環境非常好,鄰居也都很和善,我很喜歡:)】

……

直到半個小時之後,周明明才緩緩地將視線從日記上移開。

日記的內容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很真實,也很變態。

周明明甚至看到了關於他穿越過來時那件案子的事由經過。

原來,凶手真的是原主。

僅僅隻是行凶被兩個過路人目睹了背影,便設計了一場凶殺案。

——【有點小意外,居然在玩遊戲的時候被兩個人看見了背影……這真的是太糟糕了。】

一個是小保安,一個是報社實習生,隻是實習生很巧合的也是自己的隔壁女鄰居。

一開始,他計劃著讓這兩人接觸上,搞點意外自相殘殺,但在發現小保安殺死了自己的女友,還連續殺了三人後,他愉快地改變了方式。

——【居然還有人想要引起警方的注意,他可真勇敢……隻是倒黴了那個小保安,成為了用完就丟的棋子,不僅失去了女友還要失去自己的未來,好可憐:(】

【不過正好給我廢物利用一下。】

引起小保安的注意,偽裝成獵物引他上門,然後再邀請隔壁的女鄰居來家裡做客。

雖然隔壁的女鄰居與他並不相識,但熟人總是從陌生人開始。

——【陳小姐是個胸懷大誌的記者,她喜歡秘密。】

芒菓市有很多秘密,而“周明明”恰巧就知道一些,隻是不小心說漏了嘴。

於是名不經傳的小報社瞬間爆火,一篇揭露某大公司暗地裡拐賣兒童的新聞一夜之間登上熱搜,新來的實習生一舉成為報社的大紅人。

陳小姐是個明智且有欲望的人,一篇稿子的熱度維持不了太久,而僅僅隻是轉正也不足以滿足她的欲望。

有些時候良心是件沒用的東西,主管是個好位置,而“周明明”又恰巧知道點買保殺妻的秘密,且又一不小心說漏了嘴。

於是,失敗者跳樓,他的位置由報社的大紅人頂上。

……

他在日記裡寫著:

【芒菓市的秘密很多,這裡的每個人都有秘密。】

陳小姐成為了報社的主管,她很高興,但又並不輕鬆。

因為她也有秘密了。

隔壁的周先生知道她很多秘密,要知道,當秘密被第二個知曉,秘密就會暴露。

邀約的短信已被接收,而經曆過許多事情,威脅著他人跳樓的記者,也不再是之前那個連租房都會被騙的天真小姑娘。

她看著手機裡的短信,目光移向廚房的剔骨刀。

【被兩個人盯上,成為他們眼中的獵物……這可真刺激。】

日記就此戛然而止。

周明明顫抖著手指,輕輕合上了日記本。

……

太陽逐漸落下,月亮高高升起。

微風吹起厚重的窗簾,向屋裡卷進幾片枯黃的樹葉。

周明明側躺在沙發上,右手垂落地面,指尖與木質地板相觸。

那本黑色的皮面商務筆記本擱在胸口處,熾熱的體溫源源不斷地溫熱著它。

他望著天花板上的吊燈,昏黃的燈光印在眼中,一陣眩暈感撲面而來。

事情很顯然了,這是三個惡人的演繹較量。

一個殺了自己的女友,還殺了三個或許無辜的男人;一個用秘密威脅著主管跳樓,昧著良心扭曲事實;還有一個就是塑造著這些罪惡,將所有人玩弄於鼓掌之中的原主了。

從原主的日記中可以看出,他是個善於教唆他人犯罪,懂得很多犯罪手段,以玩弄其他罪犯為樂趣的高智商罪犯。

平時隻是個普通人的模樣,明明身邊發生了很多凶殺案,卻絲毫沒有引起警方的懷疑,行事十分謹慎小心。

日記中的時間跨度很大,描述也有些混亂,裡面曾多次出現一個名為“秀秀”的論壇軟件。

這似乎是個暗網,裡面的人全都是和原主一樣的變態。

周明明就看見不少原主對其他人的評論,字句間充滿了“這個人垃圾,那個人沒我牛逼”的意味。

13年似乎出現了一件引起警方關注的大事,讓論壇裡的其他人組織了一場線下面基。

——在花溪市。

周明明眼皮一跳,心臟有些莫名的悸動。

他坐起身掏出手機,手指輕顫地輸入了【花溪市平江北路湖心宛小區】。

……不知道該是失望還是慶幸,這個世界的花溪市並沒有平江北路,也沒有湖心宛。

周明明歎了口氣,手指不由輕輕摩挲著筆記本的黑色封面。

忽然,他愣住了。

這本日記,隻有他一個人知道嗎?

周明明心裡一突,目光看向筆記本。

很普通的皮面商務筆記本,裡面卻記述著一個高智商罪犯的犯罪日常。

就像是沒人知道,眼前這個謙遜溫和,看似好人的普通人身份下,隱藏著一個殘忍變態的惡魔。

究竟是怎麼樣的神經病,才會把自己犯罪的過程寫下,並將它毫無保密措施地交給書店裡的小員工保管。

那個耳朵殘疾的小卷毛……

周明明眸色暗沉。

公文包放在梁書越手中半個月,他真的不知道裡面放了什麼嗎?他不好奇公文包裡的東西嗎?

周明明不相信。

沒有人能面對秘密不去窺視。

但原主卻認為,小卷毛是個老實膽小的好孩子。

現在日記回到了自己的手上,他隻能選擇相信原主的選擇。

因為就算梁書越看了他也不能怎麼辦,除非他能向原主一樣將他處理掉——這件事很簡單,日記裡詳細地記載著對小卷毛的處理方式,隻要周明明跟著做便能完美地解決日記暴露的可能性。

可這樣的做法和原主有什麼區彆,倘若他真的對他下手……

那他還是原來的周明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