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爆炸案中的屍體(二) 矛盾……(1 / 1)

屍體被裝在一個很大很厚的黑色皮包裡, 雙腿被扭到了胸前,雙臂緊緊地貼在了身體兩側,四肢都被牢牢地跟軀乾捆綁在了一起, 因此才能被塞進皮包裡。

被害人是一名青年女性,30歲上下, 燙著時下頗為流行的卷發, 臉上的妝容頗為精致, 她的衣著完整,穿著長款的駝色風衣,微喇的牛仔褲, 中筒皮靴, 衣著未見臟汙淩亂, 看樣子, 似乎沒有被侵犯過的痕跡, 不過,也並不能排除, 凶手先奸汙了被害人又給她補了妝並且穿戴完整的可能性。

被害人的左手無名指上帶著金戒子,兩隻手腕上,左手帶著梅花牌手表,右手帶著玉鐲子, 脖子上還帶著項鏈, 項鏈上有一個玉佛吊墜,這些飾品, 每一件應該都值不少錢, 但凶手卻把這些東西都留在了被害人的身上,因此,能夠排除謀財害命的可能性。

在被害人的身上, 並沒有發現任何能夠證明被害人身份的東西,不過,被害人的面容並沒有遭到破壞,並且她的衣著和飾品都能夠幫助確定被害人的身份。

因此,凶手應該是並沒有想過要掩蓋被害人的身份,那他為什麼還要利用公共汽車來拋屍呢?

一般,利用公共汽車來拋屍,都是為了讓屍體不在本地被發現,從而增加警方判斷被害人身份的難度,如果,被害人的身份都不能確定,便很難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所以,以往利用火車、貨車、汽車等交通工具來拋屍的,屍體多是面目全非,甚至是被肢解的,如此一來,在第一步,確定被害人的身份上,便十分艱難了。

如今這個案子,似乎就有些反常了。

許豔梅趕來之後,進行了初步屍檢,得出結論,被害人是被一根細長的凶器勒死的,因為屍體已經出現軟化,推測死亡時間大約在30個小時之前。

許豔梅帶人把屍體先運回去了。

其他人則依舊在現場忙碌著。

爆炸和爆炸後的車禍,造成了1人死亡,2人重傷,重傷者已經被救護車送往醫院了,被炸飛出去的司機,則是當場死亡。

救護車還陸續送走了一些相對嚴重,但卻沒有生命危險的傷者。

至於輕傷者,比如隻有一些磕碰和擦傷的,便沒有被送去醫院,這些人被救上來後,便都坐在路邊的地上,緩解著未定的驚魂。

整輛車上,一共有17人,一名司機,一名售票員,15名乘客。

其中司機當場死亡,售票員和一名前排的乘客是最早被救護車拉走的,之後,還有4名乘客也被救護車送去了醫院,目前,留在現場的一共有10人,秦簡和王文光正在給這10人做筆錄。

詢問的重點主要落在,第一,有沒有看見可疑的人,蹲下放了什麼東西,或者隨手扔了什麼東西,這是調查製造了爆炸案的人,第二,有沒有看見拿著黑色皮包的人,這是調查拋屍的人。

目前,尚且不知道,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如果說不是同一個人,那製造爆炸案的人是什麼目的呢?

他的目的,要麼是製造恐慌,報複社會,要麼就是針對車上的某一個人。

爆炸僅發生在車頭,威力並不是很大,除了司機首當其衝,當場死亡之外,後面的人承受的危險都相對較低,如果對方是為了製造恐慌,報複社會,反正他乾都乾了,為什麼不讓爆炸來得更猛烈些呢!

這種反社會的人,他們做這種事,大概率會讓爆炸發生在汽車的中後部,因為中後部是汽車的油箱所在,一旦爆炸,很可能整個車都會爆炸並且燃燒起來,如此,製造出來的恐慌,才能滿足這種人的變態心理。

但如今這種情況,看起來似乎並不像是為了製造恐慌,報複社會。

那有沒有可能是針對車上的某一個人呢?如此,他針對的目標一定是司機無疑了,因為爆炸發生的位置便是司機所在的位置,並且司機直接就被炸飛了出去,當場死亡。

但凶手如果隻是針對司機,那他為什麼要選擇爆炸這種方式呢,他難道不知道,一旦司機出了意外,整輛車便會失控,一個弄不好,整輛車的人都會給司機陪葬嗎?

如果隻是針對一個人,卻選擇了這種有可能造成群體傷害的方法,似乎也說不太通啊!

而且,爆炸案中竟然剛好發現了一具女屍,這也太過巧合了吧!

所以,秦簡在沒有開始做筆錄之前,便十分懷疑,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不過,是同一個人也有是同一個人的矛盾,那就是,凶手利用汽車拋屍,那隻拋屍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炸車呢!

隻能解釋為,炸車是想要製造惡性/事件,從而暴露屍體的存在。

但他不炸車,等到晚上,汽車停運了,工作人員也會檢查和清掃汽車啊,到那時,也一定會發現皮包的存在,而從暴露屍體。

所以,更進一步的解釋便是,凶手想讓屍體在某一個特定的時間段被發現,故而,才製造了這起爆炸案。

王文光並不清楚,秦簡已經在腦內把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畫了等號,不過,清不清楚也並不影響兩人的詢問過程,因為,不管兩起案件的凶手是不是同一個人,他們詢問的問題,都是沒有變化的。

然而,問了一溜十招,現場剩下的10名乘客,竟然一來沒有人注意到可疑的人,二來也沒有人注意到拎著皮包的人。

這一結果,無疑讓秦簡和王文光都有些泄氣。

可疑的人他們沒有注意到也就算了,拎著那麼大的一個皮包,怎麼也能注意不到呢!

秦簡覺得不可能,一定不是他們都沒有注意到,而是凶手根本就沒有讓他們看見。

秦簡進一步詢問了這10名乘客的上車地點,得到答案,他們竟然都是在中途才上車的。

這就解釋得通了。

這輛公共汽車,始發站是同江市客運站,終點站是浦江市客運站,同江市和浦江市雖然在同一個省,但距離可不進,這趟車,中途途徑了不少市、縣和鎮。

如果這10名乘客,都沒有看見拎著皮包的人,那就說明,拋屍的人,他的上車時間一定比這10名乘客都要早,否則,那麼大的一個皮包,怎麼可能十個人都看不見呢!

秦簡甚至懷疑,這個人可能就是在始發站,同江市客運站上車的,並且,很有可能是第一個上車的,然後他便直接選擇了最後排,把皮包塞在了座位下,因此,便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皮包了。

如果說,有誰有可能能注意到他的皮包,那便是司機了,哦,對了,售票員也有可能。

不過,先忽略售票員不提,假設凶手在上車的時候,車上隻有司機,售票員還沒有上車。

那麼,凶手在司機的位置製造爆炸,他的目的會不會還有另外一個呢,那就是殺了司機這個有可能跟他照過面的人。

如此說來,拋屍、爆炸,殺人,便都在凶手的計劃之內的了。

大概情況便應該是這樣,凶手很早便登車了,那時候車上隻有司機一人,凶手上車後,便坐到了後排,把皮包塞在了座位下。

他提前準備好了剛好可以炸死司機的炸藥,然後在自己希望的時間,引爆,一來,炸死了司機,二來,能夠讓屍體在他希望的時間被發現。

但是,想要做到這些,凶手一定是提前都計劃好的,並且對這趟車也應該做足了功課。

就是不知道,凶手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呢?

秦簡不知道自己的猜測是否正確,不過,在自己邏輯自洽的情況下,她越想便越覺得就應該是這麼回事。

秦簡覺得,她不能自己再繼續想下去了,因為,一旦自己已經自圓其說,便看不見自己的漏洞了,她決定不再想了,一會把自己的想法,說給她師父聽。

這邊筆錄做完的同時,羅昊和高建業師徒那邊在汽車裡也已經查明了爆炸的真相。

汽車的駕駛座已經被炸得面目全非了,汽車歪倒在公路旁的土地上,是側倒著的,無疑給搜證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不過,即便如此,高建業還是在駕駛座的殘骸中發現了一粒很小的已經有些扭曲變形的鈕扣電池,還有不少有些融化了的塑料碎片。

這些東西,顯然都不是屬於汽車的駕駛座的,而這些東西如果跟炸藥聯係到一起,那便應該是一個小型的定時裝置了。

高建業再一次把手裡的小鉗子遞到了羅昊眼前,羅昊眼睛微眯,顯然,他也看出來了。

高建業連續遞到他眼前的碎片,讓他也聯想到了定時裝置,他用疑問中又帶著一絲肯定的語氣道:“定時炸彈?”

高建業點頭,“應該是,不過看著這個爆炸的程度,炸藥的用量對方應該仔細地計算過,他似乎是隻想殺司機一個人。”

羅昊皺眉道:“隻想殺司機一個人?如果他們之間有仇的話,讓一個人死的方式有那麼多,為什麼一定要選擇爆炸呢?並且還是在對方開車的時候?定時炸彈,控製的是炸彈,卻控製不了司機開車的速度,要是爆炸的時候,不是在直道,而是在彎道呢,一個弄不好,全車的人都得跟著陪葬吧!這似乎跟他隻想殺了司機一個人這一點,矛盾了。”

羅昊的話,跟秦簡剛才的某一個想法不謀而合。

的確,凶手的矛盾之處,有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