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70章穿越七零(1 / 1)

周末, 方錦繡高高興興收拾了東西,去宗老爺子裡陪年寶。

男朋友……男朋友要去看望他爺爺,跟室友們約的聚會時間在下周, 這周景年他們剛回來, 還沒安置好。

本來是打算今出去玩的, 可景年他們昨去爬長城了, 老的老少的少, 宗夫人和宗思華都不是經常爬山走路的人,一個個都累的不行, 今留在家裡休整了。

宗思華不知道從哪拿回來一副麻將,宗恒處公, 們兩個連上方錦繡一起,還有宗老爺子,湊一塊兒正好一桌。

宗老爺子表示拒絕:“我去跟老徐他們下棋去。”

鄰居大爺們不下圍棋下象棋,象棋宗老爺子也行,他回之, 沒有一點兒不習慣, 也不著兒孫小輩兒們陪著。

要麼去看看祖的大好河山,好麼在家門口溜達一圈,跟老夥計們聊下棋逗鳥,不知道多快活,心情都開朗了。

“你們玩你們的, 管我。”老爺子拎著鳥籠子走了。

他的籠子裡還沒有鳥, 是個空籠子, 可人家都提著個鳥籠,他空著手去,跟差人家點兒麼一樣。

的老頭有的, 他也得有!

鳥得自己慢慢尋摸,找他自己喜歡的,合眼緣的。

老爺子一走,得,三缺一。

宗夫人看了看比桌子高一截的崽崽,忍不住笑:“不能讓年寶上吧?”

“年寶上哪兒?”景年一聽見舅媽叫他,連忙舉手:“我能上!”

“不,你不能。”方錦繡冷酷地拒絕了他。

最在廚找到個幫傭阿姨來支一角,填了這個三缺一的口子。

不阿姨表示,陪玩可以,來錢的不行,在宗家幫廚,不上灶的種,一個月也有幾十塊錢,還包吃,在這個年代算是高工資了。

可是再高的工資,跟老板們也沒法兒玩。

於是大家便打著玩兒,幫傭阿姨輸贏不算賬,方錦繡們三個,打一毛的。

景年負責給舅媽姨姨姐姐們端茶遞水,然誰贏了,會給崽崽分潤點兒。

景年捏著一把零錢,一毛兩毛的,高興得眼睛彎成月牙,好多好多小錢錢呀!

方錦繡在這,氛圍輕鬆,歡樂活潑地玩著麻將,城市另一側,有人念著的名字,苦惱得不知道該如何辦是好。

楊紅玉昨晚回家,一夜都沒睡好,翻來覆去都在猶豫,一會兒想怎麼把鋼筆扔了,扔到哪裡合適。

一會兒覺得愧疚悔,這是方錦繡媽媽的遺物,扔了不好。

一會兒設想到鋼筆被發現了,被人指責成小偷,堪堪想到這裡,想不下去了,渾身冒出一層大汗。

最實在困到不行了,迷迷糊糊睡去,睡了大概三四個小時,父親母親哥哥嫂子們起床的聲音吵醒。

一醒睡不著了,楊紅玉頂著兩個黑眼圈爬起床,靜靜等了一會兒。

可惜今是周末,家裡人都不上班,等了好半,聽見外早飯都吃完了,也沒人走。

甚至媽還來敲門喊吃早飯,假裝說很困想睡覺,沒有出去。

一直等到半上午,姐姐帶著外甥外甥女回來了,外客廳人聲噪雜,小孩子們的尖叫聲笑鬨聲要把門板刺破了。

楊紅玉心急如焚,覺得等不下去了,做賊一樣開了藏東西的箱子,手伸到最下的木頭縫裡摸鋼筆。

自己都沒發現,的手一直在哆嗦。

縫隙不大,鋼筆卡得比較深,房間裡其實沒人,但楊紅玉還是很慌張,摳了半都沒摳出來,還被縫隙處不平整的木刺戳破了手指。

楊紅玉把手抽出來,懊惱地擠了一下傷口,找了塊手帕,擦乾血跡,擦了擦筆身上不小心沾到的血。

原本打算把筆揣在口袋裡帶出去扔掉,乾淨利落。

但是現在氣熱了,衣服比較薄,口袋也淺,很容易漏出來。

楊紅玉琢磨了一下,找到一個手挎包,是姐送的,平時的不多。

把鋼筆裝進手包裡,手包比較小,塞了一塊乾淨手帕,看著還是空蕩蕩的。

可是也沒有其他可以裝的東西,眼瞅著快到中午吃午飯的時候了,楊紅玉心一橫,提著手包出去了。

本提著心,擔心出波折,可好像今運氣不好,一出去被幾個小孩子堵住了。

哥哥家的孩子衝到前,嚷嚷著:“小姑,你去哪兒!”

楊紅玉一僵:“我……”

姐姐家的女兒來摸的包:“小姨,你這個包是我媽媽買的嗎?好好看。”

楊紅玉一哆嗦,差點兒把孩子推出去。

“小姑,你帶了麼?有糖嗎?”

“小姑,帶我們去買糖!”

“小姨,我也要吃糖!”

楊紅玉額上汗都出來了,含糊了幾句,姐來,把孩子們領走了。

“紅玉,你這是要去哪兒,都快吃午飯了。”姐姐楊美玉問。

“我……”愣在原地,背冷汗直冒,絞儘腦汁找了個借口:“我同學說我的包好看,我拿出來問問你,姐你在哪兒買的?我回頭跟說。”

“我家附近個百貨大樓,不知道還有沒有了。”楊美玉說。

行動半途夭折,楊紅玉提著包回去了。

按說今這麼不順利,另找機會也是可以的,但是這件壓在心裡太久了,已經瀕臨爆發邊緣,越是遇見困難,越是迫切地想把這隻筆扔出去,也是扔出一個大/麻煩。

焦急地在屋裡轉悠了一圈,看見放在桌子上的書本,靈機一動。

幾個孩子都不喜歡學習,拿著書,絕對不會再攔著,還有家裡人也是,因為考上了京大,涉及到學習的,沒人敢在前多嘴。

果然,抱著書出去,說一會兒回來,家裡人一句話都沒有多問。

出了門,楊紅玉身子擋著,偷偷捏了一下中間本書。

中間鼓起來一點兒,把鋼筆夾在了書中間。

大院很多都是認識的人,今正好周末,大家都不上班,小孩子也不上學。

楊紅玉一路上遇見好幾波熟人,也不能當沒看見,隻能上去打招呼。

生怕鋼筆掉了,走一段摸一下,摸著摸著,突然僵住——出來是為了丟掉鋼筆,如果掉了……

掉也不能掉在這裡,拿遠一點兒扔掉,反正不能聯係到身上。

提心吊膽心不在焉的,走一會兒摸一下書,都快成了一個下意識的行為。

可等走出大院,摸了一下,突然發現,書平了……

平了……

鋼筆呢?

楊紅玉腦子嗡得一下,一瞬間麼都想不起來了,在原地愣了不知道幾分鐘,暈乎乎地沿著原路往回走。

一路走一路找,也不清楚,自己是想找到還是不想找到。

要是真的丟了,好像也好。

然迎撞上了等在路邊的一家人,看見陸成嶺的一刻,楊紅玉瞬間想起了他弟弟陸遠峰,緊接著想到陸遠峰的女朋友方錦繡,瞬間升起一股不好的預。

“紅玉,回家呢。”翁華笑著跟打招呼。

楊紅玉步伐艱難地走去,叫人:“陸大哥,翁姐,小鈞……”

的眼睛不受控製地落在陸鈞手裡捏著的鋼筆上,曾經無數個夜裡偷偷拿出來看,也曾摸不知道多少回,對它的外形再熟悉不。

“你們這是……”楊紅玉兩眼發直。

“我撿到一支鋼筆!”陸鈞舉起鋼筆說。

“對,小鈞看到這裡有支鋼筆,可能是誰不小心弄丟了,我們在這裡等等失主。”翁華解釋道,說:“紅玉,你看看這支筆,上還有字呢,好像是名字,也有個玉,你見沒見,知不知道是誰的?”

“不,我不知道!”楊紅玉退一步,拒絕的話脫口而出。

一直沒說話的陸成嶺,擰眉看了一眼,翁華見反應這麼大,也覺得奇怪。

不楊紅玉拒絕,他們沒有多問,笑笑算了。

可是楊紅玉也沒走,跟翁華尬聊了幾句,忍不住問:“翁姐,要是等不到失主怎麼辦?”

陸成嶺說:“要是找不到失主,放到保衛科,告示欄貼個失物招領。”

鋼筆是在大院撿到的,應該是這裡的人丟的,筆身上還有名字,前兩個字磨得有些看不清了,隱約能看出二個字有“木”,一個字像是張。

有這麼個記號,不管是找失主還是確認失主都方便。

楊紅玉心頭一跳,以保衛科的管,去領鋼筆的人肯定得登記身份。

陸成嶺已經看到鋼筆上的名字了,他是陸遠峰的哥哥,跟方錦繡有聯係……

不敢冒險,楊紅玉跟翁華寒暄了幾句,逃似的跑回了家。

“你在看麼?”翁華問丈夫。

陸成嶺把陸鈞手裡的鋼筆拿來,指了指筆帽和筆夾中間的一絲絲鏽紅色:“看。”

“血?”翁華疑惑道。

“麼?哪有血?我也要看!”陸鈞立刻伸著脖子扒拉他爸的手。

陸成嶺掰了一下筆夾,手指蹭了一下,指腹上染上淡淡的紅色。

“剛沾上的,十有八九是失主的,楊紅玉……”

“怎麼了?是壞人嗎?”陸鈞腦洞大開:“是偷鋼筆的?偷鋼筆的時候手受傷了?”

他覺得,要是鋼筆是楊紅玉的,剛直接說是的行了。

而且鋼筆上有名字,根本不是的名字。

“陸鈞,沒有證據,不能隨便懷疑人,給人扣帽子,知道嗎?”陸成嶺嚴肅地說。

陸鈞撇了撇嘴,悶聲道:“知道了。”

“紅玉手上有傷?”翁華接了丈夫剛的話。

他們都是軍人,有敏銳的觀察力,尤其是陸成嶺,當偵察兵,眼利如鷹。

剛看見了,楊紅玉手指上有一道劃痕,像是不小心被麼尖銳的東西劃傷的,看傷口很新鮮,應該是剛剛受傷不久,指側還有沒擦乾的血漬。

翁華看見的,陸成嶺也注意到了。

“咱們現在怎麼辦?”陸鈞聽得兩眼放光:“繼續找證據嗎?”

他聽著怎麼都覺得楊紅玉有問題,一心想抓住一個壞人,顯出他的能耐。

陸成嶺斜他一眼:“剛不是說了,送保衛科。”

“啊?這?”陸鈞不滿地喊道。

陸成嶺懶得搭他,光憑一點兒血漬,斷定楊紅玉偷東西,這是不合的。

哪怕最澄清了,對楊紅玉這樣一個小姑娘的名聲也不好。

鋼筆送到保衛科,丟筆的人自然會來領自己的筆,回頭他問一下是誰的,看看跟楊紅玉有沒有關係知道了。

如果沒人認領,再去提供線索。

陸鈞悶悶不樂,他小,說話不如他爹管,隻能跟著父母去保衛科交鋼筆。

到了之,翁華跟保衛科的工作人員說清楚情況,他們當著陸成嶺一家的,寫了一張招領啟,鋼筆的特征都寫上去了,並表示一會兒貼出去。

陸成嶺一家這往回走,剛進家門,陸鈞往陸老爺子前跑,邊跑邊嚷嚷道:“爺爺,我剛撿到了一支鋼筆。”

“鋼筆?鋼筆怎麼了?”陸遠峰端著茶壺進來,笑著跟陸成嶺夫妻說:“我估摸你們應該到了,看,茶都給你們泡好了。”

“小叔!”陸鈞猴兒一樣往陸遠峰身上竄,他好久沒看見小叔了。

翁華也打趣道:”遠峰這段時間忙麼呢?多久沒回家了,是不是處對象了?”

這隻是一個嫂子,對於“大齡”未婚小叔子的習慣性調侃,且並沒有指望能得到正的回複。

這個時候二十四歲沒有結婚也沒有處對象的青年,確實算大齡青年了。

以往陸遠峰聽到這個話題,都是一笑而,哪怕他生了一副討女孩子喜歡的相貌,可是平時身邊乾淨得讓家裡人懷疑他是不是有麼毛病。

但是今,陸遠峰一笑……一笑沒有。

他今的笑容格外不同,股炫耀得意勁兒,簡直藏都藏不住:“嗯,談了個對象。”

“沒處對象要抓……麼?”翁華驚訝地看著他:“你處對象了?”

不光是,陸老爺子、陸成嶺,還有陸鈞,都盯著他看。

陸鈞傻傻道:“爸,你不是說小叔要當和尚,打一輩子光棍嗎?”

陸遠峰笑容僵了僵,咬牙看著他哥,您在家裡,跟孩子這麼編排我?

陸成嶺毫不心虛地跟他對視,他沒說錯,按照他個樣子繼續下去,打一輩子光棍毫不意外。

翁華拍了他一下,讓他不要插嘴,問小叔子:“是個麼樣的女孩子?”

陸老爺子也說:“怎麼不帶回家來。”

“是京大的學生。”陸遠峰驕傲地說。

“剛確認關係,等再處處,再帶回家。”

繡兒想麼時候來麼時候來!

“行,行。”陸老爺子一聽說是京大的,連連點頭:“人姑娘麼時候來咱家,你可提前說一聲。”

京大的,嘿!

他自個兒是個文盲,進了部隊掃盲班開始識字,兩個孫兒,大孫子十幾歲進了部隊,大孫媳婦兒也差不多,小孫子還算是家裡高學曆的,高中畢業。

底下最小的陸鈞,也是個不愛學習的。

一家人堵著問了好半陸遠峰女朋友的,都好奇的不得了。

陸遠峰挑挑揀揀說了,眉宇間難掩甜蜜,看得陸成嶺賊膩歪,皺眉道:“看他得意的樣兒。”

“你閉嘴,讓遠峰說!”陸老爺子可愛聽他未來的京大孫媳婦的。

陸成嶺:“……”

大人們關注,小孩子聽一會兒覺得沒意思了,畢竟是沒見的人,而且陸鈞小朋友還是個不喜歡學習的,對叔叔京大的女朋友,隻有畏懼沒有期待。

好不容易等他們說完了,陸鈞湊到陸遠峰跟前,表功道:“小叔,我跟你說,我剛撿到一支鋼筆,然……”

他把剛發生的說了一遍,開始陸遠峰還默默聽著,越聽越覺得不太對勁。

刻著名字的鋼筆?張麼玉?怎麼聽著都這麼耳熟啊……

“小叔,我覺得個楊紅玉有問題,可是我爸媽都不讓我管,不然我們兩個去……”

“陸鈞,怎麼能直呼人家的名字,紅玉比你大。”翁華說。

“楊紅玉?”陸遠峰欻地一下站起來,問:“嫂子,支鋼筆上,是不是刻著’張琳玉‘三個字?”

翁華一愣:“應該是吧。”

一和三個字都對得住,二個字也確實有“木”。

“遠峰,是你的鋼筆嗎?”翁華問。

“是我女朋友的。”他急急往外走,一邊走一邊說:“我女朋友的媽媽留給的遺物,結果被人偷了,一直沒找到。”

這兩年他和方錦繡雖然沒有確定關係,但一直都是極好的朋友,方錦繡去的一些,都跟他講,包括和景年曾經被方老太一家欺負的。

是想給陸遠峰打個預防針,提前揭露方老太一家的真目,免得以萬一有碰的時候,陸遠峰不知道情況,還把他們當長輩尊敬著,要嘔死了。

陸鈞精神一振,嚷嚷起來:“媽,我說,是小偷!”

“胡說。”翁華瞪他一眼,跟陸遠峰一起往外走:“我們趕緊去把鋼筆拿回來,你放心,在保衛科,不會隨隨便便給人的。”

陸遠峰也知道鋼筆在保衛科很安全,他是覺得奇怪,按照陸鈞的說法,楊紅玉真的有很大嫌疑。

況且繡兒的鋼筆弄丟的時候,恰巧在方家坪村當知青,難道真是拿了繡兒的鋼筆?

陸遠峰覺得不太對,楊家跟他家沒法比,但條件也不差,楊紅玉不是苦著長大的,可能最苦的幾年也是下鄉當知青幾年。

要想偷東西,偷錢偷米偷麼不好,要偷一支鋼筆,上還有明顯的記號,拿出來都不方便。

想不通,不當務之急是先拿到筆,給繡兒送去。

然而到了保衛科,翁華去一問,保衛科的工作人員說:“鋼筆?鋼筆已經有人認領了。”

“有人認領了?”翁華下意識扭頭去看陸遠峰,他不是說,鋼筆是他女朋友的媽媽的遺物嗎?

陸遠峰也覺得奇怪,皺眉問:“請問是誰領走了?”

鋼筆是翁華送來的,所以工作人員覺得他們有知情權,說了:“是聞授。”

“聞授?”陸遠峰愣了一下,沒反應來,翁華給他介紹:“陳家的女婿,有一對兒雙胞胎個,他們家小孩兒小時候還被你打哭,你忘了?”

陸遠峰想起來了,也不是小時候,十幾歲的時候吧。

家倆孩子皮得不行,惹到他了,他不在乎麼大不欺小,摁著把男孩兒打了一頓,打得挺慘的,他媽還找上門來了。

“請問聞授來拿鋼筆的時候,怎麼說的?”陸遠峰問保衛科的人。

工作人員說:“也是巧了,我們剛把招領啟貼出去,正好聞授從告示牌前,掃了一眼,來了,來了問我們這是不是有一支鋼筆,他都沒看,把鋼筆描述出來了,還說上的名字是‘張琳玉’,我一看,對的上啊,把鋼筆給他了。”

翁華和陸遠峰相覷,張琳玉這個名字,不是很大眾的名字,還能有兩支都刻了這個名字的鋼筆不成?

“哦,他還問我,鋼筆哪來的,我說是你們撿到送來的,他拿了鋼筆走了。”工作人員補充道。

陸遠峰:“……”

“現在怎麼辦?去陳家嗎?”翁華問。

“去……先不去了。”陸遠峰皺著的眉頭一直沒有鬆開,他隱約察覺到,所有的線索好像繞成了一個線團,他還沒找到線頭,一旦找到,能解開所有真相。

“嫂子,你回家跟爺爺和大哥說一聲,我有點兒急,出去一下。”陸遠峰急道。

聞授到底是怎麼回,他不知道,但是繡兒可能知道。

這涉及到媽媽的遺物,陸遠峰不敢輕忽,想著趕緊告訴,是去陳家要鋼筆還是怎麼辦,他都陪著。

“吃了飯再走啊!”翁華喊。

“急,不吃了,嫂子你跟他們說一聲。”陸遠峰說著,已經跑了。

他知道方錦繡今去了四合院邊,直接開車去。

到的時候,宗家也正好在吃午飯,這個時間來,大家都挺奇怪的,一般情況下,做客不會挑飯點兒去。

“小陸吃了嗎?沒吃一起吃點兒?”陸老爺子招呼他。

陸遠峰也有些尷尬,忙道:“吃了,我找繡兒有點兒,你們先吃,吃完我再說。”

方錦繡瞅了瞅他,拿了個碗出來:“陪我再吃點兒。”

女朋友的話要聽,陸遠峰隻好坐下,因為已經“吃了”,隻吃了三碗飯。

吃完了,長輩們各忙各的,體貼地給他們騰出空間說話。

宗夫人還特意把景年帶走了,小崽崽超級不樂意,想黏著姐姐,被舅媽一下子抱走了。

“是麼?”方錦繡問。

知道,不是要緊,陸遠峰不會突然跑來。

“我好像知道你媽媽留下的支鋼筆在哪兒了。”陸遠峰張口直奔主題。

“麼?”方錦繡一驚:“在哪兒?”

當年母女倆麼難,媽都沒賣了支鋼筆,可見真的很看重,所以鋼筆丟了,心裡一直很難,覺得對不起媽媽,對不起原來的方錦繡,雖然鋼筆並不是在手上丟的。

陸遠峰把今的些,無巨細給講了一遍,務必不漏下任何線索。

方錦繡靜靜聽著,時而皺眉時而驚訝,跟楊紅玉有牽扯是沒想到的,難怪平時在學校一副躲著的樣子,難道是因為心虛。

“我本來打算直接把筆給你送回來,但是現在被聞授拿走了,你認識他嗎?”陸遠峰問。

方錦繡搖了搖頭:“我沒聽說這個名字。”

但是……支鋼筆,猜是生父送給母親的。手機地址:(小)看書更便捷,書架功能更好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