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1 / 1)

雪媚娘 這碗粥 8729 字 2個月前

小李深衝著這邊而來。

李明瀾咬一咬牙,她覺得事情沒有挽回的餘地了,既然要暴露,那麼在此之前,她就撒撒氣:“我人見人愛,有男朋友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難道你以為我會吊死在你這棵樹上。”

她嘴上不饒人,但因為手腕被抓得疼,她的另一隻手不停扯帽子,把帽繩越扯越緊,鬆緊帶箍住了她的臉蛋。

小李深跑著跑著,慢下步子。

姑姑在和誰說話?

那人穿著一件白大衣,大衣裡面是不是白襯衫呢?鞋子上又是不是有鯊魚呢?

姑姑戴著帽子,快要遮住眼睛了。

這人是姑姑的同學嗎?姑姑的捉迷藏遊戲又要開始了嗎?

倏地,小李深戴起帽子,往回跑了。

李明瀾見到兒子的老虎帽子上,兩隻耳朵一晃一晃。

他跑回沙堆去了。

李明瀾略略鬆了口氣。

面前的人一聲不吭,不知道是不是被她堵得說不出話了。

孟澤沉著眼睛,不用說話,他隻要手裡不放,她就走不了。

她講的道理沒錯,大美人的身邊總是圍繞狂蜂浪蝶。

可他沒必要逼著自己講理智,他輕輕地說:“李明瀾,你真的交了男朋友?你好好回答,你的答案關係到,我放不放你走。”

李明瀾轉眼望見於驪從的士下來,走上廣場的台階。

小李深從人群中見到於驪,又爬出沙堆,跑向於驪。

謝天謝地,危機解除。

李明瀾放下心中的大石頭,輕鬆了,話也跟著客氣:“孟澤,我還有事,我先走了。”

他牢牢扣住她的手腕,掌心裡的溫暖很久不曾擁有,有點不真實。

他抓握的力道也不是自己能控製的。

偏偏她還不講好話:“李明瀾,我問你話。”

手腕疼得很,李明瀾還來氣呢:“我跟你講,追我的人從城東排到城西,我就從裡邊挑了一個城中的。”

“你彆惹我。”孟澤附在她耳邊。

他不是沒有想過她為什麼躲著他,因為她另結新歡。

但是這東西不能想,想一秒,他渾身的血仿佛要撕裂血管。

他不去追尋真相,見到了人,就不得不得知真相。

他在轉學到岩巍中學之後的那個雨天就知道,她喜歡長得帥的,喜歡智商高的。

二人的距離這般近,他見不到她眼裡團簇的光了。

李明瀾不是癡情的人,她的“喜歡”膚淺至極。

氣息噴在耳邊的瞬間,她起了戰栗,卻軟了調子:“凶什麼凶。”

孟澤眉目驟然一鬆:“李明瀾,我和從前不一樣,我現在真的能弄死你。”

李明瀾對這句話仍有回憶。

他不是第一次這麼說,之前的後果是她懷孕了,她不計較那一天了,因為她已經有了好兒子。

他有時

是有那麼一點點克製不住。

她再看他,他眼眸漆黑,沉澱的是陰霾,上挑的眼尾如一把狩獵的箭。

不能硬碰硬,李明瀾笑一笑,軟著調子:“孟澤,孟澤,有話好好說,不要弄死我。”

時間撥回到五年前的一刻,她扯著他的頭發,嬌滴滴哀求他,不要弄死她。

他的耳根瞬時軟了。

隻有她會把他的名字連喚兩遍,念快了,有時變成“孟咋”,有時變成“孟呢”,無論如何變,終究是李明瀾的聲線,碾一碾他的聽覺神經。

久不曾悅耳。

孟澤鬆開她的手腕。

上面已經被他握出紅印子。

他又摩挲幾下:“疼不疼?”

“疼啊,好疼。”

是了,李明瀾總是這樣說話,像是呼痛,其實和撒嬌一樣。

他放開了。

她掉頭就跑。

沒跑兩步,就被追上來了,孟澤冷下聲音:“李明瀾,你去哪?”

李明瀾低一低腰,這次被捉的是另一隻手腕,她頭也不回,溫和地說:“這裡好熱啊,我們去坐一坐吧。”

孟澤說:“去快餐店。”去他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

他堅持要在曾經的座位。

李明瀾則要去角落。

小李深眼睛那麼利,能從人群中見到於驪,那麼,孟澤呢?萬一他一轉頭,就見到小李深……雖然距離那麼遠,他不一定能辨認小李深的長相,但李明瀾不想冒險。

尤其這人陰晴不定,一旦得知真相,估計又要弄死她。

“孟澤,這裡好曬啊。”李明瀾故意眯起眼睛。

他也隻能去角落了。

李明瀾坐下,貼緊椅背。

二人再次面對面而坐,物是人非了。

李明瀾在外面也是吃了苦頭的,她對著家裡,報喜不報憂,遇到什麼問題,第一做法都是打落牙齒活血吞。

每次回國,她都想,也許能遇上孟澤,她大人有大量,不和他計較了,當個普通同學,問候一下應付過去就行,反正已經是陌生人。

但是真的見面,憶當年,再想想她初到國外的狼狽樣,什麼氣都來了。

他說他和以前不一樣?有什麼不一樣,臉臭就是他的第一標簽。

她才是不一樣了。

從前她生活無憂無慮,如今她出國在外,一切靠自己。

父親對著巨額學費一聲不吭。

但她自己過意不去,她想著,生活費就不要太麻煩家裡了,她申請了學校圖書館的兼職,同時還給一個老師當助理,乾著打雜的活。

她和哥哥說忙,是真的忙。

她也想常常飛回來見兒子,但她長大了,不能任性一輩子,也不能總是倚仗家裡。

她對著彆人,從不講自己的苦。

她對著孟澤也不說,但是她在他面前是能理直氣壯發脾氣的。

當時的事,算

起來,他是罪魁禍首。

“說吧,你有什麼事?”李明瀾翹起腿,“我先說好,你如果想要弄死我,你得先踩著我男朋友的屍體呢。”

孟澤盯緊了她:“你劈腿。”

她莫名:“胡說八道。”

他一字一句地說:“李明瀾,我們之間沒有說分手。”

她卻想起,她和他在第一次約會時就說過“分手”,而且是一人說一回。

“李明瀾,你的男朋友是第三者。”

李明瀾不知道,哥哥是如何和孟澤談的。

哥哥隻說:“我把話傳達出去了。”

她點頭。

之後,李家沒有再提起這人。

但在這麼多年的分彆之後,說分手反而多餘了。

李明瀾卷了卷頭發:“我告訴你,不要汙蔑我的男朋友,他對我可好了。”她甜甜一笑,如同憶起情侶間的甜美。

“你是說,他比我好?”

“當然。”李明瀾恍然明白,他從小到大都是第一,養成了極強的勝負欲,原來他不甘心自己輸了。

“良禽擇木而棲。”她睇著孟澤,“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我隨便混了個文憑,出來找不到工作,就什麼都不乾,全憑他養著。”

孟澤的臉都黑了。

李明瀾還覺得不過癮似的,傾身向前:“瞧瞧我這吹彈可破的肌膚,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錢堆起來的。”

才怪。

她累得很,靠的是母親遺傳給她的天生麗質,而這先天條件就是能用來吹牛的。

既然她把臉送過來,孟澤也不放過,抬手一捏,揪起她的臉頰。

“哎喲。”她叫一聲,“孟澤,我疼,你個混蛋!”

他也傾前來,手上鬆了鬆,但也不放手:“李明瀾,你渾身銅臭味。”

“哼。”不是隻有她天生麗質,孟澤的臉也沒有瑕疵,她也扯起他的臉皮,“我就要男人養我一輩子。”

快餐店的服務員經過,就見這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對方的臉頰。

一個面無表情。

一個齜牙咧嘴。

兩人都不甘示弱。

非禮勿視,服務員收起隔壁桌的餐盤,再用抹布擦一擦桌子,他一轉身。

這一男一女還在互相較勁。

服務員隻當沒看見,目不斜視,走了。

是李明瀾先忍不住,她臉上的肉比孟澤的多,紅得也比他的快:“你好放手了。”

“你放,我就放。”他冷冰冰的。

“一、二……”她鬆了鬆。

他跟著鬆。

她喊:“三!”

孟澤鬆手。

她鬆了不到一秒,又狠狠扯起,使勁一揪,之後她迅速向後靠,不讓他捏到。

孟澤被揪起得紅,來得慢,去的卻快。

反倒是李明瀾,天生紅潤的臉頰,半邊像是塗了厚厚一層胭脂,半天消不掉。

她捂住臉,揉了揉。

這男人光長年紀,不長性格,真是氣死她了。

“我要走了。()”李明瀾站起來,我多少年不來這種快餐店了,我去的都是高級餐廳,到了紀念日,我男朋友還給我包場。?()”

“李明瀾。”孟澤猛然雙手按住桌板,手背的青筋乍然凸起,“你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

“哦,我們用餐結束還會跳一曲華爾茲,我要去和我男朋友約會了。”她側身,從旁邊溜走,到了門邊,她回頭。

孟澤沒有追上來,他仍然抓著桌板,用的力氣相當大,桌板搖晃起來。

李明瀾跑了,氣死他最好。

孟澤沒有追上去。

他不能,否則下一秒,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

他可能會掀桌。

他可能會拉她出去,拖她回家。

她當然要反抗,但她的丁點力氣起不了作用,她還是會回到他家。

他們在那裡留下過什麼回憶,終究也會再製造什麼新的回憶。

她大發脾氣,但她應該不會哭,他沒有見過李明瀾掉眼淚。

她會鬨,逼他養她一輩子。

她也會吵,吵著去見其他英俊多金的男人。

他關上門,任由她大吵大鬨,她叫破喉嚨也沒有人來救她。

她又會軟下調子,似求饒似撒嬌:“孟澤,孟澤。”

一幕一幕場景在他腦海裡滾過,如果他沒有吃藥,也許畫面就成真。

他按時服藥了,於是也就沒有他和李明瀾的擁抱。

隻餘他一人留在這裡,強迫自己冷靜地回到現實。

等他平複下來,對面早沒了李明瀾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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