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8 章(1 / 1)

普利斯一直是一個特殊的孩子,他的過去是神秘的,哪怕是蝙蝠俠都不知道他的過去。

但是蝙蝠俠也的確不是萬能先知的,就像是他過去也不知道希拉·海伍德才是傑森的親生母親。

正因為不了解普利斯的過去,蝙蝠俠此刻才感到棘手。

那位顯然和魔法側有關的紅發女士,和隱藏在暗處的黑客A,或許的確對他們沒有惡意,但是他們之所以關注這件事,絕對和普利斯有關係。

因為黑客A當時的視角是普利斯,就像是很早以前就開始關注他。最重要的是,普利斯的反應。顯而易見,普利斯同樣對他們有了解。

普利斯自從來到韋恩莊園之後,他的一切都擺在明面上,那必然是他過去十年裡的聯係。

以及,如果紅發魔法師的確想要救傑森的話,普利斯的行動大可不必。就以當時傑森的傷勢,隻要稍微拖長一點時間,傑森大概率是沒辦法活下來的。

如果他們真的想救人,為什麼會拖到普利斯殺死傑森這一步?

黑客A在普利斯殺人的那一刻,同步地發出了一串亂碼,也像是對普利斯此刻的行動感到驚愕。

在普利斯對傑森出手的時候,他的身邊沒有任何人,所以那個組織有著另外的觀測普利斯的能力。

與其說是他們救傑森,不如說……是普利斯殺人這個行動,在逼迫他們立刻行動。

所有的疑問最終回歸了最開始的問題。隻有找到普利斯之後,這一切才能得到回答。

所幸功夫不負有心人,蝙蝠俠的確找到了一點線索。

在收丨養普利斯之前,普利斯很少被監控捕捉到身影,但是在兩年半之前,普利斯的確被鏡頭捕捉過。

那是一對情侶的自拍,玻璃門上無意中拍到了普利斯的身影,那個坐標並不起眼、也不特殊。唯一特殊的是,那個坐標附近曾經有一個租客,姓——沃爾夫。

蝙蝠電腦上出現一個帶著眼鏡的金發青年的身影,他的履曆非常乾淨且合理,合理到任誰去調查,都不會發現任何問題。

若不是普利斯這件事,蝙蝠俠也不至於調查到對方。

瑟維利安·沃爾夫,20歲,哥譚大學大三學生,一個月前申請交流生,前往大都會大學。

被選中的大三交流生,都是已經結束了今年的大部分課程、有著優異成績的學生。這次交換,比起學習,更多的是增添履曆,認識大都會的人脈,增長見識。

大都會是哥譚的鄰居,有著全然不同的城市風貌,城市安全指數也仿佛是正負兩極,他們就像是一個城市的白天和黑夜。

蝙蝠俠原本是沒有注意到這個看似普通的大學生的。但是偏偏——他發現的那張照片之中,普利斯穿著的衣服,正是瑟維利安·沃爾夫購買的。

瑟維利安·沃爾夫善於避開監控,隱藏暗處,與之相對的,他卻並不擅長去刪除“人類的記憶”。

蝙蝠俠根據普利斯當時

身上所穿的衣服,去檢測了所有商城以及網店的同款,然後找到最有可能性的店鋪,在去調查當時的店主和店員。

瑟維利安·沃爾夫身上的評價是不顯眼的,似乎很少會引起注意,可是他那張臉卻是如何都無法掩藏的。

或許因為氣質問題讓人忽視,但是隻要看到了那張臉,都很難讓人遺忘。

於是,通過店員的回憶,的確有過對方購買童裝的印象。

沃爾夫這個姓氏並不常見,卻也的確不代表同一個姓氏就一定有關係。但普利斯和這個瑟維利安之間,極大概率是有聯係的。

甚至——假設這個瑟維利安真的就是當天的黑客A,那麼這個表面身份有大概率是假的,這個姓氏的真假就變得有趣了。

使用最笨的方法檢測出這一點小小的細節,這也是蝙蝠俠會這麼疲倦的關係。畢竟哥譚的夜晚可不會顧忌蝙蝠俠有多忙,他們隻會照例做壞事。

他給自己的工作做了個排序,他得找個時間去試探一下這個瑟維利安,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那個黑客A。

他們現在能得到的線索隻有這個,因為另外一個紅發女人,甚至就沒有在監控下出現過,就好像是憑空出現的。

魔法側真的非常惹人厭,各種意義上。

就在布魯斯這麼思考著,在阿爾弗雷德的監督下陷入睡眠後,沒有意識到自己忽視了一件事。

就是——他的孩子們,就沒有一個是真的聽話的,哪怕是最乖巧的提姆。

提姆白天要上學,他的生物鐘總是讓他可以在熬夜通宵的時候,正常在太陽升起前睜開眼。他趁著布魯斯還沒有醒來的時候,前往蝙蝠洞打開了蝙蝠電腦,避開蝙蝠俠的警報,看著上面瑟維利安·沃爾夫的照片若有所思。

昨天晚上他就有一點感覺了,覺得布魯斯好像隱瞞了什麼。當時的黑客A是他在接觸的,所以要試探的話,應該沒有誰會比他更合適了吧?

這麼想著,提姆毫不猶豫向學校請假了,然後戴著棒球帽背著小書包,在布魯斯醒來之前就前往了大都會。

大都會和哥譚很近,提姆並不擔心自己的安全。在哥譚或許他還得小心點,但是大都會的話,實在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喊一聲超人就行了。

當然,若非必要,提姆也不會那麼做。

大都會大學和哥譚大學是截然不同的感覺,當然,提姆還沒有上大學,他隻是單純的憑借紙面資料做出的判斷。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大都會大學陽光高照,整個學校都透著一股積極向上陽光熱情的感覺,像是在歡迎每一個來到這裡的人。

這是哥譚絕不會有的氣場。

提姆調查了交換生的課程,這個點,如果瑟維利安·沃爾夫認真上課的話,應該還在教室裡。

提姆有認真想過自己應該怎麼套話,也預想過對方看到自己之後的所有反應。

但是提姆完全沒有預料到這個。

在好不容易下課,提姆看著抱著書三三兩兩一起從教室出

來的大學生們,一眼就捕捉到了戴著眼鏡、正低著頭看著手機的金發少年。

大都會的陽光照射在那柔軟細膩的毫無瑕疵的金色卷發上,碧綠的眼睛被粗框的眼鏡遮了大半,眼鏡上倒映著手機的微光,似乎看到了什麼不能解決的疑惑,金發青年微微皺眉,抬起頭掃視了一圈周圍。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金發青年和背著小書包的黑發男孩對上了視線。

一秒,兩秒,三——

金發青年緩慢地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眼睛。

然後毫不猶豫,轉頭就跑!

提姆:……?

提姆:???

提姆一時間也顧不上其他問題了,同樣下意識追了上去。

於是大都會大學的草地上,就出現了這樣奇妙的一幕,一個金發青年被一個比他矮了不止一截的黑發男孩追得上氣不接下氣,最終撐著大丨腿氣喘籲籲道:“不是、我——你、你到底為什麼追我?”

提姆甚至沒有大喘氣,他無辜極了:“明明是你先跑的?所以你到底為什麼要跑?”

金發青年露出了一個堪稱茫然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有一種直覺,一旦被你抓住的話,我的未來會不見天日。”

提姆:“……嗯?”

瑟維若有所思:“我靈感還挺準的,總覺得靠近你之後會很麻煩。”

這是普利斯馬甲從未出現過的感覺,就好像是這個大學生賬號特有的氣場不和。

或許和他有預言家馬甲有關係,他的直覺真的很準。在普利斯身上表現出來就是野獸的直覺,在瑟維利安身上表現出來就是莫名的靈感。

明明在上號普利斯的時候,提姆就是個怎麼看怎麼可愛的小朋友,為什麼到了瑟維利安身上就仿佛看到了提姆身後的惡魔翅膀?

瑟維有點搞不懂其中的聯係。

提姆有點莫名其妙,但是他也從這裡判斷出了一件事:“……所以,你認識我?”

“啊。”瑟維一頓。

金發青年眨眨眼睛,對著黑發男孩說道:“就當做今天沒有看到我怎麼樣?”

提姆露出了微笑:“你覺得呢?”

瑟維深深歎了口氣,在他看到印象值突然漲了一截的時候,就應該反應過來的。

“好吧,好吧,我肚子也餓了,我請你吃飯,我們邊吃邊說吧?”瑟維說道。

十分鐘後,出現在大都會大學食堂的提姆歪了下腦袋:“所以,請我吃飯就是吃食堂?”

“要不然?”瑟維咬著叉子上的小番茄:“你對一個還在貸款的貧窮大學生說什麼呢?”

“明明隻要在電腦上點一點,不就可以得到很多錢嗎?”提姆試探道。

瑟維:“那可是犯罪。”

“你想到哪裡了,我指的是——股票。”提姆用著完全不符合小朋友的口吻說道:“隻要稍微動一動手指,錢不就一下子進來了嗎?”

瑟維:“……”

瑟維:“…………”

瑟維用第一次認識提姆的眼神看向這個小男孩:“我算是知道我和你之間氣場不和到底是什麼原因了。”

提姆好奇道:“什麼原因?”

“資本家和打工人天然的立場對立。”瑟維歎了口氣:“你未來有什麼打算,去哪家公司?”

“問這個乾什麼?”提姆疑惑。

“你先告訴我,我未來方便避開。”瑟維回答。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明明是第一次見面,但是口吻之間卻意外地熟稔,就好像認識了許久的朋友。

比起對方所說的氣場不和,提姆倒是有著完全相反的感覺。他覺得他們之間氣場挺合得來的。

“為什麼要避開,不乾脆來我家工作?”提姆提議道。

“不可——”

“工資是市場的兩倍?”

“我——”

“三倍。”

“……我可以考慮看看。”瑟維沉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