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35【二更】 我非常非常喜歡逛超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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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紅:“…………”

一點紅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氣。

秦蔻的這個猜測, 那當然是百分之百的正確了。

要武林高手走正常的路,那基本上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不,應該這樣說, 對於他們這些武林人士來說, 根本沒有什麼路是不正常、不能走的。

譬如一點紅自己, 他其實經常上屋頂和走窗戶進屋子……

自來了現代之後, 這兩樣就都再不做了,樓太高, 想攀上去當然也行,但是一般來說,即便是武林高手, 也不會閒著沒事去攀幾十丈高的大樓。至於從窗戶進門, 那就更不可取了,一來十分沒必要, 二來, 高樓層的窗戶都設計成了絕不可能讓一個人通過的開關方式,說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

所以他們都是老老實實坐電梯上下樓的, 一點紅不太喜歡電梯,和秦蔻一起出門時會進去, 平時自己出門都是走防火樓梯。

當然了,不會突然躥上屋頂不意味著他們就能好好走正路了。

這個東西它就是一種習慣,譬如一點紅在去某個地方時,如果中間恰好一堵牆, 需要繞遠路時, 他通常情況下隻會雙手插兜看一眼,然後旱地拔蔥,輕輕鬆鬆躍過去。

至於那牆壁之上通常會有的、用以防止人翻牆的玻璃渣、鐵絲一類的東西……那就不是用來防他的, 根本連眼皮子都不用抬一下。

秦蔻:“…………”

秦蔻問:“……那監控呢?”

一點紅沉穩地道:“放心,用揚塵迷了。”

監控太多,倒是叫人放不開手腳,不過好在這地方也並不是每條街、每個路口街角全都覆蓋監控,一點紅也隻是碰到前頭有牆擋著的時候懶得繞路而已,偶爾碰上監控,用地上的揚塵迷上鏡頭一把,也就是了。

但這事兒他從來沒和秦蔻說過。

秦蔻說:“所以那個翻進小區的人是你?”

一點紅點了下頭。

秦蔻又說:“那直江池呢?你乾嘛要從裡面遊過去……啊不,應該是從上面飛過去?”

一點紅道:“是楚兄。”

秦蔻:“?”

秦蔻狐疑:“你們什麼時候一起去直江池公園的?”

一點紅道:“前天,你已睡了。”

秦蔻就明白了。

花滿樓去過醫院之後,秦蔻的“空間亂流掌控計劃”就正式開啟。

秦蔻那天給她媽媽打過電話之後,她媽媽就自己去了外婆家,翻了幾本曾外祖母曾經寫過的筆記拿給她。花滿樓去過醫院之後,這件事情突然變得急迫起來,她這才開始提上日程,每天堅持練習。

這種練習……怎麼說呢,就真的很耗費精力,秦蔻每晚練習兩小時,都能累得倒頭就睡,第二天渾身肌肉都是那種乳酸分泌過多導致的酸痛……

所以她最近睡得還蠻早的,而且睡得很死。

古代俠客們都是精力充沛的夜貓子,大半夜帶著酒去公園裡把酒言歡也不算什麼。

而至於楚留香為什麼要從直江池上飛過去,一點紅隻解釋道:“他想吃澱粉腸。”

秦蔻:“?”

秦蔻:“哈?”

一點紅道:“隻是公園裡頭沒有,用地圖搜了搜,攤子在外頭,懶得多繞路。”

直江池公園,就是圍繞著直江這樣一個大湖所建立的公園,他們當時就在公園深處,要想出去,要繞著湖走大半圈。

這楚留香哪裡願意?

一個以絕世輕功聞名江湖的風流浪子,若是會乖乖地走正路,那才是奇了怪了。

好在夜已經深了。

好在他們都有提前觀察的習慣,記性也都很好,知道什麼地方是監控死角。

楚留香懶洋洋地站起來,伸展身體,舒舒服服地伸了個懶腰。

他的長發綰在腦後,這一天穿了件迪斯科領的黑襯衫,這種衣領比尋常襯衫的衣領更尖、也更寬大一些,領口當然也很大,楚留香習慣從第二顆扣子開始扣衣裳,如此便顯得愈發隨意。

他立在原地,隻瞧了一眼湖面,忽然輕輕一笑,道:“我去了!”

說著,淩空而起。

說實話,第一眼見楚留香的人,其實大都會難以相信他的輕功卓絕。

輕功好的人,一般都身體輕靈纖細,故而江湖上的女子高手,通常上來說都比男人更擅長輕功。

而天下最不擅長輕功的,就是那些練諸如“金鐘罩鐵布衫”這樣的橫練功夫的,因為練這種功夫的人往往要求一個鐵打般的體魄、要求日日夜夜打熬體力,功夫路數隻突出一個硬字,並不講究敏捷輕靈。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確是個非常不一樣的人。

他身形高大,隻站在那裡,就極具壓迫感,渾身都充滿了力與美,然而他的動作卻是優雅而輕靈的,倘若他想,即便穿著一步一踩的尖頭皮鞋,他也能不發出一絲聲音,至於他自己發明的那種,用渾身毛孔去呼吸的法子……一點紅知道了這件事之後,總覺得楚留香處在一種從人到人魚的進化過程中。

總而言之,他的輕功非常之高。

他隻那樣說了一句,整個人便已負著雙手飛了出去,皮鞋輕輕踩在湖面之上,隻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隻泛起了兩三圈淺淺的漣漪,後而無聲,他整個人已如輕煙一般,消失在這大而平靜的湖面之上了。

再踏月而歸時,便真的說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隻不過留的是澱粉烤腸的香。

其實以前在江湖上時,說楚留香身上帶著鬱金香的淡淡香氣,這個……這個事情其實還值得說道一下。

眾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壞掉了,聞不見味道。

那麼他就絕不可能自己給自己弄什麼鬱金香香粉之類的玩意兒,以前說他“踏月留香”,其實是他的三個義妹,出於一種類似於團建的考量,經常換不一樣的香包,一做做四個,人手一個一模一樣的。楚留香也是這團建小群體中的一員啊!要帶、必須要帶。

來了現代之後,他的鼻子還是沒治。

那天去給花滿樓看眼睛時,他們還順便去掛了一下耳鼻喉科,給楚留香看了看,不過鼻炎這種東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確實寥寥,所以隻是開了點藥和噴霧。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帥,對現代的香水自然也無甚愛好。

但秦蔻很愛啊!

而且她就是覺得,隻有楚留香這樣超強氣場的酷哥,才適合用古龍水啊!從身邊走過去之後的留下的那種淡淡麝香餘韻……那種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來了。

雖然又渣又鬼畜什麼的多半都是錯覺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無可無不可,既然秦蔻很是喜歡,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龍水噴在手腕與脖頸後。

但大晚上去公園裡喝酒吃雞爪吃澱粉腸什麼的,就實在不必塗什麼古龍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帥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絕世輕功去買澱粉腸,總有一種用大炮轟蚊子的詭異感。

但是還挺有畫面感的。

不過!事情還沒完!

她又指著一條X博吐槽,說:“那這個呢!那這個呢!這個也在咱們家附近,鑽縫隙……不,這是誰啊?你可彆說還是你們。”

一點紅嘴唇動了動。

秦蔻扶額:“……這又是誰,又是為什麼呢?”

一點紅道:“陸小鳳,他要露一手縮骨功。”

秦蔻驚奇:“他還會縮骨功?”

不錯,他會。

陸小鳳學的武功,沒有所謂的正統、也無所謂從一而終,練劍就是練劍、練刀就是練刀,他小時候都是瞧見什麼有意思、就去學什麼,功夫學的博而雜。

這樣子的人,其實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為武學一途,深奧崎嶇,若隻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學,頂多隻能學個皮毛,許多個皮毛加起來,那也隻是個面積比較大的拚湊皮草而已。

但陸小鳳又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天才了。

他竟學什麼都能學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學過十八般武藝之後,竟對十八般武藝的出招路數都熟到了極點,由此竟自創了一門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靈犀一指。

無論是什麼樣的武器,他的兩根手指頭一伸,都能夾住。

陸小鳳的至交好友西門吹雪曾瞧著他的兩根手指,竟問:“你的這兩根手指賣不賣?”

當時的陸小鳳:“…………”

其實西門吹雪這個人,瞧著冷冰冰的,說話還挺幽默,就是他偶爾開這種玩笑的時候,都叫人感覺冷得不太想笑。

靈犀一指曾讓陸小鳳數次自危險中逃脫。

而最為驚險的一次,無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與白雲城主葉孤城對上的那一次!

葉孤城早就聽說了陸小鳳的厲害,所以他一定要來試一試。

天外飛仙,如此迅捷而輝煌,如匹練、如雷光。

陸小鳳急退,冰冷地劍氣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頭也發僵,他們那時正在王府的寶庫之中,葉孤城出劍的力道控製得很精心,絕不肯多費一絲力氣,陸小鳳急退之後,身子已貼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劍卻已到了胸膛!

那個時候,他習武的博而雜忽然就發揮出了極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縮骨功,以至於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異地陷下去一塊,好似肋骨與脊柱已緊緊相貼,葉孤城隻是怔了那麼一怔,陸小鳳已伸出了手指,夾住了他的劍鋒。

這也算是一門絕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會到最後,陸小鳳醺醺然唱起了歌,路過一堵中間開了一道縫的牆,便回頭揚唇一笑,說要給他們看個好玩的。

然後就從那道看起來不太可能鑽過人的縫隙裡過去了,站在對面很快樂。

當時的一點紅:“…………”

可以但沒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兩天網上衝浪的時候瞧見的那個“老婆不在家男人都會玩什麼”的弱智視頻,諸如憑空投籃之類的……

總而言之,事情就是這個樣子的。

低德地圖,相當無辜;古代俠客,壞事做絕;X市人民,水深火熱,罵聲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臉發抖。

一點紅:“…………”

一點紅長長地歎了口氣,正好已結完賬了,他順手從手裡拎著的購物袋裡拿出瓶水,擰開瓶蓋,遞給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總算笑停當了。

她正色道:“這個事情……你們下次就彆開著導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俠客們偶爾翻個牆、縮下骨、運下輕功,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根本沒必要嚴詞禁止,而且他們的確都是人中龍鳳,想避開監控也很容易,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萬彆開著地圖乾這些事了,對可憐的X市路癡市民好一點吧!

一點紅:“…………”

一點紅:“嗯。”

兩個人就拎著購物袋往回走。

其實是秦蔻兩手空空,一點紅拎著購物袋跟在她身邊。

進超市的時候是晚上七點,太陽還沒下山,出來的時候卻已經八點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邊的燈光打在地面的石磚上。

秦蔻很喜歡這裡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磚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時候,就能瞧見一點一點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樣。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聲踩上去,豔紅色的腳指甲被頭頂的路燈燈光所照耀,反射出一點豔色的光芒來。

一點紅抬起頭來,視線很平。

他忽然說:“你剛剛問我,最喜歡什麼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講一樣,得有個中心思想,通常都是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秦蔻說話也常常都是漫無目的的,過去就過去了。

但一點紅不一樣,他似乎對彆人說的每一句話都記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問:“對哦,你還沒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歡去看電影呢,還是更喜歡去吃烤肉?”

電影,雖然他看鬼片時面無表情的,但去電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時,明顯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連可樂都沒喝幾口。

烤肉他也喜歡的。

古代俠客們都是肉食動物!秦蔻也是肉食動物!

一點紅瞧著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點紅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歡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頜骨線條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個又無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說:“我也喜歡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歡的。

小時候喜歡和爸爸媽媽一起逛超市,那個時候隻喜歡逛零食區和玩具區,爸爸媽媽去賣肉的地方、賣家電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覺得無聊,沒意思。

小時候的她最喜歡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鎖門了,但她一個人在裡面,一晚上都可以隨便的造作薯條飲料和果凍。

長大以後,她經常和朋友們一起來逛超市。

必須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虛假的朋友。

在超市裡晃晃悠悠,大多是時候買東西都不是重點,聊天才是,能指著一瓶鹽都能從鹽之花聊到古代製鹽……說的多半內容還可能是錯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談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個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種輕鬆的、愉悅的,看到一袋米都覺得有趣能聊半個點的氛圍卻很難得。

況且有些搭子還屬於經常給你搞點負面反饋,譬如當你覺得一件事有趣的時候,TA就會表示“這有什麼有趣的呢?這有什麼好玩的呢?”

掃興!

因此除卻工作時間之外,秦蔻寧願自己一個人呆著,也絕對不要去和說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沒有必要!

所以這兩年,她其實很少自己來逛超市,想吃什麼都是直接APP下單送上門的,因為身邊確實沒什麼人能這樣子一起逛。

但這個夏天……她覺得很幸福。

吃火鍋也幸福、去浴場也幸福、看電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細碎的東西,你說不上來具體的某一件事,但是這種如溫水般的感覺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著她。

所以她就說:“我也喜歡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歡逛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