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Chapter 2 “彆出聲,好嗎?……(1 / 1)

明琅一直記得那天下午, 她剛滿十六歲,才參觀完公司的直屬學院,整個人鬱鬱寡歡。

那是她第一次意識到, “階級”的存在。

對於十六歲的少女來說, “階級”兩個字難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實也不懂這一詞的具體意思, 隻是很討厭那種無論如何也追趕不上的感覺。

她還年輕,有夢想, 有計劃,有野心, 不想那麼快就被條框固定住。

今天的參觀,卻明確地告訴她, 她以後要麼會變成給公司員工遞槍的人, 要麼會變成他們槍口下的人。

明琅很憤怒。

她想跟同學傾訴心中的憤怒, 同學卻在興奮地討論公司學院裡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們的父母賺一輩子的錢,也買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個手提包, 卻會為了爭論哪個牌子的名氣更大、設計更好而爭得面紅耳赤。

那種模樣,讓明琅感到陌生又厭惡。

回去的路上, 天還未黑, 霓虹燈已接連亮起。

高樓大廈如同一棵摩天巨樹, 上面纏繞著花花綠綠的廣告枝葉。

這是一座繁華得幾近怪異的城市——高大、宏偉、輝煌的建築旁邊,是黑黢黢的工業區和貧民區。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須經過貧民區。

可能她身上貧窮的氣息太過明顯, 貧民區雖然犯罪率極高,她卻一次也沒有被打劫過。

窮人和窮人, 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獸,彼此並不熟悉,卻可以精準嗅出誰是同類, 誰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點討厭這種感覺。

她想當一個特彆的人,生活卻總把她推到人堆裡去。

現在回想起來,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煩惱。

一點小事,都能讓她慪氣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門卡開門,卻發現自己忘帶門卡了。

一時間,所有委屈情緒瞬間湧上心頭。

今天是她十六歲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學院羞辱了一頓不說,還沒辦法進家門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讓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媽說,生日想要一個公司芯片——很多同學都有,可以用來上網、聊天、導航、面對面視頻電話,還可以下載課堂的全息錄像,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反複觀看。

爸媽卻拒絕了她這一請求,理由是小孩子裝什麼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話,她就不必被鎖在門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門口,抱住雙膝,紅了眼眶。

她發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個帶血的牙印,以此表達自己的不滿。但太痛了。她咬了一會兒,悻悻地鬆了口。

這時,走廊儘頭傳來腳步聲和輕微的談話聲。

明琅心裡又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來,沒看清是誰,就大叫了一聲:“——就不能進屋裡去說嗎?!”

話音落下,談話聲立刻消失了。

明琅卻有些尷尬。

不是因為這話不禮貌,而是因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沒有比哭著罵人更丟臉的事情了。

讓她恨不得挖個洞鑽進去的是,腳步聲在朝她靠近。

對方在朝她走來。

明琅渾身緊繃,心想對方要乾嗎,跟她打一架嗎?

她雖然打不過公司精英,但撂倒一個小混混還是綽綽有餘的。

誰知,出現在她面前的,是一個銀發綠眼、氣質清峻的男人。

明琅從沒有見過這麼好看的男人,幾乎愣住了。

她語文不好——現在就沒幾個語文好的人,基本上每個人的腦子都被短視頻和流行語塞滿了,沒有給文學留下任何餘地。

但她還是想出了一個很恰當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悶的暑熱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曉般冷寂的香氣。

他銀白色的短發,更是美麗至極,潔淨得帶上了幾分攻擊性。

與肮臟、汙黑的樓道形成鮮明的對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慚形穢。

不過,這種感覺隻維持了幾秒鐘,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襯衫和皮鞋都價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雖然她不認識牌子,但長了眼睛,看得見質感。

他手上那塊表,一看就很貴很貴。

貴得她心煩意亂,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惱火極了,心想,怎麼哪兒都能碰到有錢人?

有錢人到這兒來乾嗎?買房嗎?現在拆遷又不給錢了。

她猛地一抬頭,對男人怒目而視:“看什麼看!”

說完,她腳趾頭又尷尬地縮了起來——這一回,她好像不止帶上了哭腔,還破音了。

她越發討厭這個有錢的不速之客,瞪著他,喘著粗氣,想用獸類般抽泣的聲音把他嚇跑。

男人卻沒什麼反應,離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帶上的槍套,隱約露出銀灰色的槍柄,陶瓷塗層,不會折射出一絲一毫的光線——隱蔽、輕便、耐磨。

她渾身僵硬,腦中瞬間閃過數十條逃跑路線,以及課間練的防身操。

但那些東西在真槍面前,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過子-彈。

明琅想,她還是過得太好了,以至於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卻掏出一塊手帕,遞到她的面前,溫和地說道:“你好,我是新來的住戶,嚇到你了嗎?”

明琅沒有接,警惕地看著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著說道,“You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這麼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隻隨時準備出擊的野貓:“我有‘通譯寶’。”

Dan微微側了一下頭,似乎沒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覺得自尊心受損,大聲說:“我買得起同聲傳譯設備!你不用專門換成其他語言!”

Dan頓了一下。

明琅咬緊嘴唇,很怕他拿出一個更好的同聲傳譯設備羞辱她。

畢竟她買的“通譯寶”,隻是一個無線耳機,連芯片都不是。

Dan卻微微一笑,像沒有看到她的失態般,用中文說道:“很抱歉,我沒用過同聲傳譯設備。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很久以後,明琅回想起這一幕,發現Dan輕巧地避開了“是否負擔得起同聲傳譯設備”這一話題,把談話的焦點轉向了自己。

即使他們當時是第一次見面,即使她的態度如此惡劣,他還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顏面。

當時,明琅卻不覺得他貼心,隻覺得他非常擅長詭辯。

什麼叫“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好裝的說法……可惡,學到了。下次同學問她,為什麼不買最新款的芯片,她也這麼回答。

這時,走廊儘頭傳來壓低的聲音:

“Dan先生,他們來了!要在這裡嗎?”

明琅腦子裡亂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乾什麼。

他們估計要在這裡火並。

可這裡是她的家,如果他們在這裡火並的話——晚上,她住哪兒?

她還沒有寫作業。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語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換一個地方,這裡有無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說:“這是命令。”

走廊儘頭的人不再說話。下一秒鐘,隻聽幾聲對講機的沙沙聲響,他似乎在傳達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幾下,緊緊地抱住自己的雙膝,沒有說話,也不再露出野貓似的氣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話,讓Dan以為她聽不懂英語,於是在她的面前大聲密謀。

她不僅能聽懂英語,而且聽力非常優異……甚至能聽見走廊儘頭的人在說什麼……

他在安排狙擊手的位置。

這個Dan究竟是什麼身份?

他為什麼能調動狙擊手?

為什麼要用“平民”這個詞來指代這裡的人?

如果她今天沒有被關在門外的話,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憤怒,卻不敢說一個字,隻能無助地抱緊弱小的自己。

Dan下達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輕輕笑了一聲。

明琅聽見他的笑聲,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隻貓,估計從腦袋到尾巴的毛都炸開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淚:“你彆害怕,我不是壞人。”

明琅猛地往後一仰,睜大眼睛,驚慌失措地瞪著他。

“對不起,”他說,“是我冒昧了。我們馬上離開。”

明琅不作聲,眼睛仍然睜得很大。

Dan說道:“希望下次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哭得那麼傷心。”

明琅卻沒能為這句貼心的話感動,腦中警鈴大作——難道他們還會見面?

她想報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這一想法。

嶼城的警-察又稱“公司條子”,Dan把她稱作“平民”,說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齊是個公司高管。

她報警,不會把Dan送進去,隻會把自己送進去。

明琅眼睜睜看著Dan離開了,直到看不見他高大修長的身影,她才倏地鬆了一口氣,渾身冷汗淋漓。

後來,哪怕她喜歡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覺得異常驚險。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雖然當時的她表現得很糟糕,情緒失控又大喊大叫,但總的來說非常冷靜了——看到Dan身上的槍套,和聽到“狙擊手”一詞時,居然沒有尖叫出聲。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發,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發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發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臟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彌漫著男生發酸的汗臭。

Dan的銀發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栗,仿佛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面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麼,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

那一年,明琅快要滿十八歲。

在失戀陰雲的籠罩下,她變得前所未有的焦慮和暴躁。

她覺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來就注定當一顆螺絲釘,注定成為公司的奴隸,究竟為什麼要把她生下來?

她好難過,尤其是發現普通人之間亦有階級時——家境較好的同學,選擇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過得一塌糊塗。

明琅這個名字,無論怎麼看,都是個好名字。

曙光與美玉。

現實中,她卻是一塊灰撲撲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裡刻薄地把自己貶低了一通,情緒越發陰鬱了。

就在這時,她的窗戶傳來輕微的響動。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躥過。

明琅猛地回頭,剛好看到一個人影縱身撲了過來。

一隻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曉般清冷的香氣襲來,一個低沉、磁性的聲音在她的耳邊響起:

“彆出聲,好嗎?”

禮貌的口吻,溫和的語氣,卻顯現出一種不容置喙的冷硬氣勢。

明琅毫不懷疑,如果當時她大聲尖叫,Dan會毫不猶豫地結束她的性命。

明琅睜大眼睛,快速點了點頭。

Dan低聲說:“聽話的姑娘,我相信你。”他這麼說著,卻始終沒有鬆開她的口鼻,“家裡有皮膚縫合器嗎?”

明琅搖頭。

“針線呢?”

明琅點頭。

“去拿來。”Dan說道,“當個聰明的姑娘,不要出聲,好嗎?”

話是這麼說,明琅卻聽見了一道清晰的上膛聲。

緊接著,滾燙的槍口抵住了她的太陽穴——槍口是燙的,說明開過火。

他在威脅她,禮貌而客氣地威脅她。

明琅知道自己應該害怕,心臟卻怦怦狂跳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離他這麼近,也是第一次離死亡這麼近。

暗戀與死亡,兩個絕不會相遇的詞彙,緩緩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陽穴發麻,手指發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戰栗。

連吞咽唾液,她的喉嚨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這時她轉頭告訴他,她喜歡他,他的槍口還會如此平穩地貼在她的太陽穴上嗎?

明琅沒有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針線遞給他。

Dan接過針線,看了她一眼:“謝謝。”

明琅搖搖頭。

昏暗的臥室內,Dan放下手-槍,脫下黑色大衣,露出鮮血淋漓的襯衫。

明琅默默盯著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熱嗎?

或許是認為她沒有威脅,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視,平靜而自然地解開了染血的襯衫,露出堅實而均勻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顫。

學校裡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纖細,她第一次看到這種強壯得幾近優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結實而富有彈性的線條都會淺淺起伏,充斥著冷峻而淩厲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鎖骨下方,有一個鮮紅的槍洞。

紅豔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潔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幾分豔麗。

Dan微低頭,簡單用打火機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鑿進了槍洞。

血肉被鋒利刀刃撕裂的聲音響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卻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乾淨利落地剜出了子彈。

他用兩根手指捏住帶血的子彈,瞥一眼上面的標識,隨手丟進了垃圾桶。

砰的一聲輕響,嚇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彆怕,等下我會把垃圾帶走。”

明琅抿嘴,搖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搖頭。

Dan拿出一瓶急救噴霧,潦草地在傷口上噴了幾下。

接著,他開始穿針引線,面無表情地把針頭刺入皮膚。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動作卻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銳地察覺到,他似乎有些生氣,可是為什麼呢?

他身上有太多謎題。

比如,他叫什麼,真的叫Dan嗎?

他是公司的人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要住在她家對門?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乾什麼?

他無時無刻不表現得溫和客氣,是因為性格如此,還是為了掩飾什麼?

還有,他受傷以後,為什麼要到她家來,是因為覺得她膽小懦弱不敢報警,還是因為認為……她可以信任?

明琅心緒混亂紛繁,希望他能說點什麼,又怕他說出一個驚天大秘密,把他們徹底捆綁在一起。

她喜歡他,但還沒有喜歡到這種程度。

還好,Dan始終一語不發,直到縫完傷口,都沒有說話。

明琅又不高興起來,不知是因為Dan的疏離和戒備,還是因為自己隱隱的怯懦——她一直期盼不平凡的生活,真正的不平凡擺在她的面前時,她卻選擇了緘口不言。

明琅垂頭喪氣,一邊對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一邊希望Dan能快點兒滾。

她作為暗戀的一方,對Dan都沒有多少關心,Dan就更不必說了。她不希望自己哪裡沒做對,被自己暗戀的人一槍斃掉。

Dan迅速穿上衣服,把槍插回槍套,遞給她一張信用芯片。

明琅一愣,小聲問:“這是……”

“錢。”Dan言簡意賅,“謝謝你收留我。”

“不用……”

“不用跟我客氣,我不缺錢。”Dan把信用芯片放在床上,提起垃圾袋,起身走向窗戶。

片刻後,他停下腳步,微側頭:“對了,不要用錢去買芯片。芯片馬上要被取代了。”

說完,他打開窗戶,單手撐住窗台,縱身一躍,消失在了昏黑的夜色裡。

明琅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才走過去,拿起那張芯片。

純黑卡面,右下角一行深藍色的字體,對準燈光,可以在字體上看到華貴的鎏金。

——沈澹月。

澹,Dan。

他的中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