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咖啡店出來回到家,入目的就是悶悶不樂的嘉銘,和一旁費心哄他的許母。
“回來了。”許母見到她回來,急忙開口,“嘉銘快看,是誰回來了?”
“媽媽!”嘉銘小跑過來,抱著沐歌的腿,“玩!去玩!”
“去哪玩?”沐歌用門廳的消毒液洗了手,才將小家夥抱起來,“告訴媽媽,你要去哪玩?”
“去玩!”嘉銘說不出去哪,隻是使勁地抓著沐歌的手,“去玩,找喵喵!”
沐歌不可置信地看著懷裡的小家夥,小孩子的記憶力這麼好嗎?半天過去了,還在找喵喵!
“今天不行了,明天媽媽帶你去玩,好不好?”
看著兒子焦急的小臉,沐歌心下決定,明天她一定舔臉去跟女孩的媽媽要個聯係方式。
可惜她接連帶著嘉銘去三天,卻沒有再碰到那個小姑娘。
小家夥很失落,對其他同齡的小朋友都很冷淡。
回去的路上,路過一間寵物商店,她停車打算給小家夥買隻小貓或是小狗。
可推開寵物店的門後,嘉銘便開心地大叫一聲,“喵喵!”
什麼叫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她們在遊樂園苦等三天都沒等到的人,此時正坐在寵物店的小沙發上看動畫片。
聽到嘉銘的聲音後,小姑娘扭頭看過來,對著沐歌和嘉銘甜甜一笑。
真的好可愛!
沐歌鬆開手,嘉銘就小跑過去,對著女孩就喊,“喵喵。”
女孩指著懷裡的小貓說道,“它叫泡芙!”
嘉銘指著女孩,“喵喵!”
女孩說話比嘉銘利索,她指著自己說道,“我叫淼淼,三個水的淼!”
嘉銘扭頭看著沐歌,“淼淼!”
那樣子就好像是沐歌記錯了名字,他在糾正一樣。
“淼淼,你怎麼一個人,你媽媽呢?”沐歌蹲下身,看著小姑娘。
“你們想買什麼。”
一個男人從裡間出來,皮膚白皙,身高腿長,是看著很瘦但脫衣有肉的類型。
“淼淼。”嘉銘指著小姑娘。
男人樂了,“她可不能賣啊!”
沐歌也樂了,她扶額輕歎,“我帶他看看,看他喜歡什麼。”
“好,隨便看吧。”男人說完,將小姑娘抱起來走向裡間。
“淼淼!”見小姑娘被抱走,嘉銘快步跟了進去。
沐歌傻愣在當場,這小子自己追進去了,那她怎麼辦?進去還是不進去!
“嘉銘,出來!”
“不要,要淼淼!”小家夥的聲音很洪亮,態度很堅決。
這算什麼,有了媳婦忘了娘嗎?
“你不出來,媽媽就走了哦!”裡面沒有聲音,“嘉銘,你不要媽媽了嗎?”
嘉銘仍然沒有說話。
就在沐歌忍不住想進去時,嘉銘從裡面走了出來,委屈地看著她。
男人抱著小姑娘也跟了出來,見小家夥噘著嘴要哭不哭的樣子,有些哭笑不得。
“嘉銘,你看看有沒有喜歡的小動物。”
“淼淼!”嘉銘指著被抱高高的小姑娘,“要淼淼!”
沐歌聽到了男人的笑聲,卻沒有抬頭去看,隻是無奈地看著兒子。
有種社死的感覺!
“嘉銘,淼淼是朋友,可以一起玩。”她耐心地跟他講道理,“媽媽現在問的是,你有沒有喜歡的動物,小貓、小狗、小兔子、小烏龜,什麼都好。”
無論如何,她今天都要買點什麼,有消費才好要聯係方式。
“不要!”許嘉銘完全不了解沐歌的心思,他隻是扭頭看向那個男人,“淼淼!”
這是什麼大冤種兒子。
算了,擺爛吧!
沐歌站起身,看向男人,“你是淼淼的家長嗎?”
“嗯,我是她哥哥。”男人將小姑娘放在地上,“淼淼你帶著小朋友一起去玩,好不好。”
“好!”小姑娘乖巧地點頭,拉著嘉銘爬到沙發上,一起看動畫片。
“讓你見笑了。”沐歌看著坐在小姑娘身邊,乖乖巧巧的兒子,厚著臉皮開口,“三天前,我兒子在幼兒樂園和淼淼一起玩過,他們年紀相仿,能玩到一塊。方不方便加個微信,以後可以約著一起去玩。”
為了兒子,沐歌也是豁出去了。
“好,”男人回答得很痛快,拿出手機掃碼加好友。
“我這邊走不開,沒時間帶她出去玩,她平時就待在店裡,玩會兒小動物,或是看一會電視。”
“那天帶她去玩的是?”
“是我店裡的店員,不忙的時候幫我帶她出去玩幾個小時!”
怪不得,那天她就覺得奇怪,正常的媽媽帶孩子,眼睛都是時刻盯著孩子,時不時拍張照片什麼的,可那個女人全程冷著臉低頭看手機。
“我經常帶我兒子出去玩,你可以把淼淼交給我。”
沐歌自己說完都覺得有些唐突,忙從包裡拿出身份證遞過去,“我不是騙子,我叫許沐歌,我是……”
她突然不知該說什麼,她要怎麼證明她是誰。
“我知道!”男人語帶笑意,“你好,我叫蘇子墨。”
沐歌詫異地看向他,“你好。”
“我去過你們學校,見過你!”蘇子墨態度溫和,目光清澈有神,能讓人輕鬆卸下防備。
沐歌爽朗一笑,“那就好,你彆把我當成拐賣兒童的壞人就行。”
“怎麼會,懷疑誰也不會懷疑許氏的大小姐。”
沐歌轉頭看向並排而坐的兩個小孩子,“淼淼是你妹妹?”
面前的人看著比她小幾歲而已,怎麼會有個這麼小的妹妹。
“嗯,我上大學的時候,我爸媽偷偷生的老來子。”見沐歌驚訝,他無奈一笑,“我知道的時候,我媽都懷孕7個月了。”
“為什麼?”她真的不理解,一把年紀了為什麼還要生二胎。
“誰知道呢!”蘇子墨無悲無喜,好像說的不是他的事情一樣,“我母親產後大出血,她頭七都沒過,我爸突然腦出血,兩個人都走了,就給我留下一個她。”
“抱歉!”
“沒事,都過去了。”
蘇子墨看著乖巧的蘇淼淼,心中五味雜陳。
父母兩眼一閉都走了,給他留下個孩子,女朋友非說這是他私生子,單方面宣布分手。
他連挽留的想法都不敢有,他無權要求彆人陪他一起養孩子,他也不可能將這個孩子舍棄。
就這樣吧!
不然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