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把半間房子穿在了身上?(求追讀、月票)(1 / 1)

眼看秦軍就要走出窯廠,趙二娃一臉笑容的拉住他:“你要的大衣。”

秦軍一拍腦袋,他居然忘了剛買的大衣,真是不應該。

不過,這大衣還用付錢?四十八塊錢呢,他還真不想給。

跟著趙二娃,一塊來到他的辦公室,其實就是一間茅草房。

秦正此時正躲在茅草房中,看到秦軍過來,就訕訕笑起來。

不用說,之前玉愛國的計劃,肯定跟秦正說過。

秦正居然從來沒有跟他提過,這就有點意思了!

秦軍不想多說,因為是個人都有私心,秦正自然也不能例外。

比如他,他的私心更大,都想著甩開秦正他們自己單乾了。

相比他自己,秦正那點私心,肯定不算事。

比如現在,居然還有點不好意思,看來秦正這官當得有點不合格。

或者,是因為他當的官太小?

“小軍,這是老趙幫你買的大衣,趕緊試試,看看合適不合適,如果不合適,就讓他給換換。”

看著笑的一臉諂媚的秦正,秦軍還能說什麼。

試試就試試,反正試試也不可能逝世!

疊的整整齊齊的軍大衣,顏色要綠的多,那種深綠色,看著居然感覺像是在發光。

也不知道是回到這個年代,很長時間沒有見過好東西,居然讓秦軍的欣賞閾值也變得很低。

一件後世看著很土,需要年輕人複古才能想起來的東西,此時秦軍看著居然感覺十分的眉清目秀!

新大衣,自然不能隨便穿上身。

所以,秦軍先脫掉外套,也就是一件破軍裝,這是二哥秦風貢獻的。

這件舊軍裝可不簡單,算是現在農村中能見到的比較時髦的衣服。

褲子是一條藍色的工作服,也叫勞保服,這是大哥給的。

準確點說,應該是大嫂從娘家弄來的,人家給衣服穿,可從來沒有收過錢。

所以,對侄子、侄女一定要好一點。

穿上軍大衣,立即讓秦軍感受到趙二娃同誌的好。

這是一件長款的軍大衣,足足有一米四長。

以此時秦軍的身高,居然直接達到腳脖子。

而就這,還算是秦軍最近一個多月長個了,要不然,他還真穿不起這件大衣。

“真暖和啊!”穿上身之後,除了感覺重點,就是感覺暖和。

秦正一臉羨慕的道:“也就是你小子沒有花錢的地方,要不然誰舍得買這麼一件衣服?”

趙二娃也感歎道:“是啊!快五十塊錢呢!都能起半間房子了。”

秦軍無奈,這就是代溝。

不過,想一想也是這麼回事,他可不就是把半間房子穿在了身上?

這就像是在後世,有人花費幾百萬買了一輛車,這不就等於把一棟房子,坐在了屁股底下?

這麼一想,秦軍的感覺自然又有不同。

他就穿上一件軍大衣,居然就能跟後世坐幾百萬豪車的土豪媲美了?

不過,等以後,他也許有機會把十間房子穿在身上啊!

一想到這個,秦軍就心裡美滋滋!

“這裡還有一套軍服,是我沒穿的,新的!”

這邊剛剛試好大衣,就看見趙二娃又拿出一套衣服。

看著棱角分明,嶄新如故的一套衣服,秦軍楞在原地。

這一套軍服,可跟他之前穿的不一樣。

他之前穿的外套,都已經洗的發白掉色,而這一套呢?

真的是閃著光啊!就是那種綠色布料之上,不時的有一絲絲光,劃過的感覺。

“老趙,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

秦軍有點感慨,因為現在這種衣服,就算是舊的你有錢都買不到,就不要說新的。

今天趙二娃可不知道,秦軍給他準備了假肢。

而就算是這樣,他居然不止是給幫著買了軍大衣,居然還送了一套從來沒穿過的軍服。

要知道,秦軍開口讓幫忙買大衣,可是連錢都沒給,這樣托人辦事,一般都不會當真。

秦軍還在感動,卻是沒看到趙二娃的眼睛,已經有點發紅。

等他從欣喜之中回過神來,趙二娃已經恢複正常。

“不用感謝我,反而是我,不對,應該是我們,都應該感謝你!”

秦軍不知道該說什麼好,而此時秦正卻開口道:“以後的時間還長呢,現在就不用這麼互相感謝了吧?”

“哈哈,對,我還需要趙大哥多幫幫忙呢,就是那皮大衣!”

說著,秦軍開始擠眉弄眼。

看到秦軍搞怪的樣子,趙二娃也顧不得煽情。

秦正在一邊不明所以,還以為秦軍真的想要買皮大衣。

“皮大衣可不便宜,聽說一件軍品的皮大衣要一百四十八塊錢,你有嗎?要不然廠子裡先給你預支點工資?”

秦軍感覺有點好笑,如果是原來,秦正肯定要說教。

畢竟一個十四五歲的半大孩子,居然出手就買一百多塊錢的軍皮大衣?

這都差不多比的上一輛自行車了,這還了得?

可現在秦正不會這麼想,他就想著秦軍這小子買什麼都正常。

“如果能買到,我肯定買,不過現在說的不是這個。”

應付過秦正,秦軍轉過頭,拉著趙二娃就走。

“走,我再給你弄一幅更好的,以後哪一件拿回來了,也能換著穿!”

兩個人離開窯廠,重新回到村裡。

這一次趙二娃跳不起來了,但是之前的興奮勁卻沒有消失。

因為他知道,從此他可就站起來了!

不管是誰,如果可以說,他從此就可以站起來,不管是站在民族之林,還是站在人群之中,都是個了不得的事情。

可惜,玉愛國的眼界,還是有點窄啊!

其實,相比假肢,此時對於國家最重要的,反而是他做的那把氣步槍。

這玩意不要看在秦軍手中殺傷力不大,但是落入軍工部門手中,精工細作之後,精準打擊距離肯定能達到九十米。

狙擊型氣步槍的有效射程達,到九十米是什麼概念?絕對可以當做狙擊步槍列裝部隊。

最起碼,小組使用是可以的,特彆是在距離不算遠的叢林之中。

如果加上消音器,這種氣步槍的聲音很低,可以有效避免自己暴露,也可以連續打擊敵人,還不讓敵人發現。

現在國內可是在南邊戰鬥著呢!這種氣步槍,也許能夠起到一點作用。

最主要的是,此時的國家還不富裕,肯定不可能大規模裝備狙擊槍。

而秦軍做的這把狙擊型氣步槍,造價肯定不高,加上子彈小,攜帶方便,肯定更適合偵察部隊使用。

當然,如果能夠配置上紅外瞄準器,那效果肯定更好。

其實,更進一步可以根據這把氣步槍的設計理念,再次設計,那個時候出現幾把經典狙擊槍真不難!

搖了搖頭,把這些想法甩掉,有些事情不能強求。

回到家,秦軍再次扒拉出自己之前製作的一些半成品。

他現在沒有合適的機器,做什麼事情都比較麻煩,所以他做什麼,都習慣性的多做幾件。

這一次秦軍挑選出一個十分精巧的假肢,不過他之前沒有做完,因為太過複雜。

“這個下面怎麼沒有彈簧鋼?”趙二娃奇怪的問道。

秦軍一笑道:“這個需要加裝一隻木頭腳,可以穿鞋子!”

把鐵皮套在趙二娃的腿上,估摸出他的腿型,秦軍就開始敲敲打打。

其實,這一件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假肢。

畢竟正經人,誰會穿著假肢跑跑跳跳、打打殺殺?

很快,就修整出合適的形狀,之後就是加裝木質腳模。

隻不過,因為沒有了一隻腳,趙二娃就穿了一隻鞋子。

秦軍找出二哥秦風的一雙黃膠鞋,讓趙二娃換上。

不能穿的一隻,他就比劃著一截木頭,開始雕刻。

手中的刀子鋒利,切削起木頭來速度就快。

這是幾刀,就削出大體形狀,接著稍微修整一下,就可以使用。

反正也不會有人看到,到時候套上一隻襪子,塞進鞋子之內,再用褲腳遮擋一些,誰知道是精工細作,還是傻大黑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