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蓑衣鬥笠(1 / 1)

雖然不能圍著看,但是部落眾人還是遠遠的主食著兩頭狼。

母狼雖然顯得害怕,但在旺財的推搡之下,依舊是慢慢挪了進來。

見兩頭狼進來之後,宋軒直接向母狼示意了下懷中抱著的小狼,隨後快步走到旺財平時待著的小籠子裡面。

將三隻小狼輕輕的放了進去,一路上由於走的並不快,以至於一開始還有些鬨騰的三隻小狼,此時都已經淺淺的睡著了,不過接觸到籠子內的乾草之後,還是被折騰的醒了過來。

母狼見三隻小狼被放了下來,也不管周圍人群,以及一旁的宋軒了,直接便鑽到了籠子裡面。

“嗚嗚~”

可能是察覺到母親在身側,幾隻小狼倒是摸索著拱進了母狼的懷裡,隨後便找準了吮吸了起來。

幾個小時沒吃,估計也是餓壞了。

旺財倒是非常敬業的趴在了門口守護著一家老小,之前給他們吃了不少肉乾,此時應該也不會太餓,接下來的喂食便等到大家吃完再之後再給他們了。

不過宋軒依舊將旺財的水盆給端了出來。

旺財的待遇也不比部落當中的其他人差,一個水盆一個飯盆,這要在其他部落,怕是首領都享受不到。

宋軒也能感覺出來,這兩天旺財肯定也沒好好休息,遇上了母狼分娩,雖然他也不成熟,但肯定是守在了旁邊。

隨後又返回部落,叫宋軒將小狼給抱回來,自然是沒有少折騰。

雖然此時已經回到了部落當中,但母狼對這裡畢竟還不熟悉,加上這麼多人圍觀,即便是給小狼喂著奶,依舊顯得十分緊張,所以還得他在一旁守著。

“走走走,趕快去吃飯!”

宋軒回來時見到大家都住在部落門口自然就知道了,這是在等他呢,眼瞅著天就要黑了,一下午跑了這麼遠的山路,肚子也餓得夠嗆,本來準備好的吃的,也都喂給了兩頭餓狼。

“神使,這是旺財的孩子?!”

“旺財還真曆害,難怪沒事就往外跑!”

大家對於旺財一家子還是非常好奇的。

不過就連宋軒也是才知道沒多久,但好在事情還是非常明朗的,旺財這些天經常不著家也有了靠譜的解釋。

吃飯的時候,宋軒又將下午發生的事情給眾人描述了一下。

部落之中平時倒也沒什麼話題,都是些家長裡短,此時遇到了這樣一件事情,自然是纏著宋軒講一遍。

雖然都知道旺財非常通人性,但得知是他主動回來,拉著宋軒過去之時,眾人依舊顯得非常驚訝。

吃完飯後,宋軒也是發現,今天大家骨頭上的肉都剩的要多了一些,估計都是想著給著兩頭狼補一補呢。

這也算是大家的一番心意,自然不好多做批評,但這樣事情肯定不能多加提倡,隻能以後吃飯前叮囑一番了,不然每天都會想這樣剩的話那可就有些浪費了。

不過畢竟現在變成了兩頭狼,而且還有三頭小狼等著吃奶呢,營養跟不上的話估計也長不好,而且旺財這些天肯定也得守著母狼,在它沒有徹底熟悉部落之前,也不能輕易離開,所以一切都全靠部落這邊支撐著。

本來有了旺財之後,大家啃骨頭之時,便不像以前那樣弄得乾乾淨淨,之前可是不留一絲一毫肉在上面,可謂是蒼蠅站上去都得摔兩跤。

今天的骨頭上面甚至都有小塊的肉了,雖然每個人也隻剩了那麼一丁點,但部落裡畢竟還有一百多人,加起來也不少了。

自從旺財開始能夠獨自狩獵之後,宋軒對於他的飲食方面便沒有以前那麼大方了,他自己抓的,再加上部落這邊骨頭上剩點碎肉,填飽他的肚子還是非常輕鬆的。

雖然母狼成天都是待在籠子裡面,好在也算是在部落裡安家了,宋軒過去送食物之時,還會順便摸兩下小狼,母狼也沒有了之前的抵觸行為。

雖然其他人依舊不能離得太近,但宋軒這裡基本上已經不成問題了,接下來等小狼長大之後,母狼有了時間和大家接觸,這種情況肯定還會改變。

至少有旺財在這兒,母狼應該也是跑不掉的,即便是跑了,在外面養活這一家子,對他倆說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一家老小都住進來之後,旺財終於能安安穩穩的在部落當中守家了。

不過現在基本上也不進宋軒屋子裡面,大多時候都是守在籠子外面,天氣比較熱,宋軒也幫他們的籠子又多加蓋了一個棚子。

雖然環境不似山林之中那般安靜,但小狼長得也是飛快,幾乎是隔上一兩天便能明顯察覺到長大了一些。

石猛他們回來之後,難免要羨慕一番,在野外遇到狼群都是十分讓人頭痛的事情,畢竟狼比較靈活,而且喜歡成群結隊,據石猛他們所說部落周圍最大的一個狼群,少說也有三四十頭狼,這個數量狩獵隊甚至都不敢輕易招惹。

沒想到部落當中都已經發展成狼群。

可能是身上的血腥味太重,母狼對於狩獵隊這種人倒是顯得非常警惕,石猛他們剛靠近一點,母狼便站了起來,十分警惕的盯著他們。

雖然不知道旺財是從哪兒將母狼給拐回來的,但宋軒看著母狼也不像是獨行的,石猛他們身上的味道讓母狼不舒服,倒也在情理之中,畢竟每次回來之後宋軒都會讓他們收拾完後,趕快便去河中洗個澡。

出去狩獵的話,條件那就差很多了,畢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著充足的水源,雖然山裡面的泉水吸水非常多,但有些水源能夠滿足幾十人的飲用,就已經非常勉強了,更彆說洗澡這一回事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狩獵隊眾人白天和野獸四殺已經非常疲倦了,讓他們還抽空洗個澡,倒也不現實。

除非真的弄得滿身塵土或者濺了一身血,不然都是能湊合就湊合,大哥不說二哥,大家都一樣,個個都一樣。

所以每次回來宋軒都會讓他們收拾乾淨了再吃飯,不然這一群渾身臭味的大汗進到主屋裡面,那帶來的衝擊可想而知。

部落面前便是一條小河,所以洗澡還是非常方便的,尤其是在現在這個季節,脫光了直接跳下去便可。

雖然宋軒來了之後,男女之間的觀念稍微加強了一些,但也十分有限,大部分情況下裸露了也就是裸露了,甚至大家還會互相打趣。

部落現在洗澡也是有了固定的一塊地方,不像以前想在哪鑽就在哪鑽,這一塊地方宋軒讓大家稍微收拾了一下,地面從下遊撿來了不少鵝卵石鋪了上去。

雖然大部分人都沒有習慣穿鞋的習慣,但有這樣一段鵝卵石路,多少也能沾一沾腳上的水分,不至於一上岸便兩腳都是土。

雖然平時在山林裡面得來回奔波,但大家也都是訓練過來的人,宋軒感覺他們腳上就像長了雷達一般,雖然也會經常受傷,但比宋軒這種不穿鞋都不敢踏進森林裡的人好多了。

宋軒的鞋是用獸皮製成的,也非常簡單,也就是一個獸皮底上面用獸皮繩綁了起來,。雖然也不好看,但還算是舒服,夏天穿著也比較涼快,儘管連腳趾頭都沒包裹住,但是腳底有東西,走起路來也會放心不少,而且宋軒腳下的這塊獸皮還非常的厚實,一般的東西輕易也穿不透。

當然大家都不穿鞋,這隻局限於天氣熱的時候而已,到了冬天,一個個腳上還是裹得比較厚實的,不然零下幾十度的體溫,可沒有幾個人能夠真正扛得住。

鞋在大家眼中和身上的衣服更多的還是一個取暖的用途,如果不是為了遮羞的話,到了夏天,估計連身上最後這一塊布都要扯去了。

宋軒每天都在觀察著三隻小狼的狀態,來到部落十天後終於是依次睜開了眼睛,不過有了母狼的喂養,它們長大可就方便多了,就不用像旺財當初還得靠人奶接濟。

睜開眼之後,小狼也不像一開始那樣隻會咕蛹了,也開始嘗試著慢慢爬動。

旺財作為狼父之後,宋軒也能看出來他成熟了許多,不再像以前那樣沒事就撒了歡的到處亂跑,現在即便是鹿大爺過來叫他,旺財大部分情況也都無動於衷,依舊是堅守在母狼和小狼身邊。

但該玩還是得玩的,吃飽喝足之後也會和幾頭小鹿在部落當中撒歡一番,但基本上都不會離開院子。

幾頭小鹿再來到部落也有一年了,雖然還沒有鹿大爺那般裝手的體型,但基本上也已經到了成年的狀態。

為了這幾頭小鹿的繁育大事,部落裡今年肯定還是得努力一番,旺財都有孩子了,其他的自然也得抓緊,鹿在騰蛇當中,還是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平時能夠用來搬貨,耕作之時還能用來拉犁。

在部落當中的牛數量沒有形成足夠多的規模之前,鹿應該都要充當最主要的畜力這一角色。

而且即便是牛的數量多起來了,大一些的鹿用來搬貨也是非常合適的,雖然載重量不多,一次也就是百來斤,但也快趕得上一個成年人的了。

最關鍵的是鹿的脾氣相當溫順,即便不是所有鹿都像鹿大爺這般聰慧,但隻要能養活的基本都不會傷人。

就連小孩子也能輕易馴服他們,今年部落當中最少有一半的魚獲都是這幾條鹿給搬回來的,當然,成天運魚身上難免會有魚腥味,這經常讓鹿大爺非常困擾,所以鹿大爺非常抵觸這件事情。

而且還經常阻撓孩子們牽另外幾頭母鹿,這一年孩子們沒少和他打遊擊。

…………

雖然今年雨季的雨水並不算多,但好像是平均到了其他時節一般,最近連著下了兩場雨,不僅雨勢比較大,時間還持續的非常長。

而現在又恰巧是水稻最關鍵的時刻,這樣的天氣明顯是有些不利。

再過上一個月不到下來就能收割了,宋軒也不想在這最近要的關頭出什麼問題,所以每天都會冒雨出去查看稻田的水勢。

雖然下了雨,但溫度並沒有下降多少,雖然淋了雨倒也不會特彆冷,但淋雨終究是非常難受的。

披上一件獸皮倒是能擋住大部分的雨,但這個溫度穿上獸皮,還不如不穿呢,獸皮的保暖效果實在是太好了,全副武裝的出去的話,估計沒有多少人能夠扛得住。

但每天淋雨也不是個事情,雖然也能頂一些獸皮,甚至做一個簡單的雨傘,但到了田裡時常需要清理水渠,所以到時候也不太能夠用得上,而且行動起來也不方便。

宋軒在想著是不是可以做一個簡單的蓑衣鬥笠出來,不需要太好,隻要能夠遮擋大部分的雨水便可以。

宋軒以前一直都是有著這個想法,但由於用的地方實在不多,並沒有著手製作。

最近這連綿的大雨,實在是弄得他有些心煩,看著也是這兩天應該還會繼續下,而且也不知什麼時候能停,所以宋軒想著趁著大家都在部落當中倒不如琢磨幾個出來。

所以鬥笠製作起來都不難,但想要做好可就不是那麼容易了,但宋軒也沒想要太好的效果,隻要不影響不讓雨水影響到行動便可以。

鬥笠自從種完水稻之後,石班便已經在盾牌的基礎上改進了一番,作為當時唯一的遮陽工具,盾牌還是非常出彩的,不過雖然遮陽效果一流,但唯一的缺點就是太重了一些,拿在手中倒還不覺得,但要是頂在頭上的話,時間一長了還是有些難受的。

而且盾牌也隻能勉強的掛在腦後,彎腰倒還可以用,站起來的話就不方便了。

所以石班改良後鬥笠使用最細的枝條編織起來的,由於隻是遮陽的話,並不需要太寬,突出腦袋十來厘米便可以了。

所以宋軒讓他做了一個骨架,其他部分則是用薄薄的樹皮填充的,這樣記不住還能保持堅挺的外形,但缺點就是遇到雨水之後,泡時間長了很容易軟下來,而且雨勢一大的話,效果也不怎麼樣。

所以現在還得重新改造一番,讓它儘可能的防雨水效果好一些。

而且之前為了編織方便,直接就是一個空心的圓形,中間什麼也沒有,直接套在頭上,然後兩側有小繩垂下來往下頜那兒一係便可以了。

想要擋雨的話,中間那一塊自然也得補上。

宋軒也知道編織蓑衣最好的材料肯定是棕,但部落當中並沒有發現這種植物。

不過據他所知,用其他的草也能夠做起來,隻是效果稍差些,而效果恰恰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現在首先需要解決的是有沒有的問題,至於好不好用,慢慢改進就是了。

所以宋軒直接便選用了部落裡蓋房子用的茅草,雖然不太好編製,但現在這個天氣卻比較好收集,部落當中就有現成的,而且疊起來之後防雨效果也不錯,關鍵是乾了的茅草一點也不沉,想來穿在身上應該還是比較輕便的。

好在部落當中的麻已經收獲了,不然用獸皮繩的話,估計宋軒想要做也不一定能夠做得起來,雖然收獲了半屋子的麻,但麻繩的數量並不多,所以也隻能省著來了。

好在宋軒也沒有想做的多好,隻要能簡單的擋雨就行,後世見的那些編的又細又密的更是就沒有想過。

傳統的蓑衣還是非常有講究的,分為肩部,胸部,裙部三部分,做好之後再拚接起來,這樣一來,全身上下都能遮住,防護的可以說是相當到位。

不過宋軒也不想做的這麼麻煩,隻要能夠遮住上半身就好,至於下面的反正也就是套了個小皮裙,試就試了,倒也無所謂。

雖然茅草編織起來不方便,但也不是沒有省事的地方,那就是茅草比較寬,一把茅草鋪開遮住的面積非常大,宋軒隨便鋪了一排,也隻用了一把而已。

現在編織蓑衣,石班之前打造藤甲的經驗也能派上用場了,雖然現在隻要求做一個胸甲,但最開始的時候可是一整套全部都琢磨了出來,肩甲也和現在宋軒準備編的肩部差不多。

按照記憶宋軒將肩部的,所以直接編織成了扇形一樣的東西,而且弧度非常之大。將茅草把形狀鋪開來,心裡有個之後,再用麻繩給編起來,現在也就是用麻繩挨個給串了起來,倒也說不上太嚴密,不過好在蓑衣也不是一層裡面,還得呈階梯狀鋪上幾層,所以稍微差一點,倒也沒什麼太大的影響。

編織蓑衣用的茅草就不能像蓋房子那樣從頭用到尾了,宋軒隻選取了其中的一部分,頭和尾都沒要,頭太長尾太細,都不符合宋軒的要求,隻有中間那一段幾寬還輕便,非常合適。

用了半個多小時,宋軒就把大致的形狀給編了出來,甚至領口也弄了出來,不過雖然看起來還像那麼回事,但是用茅草編的領口卻是很硬,穿起來很難受的那種。

不過此時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隻能硬著頭皮做了,接下來就是要把領口給塑型,然後再在這個基礎上補充一些茅草,使它更有層次感,也提高防水性能,隻憑著薄薄的一層可沒有多大的用處。

領口的塑型還是比較簡單的,宋軒直接找了個大木頭樁子,粗細正好可以和脖子差不多粗,把領口固定好,然後就可以慢慢往周圍繼續編了,肩膀兩側已經不用繼續加長了,茅草的長度差不多正好可以蓋住肘部往上一些,既有防雨功能,也不會太過影響做事,隻需要編的更密些。

用了小半天的時間,終於是將整個肩部給完成了,接下來便是穿在身上的了,石班負責改進鬥笠,宋軒負責製作蓑衣,兩個人的分工倒是非常明確。。

接下來的部分宋軒直接套用了藤甲,直接找了個草人靶子,穿上藤甲之後便在脖子上編了起來,這種靶子平時都是用來練習射箭的,此時倒是發揮了其他的作用。

接下來的部分倒是比肩部的,所以簡單了很多,無非就是一層一層的編織上去,而且宋軒也把握好了距離,上面雖然比較重要,但畢竟大部分都已經和肩部重疊了,所以隔上四五厘米,宋軒再編下一層,整個身體也不過用了十來把,所以這都已經蓋過屁股了。

宋軒稍稍將其又加長了一些,使其能夠蓋到大腿中部。

整個蓑衣由於不用像衣服一樣還得考慮袖子的問題,所以編起來還是比較簡單的。

編好之後才是最後的工作,也是最麻煩的一道工序,那就是想辦法把編好的弄的更鬆軟綿密些,這個主要還是通過輕輕的捶打,把每一跟茅草都捶的散一點,

當然主要還是內側,然後再用繩子給固定一遍,這樣做出來的既有一定的版型,也不會顯得鬆散散的,最外側還能遮擋大部分的雨水。

這才是最費時的,每一個小地方都要照顧到,尤其是領口肩膀那裡,不僅需要把茅草給弄軟,宋軒還裁了幾塊兔子皮縫上去,這樣就不會刺到身體了,茅草不僅鋒利還非常紮人,宋軒光是編織的時候就受了好些苦。

這些細節不好好處理的話,穿上去受的苦可就更大了。

即便是宋軒再三節省,做完之後清點材料之時,依舊非常心疼,石花她們這些日子搓出來的麻繩,竟被自己用掉了三分之一。

雖然做之前便已經做好了準備知道想要編製一套,所以肯定會用掉不少繩子,但用了這麼多,實在也是有些出乎宋軒的意料。

本來還準備一次多做幾套的,現在的話宋軒放棄了這個想法,就弄一套湊合著用吧,大不了每天都出去看一看了,大部分情況下需要清理的地方也不多,一個人最多就是多用些時間而已,和用麻繩相比,宋軒覺得自己還是辛苦一些吧。

雖然累一點,但是至少不用肉疼了,要知道這些麻,可是曆經千辛萬苦才弄回來的,照這樣的使用速度,部落裡這一點可撐不了太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