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建筆將全身感官提升到極致。
短短幾次交鋒他就明白,靠他的眼睛是看不見阿銀動向的,隻能推算距離,牢記內心的節奏出手。
“看不見,完全看不見,她消失的前一刻雙腳腳尖都是朝前的,我就賭正面攻擊了。”
“一,二,三,就是這個節奏!”
達建筆雙手向前一揮,銀芒閃爍,撲了個空。
與此同時,他的左肩傳來碎裂聲,阿銀出現在他身後,拳頭狠狠砸在他的肩膀上,將他整個人砸的跪了下去。
“吹什麼牛逼。”
“不管你是什麼法則,跟不上我的動作都是白搭。”
阿銀拖著一連串的銀色光芒在達建筆面前閃爍幾下,而後又重新回到十餘丈外。
她在炫耀她的速度,每個人都能看穿她的法則力量,每個人都知道應該怎麼應對,但即便知道方法和原理也無法抵禦,因為沒她快,跟不上她的動作,應對之策再多也沒用。
“我再強調一次,速度快沒有用,我的法則淩駕於你的速度!”
“我在此預言,你接下來仍然會從後方對我發起進攻。”
“下一次,我會砍斷你的手!”
達建筆猛力拍擊左肩,強行將碎裂的骨骼複位,不鹹不淡的說道。
他看出這個粉發少女沒有小習慣小動作,不論從哪個方位進攻,對方的姿勢都是一樣的。
這意味著阿銀也經曆過不少戰鬥,強行將自己露破綻馬腳的惡習都改掉了。
“我會從你後方進攻?”
“你這家夥能預知未來麼?”
“我偏偏要正面進攻,你能奈我何?”
阿銀不屑,嗤笑一聲,銀色光芒閃爍再度消失在原地。
極速的世界中,她的確是正面衝撞過去,但也就是即將接觸的瞬間,腳步輕移,改向繞到達建筆的身後。
“你以為你預測我會從身後攻擊,我就一定會做出相反的舉動。”
“但我偏不,我仍然從你的身後發起攻擊,有本事就砍掉我的雙手試試!”
阿銀手掌探出,這一次,她要捏碎這個男人的鎖骨。
“刷!”
手指觸碰肌膚的瞬間,又是一道衝天的銀芒,一柄鐵扇子自下而上衝天而起,絲毫不拖泥帶水的將她手腕齊刷刷斬斷,血液噴灑。
就在阿銀愣神之際,達建筆轉身一腳將她踹飛出去。
“如何?”
達建筆神情淡然,滿臉的高深莫測,如果是面對以前的對手,此刻他會毫不猶豫說出一個虛構的法則能力,以讓對方相信他的謊言。
但面對阿銀他認為時機還不夠成熟,謊言成真的機會隻有一次,他要在對方意誌力最薄弱的時候說出謊言。
“你是蒙的?”
“我不信你能預測我的動作!”
“不對,就算你預測到了,也應該跟不上才對,你怎麼做到的!”
阿銀呆呆看著自己斷掉的手,開始審視眼前這個男人。
光是預知也做不到這一點,他確定這個男人看不見高速移動中的她,就算預知到了想要抵擋,也絕對是她先得手才對。
“是啊,所以我說了,在我法則的世界裡,極速是沒有用的,斬你,並不需要速度!”
“這一次,你會從前面來,我會正面砍掉你的手臂。”
達建筆內心慌的一批,但臉上面無表情,他不能被看出破綻。
剛才那一下是蒙的,就和石頭剪刀布一樣,提前告訴對方自己會出什麼,以達到心理戰的效果。
“是真是假,馬上就知道了,試探結束,現在是極速的世界,我要打到你沒辦法再開口。”
阿銀再度消失。
連眨眼的時間都沒用上,達建筆面前突然血光一閃,一條胳膊被高高拋起。
但這並未結束,下一秒後方一股巨力來襲,將他擊飛出去。
銀色光芒在整片大地四竄,阿銀沒有再停下腳步,即便被砍斷雙手也仍然保持高速移動。
而達建筆心中的節奏也始終保持一致,他沒辦法判斷對方的進攻路線,隻能賭運氣,前方還是後方。
運氣好就能砍下阿銀的雙手,運氣不好他自己就會被擊碎骨頭。
場中隻有達建筆站在原地,全程看不見阿銀的身影,隻是偶爾會有一兩條粉嫩胳膊被斬斷拋起,但
戰況相當白熱化,但總體趨勢是對達建筆壓倒性的不利,因為神的子嗣能斷臂重生,而他的傷勢卻得不到修複,此消彼長,他全身骨骼碎裂大半。
這樣瘋狂的戰鬥足足持續了十分鐘。
達建筆單膝跪地,他站不起來了。
阿銀臉色蒼白的出現在十餘丈外,即便是神子,接連不斷的重生肉體也極度消耗心神。
足足十分鐘的戰鬥,表面上她完好無損,但實際讓她消耗頗大。
但好在對手的創傷更大,達建筆被他廢掉一大半了,連站起來都做不到。
很快就能分出勝負了。
“還不夠,還沒讓她對我產生恐懼。”
達建筆喘著粗氣,眼睛死死盯著阿銀。
他今日必死無疑,一個阿銀還沒拿下,身體已經這副鳥樣子,如果那個名為風的白發少年動手,他立刻就得歇菜。
“太狼狽了,想想也是,這種騙人的法則如何能擁有正面禦敵的手段?”
“但貌似從一開始我就走錯路了,邁入修行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避免正面交手,今日有這種結果,也算我咎由自取,早知道我就應該拒絕【白】的安排,不進戰場了。”
“該死的,我到底為什麼要來!”
達建筆心中悲愴,他能給阿銀造成傷害,但也僅限於此了,沒有決定性的謊言就沒有斬殺對方的力量。
……
回想起自己進入戰場的畫面,不論是第一戰場,還是進入誅神戰場,他都是為了解開心中的秘密。
他在一顆連名字也沒有的星辰出生,父母是編鞋子的,能做出各種款式美麗的鞋子,城裡的大戶人家都會過來購買,家庭算是富裕。
他還有一個弟弟,那真是最快樂的時光,做錯了事是可以說實話的,說實話雖然會被責罰,但也會被誇獎是誠實的好孩子。
雖然他從小品行就不怎麼端正,和奮力讀書考功名的弟弟是天壤之彆,但不論在外面乾了什麼壞事,他都會實話實說。
會用掃蕩腿讓百歲老人親吻地面,會趁女人睡著時剪掉她的頭發當釣魚線,會把鴿子蛋放在雞窩裡,再把雞蛋放進鴿子窩裡,讓鴿子和雞廝殺一場,遇到味道配不上價格的路邊攤不付錢轉身就走更是家常便飯。
但不論發生了什麼,他都會說實話,這是從小母親的教導。
因此,不論他說什麼,人們都會相信,他一直引以為豪,他認為這是人們對他最大的尊重。
直到有一天,一個男人看上了他的鞋子,問他家在哪。
是他把男人帶進家裡的,然而他卻親眼看見那個男人逼迫他的家人吃用鞋子裝盛的飯菜。
那個男人殺了父親和母親,剖開了他們的屍體,裝在一隻臭氣熏天的鞋子裡,問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哭成淚人,但他點頭,因為他不說謊。
男人讓他把裝滿鞋子的內臟吃乾淨,這樣就可以多活一天。
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來。
把弟弟帶到他的面前,給了他一把刀。
隻要他殺掉弟弟,並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樣剖開屍體,那麼整個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記得自己那天做了什麼,他隻記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著一隻裝滿內臟的鞋子,他知道這是誰的內臟。
他想像第一天一樣囫圇吞棗,一口氣吞下去,但男人不許,男人給了他刀和叉,讓他細嚼慢咽,仔細品嘗其中滋味。
因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容器。
這種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嘗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問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點頭。
男人要他往南邊跑,一直往南跑,不準停,隻要一直跑,他就能一直活著。
他信了,因為這個男人也沒說謊,群村的人到現在也活著。
大家都在往南邊跑,天昏地暗,邊跑邊吐,沒有時間觀念,有的隻是疲憊和饑腸轆轆。
有村民跑死了,他就拖著村民屍體跑,一邊跑一邊熟練剖開村民的屍體,飽腹一頓。
他不敢停下,因為男人說隻要他還在跑,就能活。
全村一百多口人,他吃掉了三十多個,終於他跑出去了,跑到哪他不知道,他隻知道進入一條通道,進入了漆黑一片,漫天星辰的世界。
身後的星球在崩碎,碎裂星球的附近,有兩道人影在纏鬥。
從那一天開始,他就決心不說真話,歸根結底,如果在男人問他家在哪時,他能撒個慌,那麼或許一切都不會發生。
他要靠謊言活下去,直到找出那個男人,將他乾掉。
……
“突然想起這些,是走馬燈嗎?”
“但現在想想,很多事在記憶中都模糊了,連父母和弟弟的臉都不記得了,魚歡水的書裡說過,這是記憶的自我保護。”
“但即便如此,唯有打碎星辰的那兩道人影我還清清楚楚的記得,其中有一道是女修,粉色頭發……”
“粉色頭發?”
“怎麼這個也是……”
達建筆似是驚醒,猛然抬頭看向阿銀。
這個少女也是粉色頭發!
達建筆顫聲:“我問你,你說你以前來過宇宙星空曆練,是否有和一個男人交手,並且打爆了一顆星辰?”
阿銀攤開手,也在用這難得的平靜恢複傷勢:“我打爆的多了,你說哪一個?”
“黑衣服,還有鞋子,那個男人隻穿了一隻鞋子!”
“噢,你說他呀,我記得,那是我師尊派來帶我回去的,我不想回去,就跟他打了一架,那家夥臟兮兮的,說什麼鞋子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容器,惡心死了。”
“不過你是怎麼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