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31章:應對方案(1 / 1)

準決賽一過, 能有幸留下參與最後總決賽競逐三甲之位的12強佳麗,就是又再一次進入了忙碌而充實的排練時間。

按照慣例,準決賽一周之後就是總決賽, 而總決賽那一夜將會從12強佳麗裡面選出最後五強, 再經過最後一輪問答競爭環節,然後就按照評判的綜合打分成績, 來公布本屆港城小姐選美比賽冠亞季三甲人選。

最後總決賽的舞台是早就已經有所準備的敦煌飛天風格,不過因為是要租借電視城之外的紅館, 以及要按照準決賽決出的12強佳麗各自情況編排表演,所以電視台方面就是難得“大方”地在準決賽的第二天,給了這留下來的12強佳麗半天休假。

一想到上午訓練完畢之後,下午就可以在電視城的休息室裡面好好休息、又或者是打電話聯係一下家人和親戚朋友, 這一日上午的氣氛在李思詩眼裡看來, 可謂之是少有的和諧融洽,就連平時和她沒多少交流的佳麗, 都會笑著和她打招呼。

當然, 也許這樣的“和諧融洽”, 是隻存在於她和霍楚盈這兩個在準決賽中拿到獎項的人而言——在準決賽中拿到獎項,基本就是穩入總決賽最後五強, 所以對於她和霍楚盈這兩個極有可能占據了最後五強兩個名額的領先者,難免就是懶得再花心思去理會了。

因為這也就是在表明,減掉她和霍楚盈這兩個大概率進入最後五強的名額,還隻剩下三個位置, 來留給她們這十個人競爭。

在這種身邊還有至少兩個人拚命賽跑的時候, 又哪裡還顧得上去看那已經跑得太前的兩個人呢?

不過,那被留下的十個人,其實也不是那麼被動的——在李思詩的記憶和認知裡, 這仿佛像是忙裡偷閒的半天休假,就是電視台的人找她們各個擊破的時候。

早年管理不嚴,就出現過參選佳麗靠著TBL的港姐選美打響知名度、結果反手就被對家電視台高薪挖去的故事;為了再次防止自家花費時間和心機培養出來的新人被挖,在臨近總決賽之時,就會有高層邀約佳麗前去“談話”。

當然了,誰都知道這不會隻是簡單的“談話”,而是電視台給予佳麗的“選擇”:要是選擇和TBL電視台簽訂合同,到時港姐總決賽的那一晚,極有可能就會有一個好成績。

而如果不想接受這樣的“潛規則”簽賣身合同的話,那麼很遺憾——你是大概率止步最後五強之外了。

“聽說霍楚盈的合同條件是另外談的,所以現在都還沒有談成……”萬嘉湄小聲地湊過來和李思詩咬耳朵,“還有鄭蓼英、俞筱寶她們,也是對合同的條件有意見……”

反正大家都對此事心照不宣,因此在內部小聲討論一下也是沒有人管,萬嘉湄當即就是發揮了她的八卦本能,輾轉去打聽了不少人的消息回來。

“其實我覺得還可以呀,比我做模特兒的時候辛苦些,但是機會也多些,賺的錢也多一些……可能她們這些有錢人才會覺得不滿意吧。”萬嘉湄一邊八卦彆人,一邊就是自豪地拍了拍胸口,“我可是聽你的話,看完合同覺得沒問題就趕緊簽了。”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李思詩讓她能簽就快簽,搶做第一個簽約到時高層那邊念她“聽話”會給點優待,不過想想李思詩目前的好成績和她之前準確“預感”了魯時安帶外景拍攝肯定不安分,於是萬嘉湄心裡面便是打算再相信這個好閨蜜一次。

反正她雖然也算個小熱門,但一沒拿獎二沒家世三還沒什麼話題的,條件再怎麼談也就是那樣,倒不如早簽早穩妥。

“對了,你呢,你也這麼早簽嗎?”萬嘉湄壓低了聲音再問道。

“我打算再談談部分條件細節,畢竟我還想把書讀完。”李思詩把自己早就想好的完美借口拿出來。

“那是當然的了!”萬嘉湄聽到這個回答,很是滿意,“你目前的比賽成績最好,而且學習成績又好,以後肯定是大學生的材料——就算以後要進娛樂圈,也絕對不要放棄讀書!”

要不是讀書明智,李思詩這個比她還小半歲多的小妹妹,能經常都像個大姐姐“壓”在自己頭上?

而且李思詩以後還是打算讀法律這種能賺好多好多錢的專業的,以後在娛樂圈混不容易受騙不說,不進圈也是能靠著學業成績和選美比賽的成績雙加持,出人頭地,成為什麼律政俏佳人……

她自己讀書成績不怎麼樣勉強中五畢業,但是身邊有個會讀書的叻女閨蜜,也算是能沾點“才氣”。

“呐,到時呢,肯定還會有人來找你簽約談條件的,你一定要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看清楚,實在不行就先婉拒說要認真想想,然後說出來我和你一起參詳參詳。”想了想,萬嘉湄這又是把自己混模特界的簽約經驗拿出來說了說,想著多少是給李思詩做個參考,“我那個合同是簽三年,這中間包括分成比例啊、工作安排啊之類的……”

李思詩有些無奈地看著她這個侃侃而談的樣子:其實從一開始萬嘉湄想和她說合同細節的時候,她就是想拒絕的。

雖然約摸也能猜到萬嘉湄的合同內容,但是這種也算得上是“商業機密”了,也虧得萬嘉湄是真傻白甜,就這麼把她的簽約條件和認為可以相信的人說了出來。

還好自己沒有害人的心思,反而是想著伸手去拉她一把。

滔滔不絕的萬嘉湄還沒說完,忽然就被人叫去說是有她的電話,於是她立刻就站了起來:“應該是我家裡人回電話了,我回來再和你說!”

說完這麼一句,她就腳步急匆地跟著工作人員走了。

看著這道風風火火之中不掩欣喜動靜的背影,李思詩慢慢收回了先前的微笑:但願吧。

可惜天總是不為人所願。

等到萬嘉湄一回來這邊坐下,李思詩就已經是從她那強自鎮定的模樣裡察覺到了那些被掩藏的慌亂。

“發生什麼事了?”這間小休息室隻有她們兩人,李思詩便是輕聲開口問道。

“啊?!沒、沒事……”萬嘉湄嚇了一跳,下意識地搖了搖頭之後,這才是在李思詩那關切的目光裡哽咽了聲音,“阿May啊,你……你現在身上有多少錢?”

沒等李思詩說出她們進入訓練營時所帶的錢物都不許超過規定限額的回答,萬嘉湄就已經是再次搖了搖頭,苦笑著落下眼淚來:“我是不是很傻?”

“是啊。”李思詩的語氣裡沒有一絲波瀾。

萬嘉湄也沒有去管李思詩這個出乎意料的回答,隻是繼續流眼淚:“沒錯,我真的很傻,明明我都知道他是故意在這個時候打電話來勒索我的,結果我還想著編作是家裡人有事,需要找人借錢治病……”

“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為什麼就會相信他讓我拍照的建議的,就是鬼使神差的,他說我才十五歲就已經有這樣的好身材,那麼就應該拍下來好好保存,以後年紀大了,也能通過這樣的藝術照,來回憶和欣賞自己年輕時的樣子……”

“我小時候發育得早,住的區也是風氣保守,好多男仔就總是會特意過來調侃我,以至於我早幾年讀書的時候一直都不敢挺直身體走路……”

“隻有他,在補習班時看到我,沒有像那些好衰的男仔一樣對我指指點點,而是鼓勵我要自信地站直身體,展示上天賜予我的美好身材,不需要這樣含胸駝背妄自菲薄……”

“他當初明明答應我說會處理掉所有底片的了,為什麼現在還能打電話過來,說是我如果不給他‘掩口費’,他就要把我的照片賣給記者,讓全世界都知道我、知道我拍過這樣的照片!”

“為什麼他還能留下底片的……不,我不能讓人看到這些照片,我沒有這些照片!”

“你這是潛意識地,想要掩埋掉這件不想回憶起來的事而已。”看萬嘉湄越說越激動,李思詩雙手按住她的肩膀,示意她先冷靜下來。

這種下意識否認就像是自己上輩子所知道的那樣,東窗事發之後,萬嘉湄對此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聯合家人一起否認掉這件事。

然後等到事情越鬨越大之後,萬嘉湄就會忍不住和那個曝光她豔照、害得她五強不入的人渣前男友上庭對峙。

但對於這種肖像侵權的案件,法院自然也是有要求的——首先,你得承認自己就是這個案件中的受害者。

否則按照規定,作為非受害者的萬嘉湄,是沒有權利去起訴對方的。

而到了這個時候,不管她怎麼做,是轉口承認還是繼續否認,就都隻會是淪為媒體和港城市民的笑柄了。

所以李思詩才會覺得萬嘉湄處理這個事情的應對方案實在是做得太差太差——不過這樣的困局放在任何一個時代,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也都是極其棘手。

換作是自己,大概也就是隻有兩個應對方案。

一是既然否認就否認到底,無論彆人怎麼冷嘲熱諷也都得不當回事,先維護好明面上的一切,然後再想方設法銷毀證據……不過這對於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的年輕女孩來說,就算心理上做到了,手段上也是很難做到。

畢竟港媒為了搏眼球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想要從那些人手裡壓下這種一看就知道會大爆特爆的新聞,權錢勢缺一不可。

而且就算真的能用力量去壓下了照片的流出,但那些流傳出去的風言風語,也不是死不承認就可以解決掉的。

為今之計,就隻有寄望於第二個辦法:打受害者牌。

人天性喜歡追逐八卦,但人也多少會有些許惻隱之心,年少無知做錯事並不可怕,最難得的就是知錯能改。

不會有全部人都傾向於一邊的情況出現,所以面對這種明明是受害者也會被罵的事情,就需要儘可能地拉攏“盟友”,形成自己的對抗勢力。

因此,在面對萬嘉湄聲淚俱下的“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才好”的自我責問中,李思詩輕輕地,按上了她那仍然帶著細微顫抖的手背:“你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去找到和你簽約的高層,說你要退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