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撲朔迷離(3/10求首訂!)(1 / 1)

洛杉磯神探 跑盤 6611 字 8個月前

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裡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個中年婦女正在彎腰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裡,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了解一些情況。”

“請坐,?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面,“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案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於案子的問題。”

“好的,?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面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閒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閒不住。”

盧克點點頭,打開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乾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我……”王慧芳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麼,?語氣有些慌亂,“對了,?我是買過一把槍,不過那不是我的,?是萊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萊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歎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萊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老嚇人了。

萊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現在屬於凶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聲音顫抖,“不關我的事呀,?那把槍真的給了萊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摸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聽到了外面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p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回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萊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係。”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

“不管是否有關係,我們都要按照規定做筆錄,明白嗎?”

“好的,我們回避。”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又回到了後廚。

“王女士,有誰能證明你把槍給了萊麗女士?”

“當時沒有彆人,就我倆。”王慧芳似乎怕盧克不信,補充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有人對著她家開槍。我是出於擔心她,才幫她買槍的。要不然,我用那東西乾啥。我一個老太太,沒錢沒勢的,也用不著。”

“你說有人對著萊麗女士家開槍,是什麼時候?”

“今年一月初,沒幾天我就幫她買了一把槍,還是我女婿陪我一起去的,我哪懂什麼槍。”

大衛站起身,去外面打電話了。

盧克繼續詢問,“前天晚上十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死真跟我沒關係,我要是凶手早就跑了,也不可能在去她家,更不會報警了,我真是清白的。”

“正因為你是清白的,更需要做筆錄了,不把事情說清楚,不記錄在案,以後反而會對你不利。”

王慧芳反應了過來,點頭,“您說得對,我做筆錄,我昨晚在家睡覺。我女兒和女婿都能作證。

我是早上七點二十出門,七點五十到的萊麗女士家,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萊麗女士那時候早就死了,我也不可能殺人。”

大衛走了過來,耳語道,“馬修查過了。

1月7日那天,萊麗.哈瑞家的確遭遇了槍手襲擊。襲擊她家的人叫鮑恩.卡諾,反對禁槍,是民兵組織的激進成員。”

盧克又讓王慧芳回避,將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叫出來詢問,兩人都證明王慧芳昨晚沒有離開過家。

盧克告誡王慧芳不許出市區,24小時隨叫隨到,就離開了餐館。

……

Speey便利店。

一個白人男子晃晃悠悠的走出便利店,左手提著一個塑料袋,右手拿著一瓶啤,邁著小碎步,搖頭晃腦,走兩步喝一口。

迎面走來兩個身材高大的男子擋在前面。

其中一個黑發男子笑道,“嘿,鮑恩。”

白人男子愣了一下,看了看盧克又瞅了瞅大衛,將手裡提著的袋子往兩人身上一扔,轉身就跑。

“我去開車。”大衛撂下一句話,跑回車裡。

“fuck!”盧克隻能甩開膀子往前追。

兩個人一輛車展開公路追逃。

盧克身體素質不錯,但民兵組織也不是吃素的,兩個人一追一逃跑了兩條街道。

大衛也開車跟著,反倒是最輕鬆的一個。

當然,這並不代表開車容易,如果技術不好、經驗不足,很容易被甩開跟丟。

又跑出了幾百米,鮑恩.卡諾跑不動了,速度慢了下來。

盧克一個飛撲,將他摁倒在地,“鮑恩,恭喜你因為襲警被捕了。”

“No,我沒有襲警。”

“你袋子裡的東西砸到我了,很疼,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做個傷殘鑒定。”

“e?on,那裡面不過是泡面、三明治罷了,怎麼可能砸傷你。收起你們栽贓的那套把戲吧。我沒有犯任何罪,你沒有權力逮捕我。”

“我有權利。”盧克語氣篤定,“你是緩刑犯,目光躲閃、鬼鬼祟祟,作為警察有權利對你進行盤問。

逃跑更說明你有問題,警方可以對你依法搜身。”

“我不過是去便利店買個泡面,你們這群混蛋想抓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大衛下了車,走過來,“你這個家夥還挺能跑,不去參加奧運會可惜了。”

鮑恩質問道,“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盧克將他提起來,面靠牆,搜身,“哇喔……看看這是什麼?”

從鮑恩身上搜出一把黑色手槍,大衛拿在手裡把玩,“斯托格STR-9S,4.17英寸長的螺紋槍管,標準容量20發。

你現在是緩刑期,還敢帶著槍上街,公然違反緩刑禁令,我們有權拘捕你。

兩罪並罰,等著坐牢吧。”

“嘿,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我沒有招惹到你們。”

大衛道,“你違法了,我們依法逮捕你,覺得冤枉可以跟法官說。”

鮑恩.卡諾求饒道,“這麼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我們談談怎麼樣?你們到底想怎麼樣?我照辦就是了。”

盧克將他推進了車裡,“萊麗.哈瑞,你應該不陌生吧?”

鮑恩.卡諾歎道,“我就知道會是這樣。”

“所以你承認殺了她?”

“No,我被限製不能靠近她100碼以內,怎麼可能殺了她。我是看了新聞才知道的。”

“就算不是你做的,也可能是你認識的人做的,比如你們誌同道合的人,甚至可能是你的同夥。畢竟,民兵組織怎麼能沒有槍?”

“你們誤會了,我和萊麗.哈瑞沒有恩怨,也不存在什麼誌同道合的人,對於她的死我一無所知。”

大衛拿出手機,“你不願意說,我隻能聯係你的監督官了。”

“嘿嘿,stop!不要打電話。”

“why?”

“我告訴你,全都告訴你們。”鮑恩.卡諾無奈道,“你們是不是因為1月初我槍擊萊麗.哈瑞家的事,才懷疑是我殺了她。”

“你有動機,有前科,我們沒理由不懷疑你。”

鮑恩.卡諾遲疑了片刻,“那是假的。”

“什麼意思?”

“我襲擊萊麗.哈瑞家是假的,是有人雇傭我這麼做的,我根本不恨萊麗.哈瑞,也沒想過傷害她,都是在演戲。我早就知道房子裡沒人。”

“誰雇傭的你?”

鮑恩.卡諾想了想,“萊麗.哈瑞的黑人司機。”

“巴德曼.頗爾?”

“沒錯,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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