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這玩意是誰想要做,就能做出來的?(1 / 1)

總體來說,秦軍現在手搓出來的這款氣步槍,在運動射擊和狩獵小型動物方面,有著特殊的優勢。

在具體的使用中,優勢更是明顯。

隻要握住氣槍的手槍式握把,或者抓緊槍的前臂,將氣槍指向上。

另一隻手牢牢抓緊槍口端,然後將槍管向下壓,即完成準備動作,這個時候就可以進行射擊。

而且打的是鉛彈,這可不是常規子彈,因為常規子彈秦軍也弄不到。

十分可惜的是,他這是簡配版,還是在沒有機器,沒有精準測量工具之下,憑借經驗手工搓出來的。

這樣的一把氣步狙擊槍,肯定達不到原版的威力。

但是,這對於現在的秦軍來說,肯定是足夠用。

隨著一件件構件打磨完成,秦風看秦軍的眼神越發奇怪。

“你這是做了一把槍?”

等秦軍拿出槍管來,仔細修整的時候,秦風終於認出來了。

槍管、槍膛、扳機、握柄,這些東西組合起來,不就是一把十分簡陋的長槍嘛?

之前沒看到槍管,秦風隻是疑惑,現在看到了槍管,他一個剛剛退役的退伍兵,難道還看不出來?

隻不過這把槍是氣槍,規格都不一樣,所以秦風怎麼看怎麼感覺怪異。

秦軍嘿嘿一笑道:“沒錢買,不就想著辦法自己做一把?”

秦風無語,這玩意是誰想要做,就能做出來的?

沒錢的人多了,想要槍的人更多,你見誰自己做的?最重要的是還將要做成。

秦軍可不管秦風怎麼想,他現在已經到了組裝階段。

現在最麻煩的反而是子彈,他沒有鍛壓機,如果有,他直接鍛壓一批合適規格的鐵彈也行啊!

現在好了,秦軍想要好點的氣槍彈,就隻能澆鑄。

這種子彈不大,澆築起來反而更麻煩,最終做出來的都不合規格,還需要二次加工。

就這樣,湊湊合合的,居然還能做出來,也算是秦軍有本事。

而這肯定要感謝現代化的模塊化設計,就是因為都有標準件,還能形成模塊。

這讓秦軍修修補補之下,居然順利把一把槍組裝了起來。

整體槍身一米一五,單單是槍管就長480毫米。

如果有合適的工具,秦軍肯定給拉上膛線。

就算不拉膛線,他肯定也要加長槍管,因為這麼做都能增加準確度。

可惜,這太麻煩。

現在能加工出四十八厘米長的槍管,已經十分難得。

要知道他這可是鑄造的槍管啊,豎著弄出一個環狀模具,小心澆鑄,深怕澆鑄的快了,直接破壞了模具。

就算這樣,他也是澆鑄了十幾根,最後才精選出來一兩根合適的。

澆鑄成功還不行,還需要仔細的切削槍管內壁,直到打磨的光滑無比。

而這些,全部依靠他的手感和經驗。

其次就是槍膛,這個是要加壓的,隻有硬度可不夠,還需要有足夠的韌性。

這個需要好的材料,其實多試驗幾次,也就大差不差弄出點合適的材料。

最重要的是活塞,活塞這東西可以參考針筒,就是這麼一個原理。

但是這東西的密封性,必須要好。

而這個秦軍肯定沒有辦法做到最好,他就隻能的內外配合,儘量減少縫隙,要不然根本就做不成。

就這麼一把什麼都是湊合出來的氣步槍,已經看的秦風目瞪口呆。

要知道現在八一式還沒出現,或者已經出現,但秦風當兵的時候,肯定沒有列裝。

而秦軍製作的這把氣步狙擊槍,造型可比八一式都帥,這麼帥的槍,哪個當過兵的不喜歡?

“你會用槍?不會吧?我就知道,我來幫你試試!如果能用,我就教你打槍!”

秦軍這邊剛剛裝配完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一看,秦風就已經急不可耐的伸出了手。

“我造的,自然會用!”

秦軍一轉身,就躲開了那隻魔爪。

“你什麼時候會打槍了?”秦風詫異的道。

“這個還用學?看看不就會!”

說著,秦軍從口袋裡摸出幾顆子彈。

這是之前打磨槍管的時候,秦軍做出來,做實驗用的。

.177口徑的子彈直徑大小也就四點五毫米,不足半個厘米,很小。

也隻有這麼點大的子彈,才能被他手動加壓的氣瓶推動出去。

原槍的標準很高,他這個簡陋版本,肯定達不到那種性能。

現在秦軍就隻能希望,槍膛內的氣壓足夠。

如果密封性不足,加壓之後漏氣,不要說打四點五毫米的子彈,打一點五毫米的都夠嗆。

走出羊圈,不對,是走出工作間,秦軍懷著忐忑的心情,握緊手中的氣步槍。

“加壓之後,要迅速激發,這樣就算氣膛密封的不好,也應該能打二十米吧?”

秦軍一邊嘀咕著,一邊尋找目標。

“有二十米就好啊!”

秦軍祈禱著,很快就發現了目標,那是一隻斑鳩,也就是俗稱的野鴿子。

這玩意後世也是保護動物,可現在隨便打!

舉起氣步槍,一手緊握握把,另外一隻手托著槍管。

試了試,有點重。

原槍總共也就九斤多重,而他這把的重量肯定超過十斤,也許有十二斤。

這是他估摸出來的,並不太準確,但是大差不差。

舉著槍,感覺還能穩住,秦軍右手穩住槍身,左手快速一壓槍管。

槍管迅速向下折疊,接著恢複正常。

左手沒有回收,而是穩住槍管,急著瞄準、扣動扳機!

隻聽噗地一聲響,接著不遠處的牆頭傳來啪的一聲。

撲棱棱,那隻斑鳩飛走了。

秦軍放下槍,抬頭仔細查看牆頭,上面插著的一片玻璃碎片,被子彈打的粉碎。

算了算距離,最多十五米,這個距離威力還行。

想了想剛才加壓的時候,壓力還算可以。

“你行不行啊!給我,看我的!”

秦風看弟弟就要走,他急忙收了收驚掉的下巴,快速拉住他。

雖然知道這是一把槍,但是這是弟弟鼓搗了四五天,自己製作出來的。

還有,這把槍的樣子,他就從來沒見過,甚至連聽說過都沒有。

最奇特的是,這把槍居然不用火藥,打的隻是鐵蛋子。

隻是折一下槍管,居然就可以激發子彈,這也太神奇了。

看到這把十分漂亮的槍械,居然還能用,秦風很是驚訝,不對,應該是震驚。

如果秦軍不走,他的驚訝還不會完。

現在好了,他眼中滿是熱切,因為他還以為退伍之後,就不容易接觸到槍械了呢!

真是沒想到,這才幾天啊!他弟弟居然自己就造了一把。

現在有機會試試手,他哪裡還能忍得住?

所以,拉住弟弟的手,他就直接抓住了那把槍。

主要是這把槍太長了,抓著也太趁手了!

沉甸甸的,十分壓手,拿著就感覺十分穩重。

“給我,我來教你打槍。”秦風一臉熱切的看著秦軍道。

秦軍真是無語,他也很長時間沒有摸槍了好吧?

再說,他真會打槍,不用人教。

但是,這話可不能說,他難道說,他是重生回來的?

他還是能說,四十年後,他會去印巴交界闖蕩,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試槍?

你都不敢相信,那裡的人為了試槍,都做了些什麼喪心病狂的事情。

手槍自動供彈,能夠連發,威力比得上衝鋒槍就算了,他們甚至還能把彈匣做成一米長。

想一想,一米長的彈匣,得裝多少子彈。

還是自動供彈,隻要扣動扳機,那手槍的槍口,就如同噴火一樣,突突突突的不停的打出子彈。

還有更加喪心病狂的,直接給手槍改裝上一條彈鏈。

就這麼不停的打,他們想要看看自己製造的手槍,到底能打多少發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