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是死胖(1 / 1)

我是朱超然,江湖同道給了點薄面,奉了個外號,人稱“死胖”。

這當然不是“死胖子”的意思,而是我在和同道們飆車的時候。我比他們都不怕死。

其實,我也是怕死的。天下人這麼多,誰不怕死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肯定是怕死的。人麼,都有個臨界點,或者是天花板。平時沒碰著,也就不以為意,哪天真遇上了,也就知道了有這麼個存在。

當初第一次感到害怕的就是“撞見”那家夥。那可真是實打實的“撞見”啊。

如今大家夥們飆車可都是護著自己車緊緊的,這車子可都是花了大價錢整的,平時連個刮擦、凹陷都得心疼半天,哪成想他竟然直接就開著車愣往我這撞。

你們說這逮不住人的,也就算了吧。怎麼也不能玩命啊,是不?

當時一撞起來,後面下車後,我把自己渾身摸了個遍也沒發現什麼傷,完好無損。可是一想起那家夥,頂著個血冒直流的腦袋,還過來給自己開車門的場景,心裡是真的怕。

第二次感到害怕,就是現在了吧。對面那幾個人可是重案犯啊,還都拿著槍咧。聽說這些人抓住就是槍斃,所以往往反抗起來也是最要命的.....

正趴在田裡胡思亂想的朱超然,僵著全身,眼睛集中在路旁的黑色汽車和橋下那一直揮舞手槍的綁匪上。

甚至都選擇性地遺忘了陳書也正開著高爾夫靜悄悄地跟著後頭。所以當那陡然作響的轟鳴聲炸在耳旁時,他也被整愣了好一會兒。

其實當初他在聽到陳書要求自己單獨摸過去救人質的時候,他心裡是有抗拒的。特彆是陳書和他說對方都是帶槍的時候,他甚至都萌生出逃跑的念頭。

一個月拿個三四千的死工資,值得他冒這個險嗎?當初他飆車的時候,手感來了,一晚上都能贏個好幾千!

那一刻,他都差點幻想出自己耳邊出現了一個頭上長角的小胖子,趴在他耳邊悄悄地說著話。

他本人也認同的話。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最終從自己口裡吐出的話來,卻又是強裝鎮定的應承下這事。

從山丘裡轉出來往外走的時候,他差點以為自己即將要瘋掉了!頭皮麻的都快感覺自己要暈過去了,雙腳沉重的仿佛就是掛了幾十斤的負重綁腿!

而眼前面對的更是漆黑一片的黑暗,唯一指明的方向還是在幾百米開外的車燈,持槍綁匪的車燈!

因為對面山上還守著一個綁匪的眼睛,他甚至於都不能開著手機照著走路,隻能躲在在黑暗裡慢慢地摸過去。

他胖子可是最怕黑的啊!以前他改裝車子,第一個改的不是發動機,不是懸掛,不是刹車。什麼都不是,就是車燈!裡邊的,外邊的,上邊的,下邊的。

裝完車燈,他轉手就開始在車子的後備箱放上一對大大的大音響。

因為他胖子除了怕烏漆的黑暗,還怕沉默的安靜。

但是現在,他,這個既怕黑,又怕靜,還怕挨槍子兒的人,竟然走在了這條通往既黑,又暗,還有槍子兒等著的路上。

然而他還沒有停下,還在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著,雖然慢了點,但確實在漸漸地靠近前方。

他也不知道為什麼,隻是每當感覺自己快撐不住了,就會回過頭來看看自己的背後。

雖然細雨蒙蒙,耳邊儘是雨滴聲,但他還是知道,有人在他的後面,同樣一起往前方挪動著。

他看一眼後方,就轉頭繼續悄悄往前方摸去。他緊了緊手裡被塞過來的防彈衣,心裡尋思著那個人此時的眼神想必很是堅定,內心必然很是剛強。

但是,車裡應該再沒有防彈衣了吧。那個人就是這性格,彆看現在跟在後面,一會兒真碰上綁匪了,絕逼又是第一個衝上去!

自己的變化,都是因為那個人吧。

半年前的自己,在東州市地下賭車圈,還一直都是公認的“死胖”。

賽車不講道理,就是一個字,乾!兩個字,死乾!

圈裡沒有人不服氣的他的不怕死。

他自己也這麼認為,甚至有一點獨孤求敗,孤芬自賞的中二。

直到有一天晚上,正在比賽的自己莫名其妙地就被一輛開著警笛,爆閃著警燈的老桑塔納強行撞停。

明明是那麼爛的技術,但就是這麼一路磕磕碰碰地粘了上來,然後一頭就撞了上去。

當時自己還以為賭車事發,自己要進去蹲一段時間了。

沒想到,對方頂著頭破血流的架勢,隻是拉著自己去找幾個店家買單。嗯,以前的自己老是帶著一群人開著車去街邊小店好吃好喝,然後分文不給的就走了。

嗯,有夫妻倆熬夜工作的老倆口燒烤店,有冒著太陽暴曬出來擺攤的張姨……

他也不是沒錢,就單純的以為這樣子很帥,就應該是他這種飆車族該做的。

反正,錢也不多。

直到那一夜,那個身上還掛著彩的人帶著他走了一遍街邊路角,就為付那麼一點點拖欠的飯錢。

那天過後,他轉手就賣了自己的愛車,然後屁顛屁顛就跑到派出所上班了。

也許,從那一天開始,他就變了吧。也許還是怕黑,怕靜,怕槍子兒的人。

但現在,總歸是穿著警服了呢。

朱超然一步一步地朝著綁匪的方向摸了過去,越來越穩,越來越堅定。

……

震風陵雨,朱超然幫著人質劉燕將據說裝了幾百萬現金的帆布袋放在橋下能擋雨的地方後。

拿出自己的手機,打開車輛APP看了下車輛定位,就急忙轉身往兩車消失的泥路跑去。

他沒有多想,他即將面對的可是三名持槍的職業綁匪;他沒有猶豫,步行的他能否追上駕車遠離的目標。

他隻是下意識地覺得,他要過去跟在那個人後面,繼續做警察該做的事情。那個人應該也正在哪裡等著他。

他覺得跟著那個人做事,對得起身上的錚亮的警服,對得起爸爸媽媽欣慰的目光,也對得起自己的內心。

他發自內心的喜歡這份工作,和尊敬那個人。

他已經不是飆車圈內不怕死的死胖了。

待在那個天天對彆人反複念叨著“安全、小心”,自己卻渾不怕死的人背後多了,他可能變得比以往更為怕死,但是現在不是穿上了警服麼,身後的老百姓可都看著呢。

“書哥,胖子我來啦!”

他收起了所有的玩世不恭,一晃身,亦消失在雨後。