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第111章(二合一) 替身文學……(1 / 1)

第一百一十一章

詹姆斯還沒到變聲期, 說出來的話,帶著一股清脆、一股稚嫩。全場那麼多人中,隻有他一個人是這個音色,聽到詹姆斯說的話, 毫無掙紮正在往外面走的路易斯猛地停下身子, 轉過身來。

“詹姆斯, 你想做什麼?你彆忘了,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給的!!”路易斯跟詹姆斯的交流是用的英文。他面露怒色,一雙細小的眼睛睜得大大的, 仿佛要吃了詹姆斯一般。

詹姆斯並不害怕他, 看也沒看他一眼, 對著吳冬豔道:“我的媽媽是路易斯喂死的, 我的第一任阿姨, 第二任阿姨也都是,除了他們以外, 還有許許多多的我不認識的叔叔阿姨。”

路易斯牙呲欲裂,猛的撞開押送他的兩個警察:“詹姆斯, 你在瞎說什麼?”

兩個警察被他撞的險些撞倒,站穩後直接將他扣得動彈不得。

路易斯努力抬起頭,去看詹姆斯。

路易斯深信警察找不到他更多的犯罪證據, 但要是有詹姆斯告密就不一樣了。路易斯一直把詹姆斯放在身邊用最嚴格的方式培養,大多數秘密都是不避著他的, 他怎麼喂死人, 怎麼把人的屍體處理的,詹姆斯都一清二楚!

詹姆斯這一回卻沒有像剛剛那樣無視路易斯:“你知道嗎?爹地,我真的好討厭好討厭吃飯, 我真的好討厭好討厭吃各種肥膩膩的肉,我真的特彆想每天都鍛煉鍛煉,跟我的朋友們一起出去走一走,跑一跑,我也很想穿小碼的衣服,拍一回帥氣的照片。我更想我在出門的時候,不會遇到彆人異樣的目光,我更想擁有一個健健康康的,不需要經常吃降壓藥的身體。”

詹姆斯今年十歲了,他從出生開始,就一直在按照路易斯安排好的路走。

因為路易斯從小就喜歡胖子,所以從路易斯剛剛會走路,能夠自主進食開始,他就需要吃路易斯提供製定的各種高熱量的營養餐。他吃完飯不能跑不能跳,得立馬上床去躺著,他連路都不用走幾步,隻需要吃飽養肥就好了。

他喜歡吃青菜,喜歡吃清淡的東西,但從他有記憶的那一天起,青菜這類東西,極少能出現在他的食譜裡,而他所有身體所需要的維生素,都是由各種藥片來提供的。

“我也想要一個可以親親我,抱抱我的媽媽。”詹姆斯的眼中含著淚水。

他的媽媽是一個華夏人,當年的她去M國旅遊,遇到了路易斯,路易斯把她囚禁了起來,她很快就懷孕了,懷孕後,路易斯就開始了他的投喂,等詹姆斯出生的時候,他的媽媽已經從一開始的90斤的窈窕美女,變成了一個200斤的胖子。

對於詹姆斯的出生,他媽媽並不喜歡,可看著路易斯對詹姆斯的摧殘,她依舊心軟了,她開始跟詹姆斯這個並不是自己意願下生出來的孩子接觸。

詹姆斯那時候剛剛四歲,那是他長那麼大,第一次知道什麼是母愛,哪怕他的媽媽並不會像彆人的媽媽那樣可以親親他,抱抱他。但她會用她溫柔的嗓音,給他講故事,會給他講論語,會讓他背三字經,會教給他很多很多的道理。

但她死了,死在詹姆斯七歲那年,死在詹姆斯剛剛懂事的那一年。也是那一年,詹姆斯懂得了什麼叫做恨。他恨不像個爸爸的路易斯,恨把他媽媽喂到六百斤,讓她身體承受不住那麼肥胖的負荷,最後猝死的路易斯。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詹姆斯便開始定期清理家裡的保姆、傭人,因為她們若是在家裡待的時間久了,知道的事情多了,路易斯是不會放過她們的。

詹姆斯知道自己在外面的名聲不好,但他不在乎,因為唯一一個會因為他變壞而斥責他的人已經不在了。

路易斯的臉色猶如鍋底一般的黑,他盯著自己從小就著重培養的詹姆斯,最終冷笑一聲,大步離開。

坐在警車上,路易斯的目光放在正在跟警察說明情況,舉報他的詹姆斯身上。他那胖乎乎的臉上,找不出那個女人的半分相像!

路易斯後悔了,他就不應該憐憫詹姆斯,不應該放任他在那個女人的身邊長大!他就應該在知道那個女人終於願意接觸詹姆斯時,直接切斷兩人的聯係,他就應該在知道那個女人教導詹姆斯那些狗屁東西時出來製止。

但說什麼都晚了,一向對自己格外自信的路易斯沒有被他的手下背叛,卻被自己的兒子檢舉了。

而從詹姆斯的嘴裡,林舒月他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心理,叫做喂食癖。

路易斯從小就生活在一個古板的東方家庭裡,因為他是家中長子,從小他就承載著父輩對他的殷切希望。他們希望他在M國出人頭地,有朝一日回到華夏,拉扯當初被他們拋棄的家族。

他從小就被要求學習很多很多的東西,路易斯壓力特彆大,漸漸地,他就喜歡上了吃東西,在吃東西時,他得到了久違的喜悅、平靜跟幸福。最開始,路易斯隻是自己吃,到了後來,路易斯喜歡喂彆人吃。他最小的弟弟就是他的第一個喂食對象。

眼看著他的小弟弟因為他的喂的食物變得又白又胖,路易斯的獲得了極大的成就感。因為這個成功的案例,於是這個癖好一發不可收拾。等到路易斯二十歲那年,他已經不間斷的給彆人投喂了七/八年。

他投喂的人也從他的弟弟,變成了貧民窟的幾個長相特彆好的人,他們各個人種的人都有,他甚至還把自己投喂彆人的事情都記錄了下來,寫到了一個上了鎖的博客上。這麼多年裡,這個博客也一直更新著。

詹姆斯說,博客中有被喂食的人在被喂之前跟喂之後的對比圖。

林舒月隨身帶了電腦,她在詹姆斯的指導下,進入了路易斯的博客。這個博客最早的記錄時間是在1982年,這個博客將這些年來路易斯的心理路程寫得明明白白。

而他也從來不會因為被自己喂死的人而感到愧疚。在國外,他是直接不管那些人的。在國內,他的養殖場的地下室中,有一個焚化爐,人死後直接推到焚化爐中,不過一會兒的功夫,就隻剩下一地的骨灰,骨灰灑在草坪上,滋養著養殖場這一片綠地。

從最開始的自己吃東西感到滿足,幸福,到後面的看著彆人吃東西感覺到幸福滿足。到後來,他學成畢業了,事業有成了,他開始不滿足於投喂那些貧民窟的人了。他開始物色起可以配得上他“身份”的被投喂者。

詹姆斯的媽媽有個特彆好聽的名字,叫做秦薔薇,華夏滬市人,因為父母跟M國的商人有合作,所以她的父母在去談生意時,把她也帶上了,因為在酒店待著太過無聊,所以她在酒店周圍遊玩。

詹姆斯的母親非常美麗,美麗到路易斯對她一見鐘情,並找人擄回他在M國的一個居所。每個月就算華夏這邊的工作在忙,也會抽出一兩天的時間去陪她。

隻不過路易斯的這份愛來得快,去得也快,在秦薔薇懷孕後,就已經變了味道。而路易斯則對她已經完全的失去了興趣,他開始期待起她肥胖的樣子。

發展到詹姆斯出生之時,他除了查看喂食視頻,已經根本不管秦薔薇了。

詹姆斯五歲那年,被帶到了華夏,因為他的哭鬨,路易斯把秦薔薇也接了過來,她一直被養在彆墅的地下室內,一直到她死,她都沒有在華夏的土地上,見到她心心念念的父母一眼。

秦薔薇臨死前,拉著詹姆斯的手,一遍遍的重複路易斯是魔鬼、是神經病,她抱著詹姆斯,讓他不要變成路易斯那樣的人,她讓詹姆斯愛自己,讓詹姆斯懂道理,讓詹姆斯要學會反抗。

那是詹姆斯第一次被媽媽擁抱,那溫暖又帶著淡淡香味的懷抱,讓詹姆斯至今懷念,每夜能回,他都會拿著他媽媽留下來的唯一一樣東西,她的大學學生證痛哭。

每懷念一次,他對路易斯的恨就加了一分。直至今日,完全爆發。

而路易斯的投喂之路,並沒有因為秦薔薇的死而結束。他的投喂對象已經從普通人,換成了有點名氣的名人。

路易斯的最新一個僅有他一人可見的博客裡,最新更新的一篇文章是昨天,他怒罵於向晚不識好歹,又抒發了自己在喂過彆人後的輕鬆、舒暢。

“變態,太他媽變態了。”吳冬豔一向自詡為文明人,除非實在忍不住,否則她一向是不會飆臟話的。

楚鐘琳跟阿咪阿元李恒李鬆幾人已經不知道說什麼了,他們也沒想到,馬星輝他們被囚禁起來的原因那麼簡單。

馬星輝這些人已經被警察送往醫院檢查身體了,馬星輝父母走的時候都在哭,孩子胖是好事,可好事也好,壞事也好,都需要適量。馬星輝等人的肥胖程度,已經遠遠超出了適量的範圍。

警察還在對這個養殖場進行勘察,林舒月則把楚鐘琳她們送到了醫院。

於向晚已經醒來了,面對吳冬豔詢問她跳樓的原因是否是因為路易斯時,於向晚痛苦的點了頭。

接著,她便用她虛弱地聲音,將自己跟路易斯在一起的原因告知吳冬豔。

“我一直都是不喜歡路易斯的,路易斯當年在追求我的時候,我就已經百般拒絕了,但他把我的父母抓了關了起來。對外,他的說法是我的父母移民去了澳洲。”

“每當我不聽他的話時,他就給我看我父母的視頻。”於向晚流出了眼淚:“他對我也不是什麼愛情,不過一年的時間,他就有厭惡我的意思了。我的繼子詹姆斯在看出他不喜愛我以後,就處處找我的麻煩,我好多次都被他氣得不願意回去住處。現在想來,詹姆斯是在保護我。”

“詹姆斯從來沒有真正的欺負過我,隻要我不回去那棟彆墅,他就從來不會找我。他打過的那些保姆,傭人,其實傷看起來很重,但並沒有傷到要害。她們也都得到了一次豐厚的賠償。……

於向晚可恨自己想明白這個問題,已經太晚了,她永遠都記得,在昨天回到家時,詹姆斯給他的那張紙條。他讓她快逃,因為她報警,因為她對車子刹車的追究,路易斯失去了對她的所有的耐心。

於向晚痛苦不已,如果她那天沒有回彆墅,如果她不那麼任性,想去哪裡都不丟下她那輛本田車,老黃就不會死。

昨天,於向晚本來是想讓楚鐘琳直接把她帶到香江去的,但在楚鐘琳她們上廁所的那段時間,她收到了路易斯發來的短信,路易斯說,她要是不自己去死,或者傷殘,那麼等待她的,就是她一家人替她去死的消息。

於向晚這一輩子,從小就得父母寵愛,跟哥哥姐姐有矛盾,但無論是她闖了多大的禍,他們都會任勞任怨的給她收尾、背鍋。於向晚知道自己不能那麼自私。

吳冬豔手機響了,她接了個電話,然後對於向晚道:“我的同事傳來消息,你的父母兄弟姐妹都還活著。”

他們被路易斯關在大山內的一個彆墅中,要不是有詹姆斯的指路,他們這些警察再找個兩三個月都不一定找得到那個地方。實在是太偏僻了。路易斯相當於實在一個原始森林裡清理出了一塊地,把於家一家人安置在那裡。

於向晚的目光滿是焦急,吳冬豔神奇地看懂了她的意思:“他們都還是正常體型,他們之所以不逃出來,是因為看守他們的那群人,都自帶了土木倉。”

知道家人沒有事,於向晚喜極而泣。

吳冬豔看了一眼在重症監護室外的林舒月她們,繼續問於向晚:“於向晚,你是否知道路易斯在九塘鎮養殖場內的所作所為?”

於向晚搖搖頭:“我隻知道路易斯每周總要有那麼幾天要廚房做很多東西用貨車拉出去,但具體拉去哪裡,我是不知道的,我也不敢問,路易斯脾氣暴躁。”

於向晚的說法,跟詹姆斯的說法對得上,吳冬豔摁掉錄音筆,跟在吳冬豔身後的同事做好了筆錄,讓於向晚看完確認無誤後,按了指印。

於向晚長長的呼出了一口氣:“說實話,我至今我都想不明白,為什麼路易斯會看上我。”

於向晚知道自己長得不錯,但絕對算不上是絕色,娛樂圈裡,她的姿色最多也就是中等偏上。

這個吳冬豔知道,在從養殖場來到這裡的路上,吳冬豔已經看到了秦薔薇的照片,她說:“你和詹姆斯的媽媽長得很像。”

於向晚一愣,看向吳冬豔。

吳冬豔又說:“詹姆斯的媽媽是在跟家人去M國出差時,被路易斯擄走的。在懷上詹姆斯以後,他就對詹姆斯的媽媽失去了興趣。”

“詹姆斯的媽媽在三年前去世了,因為過度肥胖而猝死。”在於向晚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吳冬豔繼續道:“我們現在從養殖場內解救出來的這二十多個人當中,他們身體的某個部位,跟秦薔薇也有不同程度的相似。”

於向晚震驚,於向晚大為不解,於向晚想不到世界上還會有這麼變態的人!

吳冬豔也不理解,林舒月更不理解了。

但那個腦子啊,就該死的亂想,在知道路易斯在詹姆斯的媽媽秦薔薇死了以後變身集郵者後,她的腦海中一會兒是情深深雨蒙蒙中的依萍她爸,一會兒是某個宮鬥劇中,著名的宛宛類卿的四大爺。

路易斯比他們還要不如一點,無論是依萍她爸也好,還是路易斯也好,人家至少算是個正常人,集郵人家也是正常集。像路易斯這種集郵回來,要把人家喂胖,喂死的操作,她是真的理解不了。

林舒月在回家後,寫這篇報紙時,實在沒忍住,到海角論壇的情感交流區打了個厚厚的碼發了個帖子。

這等抓馬事情一出,立馬就引得了許多人耳朵討論,有的人在說林舒月是寫手,在編故事,有的人則歪樓歪到秦女士到底有多漂亮上,而更多的,則是在討論起路易斯的變態心理。

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林舒月發出去的帖子就蓋起了高高的樓,而林舒月這個“隻說真話的小舒”的馬甲也在海角論壇一炮而紅,她後台個人中心的粉絲數也節節攀升,短短時間內,就從0變成了300,這感覺,就跟坐火箭一樣的快。

林舒月看著一刷新就有十多條跟帖的帖子,心中一動,立馬便想到了即將到來的網絡時代。她敢忙摸到到了後世依舊屹立不倒的大眼仔微博,注冊了一個號碼,緊接著就開始認證、

這個年代的藍V黃V認證還是非常簡單的,遞交資料和證明後就可以了,於是在林舒月下班之前,她的大眼仔已經掛上了黃色的大V字樣。

下班後,林舒月回到家,除了在外面打拚的白文華跟羅正軍外,其餘的人都回來了。

白萍萍跟曾小藝兩人在房間裡練歌,曾小藝正在為半個月後,要去省台參加唱歌節目《歌聲有你》在做準備。林舒陽跟阿豪周炳榮出去玩了,

林舒星已經開始有妊娠反應了,正蹲在葡萄棚子下吐,在她的身後,是一從開得正豔麗的菊花,紅的粉的黃的都有。

林舒月多看了兩眼:“這花媽什麼時候種下的?”

林舒月雖然已經好幾天沒有回來了,但她依舊記得清清楚楚,這個菊花之前絕對沒有。

林舒星用邊上的水漱了漱口,道:“前天才種下的,現在媽迷上了種花了,她昨晚上還跟白叔說,要把店裡的泡沫箱拿回來,在裡面種上太陽花,隔壁黃阿婆家的太陽花今年開得很好,已經移栽了很多出去了。”

太陽花很好活,一個根就能發出一盆來,它的花有很多種顏色,白天太陽升起,花隨著太陽的方向開放,到了夜晚,太陽落山後又自動閉合。黃阿婆家就在隔壁,林舒月每天回來,都會看到她家院子裡的太陽花。

林舒月想了想一院子太陽花開花的樣子,忍不住心中一動:“我也養一點放在我的公寓的陽台上。”

林舒星一拍手:“我覺得行,我們還可以種一點月季,月季這個花隻要養得好,花期長得很。”

“我覺得木槿也不錯。”

兩人就著林舒月的公寓的陽台花開始討論起來,等決定好要種什麼品種的花後,林舒星像是剛剛想到什麼一樣,她道:“今天接到了大嫂打來的電話,羅老三跟他孫子的判決下來了。”

林舒月愣了一下,才想起來羅老三是誰,她想起從羅老三家梨園地下室內挖出來的一袋袋屍骨。

“是死刑嗎?”

林舒星點頭:“是,但羅老三一直在說他孫子不到十八歲,不是成年人,不能判死刑,但誰也沒搭理他。法官按照戶口本上登記的年齡,判了羅安平死刑,立即執行。”

這是一個好消息,林舒月聽了,覺得心情好了些。

晚上吃了花生豬蹄湯,夜裡林舒月沒有再回彆墅。

次日林舒月醒來,第一時間便拿起身邊的報紙看。

報紙依舊是如上一次殯儀館那樣的綜合報。第一個標題,便是著名歌星演員於向晚墜樓身亡的事。

在這一片報道中,哪怕是警方對於向晚的死有眾多疑點,但他們調查了好幾個月,依舊找不到路易斯的犯罪證據,便隻能將於向晚的案子,以意外來結案。

而第二章報紙,則是發生在2005年3月份的,報紙的標題,是《十一歲兒子弑父,隻為為母報仇》

林舒月看著這個標題,著實是愣了一下。這一篇報道,詳細的寫了詹姆斯殺害了路易斯的事情。那是發生在明年2月底的事情,在知道路易斯的養殖場又死了人後,詹姆斯忍無可忍,他在路易斯最喜歡喝的酒中放了大量的頭孢跟安眠藥。在路易斯昏死過去後,他拿出刀,捅了十幾刀他的要害。

報道中,有記者跟少年犯詹姆斯的對話。

記者:“詹姆斯,對於殺害你父親一事,你後悔嗎?”

詹姆斯:“不後悔。因為我的父親已經開始喪心病狂,他不僅又朝養殖場裡面加了人,還加大了對我的飯量。如果我不先殺死他,等過一段時間,死的人就是我了。我已經患上了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我的身體已經不允許我繼續吃下去了。”

詹姆斯:“我的媽媽告訴我,要學會保護自己,要會反抗,要好好的生活。我的爸爸路易斯告訴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看,我是不是個特彆聽話的孩子,我媽媽的話我聽了,我爸爸的話我也聽了。”

這句話的下面,配上了詹姆斯的笑容,那時候的他已經在看少管所裡呆了很長一段時間了,他瘦下去了,臉型有了輪廓,狹小的眼睛沒有了堆積,露出了他本來的眼睛形狀,出乎意外的是,他是一個標準的杏仁眼。

瘦下來的詹姆斯有點帥氣,林舒月還發現,他的眉眼間,跟於向晚有了八分相似。

在這一刻,林舒月忽然就明白了,為什麼路易斯跟於向晚結了婚,而不是把於向晚送到養殖場喂養了。

她有點想吐,她平等的討厭每一個得到時不珍惜,人離開了,又滿世界找替身的渣男。

而路易斯,他還疊加了一個神經病屬性,更讓人討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