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1)

第1章

李盛蔫蔫地垂著頭,第一千次發出疑問:“我真的不能變成人嗎?之前看裡,人家主角穿越成動物也可以變成人啊?為啥我不行啊?這不都是平行世界嗎?”

“不行的呢,親親。”機械少年音也第一千次回複這個問題。

是的,李盛穿越了,但他比彆的穿越者更悲催一點——他穿越成了一匹馬。

李盛上輩子是個妥妥的富二代,爹媽趕上了好時候,辭了公職下海創業,拚了十幾年打下了一片家業,他和哥哥從九歲起就有司機接送有住家阿姨照顧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身體,他有遺傳性哮喘,小時候醫學水平達不到,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期,後面父母去創業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賺錢給他治病,但他這個病始終沒能治好。

平時生活與常人無異,但不能快跑,不能劇烈運動,甚至不能大笑,冬天氣候乾冷的時候甚至不能出門,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一家子土生土長的北方人移居到了南方。

父母慈愛家境優越,就連哥哥,也對他愛護有加,為了他甚至動過學醫的念頭,但最後還是被他勸著去讀了商科,他已經這樣了,連熬夜都不敢,他家是真的有家業要繼承啊!

再這樣的環境裡長大,李盛沒什麼可不滿的,人生哪有十全十美,這樣就可以了,他一輩子都有人照顧有人疼愛,挺好的。

他喜歡毛茸茸,但養不了,於是就喜歡去貓咖外面坐著看,後來他哥專門開了家貓咖,在貓咖側面又開了一家手作店,兩家店中間是透明的大玻璃牆,就是為了他弟弟能一邊玩一邊看貓貓。

日子這樣過下去也挺好,但天有不測風雲,他那天心情不好,自己溜出去,去了手作店,好好坐著看貓咪的時候碰到了一對小情侶吵架。

兩人推推搡搡的,男生抄起女生的散粉就砸在地上,盒子碎了,粉塵撲出來,他當時胸口就一陣抽痛感覺呼吸急促,再一醒來就在馬棚裡了。

想到這,李盛看了看自己的馬蹄子,不禁悲從中來,他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啊?

上輩子是不健康的人,這輩子是健康的馬,就不能讓他當個健康的人嗎?

為啥要穿成馬啊?而且看著情況還是軍馬,這要是上戰場打仗,不小心噶了怎麼辦啊?

“宿主不用擔心,我們是可以幫你強悍體魄的,而且商場裡有特效藥,隻要有一口氣就能救回來,而且,身體隻是軀殼,不必在意太多,體會另一種動物的生命,這可不是彆人輕易就能有的機會。”機械音鼓舞他。

李盛不耐煩地用前蹄踩了踩地面,翻了個白眼,低頭看了看石槽裡的草料,感覺這東西跟係統的心靈雞湯一樣難以下咽。

是的,他有係統,據係統交代,它們來自另一個物質和科技高度發達的更高維世界,那裡的人已經不需要那麼辛苦地工作,娛樂充斥了生活的大部分,而在物質需求得到滿足的同時,人們開始追求文化和曆史。

唐朝,對於他們來說,屬於遠古時

代,這個時代的信息是很值得研究的,他們知道任何時代的曆史走向,而係統的功能就是寄生在一個活體身上,來采集更細節的文字、畫面信息。

對於李盛而言,這個係統就是個百科全書兼保命大招,別說讓他變成人了,就連個蘋果,它都變不出來,裡那種空間農場營養劑一概沒有,害得他隻能吃草。

小少爺以前吃個蘋果都要個大味甜顏色正的,還要削皮切好擺盤放好水果叉子端到他面前,他堂堂一個富二代,什麼時候吃過這個苦。

李盛很悲憤:既然要保證宿主活著以便采集信息,那乾嘛不讓他穿成人啊?雖然說亂世之中人的命一樣沒保障,但是比馬也好多了吧。

對此,這個編號為“7266”的係統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在以往的小世界中,出現過很多次宿主強行用積分兌換超時代產物的現象,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主腦開始嘗試用動物作為載體來減少影響,畢竟相對於人,動物的作用要小得多了。?_[]?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那我隻能當一匹普通的馬嗎?如果我的馬朋友和戰友有危險,我也不能做什麼?”李盛有點生氣,這不就把自己當一個行走的三腳架啊?係統就是架在這個架子上的攝像機,而它對自己唯一的幫助,就是保住自己的命。

“隻要不脫離時代背景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因為我們想收錄的,是這個時代的文化,而演繹者是誰,我們並不在意,自從整改後,我們所有的商品,隻對宿主自己有作用,但宿主間接影響了誰,我們是無權乾涉的。”

李盛聽了稍微放鬆了一點,這代表他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過得稍微舒服一點。

李盛穿過來已經一天半了,他勉強把石槽裡的嫩青草吃完,對著剩下不知道是什麼的這一堆實在是吃不下去,這可急壞了負責的看護人員——馬子王力。

“方群頭,您來了,這馬就是不肯吃東西,您瞧瞧,這肚子都癟了,這草可都是新鮮的啊,一會兒貴人就要來選馬了,原本說是過幾天的,突然要來,這匹最出挑的又不吃食兒了,都要急死我了。”

被稱為“方群頭”的男子穿著灰色的圓領窄袖袍衫,提著一包草藥走過來。

“馬子,是負責放牧飼養馬的人員,主管官員稱‘群頭’,軍中的獸醫,也在群頭和馬子中選。”

李盛看著空中這行淡藍色的字,明白了,這位就是直屬領導兼獸醫唄。

那包藥上有小字,李盛還懂些繁體字,看清楚了——春夏常灌馬方。

他立馬就警戒起來:不是吧,穿成馬就算了,還要被灌藥啊!

“春夏氣候浮熱蚊蟲也多,這些馬又是新送來的蒙古馬,水土不服也是經常的事,這藥拿去讓人煮了,一會兒給它喝。”

馬子拿了藥下去了,這位方群頭又上來摸摸它的鬃毛,看看他的眼睛,一邊看一邊跟後面跟著的小徒弟說話。

“好馬,尤其是軍馬,第一要識人意,肝小則識人意,通人性,相馬的時候就要看馬耳,耳小則肝小;二者,馬

鼻子要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軍馬百裡奔襲是常有事,這匹騮毛馬就是上等軍馬。”

看著這馬歪頭用大眼睛盯著自己,方英不禁伸手拍拍它的頭:看著倒是很有精神啊,不像是生病,許是這裡的草料不如草原上適口?

李盛有點好奇什麼叫“騮毛馬”。

他的毛發在陽光下看起來是一種灰調的紫色,從肩背很自然地過渡到馬蹄的黑色,顏色還是很華麗很漂亮的。

小係統默默地充當百科全書,藍色字又出現了:“古代把馬的毛色分為:騮毛、粟毛、黑毛、白毛、兔褐毛、沙毛(又稱駁毛),還有花毛,騮毛就是指褐色、紅色或者黃色的馬,但四肢下端必須要是黑色②。”

李盛明白了。

方英就看到這馬突然抬頭盯著一個地方看了看,然後轉過頭觀察了一下那邊馬槽裡的幾匹馬,又把頭轉回來了。

“這馬看著靈性,你看,它的眼也大,目大則心大,心大則猛利不驚,適合上戰場啊。”

方英看完了這匹馬,又一路往裡面走去看,一邊看一邊說著什麼,還讓小徒弟上手掰開馬的牙齒看。

李盛實在是餓了,但是看看馬槽裡的這些東西,他還是不想吃啊,算了,先餓著吧,據說餓到極點吃什麼都好吃,沒準到時候就吃得下去了呢。

就在他看藍天看白雲看地上的蟲子發呆的空隙裡,那邊的馬子已經托著一碗藥汁子過來了,李盛有點畏懼地往後退了兩步,怎麼當馬還要喝藥啊!

但是反抗無效,他還是被按著灌下去了,嗯,居然不是很難喝,味道有點像涼茶。

喝完以後,方英走過來,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從後面小徒弟背著的搭袋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綠色小瓜。

後面的小徒弟見狀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最後還是沒說話。

李盛感覺自己的口水一下子就泛濫成災,啊啊啊想吃!快給我吃!

巴掌大的小綠瓜被托在方英的手掌心裡送到了李盛面前,他嗅了嗅果蔬特有的香甜氣息,克製著小心地張嘴叼住放到草料上,很珍惜地一點點吃了起來。

其實這瓜不大,他覺得自己兩口就能炫完,但是他舍不得,想吃久一點。

哎,什麼時候受過這罪啊,上輩子他可喜歡吃西瓜了,這輩子不知道還吃不吃得上。

旁邊的方英更驚奇了:一般他給馬喂瓜果,馬都是卷進去兩口就嚼乾淨了,這一匹倒是知道好吃的要慢慢吃,聰敏得過分了。

他家世代都是養馬相馬,從他剛認字就跟著家裡的祖父學馬經,見過的馬也不少,還從沒見過這麼靈性的。

小綠瓜很好吃,口感有點像黃瓜,還有微微的甜味,李盛吃得很開心,啊,終於吃到正經食物了啊!

但是瓜很小,李盛再怎麼珍惜,還是吃完了,他滿足地舔舔嘴巴,眼巴巴地看向方英,伸腦袋過去蹭了蹭他的胳膊,希望他下次還能給自己帶點好吃的。

哎,人生不易,軍馬賣藝,上輩子他那是

多麼有威嚴的人啊,現在居然淪落到這個地步了。

被親近的方英不自覺彎了彎嘴角,他跟馬這種動物相處了十幾年,也喜歡馬,何況這匹馬神駿非常,聰靈不凡,還很通人性啊。

“群頭,秦王來了。”

一個小吏急跑過來跟方英報信,兩人端正神色,往外走去迎接貴人。

秦王?哪個秦王?唐朝的秦王有誰?李世民!

當馬這件事已成定局,但是給誰當馬還是不一樣的,就跟後世一樣,都是打工人,碰上的領導是什麼樣子可太重要了。

那可是李世民啊!

李盛一下子精神了,他抓心撓肺地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啊,一個勁地往門那邊歪頭。

藍色字體又出現了。

人物信息:

昌發啟國,一門三聖。

文定高位,友於不令。

管蔡既誅,成康道正。

貞觀之風,到今歌詠③。

真是二鳳啊!

李盛立刻激情發言:“係統,你能不能當鏡子啊?給我前面搞個光幕那種,我現在形象怎麼樣?鬃毛順嗎?眼睛亮嗎?臉上沒有臟東西吧?”

沒得到應答。

李盛又低頭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石槽,食欲不好的馬會不會被認為身體不健壯啊,那就不會被選上當秦王的馬了。

不就是草嗎?他吃就是了!

於是,當方英引著李世民過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匹正在瘋狂炫飯的騮毛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