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遠水解不了近渴(1 / 1)

等送走秦漢,秦軍回到工作間,繼續製作手電。

這個東西最難弄的就是燈頭、燈座,再就是玻璃鏡片,還有就是反射杯。

有這些東西,整個手電筒,對於秦軍就再也沒有難度。

他也早有準備,製作手電筒的主要部件已經做好。

鐵皮卷出來的主體,手刻的螺旋套絲。

內外套絲都弄好,直接擰上就可以。

其中的線路,這個就需要姐姐她們撿來的炮線。

手電筒這玩意,就是一個小的閉合電路,算是最簡單的電路。

做這玩意,反而是開關最難弄。

不過這個對於秦軍來說也沒難度,不就是斷開電路和閉合電路嘛!

中間位置的電線斷離,上面加裝推拉鐵片。

推上去鐵片連接導線,形成閉合電路,手電筒就發光。

開關推回來,電路斷開,燈泡自然也就不再發光。

這玩意就這麼簡單,做起來真的沒有任何難度。

甚至是因為手工製作,加上秦軍手工精細,做出來反而更加有質感,看著也更加漂亮。

也就是手電筒的外殼沒有鍍錫,不會如同工廠製作的手電筒一樣是銀白色。

但是鐵黑色打磨拋光一下,卻有著金屬特有的質感、光感,也有一種彆樣的美。

試驗了幾次,可以點亮燈泡,取過過旁邊的氣步槍,直接卡在上面的導軌之上。

秦軍之前準備的是一號電池使用的手電筒,這一次使用的卻是五號電池,根本就不匹配,現在也就稍微試驗一下。

要想好用,還得去公社購買一號電池。

而這玩意好像也要票,秦軍要想購買,還得找秦正幫忙。

所以,秦夏送的兩節五號電池,也是一個大人情。

搖了搖頭,把零零碎碎的東西收起來,他填裝了一個彈夾,塞入槍中,準備出去試槍。

現在天就要黑,應該打不了幾槍。

“這把槍的膛線,雖然有點淺,數量也不多,但是精準度應該會提升一些!”

抱著槍走出工作間,直接下壓槍管,給槍加壓。

之後,秦軍抱著槍,不停的瞄準。

特製的子彈,用來打固定物體太過浪費。

所以,秦軍還是想著打個活物。

而此時的農村,最不缺的就是麻雀、斑鳩、喜鵲等鳥類。

比如麻雀,此時還不是三有動物,而是屬於四害之一,是國家鼓勵捕殺的有害鳥類。

秦軍隻是稍微駐足尋找,就發現了很多。

房簷上,樹上,牆上,到處都是亂飛的麻雀。

夜幕就快降臨,這些家賊是回來過夜的。

秦軍挑選了一隻落在牆頭的麻雀,快速瞄準,果斷扣動扳機。

噗的一聲,十幾米之外的麻雀應聲落地。

隻不過,它是落在的牆外。

秦軍走出家門,來到牆邊,發現一隻腦袋被打爆的小東西。

撿起來一看,子彈穿透麻雀的腦袋,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去。

看來威力確實增強了不少,最少在十五六米範圍之內,不管是精確度,還是威力,都比第一把槍要強一些。

這也是沒辦法,這把槍不管是槍管還是槍膛,秦軍都加長了一些。

槍膛增加,裡面的壓力艙就會延長,加壓之時,壓力就變大。

壓力大,威力肯定就更大!

而槍管加長,這樣就算沒有抑製器的幫助,激發的子彈,其穩定性、準確性都會增加。

更何況,這一次槍管內部他還拉了膛線。

雖然膛線鉤削的不太深,也隻有四條膛線,但是,隻要有,就對子彈的穩定性起作用。

對現在的這把狙擊型氣步槍,秦軍很滿意。

最起碼,比第一把滿意的多。

此時他倒是很盼望二哥回來,也不知道他看到這第二把槍,會是什麼感受!

可惜,這把槍也有點名不副實,因為狙擊型氣步槍哪裡會沒有瞄準鏡?

距離遠,瞄準鏡的作用還是很強的。

收起這隻倒黴的麻雀,秦軍繼續試槍。

既然是試槍,自然就不以打到獵物為目的,所以他選擇的獵物,距離越來越遠。

圍繞著村子,隻要有麻雀群,秦軍就會湊過去開一槍。

從剛開始的十四五米,接著是二十米、三十米、四十米。

秦軍發現,在三十米以內,精確度最高。

隻要超過三十米,精確度就會降低。

當然,精確度不足,也是可以通過經驗調整偏差,修整彈道,來提高命中率,而神槍手就是這麼來的。

“我的手藝還算可以,這已經達到設計標準!”

打了十幾槍,他已經試出這把槍的性能,最遠攻擊距離應該能達到一百米。

準確的說,精準射擊距離是三十五米左右,而最遠攻擊距離是一百來米。

而這把槍的原型槍,其精準射程就有九十一米,看來還是差距巨大。

現在他做的這把槍,最遠射擊距離才能達到這個數據!

而這肯定是因為氣壓不足,所以才威力不夠!

距離越遠,擊中目標的幾率就越小,而這也讓他迫切的想要弄到瞄準鏡。

“這個年代應該不缺望遠鏡,一般還都是軍用的高倍望遠鏡,就是不知道誰家有啊!”

秦軍絞儘腦汁,也沒有從記憶庫之中想起,現在這個時候到底誰家有望遠鏡。

他倒是知道,等到中蘇貿易開始的時候,能夠從北邊輕鬆換到各種軍事裝備,裡面就有大量軍用望遠鏡。

可是,那得是八十年代末,遠水解不了近渴。

彈夾裡已經沒有子彈,秦軍也就隻能收工回家。

一邊走一邊查看收獲,現在他腰上綁著十來隻麻雀。

仔細數了數,隻有十一隻,而一個彈夾之內可是有著二十二發子彈。

雖然是試槍,但是這個擊殺率還真不高。

雖然秦軍的射擊天賦不算好,但是原來他可是用無數子彈喂出來的神槍手。

沒想到,現在初試身手,居然才這麼點命中率。

搖頭晃腦的,秦軍回到家。

“呀?三哥,你這是一把槍?”

秦軍剛剛跨進院門,秦貌就跳了過來。

秦軍抬眼看了一眼秦貌,現在他們家裡,除了大嫂和幾位侄子侄女,就這小子好看。

他的皮膚有點白皙,加上瓜子臉,雙眼皮,濃眉大眼的,看著就有點喜慶。

特彆是在一片排骨、枯樹林中,這種十來歲的小孩子,就更加顯眼。

“不要碰,都十一了,算是大人,怎麼還這麼不穩重?”

眼看秦貌這小子就要抓住槍,秦軍直接一個反手,就在他腦袋上打了一巴掌。

俗話說得好,打弟弟要趁早。

不是以後打不過,是以後得給他留點臉。

現在十來歲,正是沒臉沒皮的時候,還能打!

看著一臉委屈巴巴的小弟,秦軍感受了一下,手感還是很不錯滴!

“不要亂動,要不然還要挨打!”

說完,秦軍直接把手中的一串麻雀,塞到秦貌手中。

果然,剛才還一臉委屈,想要哭的樣子,現在發現一串肉,立即開始雙眼放光。

“怎麼吃?要不然烤著吃吧?”

“咱媽舍不得油,肯定不肯給我們炒著吃。”

“燉的不好吃,還不如烤!”

一接過麻雀,秦貌的嘴就開始不停的突突。

不過,他的建議還是很好的,這一點秦軍也有所不如。

如果剛開始得到的那隻兔子,他要是烤著吃,肯定不可能吃吐了。

現在他已經知道,對於很多野物來說,如果沒有足夠的調料,又想快點吃掉,那唯一的辦法就是火烤。

不管是野兔、麻雀,還是魚,烤著吃,腥味最輕。

“會弄吧?快點處理,要不然等咱爹回來,也許就要拿著出去賣錢!”

秦軍還是很了解他爹的,所以開始提醒秦貌。

雖然中午吃了炒肥腸,但是也不耽誤他晚上吃烤麻雀啊!

秦軍有點感慨,他這是窯廠辦起來,卻是影響了晚上的小酒。

不幫著村裡人乾活,也就沒人請他喝酒吃肉。

雖然中午窯廠的一頓飯,可以找補一下,但還是感覺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