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團寵文(24)(1 / 1)

隨著賀明雋在體壇嶄露頭角,校園BBS上時常有討論他的帖子,他的校友還為他成立了B大後援會。

會長是林鑠。

賀明雋在學校並無多少好友,隻和林鑠、當時借他校園卡的趙煜哲,以及同係的班長關係不錯。

有時他在B市或附近比賽,他們還會去觀賽。

林鑠的生日是在暑假,於是在考完試後,他就邀請朋友提前慶生。

賀明雋原本是不太想去的,可林鑠盛情難卻,而且聽說度假莊有溫泉和按摩。

他計劃參加今年十一月的全國擊劍錦標賽暨全國青年擊劍錦標賽,那時他還未滿十九歲,會被分為青年組。

按照教練的說法,這要和訓練多年的職業運動員比,他在青年組獲獎機會能大一點。

賀明雋不置可否,隻儘力而為。

可作為非總局注冊運動員,要達到一定標準才能獲得參賽資格。

賀明雋既要學習考試,又要訓練比賽,就算他能兼顧,但這並不意味他不會累。

等暑假他還有集訓和比賽。

現在去鬆快一下身體也好。

林鑠聽賀明雋應邀了,故意做出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誇張道:“我真是好大的面子,竟能請得動雋哥。”

賀明雋沒有理會林鑠的揶揄。

在去度假莊的路上,賀明雋還在看比賽視頻。

林鑠就勸他:“我的哥啊,這是出來玩的,你放鬆一會兒成不?”

“嗯?”賀明雋的目光並沒有從平板電腦上移開,隻是略帶疑惑地應了一聲。

他這不就是去放鬆的嗎?

林鑠舉手投降,再次感歎自己和大神的境界不一樣。

到了度假莊之後,賀明雋就把平板、書等都收了起來。

那些棋牌遊戲、喝酒、真心話大冒險等他不感興趣,他拿了釣魚竿一個人去釣魚,後來又去遊了會兒泳,才和大家一起去泡溫泉、按摩。

賀明雋給自己放了一天假,第二天就又回到那長十四米、寬兩米的賽道上。

他的暑假依舊忙碌而充實。

某一天,賀明雋突然聽到係統提起:“那場綁架案發生了。”

賀明雋不關心那些,但係統可是一直盯著呢。

網上沒有大肆報道,不過還是有信息露出來,係統就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和結果。

那位小朋友還是被綁架了,可這次沒有賀冬冬,也沒有賀小寶。

原劇情中,是賀冬冬去接上興趣班的弟弟,受不了弟弟的撒嬌就帶他們去吃冰激淩,被早有準備的綁匪擄走。

而這次,是於秀麗去接賀小寶,現在賀小寶又懂事了許多,下了興趣班就和媽媽一起回家了。

被綁架的小朋友獲救了,但受了傷——斷了一隻小拇指,臉被劃了個口子,估計心理也有創傷。

係統把自己搜集到的信息大致和賀明雋說

了,還有些猶豫地問他:“你……還好嗎?”

不會因此愧疚自責吧?

“嗯?”賀明雋有些不解,他沒有哪裡不好啊。

係統:“我們知道劇情,本可以阻止的……”

係統不覺得這有什麼,它隻是擔心它的任務者會多想。

賀明雋不知道係統哪裡來的誤解,但它才是多慮的那一個。

知道劇情又如何?世上需要救助的人那麼多,他要見一個幫一個嗎?

他懶得和係統多說,隻道:“我沒什麼不好。”

“可是你在現實世界……”

賀明雋曲指扣了下桌面,係統就像是被禁言一般息了聲。

這個重要的劇情點改變了,隻怕以後的發展會更加不同。

然而,賀啟年又不知道原劇情,也就不會有對比進而產生後悔的情緒。

因此賀明雋並沒有打算借此做什麼。

*

新的學期開始,賀明雋升為大二。

上學期末,他們已經完成了專業分流,按照賀明雋的成績,小專業他可以隨便選。

他選了臨床與健康心理學係,就是大家更為熟知的心理學。

這學期,他們開始接觸專業課程,課業更重了點。

賀明雋不至於跟不上,隻是因為要參加比賽,缺課後補作業有點麻煩。

轉眼就到了十一月下旬,賀明雋請了一周的假去比賽,最終抱了個銀牌回來。

賀明雋反應平常,沒覺得這有多驚喜。

但在彆人眼中他可是很了不得,要知道,他的對手,有已經訓練了十幾年的,還有國家隊的職業運動員。

經過這一戰,賀明雋談不上“天下知”,但至少在擊劍圈子裡很有名氣了。

地方擊劍隊遞來橄欖枝,等他再練兩年,完全有望加入國家隊。

賀明雋沒怎麼猶豫就拒絕了。

他現在還是以本科專業的學習為主,暫時沒打算成為職業運動員。

參加擊劍比賽,對他來說,和其餘大學生搞搞競賽差不多。

又一個學期結束,賀明雋的考試成績依舊是幾乎門門滿分。

他這邊一切順利,除了擊劍比賽和專業課程的學習,他還考了語言的證件,辦好了護照,準備半年後出國留學。

而沒了賀明雋的那個三口之家卻沒那麼和美了。

賀小寶沒被牽扯到綁架案中,但之後,他還是受到了影響。

那個小孩經曆綁架後有了心理創傷,性格大變,家人很心疼他,見他對往日小夥伴賀小寶頗為親近,賀小寶又很伶俐討喜,就提出要賀小寶不時到他們家小住,陪陪那小孩。

那家人暫時沒有說出要認賀小寶為乾兒子的話,隻給了一些利益交換。

賀啟年很心動,他覺得這是好事。

除了對方承諾的利益,人脈資源是隱形的獲利,而且賀小寶到他們家也能增長見識、接觸更好的資源。

但於秀麗十分堅決地反對。

去當一個身體殘疾心理有問題的小孩的玩伴,是什麼輕鬆的事嗎?

住在彆人家,凡是隻能委屈自己遷就彆人。

可於秀麗一時說服不了賀啟年。

吵得不可開交時,她忽然怒道:“你就剩下這一個兒子了,難道也不想要了嗎?當年我們把冬冬送到你妹妹家寄養,看他長大後是什麼樣子!他不認你了!現在你還想再重蹈覆轍嗎?”

最終,兩個人各退一步——賀小寶隻周末去陪那小孩玩。

賀啟年和於秀麗的隔閡更大了,甚至到了分房睡的地步。

深夜,於秀麗躺在原本賀明雋住的那個房間,翻來覆去,完全睡不著。

她錯了,她不是一個好母親,她真的很偏心……

其實,於秀麗雖然對賀明雋好聲好氣,還想著挽回他,但她心裡不是一點怨氣都沒有的。

但現在,她似乎能理解賀明雋的做法了。

*

而這一切,賀明雋暫時無從得知。

等他再次收到他們的消息,是在大二下學期末。

賀啟年和於秀麗在鬨離婚。

賀明雋:???

不是,他還沒有開始搞事呢,怎麼這個家就要散了?

這種大事,賀明雋不得不回去一趟。

婚不是說離就能離的,至少等賀明雋考完試回去,他們還沒有能達成一致。

賀明雋了解了一點情況後,就知道這事恐怕還有得掰扯。

首先,現在賀啟年是不同意離婚的。

而等他同意了,孩子——特指賀小寶跟誰?財產怎麼分配?

隻怕到最後,要麼是於秀麗妥協,要麼就去打官司,隻看於秀麗夠不夠堅定了。

親朋好友,哪怕是於秀麗那邊的親戚,都是勸和不勸分的。

甚至還有人對賀明雋說:“勸勸你媽……”

賀明雋:“我已經離開這個家了,他們離不離、到時候財產怎麼分,我都不會發表任何意見。”

他就像個看熱鬨的路人,甚至更加冷漠,至少路人還會指點兩句、站個隊。

於秀麗看著賀明雋,心情複雜。

她怎麼也沒想到,這種時候,唯一不反對她的,竟然是賀明雋。

明明是賀啟年出-軌了呀,怎麼大家說的,好像是她做錯了呢?

其實丈夫不忠,隻是壓死於秀麗的最後一根稻草。

從賀明雋和家裡一刀兩斷之後,賀啟年脾氣越來越壞,還喜歡上了喝酒,他醉後倒是不打人,但賀小寶半夜發燒的時候,他睡得跟死豬一樣;於秀麗想讓他開車接自己一下,他在喝酒……

於秀麗怎麼能不生氣?

某次,賀啟年酒後亂性,和飯店一位漂亮的服務員發生關係。

一邊是隻會埋怨自己的黃臉婆,一邊是溫柔小意的年輕姑娘,賀啟年會選哪一個,沒有任何懸念。

他竟是養起了小情人。

除了這些,賀啟年和於秀麗還因為賀小寶的事多次爭吵。

於秀麗覺得,賀啟年這個父親,有還不如沒有,她想帶賀小寶單獨過。

於秀麗完全沒辦法忍受賀啟年了,哪怕離婚後她會過得辛苦一點。

最終,兩人還是選擇對薄公堂。

相關流程緩慢又繁瑣。

等正式開庭的時候,賀明雋已經去國外讀書了。

他沒有趕回來,隻是事先和賀啟年溝通了一下他那一百萬的分配問題。

賀啟年嘴上說著就當沒賀明雋這個兒子,可那一百萬他收得毫不含糊。

賀明雋把賬單都列清楚,給賀啟年發了郵件。

“你們花在我身上的費用,算上通貨膨脹,也不到六十萬,多的那四十萬,是因為於女士孕育生命很辛苦。”

到嘴裡的肉,賀啟年當然不願意再吐出來。

賀明雋也不與賀啟年講道理,直接威脅道:“你也不想這些家醜鬨得人儘皆知,你身敗名裂吧?”

最後,那一百萬分給於秀麗八十萬。

等財產分割完畢,於秀麗費了點功夫才聯係上賀明雋。

電話接通,她半分鐘沒說話,一開口就是帶著哭腔的“對不起”。

很情真意切。

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平複後才抽噎著說:“小寶跟了賀啟年。”

經濟狀況方面當然是賀啟年更有優勢。

可十一歲的孩子依舊能做出選擇了,他的意願法官不會不考慮。

賀明雋很容易就能想到這一點,他隨口勸道:“或許,他隻是不想你太辛苦。”

於秀麗滿腔苦澀,她沒哭訴自己的難受和不容易,隻問賀明雋:“你現在留學,很需要錢吧?我給你轉點……”

賀明雋:“我不缺錢。”

他不僅沒收,還把買來就閒置的房子交給於秀麗處置,隨便她自己住或是租出去。

他會這麼幫於秀麗,不是因為善心,或儘孝,而是因為於秀麗想創業與賀啟年打擂台。

那他必須要支持啊。

其實,賀明雋原本也有這個想法,準備等留完學就實施的。

要想讓賀啟年認錯後悔,講道理講感情顯然是不可能成功的,那就隻有從事業或者說利益方面入手了。

賀明雋為此已經做了不少準備工作。

然而,等知道於秀麗的打算後,他忽然意識到,讓於秀麗事業有成、搶賀啟年生意,是個更好的選擇。

如果是他有成就的話,說不準彆人還要誇賀啟年虎父無犬子。

但若是於秀麗這個前妻,這個前妻背後還有他這個“逆子”,隻怕賀啟年臉都要被打腫了。

賀明雋毫不猶豫地把自己製定的餐飲創業計劃書分享給於秀麗。

隻是,沒等於秀麗做出成果呢,賀明雋就聽說賀啟年躺在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